关于我国法律职业人员的入职条件与业内、业外行为的说法: ①法官和检察官的任职禁止条件完全相同; ②被辞退的司法人员不能担任律师和公证员; ③王某是甲市中院的副院长,其子王二不能同时担任甲市乙县法院的审判员; ④李法官利用业余时间提供有偿网络法律咨询,应受到惩戒; ⑤刘检察官提出检察建议被采纳,效果显著,应受到奖励; ⑥张律师两年前因私自收费被罚款,目前不能成为律所的设立人。 对上述说法,下列判断正确的是:()A、①⑤正确B、②④错误C、②⑤正确D、③⑥错误

题目

关于我国法律职业人员的入职条件与业内、业外行为的说法: ①法官和检察官的任职禁止条件完全相同; ②被辞退的司法人员不能担任律师和公证员; ③王某是甲市中院的副院长,其子王二不能同时担任甲市乙县法院的审判员; ④李法官利用业余时间提供有偿网络法律咨询,应受到惩戒; ⑤刘检察官提出检察建议被采纳,效果显著,应受到奖励; ⑥张律师两年前因私自收费被罚款,目前不能成为律所的设立人。 对上述说法,下列判断正确的是:()

  • A、①⑤正确
  • B、②④错误
  • C、②⑤正确
  • D、③⑥错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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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第1题:

    甲、乙、丙三人大学毕业后,一个当上了律师。一个当上了法官,还有一个当上了检察官.但究竟每个人担任什么工作,人们开始并不清楚。因此.就有了如下猜测:
    (1)甲当上了律师,乙当上了法官
    (2)甲当上了法官.丙当上了律师
    (3)甲当上了检察官,乙当上了律师。
    后来证实,上述猜测都只是对了一半。请问:甲、乙、丙三人各担任什么工作?( )

    A.甲当了法官。乙 当了律师.丙当了检察官
    B.甲当了检察官.乙当了律师.丙当了法官
    C.甲当了检察官.乙当了法官.丙当了律师
    D.甲当了律师,乙当了检察官.丙当了法官

    答案:C
    解析:
    利用排除法,A、B项使(1)的说法都错误;C项符合题于要求;D项使(3)的说法都错误。此题选C。另解,(1)与(2)的前半句均不同时为真,由(1)对了一半,则(2)的前半句假,后半句真,丙当上了律师.选C。

  • 第2题:

    关于法官任职,下列选项中符合法律规定的是哪一项?( )

    A.郑某和王某系夫妻关系,郑某在甲市中级人民法院担任院长,王某在同一法院担任副院长
    B.杨某和刘某系父子关系,杨某在乙区人民法院民事审判庭担任副庭长,刘某在同一法院刑事审判庭担任审判员
    C.沈某原是丙区人民法院的法官,离任1年后,以律师身份担任诉讼代理人向丙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D.陈某是丁市人民法院的法官,同时兼任该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组成人员

    答案:B
    解析:
    《法官法》规定:法官之间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以及近姻亲关系的,不得同时担任下列职务:(1)同一人民法院的院长、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庭长、副庭长:(2)同一人民法院的院长、副院长和其他法官……所以A项错误,B项正确:《法官法》规定,法官从人民法院离任后2年内,不得以律师身份担任诉讼代理人或者辩护人。故C项错误。《法官法》规定,法官不得兼任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的组成人员,不得兼任行政机关、检察机关以及企业、事业单位的职务,不得兼任律师。故D项错误。

  • 第3题:

    关于我国法律职业人员的入职条件与业内、业外行为的说法:①法官和检察官的任职禁止条件完全相同;②被辞退的司法人员不能担任律师和公证员;③王某是甲市中院的副院长,其子王二不能同时担任甲市乙县法院的审判员;④李法官利用业余时间提供有偿网络法律咨询,应受到惩戒;⑤刘检察官提出检察建议被采纳,效果显著,应受到奖励;⑥张律师两年前因私自收费被罚款,目前不能成为律所的设立人。对上述说法,下列判断正确的是:(2015年卷一99题,不定项)

    A.①⑤正确
    B.②④错误
    C.②⑤正确
    D.③⑥错误

    答案:A,D
    解析:
    《法官法》第10条规定:“下列人员不得担任法官:(一)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二)曾被开除公职的。”《检察官法》第11条规定:“下列人员不得担任检察官:(一)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二)曾被开除公职的。”故①对。 《律师法》第7条规定:“申请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颁发律师执业证书:(一)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二)受过刑事处罚的,但过失犯罪的除外;(三)被开除公职或者被吊销律师、公证员执业证书的。”《公证法》第20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担任公证员:(一)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二)因故意犯罪或者职务过失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三)被开除公职的;(四)被吊销公证员、律师执业证书的。”总之,《律师法》和《公证法》并不禁止被辞退的司法人员担任律师和公证员,故②错。?
    《法官法》第16条规定:“法官之间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以及近姻亲关系的,不得同时担任下列职务:(一)同一人民法院的院长、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庭长、副庭长;(二)同一人民法院的院长、副院长和审判员、助理审判员;(三)同一审判庭的庭长、副庭长、审判员、助理审判员;(四)上下相邻两级人民法院的院长、副院长。”据此,王某与王二作为父子,一方担任中院副院长,另一方担任该中院下属的乙县法院的审判员是可以的。故③错。?
    《法官法》第32条规定:“法官不得有下列行为:……(十一)从事营利性的经营活动;……”第33条规定:“法官有本法第三十二条所列行为之一的,应当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人民法院工作人员处分条例》第63条规定:“违反规定从事或者参与营利性活动,在企业或者其他营利性组织中兼职的,给予记过或者记大过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降级或者撤职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处分。”李法官利用业余时间提供有偿网络法律咨询,属于从事营利性活动,故④正确。?
    根据《检察官法》第33条第2项,检察官提出检察建议或者对检察工作提出改革建议被采纳,效果显著的,应当给予奖励。故⑤正确。?
    根据《律师事务所管理办法》第8条第3项,设立律师事务所的设立人应当是具有一定的执业经历并能够专职执业的律师,且在申请设立前3年内未受过停止执业处罚。仅受过罚款处罚,不影响律师的律所设立人资格。故⑥错误。

  • 第4题:

    法律职业人员应自觉遵守回避制度,确保司法公正。关于法官、检察官、律师和公证员等四类法律职业人员的回避规定,下列哪些判断是正确的?

    A.与当事人(委托人)有近亲属关系,是法律职业人员共同的回避事由

    B.法律职业人员的回避,在其《职业道德基本准则》中均有明文规定

    C.法官和检察官均有任职回避的规定,公证员则无此要求

    D.不同于其他法律职业,律师回避要受到委托人意思的影响



    答案:C,D
    解析:
    A项:《刑事诉讼法》第28条规定:“审判人员、检察人员、侦查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自行回避,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也有权要求他们回避:(一)是本案的当事人或者是当事人的近亲属的; ……”《公证法》第23条规定:“公证员不得有下列行为:……(三)为本人及近亲属办理公证或者办理与本人及近亲属有利害关系的公证;……” 《律师法》第39条规定:“律师不得在同一案件中为双方当事人担任代理人,不得代理与本人或者其近亲属有利益冲突的法律事务。”可见,我国律师法并未禁止律师为其近亲属代理;同时,律师的回避并未受到委托人意思的影响,故A项错误。B项:《法官职业道德基本准则》第13条规定:“自觉遵守司法回避制度,审理案件保持中立公正的立场,平等对待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不偏袒或歧视任何一方当事人,不私自单独会见当事人及其代理人、辩护人。”《检察官职业道德基本准则》第16条规定:“自觉遵守法定回避制度,对法定回避事由以外可能引起公众对办案公正产生合理怀疑的,应当主动请求回避。”《公证员职业道德基本准则》第4条规定:“公证员应当自觉遵守法定回避制度,不得为本人及近亲属办理公证或者办理与本人及近亲属有利害关系的公证。”《律师职业道德基本准则》并未明确规定回避制度。故B项错误。C项:任职回避是一种任用关系的限制,不允许有规定范围内具有亲属关系的人在同一部门或单位任职。我国《公证法》并未有相关规定。故C项正确。D项:《律师法》第32条规定:“委托人可以拒绝已委托的律师为其继续辩护或者代理,同时可以另行委托律师担任辩护人或者代理人。”可见,律师回避要受到委托人意思的影响,故D项正确。综上所述,本题正确答案为CD。

  • 第5题:

    依据《检察官法》的规定,下列说法中哪一项是正确的?
    A.王某,天津大学法学本科毕业,在律师事务所做全职律师满2年,可以担任辽宁省人民 检察院检察官
    B.李某,南京师范大学法学硕士,在企业从事法务工作满1年,可以担任北京市人民检察 院检察官
    C.张某是重庆市检察院的助理检察员,对他的任免由检察委员会决定
    D.刘检察官因职务过失受到警告处分,该警告处分不影响其继续担任检察官一职


    答案:D
    解析:
    《检察官法》第10条规定:“担任检察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年满二十三岁;(三)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四)有良好的政治、业务素质和良好的品行;(五)身体 健康;(六)高等院校法律专业本科毕业或者高等院校非法律专业本科毕业具有法律专业知识,从事法律工作 满二年,其中担任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检察院、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官,应当从事法律工作满三年;获得法 律专业硕士学位、博士学位或者非法律专业硕士学位、博士学位具有法律专业知识,从事法律工作满一年,其 中担任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检察院、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官,应当从事法律工作满二年。”王某必须从事法 律工作满3年才能担任辽宁省人民检察院检察官。故A项错误。李某必须从事法律工作满2年,才能担任北 京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官。故B项错误。《检察官法》第12条规定:“人民检察院的助理检察员由本院检察长 任免。”故C项错误。《检察官法》第11条规定:“下列人员不得担任检察官:(一)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二)曾被开除公职的。”可见,警告处分不属于任职禁止条件。故D项正确。

  • 第6题:

    ★ 关于法官任职,下列选项中符合法律规定的是哪一项?()
    A.郑某和王某系夫妻关系,郑某在甲市中级人民法院担任院长,王某在同一法院担任助理审判员
    B.杨某和刘某系父子关系,杨某在乙区人民法院民事审判庭担任副庭长,刘某在同一法院刑事审判庭担任审判员
    C.沈某原是丙区人民法院的法官,离任1年后,以律师身份担任诉讼代理人向丙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D.陈某是丁市人民法院的法官,同时兼任该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组成人员


    答案:B
    解析:
    。《法官法》第16条规定,“法官之间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以及近姻亲关系的,不得同时担任下列职务:(一)同一人民法院的院长、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庭长、副庭长;(二)同一人民法院的院长、副院长和审判员、助理审判员。”所以A项错误,B项正确。《法官法》第17条规定,法官从人民法院离任后2年内,不得以律师身份担任诉讼代理人或者辩护人。故C项错误。《法官法〉第15条规定,法官不得兼任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的组成人员,不得兼任行政机关、检察机关以及企业、事业单位的职务,不得兼任律师。故D项错误。

  • 第7题:

    关于法律职业人员职业道德,下列哪一说法是不正确的?

    A、法官职业道德更强调法官独立性、中立地位
    B、检察官职业道德是检察官职业义务、职业责任及职业行为上道德准则的体现
    C、律师职业道德只规范律师的执业行为,不规范律师事务所的行为
    D、公证员职业道德应得到重视,原因在于公证证明活动最大的特点是公信力

    答案:C
    解析:
    律师职业道德的主体包括律师和律师事务所,因而C项说法明显错误。

  • 第8题:

    关于我国法律职业人员的入职条件与业内、业外行为的说法:①法官和检察官的任职禁止条件完全相同;②被辞退的司法人员不能担任律师和公证员;③王某是甲市中院的副院长,其子王二不能同时担任甲市乙县法院的审判员;④李法官利用业余时间提供有偿网络法律咨询,应受到惩戒;⑤刘检察官提出检察建议被采纳,效果显著,应受到奖励;⑥张律师两年前因私自收费被罚款,目前不能成为律所的设立人。对上述说法,下列判断正确的是:

    A.①⑤正确

    B.②④错误

    C.②⑤正确

    D.③⑥错误



    答案:A,D
    解析:
    ABC项:①《法官法》第10条规定:“下列人员不得担任法官:(一)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二)曾被开除公职的。” 《检察官法》第11条规定:“下列人员不得担任检察官:(一)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二)曾被开除公职的。”该项认为“法官和检察官的任职禁止条件完全相同”正确。②《律师法》第7条规定:“申请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颁发律师执业证书:(一)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二)受过刑事处罚的,但过失犯罪的除外;(三)被开除公职或者被吊销律师执业证书的。”《公证法》 第20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担任公证员:(一)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二)因故意犯罪或者职务过失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三)被开除公职的;(四)被吊销执业证书的。”辞退和开除是两个不同的概念,法律并未规定被辞退的司法人员不能担任律师和公证员,故该表述错误。④《法院工作人员处分条例》第63条规定:“违反规定从事或者参与营利性活动,在企业或者其他营利性组织中兼职的,给予记过或者记大过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降级或者撤职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处分。” 该项认为“李法官利用业余时间提供有偿网络法律咨询,应受到惩戒”正确。⑤《检察官法》第33条规定:“检察官有下列表现之一的,应当给予奖励:(一)在检察工作中秉公执法,成绩显著的;(二)提出检察建议或者对检察工作提出改革建议被采纳,效果显著的;……”该项认为“刘检察官提出检察建议被采纳,效果显著,应受到奖励;”正确。故A项正确,BC项错误。D项:③《法官法》第16条规定:“法官之间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以及近姻亲关系的,不得同时担任下列职务:(一)同一人民法院的院长、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庭长、副庭长;(二)同一人民法院的院长、副院长和审判员、助理审判员;(三)同一审判庭的庭长、副庭长、审判员、助理审判员;(四)上下相邻两级人民法院的院长、副院长。” 该项认为“王某是甲市中院的副院长,其子王二不能同时担任甲市乙县法院的审判员”错误。⑥《律师法》第14条规定:“律师事务所是律师的执业机构。设立律师事务所应当具备下列条件:(一)有自己的名称、住所和章程;(二)有符合本法规定的律师;(三)设立人应当是具有一定的执业经历,且三年内未受过停止执业处罚的律师;(四)有符合国务院司法行政部门规定数额的资产。” 该项认为“张律师两年前因私自收费被罚款,目前不能成为律所的设立人。”错误。故D项正确。综上所述,本题正确答案为AD。

  • 第9题:

    法律职业人员应自觉遵守回避制度,确保司法公正。关于法官、检察官、律师和公证员等四类法律职业人员的回避规定,下列哪些判断是不正确的?()

    • A、与当事人(委托人)有近亲属关系,是法律职业人员共同的回避事由
    • B、法律职业人员的回避,在其《职业道德基本准则》中均有明文规定
    • C、法官和检察官均有任职回避的规定,公证员则无此要求
    • D、不同于其他法律职业,律师回避要受到委托人意思的影响

    正确答案:B,D

  • 第10题:

    关于法律职业责任,下列选项中的说法正确的是哪一或哪些选项?()

    • A、甲县人民法院尹法官在审理某合同纠纷案件时,拖延办案并且给当事人造成严重损失,受到记过处分;甲县人民检察院黄检察官在工作之余入股某广告公司,受到警告处分。对这二人违反工作纪律行为的处分正确
    • B、乙律师事务所是一个成立了4年并具有50名执业律师的合伙律师事务所,该所经过所在地级市人民政府司法行政部门审核,设立了一个分所。该所的张某和陈某两名兼职律师都是公务员。乙律师事务所的两个行为均不符合法律规定
    • C、丙市人民检察院文检察官要求辞职,在其提出口头申请以后,丙检察院按照法律规定的程序免除了其职务。丙市人民法院易法官1年内累积旷工46天,被丙法院予以辞退。这两个决定都符合法律规定
    • D、丁公证处公证员付某年满62周岁依然担任公证员。丁公证处公证员牛某经常为其近亲属办理公证。两名公证员的行为都不符合法律规定

    正确答案:A,B

  • 第11题:

    关于法律职业道德的主体说法正确的是下列哪一项?

    • A、法官、检察官
    • B、律师、警察
    • C、法官、检察官、律师、警察
    • D、法官、检察官、律师等专职从事法律职业的专业人员

    正确答案:D

  • 第12题:

    法律职业人员应自觉遵守回避制度,确保司法公正。关于法官、检察官、律师和公证员等四类法律职业人员的回避规定,下列哪些判断是正确的?(2015年卷一85题,多选)

    A.与当事人(委托人)有近亲属关系,是法律职业人员共同的回避事由
    B.法律职业人员的回避,在其《职业道德基本准则》中均有明文规定
    C.法官和检察官均有任职回避的规定,公证员则无此要求
    D.不同于其他法律职业,律师回避要受到委托人意思的影响

    答案:C,D
    解析:
    《律师法》第39条规定:“律师不得在同一案件中为双方'-S事人担任代理人,不得代理与本人或者其近亲属有利益冲突的法律事务。” 《律师法》并未禁止律师接受其近亲属的委托,诉讼法也允许律师接受近亲属委托成为辩护人或代理人,故A项错。?
    《法官职业道德基本准则》第13条规定,自觉遵守司法回避制度。《公证员职业道德基本准则》第4条规定,公证员应当自觉遵守法定回避制度。但是,《检察官职业道德基本准则》《律师职业道德基本准则》都对回避无明文规定,故B项错。《法官法》《检察官法》第六章对任职回避作了明确规定,但《公证法》无此明确规定,故C项对。?
    《律师执业行为规范》第52条第2款规定,律师和律师事务所发现存在该条第一款规定情形的,应当告知委托人利益冲突的事实和可能产生的后果,由委托人决定是否建立或维持委托关系。据此,D项对。?

  • 第13题:

    某非法吸收公众存款刑事案件,因涉及人数众多,影响面广,当地领导私下曾有“必须重判”的说法。①主审李法官听此说法即向院长汇报。②开庭时,李法官对律师提出的非法证据排除的请求不予理睬。③李法官对刘检察官当庭反驳律师无罪辩护意见、严斥该律师立场有问题的做法不予制止。④李法官几次打断律师用方言发言,让其慢速并重复。⑤律师对法庭上述做法提出异议,遭拒后当即退庭抗议。⑥刘检察官大声对律师说:“你太不成熟,本地没你的饭吃了。”⑦律师担心报复,向当事人提出解除委托关系。⑧李法官、刘检察官应邀参加该律师所在律所的十周年所庆,该律师向李、刘赠送礼品。关于法律职业人员的不当行为,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 )(2012年)

    A.①④⑤
    B.②③④
    C.②⑥⑦
    D.③⑦⑧

    答案:C,D
    解析:
    李法官应独立审理案件,重大复杂的依法提请院长提交审委会。据此,①错误。《刑事诉讼法》规定,对辩护人提出的非法证据排除的请求,应当先行调查。据此,②做法错误。律师的职责是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检察官斥责律师立场的行为错误,应当予以制止。据此,③错误。方言听不懂,要求其慢速等没有错误。④没有问题。对于方言问题,可以有其他解决方法,律师退庭的行为妨碍诉讼进行。据此,⑤错误。检察官应当尊重律师等诉讼参与人。据此,⑥错误。除特定情形外,律师不得解除委托关系。据此,⑦错误。法官、检察官不能接受案件当事人及相关人员的请客送礼。据此⑧错误。

  • 第14题:

    关于我国法律职业人员的入职条件与业内、业外行为的说法:①法官和检察官的任职禁止条件完全相同;②被辞退的司法人员不能担任律师和公证员;③王某是甲市中院的副院长,其子王二不能同时担任甲市乙县法院的审判员;④李法官利用业余时间提供有偿网络法律咨询,应受到惩戒;⑤刘检察官提出检察建议被采纳,效果显著,应受到奖励;⑥张律师两年前因私自收费被罚款,目前不能成为律所的设立人。

    为促进规范司法,维护司法公正,最高检察院要求各级检察院在诉讼活动中切实保障律师依法行使执业权利。据此,下列选项正确的是:

    A.检察院在律师会见犯罪嫌疑人时,不得派员在场

    B.检察院在案件移送审查起诉后律师阅卷时,不得派员在场

    C.律师收集到犯罪嫌疑人不在犯罪现场的证据,告知检察院的,其相关办案部门应及时审查

    D.法律未作规定的事项,律师要求听取意见的,检察院可以安排听取



    答案:A,C
    解析:
    A项:《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依法保障律师执业权利的规定》第5条规定:“人民检察院应当依法保障律师在刑事诉讼中的会见权。……人民检察院在会见时不得派员在场,不得通过任何方式监听律师会见的谈话内容。”故A项正确。B项:《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依法保障律师执业权利的规定》第6条规定:“人民检察院应当依法保障律师的阅卷权。……律师查阅、摘抄、复制案卷材料应当在人民检察院设置的专门场所进行。必要时,人民检察院可以派员在场协助。”故B项错误。C项:《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依法保障律师执业权利的规定》第7条第1款规定:“人民检察院应当依法保障律师在刑事诉讼中的申请收集、调取证据权。律师收集到有关犯罪嫌疑人不在犯罪现场、未达到刑事责任年龄、属于依法不负刑事责任的精神病人的证据,告知人民检察院的,人民检察院相关办案部门应当及时进行审查。”故C项正确。D项:《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依法保障律师执业权利的规定》第8条规定:“人民检察院应当依法保障律师在诉讼中提出意见的权利。人民检察院应当主动听取并高度重视律师意见。法律未作规定但律师要求听取意见的,也应当及时安排听取。”故D项错误。综上所述,本题正确答案为AC。

  • 第15题:

    甲市一对蒲姓夫妻发生争执,争执中丈夫将妻子杀害,9岁的孩子成为孤儿。在主办此案的同时,主办检察官杨某还从法律政策研究的角度提出了建立“刑事被害人救助机制”的建议,建议很快被采纳。对于检察官杨某的行为,以下说法正确的是哪些选项?( )


    A.杨某的本职工作是主办案件,不应该将精力投入到理论研究中

    B.弘扬人文精神,体现人文关怀是一项重要的检察官职业道德准则

    C.杨某因为对检察工作提出改革意见被采纳,应该受到奖励

    D.杨某的行为不符合检察官职业道德基本准则的要求

    答案:B,C
    解析:
    。考查检察官职业道德规范。

  • 第16题:

    下列哪一选项的说法是错误的?( )
    A.在英美法系国家,法官几乎都是从具有丰富从业经验的优秀律师或下级法院的优秀法官中选拔的
    B.在大陆法系国家,法官、检察官不一定是从律师当中选拔的,但要成为法官、检察官,必须经过多年的法律学习
    C.我国实行统一的司法考试制度后,所有担任法官的人员必须首先通过司法考试并获取法律职业资格证书
    D.在我国,法律职业主要是指应用类法律人才,主要包括法官、检察官、律师和公证员


    答案:C
    解析:
    考点:法官的选拔、法律职业
    讲解:《法官法》第2条规定:“法官是依法行使国家审判权的审判人员,包括最高人民法院、地方各级人民法院和军事法院等专门人民法院的院长、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庭长、副庭长、审判员和助理审判员。”据此,法院院长、副院长也属于法官。而该法第12条规定:“初任法官采用严格考核的办法,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从通过国家统一司法考试取得资格,并且具备法官条件的人员中择优提出人选。人民法院的院长、副院长应当从法官或者其他具备法官条件的人员中择优提出人选。”由此可知,法院院长、副院长不一定需要“通过国家统一司法考试取得资格”,只需要具备法官条件即可。而该法第9条关于法官条件的规定并无“通过国家统一司法考试取得资格”之要求。故C项不准确,应选。其他选项正确,不赘述。

  • 第17题:

    关于司法制度与法律职业的表述,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

    A、关于从事法律职业的条件、①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者不能担任公证员;②年龄二十三周岁者可以担任检察官。①正确、②不正确
    B、关于律师承办业务、①律师承办业务,应告知委托人可能出现的法律风险;②律师承办业务,可根据情况决定是否向委托人通报委托事项办理进展情况。①正确、②不正确
    C、关于检察制度的发展和特征、①资本主义国家的检察机关多隶属于行政机关的司法行政部门;②我国实行的是检察长负责和检察委员会集体领导相结合的检察院负责制。①正确、②不正确
    D、关于我国的法官制度、①法官之间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以及近姻亲关系的,不得同时担任同一法院的院长、副院长和审判员、助理审判员;②法官的考核内容包括审判工作实绩、思想品德、审判业务和法学理论水平、工作态度和审判作风,重点考核工作态度和审判作风。①正确、②不正确

    答案:B,D
    解析:
    【考点】从事法律职业的条件【详解】A项中①说法错误,不能担任公证员的消极条件是因故意犯罪或过失职务犯罪,不是一切犯罪受过刑事处罚都不能担任公证员;②说法正确.年满23岁可以担任检察官;BD项说法正确。C项中①②说法都正确。

  • 第18题:

    法律职业人员在业内、业外均应注重清正廉洁,严守职业道德和纪律规定。下列哪些行为违反了相关职业道德和纪律规定?

    A.法官张某向自己审理案件中受尽屈辱的原告推荐某知名律师为其代理诉讼
    B.检察官刘某下班后在网络上有偿提供法律咨询,但从未表面其检察官身份
    C.律师李某对行政诉讼案件实行风险代理收费,但最高收费金额没有高于收费合同约定标的额的30%
    D.公证员孙某在履行职责时,就相关权利义务的真实意思和可能产生的法律后果做出明确解释

    答案:A,B,C
    解析:
    ① 法官应当抵制人情案,关系案,故A 项错误,当选② 检察官不得从事营利性经营活动,故B 项错误,当选③ 行政诉讼案件不得实行风险代理,故C 项错误,当选④ 公证员在履行职责时,应当告知当事人、代理人和参与人的权利和义务,并就权利和义务的真实意思和可能产生的法律后果做出明确解释,避免形式上的简单告知,故D 选项正确,不当选

  • 第19题:

    关于法律职业的有关表述,下列哪些选项可以成立?

    A、两名法学院的学生讨论从事法律职业的条件。左同学认为、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者不能担任检察官。孔同学认为、年龄二十三周岁以上六十五周岁以下者可以担任公证员。左同学的说法正确而孔同学的说法不正确
    B、甲市中级法院审判委员会讨论曾某强奸案。田法官认为、市中级法院李院长因病不能参加会议,委托不是常务副院长的孙副院长主持会议,委托无效。林检察官认为、市检察院王检察长在审判委员会讨论此案时可以列席,但不能发表意见,也不能参加表决。田法官的说法正确而林检察官的说法不正确
    C、乙县法院孙法官在审理某承揽合同纠纷案件时,遗漏主要证据、重要情节导致裁判错误,造成了严重后果,受到警告处分。乙县检察院检察官张某在办理案件中非法拘禁当事人,受到记过处分。对这二人违反工作纪律行为的处罚正确
    D、丙律师事务所是一家有60名执业律师的合伙所,为扩展业务决定到某沿海城市设立分支结构,并委派专人办理有关审核事宜。法律援助对象鄂某要求丙律师事务所的法律援助服务人员尊重和保护自己的隐私权。这两个行为均符合法律的规定

    答案:A,D
    解析:
    (原答案为ACD)【考点】法律职业道德规范【详解】根据《检察官法》第11条的规定,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或是曾被开除公职的都不能担任检察官。根据《公证法》第18条的规定,年龄25周岁以上65周岁以下是担任公务员的条件。故A项说法正确。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工作规则》第6条第1款的规定,审判委员会会议由院长或院长委托的副院长主持。故B项中田法官的说法错误,B项说法不正确。《人民法院工作人员处分条例》第83条规定,因过失导致错误裁判,造成严重后果的,给予降级、撤职或开除处分;《检察人员纪律处分条例(试行)》第43条规定,非法拘禁他人或者以其他方法非法剥夺他人人身自由的,给予记过或者记大过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降级或者撤职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处分。故C项说法错误。D项说法显然是正确。

  • 第20题:

    法官(检察官)有因违纪或者违法犯罪不能()等行为的,应当依法提请免除其职务。

    • A、继续任职的
    • B、退休的
    • C、辞职的
    • D、被辞退的

    正确答案:A,B,C,D

  • 第21题:

    以下关于法官和检察官任职回避的说法,不正确的是哪一项?()

    • A、检察官从人民检察院离任后二年内,不得以律师身份担任诉讼代理人或者辩护人
    • B、法官从人民法院离任后,不得担任原任职法院及其下级法院办理案件的诉讼代理人或者辩护人
    • C、检察官的近亲属不得担任该检察官所任职检察院办理案件的诉讼代理人或者辩护人
    • D、法官从人民法院离任后,其配偶、子女可以担任原任职法院办理案件的诉讼代理人或者辩护人

    正确答案:B

  • 第22题:

    单选题
    关于法律职业道德的主体说法正确的是下列哪一项?
    A

    法官、检察官

    B

    律师、警察

    C

    法官、检察官、律师、警察

    D

    法官、检察官、律师等专职从事法律职业的专业人员


    正确答案: C
    解析: 暂无解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