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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第1题:

    张三向李四借了30万元人民币,双方订立了书面合同,约定以张三自有的一辆小汽车作担保,双方办理了登记,张三把小汽车交给了李四。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A.张三是抵押人,李四是抵押权人

    B.担保物权自登记时设立

    C.李四擅自使用小汽车,造成小汽车损坏的,需要向张三赔偿

    D.张三和李四可以约定,到期张三未能偿还借款的,李四可以得到小汽车所有权,以冲抵债务


    正确答案:C
    C。解析:《物权法》第179条第1款规定:“为担保债务的履行,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不转移财产的占有,将该财产抵押给债权人的,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抵押权的情形,债权人有权就该财产优先受偿。“第208条第1款规定:“为担保债务的履行,债务人或者第三人将其动产出质给债权人占有的,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质权的情形,债权人有权就该动产优先受偿。”从上述两条,张三和李四约定的是动产质押,张三是出质人,李四是质权人。A项是错误的。第212条规定:“质权自出质人交付质押财产时设立。”B项是错误的。第214条规定:“质权人在质权存续期间,未经出质人同意,擅自使用、处分质押财产,给出质人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可见,法律没有禁止质权人在未得到出质人许可时使用质押财产,只不过在给出质人造成损害时,质权人需要承担赔偿责任。c项是正确的。第211条规定:“质权人在债务履行期满前,不得与出质人约定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时质押财产归债权人所有。”法律明文禁止约定流质条款,因此D项错误。本题应选C项。

  • 第2题:

    从规范化角度看,下列数据库逻辑模式设计中最好的是( )。

    A.考场(考号,姓名,项目,考场号,日期时间,主考,监考)

    B.考场(考场号,项目,主考,监考)考生(考号,姓名,项目,日期时间)

    C.考场(项目,考场号,日期时间,主考,监考)考生(考号,姓名,考场号)

    D.考场(考场号,项目,主考,监考)考生(考号,姓名,考场号,项目)考试项目(项目,日期时间)


    正确答案:D

  • 第3题:

    在某单位招聘会上,张三、李四入围面试,甲、乙、丙三位面试官对于录取的意见:
    甲:如果不录取张三,那么不录取李四
    乙:如果不录取李四,那么录取张三
    丙:如果录取张三,那么不录取李四
    应该选择何种录取方案,使甲乙丙三位面试官的要求都得到满足?( )

    A、只录取张三
    B、只录取李四
    C、张三、李四都录取
    D、张三、李四都不录取

    答案:A
    解析:
    第一步:翻译题干。
    ①-张三→-李四
    ②-李四→张三
    ③张三→-李四 第二步:根据题干进行推理。
    将条件①进行逆否,得到“李四→张三”。已知条件②,-李四→张三。根据推理规则,如果 A→B,-A→B, 那么 B 一定为真(即无论 A 是否成立,B 一定成立),故张三一定录取。根据条件③,张三→-李四,说明李四 一定不录取。

  • 第4题:

    王大某日和李四到饭店吃饭,遇上了王大的仇人张三,两人发生口角,李四劝阻不成,王大用饭店的板凳打张三的头部致其昏迷。李四将张三送往医院,但李四到达医院停车场后并未立即将张三送往就医,而是将车停在停车场,第二天凌晨才将张三送往医院时,张三已经死亡。李四的口供:王大将张三打昏迷后,当晚10:20左右李四和赵二将张三抬上车,10:50李四驾车到医院停车场时,发现张三大量出血,呼吸微弱,害怕承担责任所以不敢把张三送到医院,于是把车停在停车场后,自己回去找王大商量,第二日凌晨5点和王大一起赶回停车场把张三送到医院,医院认定张三已死亡。王大的口供:在晚上将张三打昏迷,李四送张三到医院,半夜李四找王大商量,告诉他并没有送张三就医,然后二人次日凌晨将张三送医,此处口供与李四吻合。赵二的证言:当晚10:20左右和李四一起将张三抬上车,此时张三仍有心跳和呼吸,赵二认为如果当时及时就医,张三一定不会死亡。饭店监控录像:当晚10:20李四和赵二一起将张三抬上车。医院停车场监控录像:当晚10:50左右李四的车出现在停车场,李四独自下车离开,一直将车留在停车场,直到次日凌晨五点和王大一起又出现在停车场,将张三抬往医院。法医死亡鉴定:张三头部被重击,痕迹与饭店板凳吻合,无其他伤,张三自身有凝血功能障碍,因大量出血而死亡,但无法鉴定出具体死亡时间。医院送诊记录:凌晨5点李四王大将张三送往医院,但医院认定张三已完全死亡。李四因涉嫌故意杀人罪被提起公诉,在庭审中,李四翻供,并提出其口供是刑讯逼供的,实际上他当晚将张三送往医院停车场时,张三已经没有呼吸完全死亡,但迫于侦查人员的淫威他才承认当时张三并未死亡。李四提供了刑讯逼供的手段和时间。李四的辩护人提出非法证据排除,公安机关仅提供了部分李四所提时间的刑讯录像,该录像显示并没有刑讯逼供发生。李四的辩护人提出重新鉴定张三具体死亡时间,但新的证据均无法证明张三的具体死亡时间。

    问题:
    依据本案的证据,对李四能否作出有罪的判决?


    答案:
    解析:
    1. 本案的证据有:李四庭前的口供、王大的口供、赵二的证言、饭店监控录像、医院停车场监控录像、鉴定意见、医院送诊记录、李四在法庭上的翻供。根据《刑事诉讼法》第56条、《办理刑事案件严格排除非法证据若干问题的规定》以及相关司法解释的规定,以下非法证据应当直接排除,不得作为定案依据:李四在庭前的供述。 2.根据本案的证据,对李四不能作出有罪的认定。理由是,作出有罪认定的证明标准是“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本案中,由于李四没有参与殴打张三,因此判断能否对李四作出有罪认定,关键是看李四在将张三送往医院停车场时,张三是否已经死亡。也就是说,判断对李四将张三送往医院停车场时,张三还没有死亡的证据能否达到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的程度。本案中,由于李四的庭前供述不得作为定案的依据,可以作为定案依据的证据有:王大的口供、赵二的证言、饭店监控录像、医院停车场监控录像、鉴定意见、医院送诊记录、李四在法庭上的翻供。根据这些证据,张三在被送往医院停车场前是否死亡不能确定,存在疑问,不排除其在被送往医院停车场前就死亡的可能性,根据《刑事诉讼法》第200条第3项的规定,在待证事实的证明没有达到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程度的情况下,应当作出无罪判决。

  • 第5题:

    各考场主考、监考、流动监考员,在每次考试前,必须接受本考点总监考组织的考前培训。


    正确答案:正确

  • 第6题:

    监考时,监考员应思想集中、精神饱满、忠于职守、分工明确()等。

    • A、考场用语规范
    • B、监考操作规范
    • C、关注考场内外的动态
    • D、关注考生的情绪、前后坐一直线

    正确答案:A,B,D

  • 第7题:

    在标准的收入-闲暇图中,张三的无差异曲线比李四更陡直,这可能表明()

    • A、张三喜欢闲暇而不喜欢收入而李四两者都喜欢
    • B、张三喜欢收入而不喜欢闲暇而李四两者都喜欢
    • C、张三比李四更看重闲暇
    • D、李四比张三更看重闲暇

    正确答案:C

  • 第8题:

    张三和李四是邻居,张三得知李四想卖掉隔壁现住的房子,遂找李四表示有意购买。李四说:“我现在还没有决定是否卖掉这套房子,如果我找到更好的房子,你出钱比王五多,我就卖给你。”以下哪项发生了,表示李四说谎了?()

    • A、张三出钱没有王五多,李四把房子卖给了张三
    • B、李四没有找到更好的房子,尽管张三比王五出钱多,李四还是没有把房子卖给张三
    • C、李四没有找到更好的房子,李四把房子卖给了张三
    • D、李四找到了更好的房子,并且张三出钱比王五多,最终房子没有卖

    正确答案:D

  • 第9题:

    张三扒窃得李四钱包,刚走出5米被李四发现后逃跑,李四紧追50米时,张三将钱包扔还给李四。张三的行为是盗窃罪中止。


    正确答案:错误

  • 第10题:

    张三和妻子李四经法院调解离婚,离婚调解书中明确儿子张小五的抚养权归张三,则可以代张小五处分其名下房产的是()

    • A、张三
    • B、李四
    • C、张三或李四
    • D、张三和李四

    正确答案:D

  • 第11题:

    单选题
    把101考场的监考教师“张三”替换成“李四”可用的命令是()。
    A

    APPEND

    B

    REPLACE

    C

    ALTER

    D

    MODIFY


    正确答案: D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12题:

    单选题
    张三和妻子李四经法院调解离婚,离婚调解书中明确儿子张小五的抚养权归张三,则可以代张小五处分其名下房产的是()
    A

    张三

    B

    李四

    C

    张三或李四

    D

    张三和李四


    正确答案: A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13题:

    下面哪个命题是命题“张三今天迟到或李四明天请假”的否定?(C )

    A、张三今天迟到或李四明天不请假

    B、 张三今天不迟到或李四明天不请假

    C、张三今天不迟到且李四明天不请假

    D、不是张三今天不迟到就是李四明天不请假


    参考答案C

  • 第14题:

    上市公司2009年7月20日公告某项信息,董秘15日透露给张三、张三18日买入获利,张三21目透露给李四,李四均买入获利,以下关于是否构成内幕交易的说法正确的有(  )

    A.张三构成,李四不构成
    B.张三不构成,李四构成
    C.张三李四都构成
    D.张三李四都不构成
    E.董秘构成

    答案:A,E
    解析:
    《证券法》第七十六条:“证券交易内幕信息的知情人和非法获取内幕信息的人,在内幕信息公开前,不得买卖该公司的证券,或者泄露该信息,或者建议他人买卖该证券。
    ……”
    本题董秘15日透露给张三,在在内幕信息公开前泄露该信息,构成内幕交易;张三在在内幕信息公开前买入获利,构成内幕交易。李四在内幕信息公开后买入,不构成内幕交易。

  • 第15题:

    张三和李四是对门邻居。从4 月下旬开始,张三饲养的鹦鹉每天大喊“李四傻瓜”。李四多次找张三交涉无果,李四遂诉至法院。法院可以判令张三:

    A、排除妨碍
    B、停止侵害
    C、恢复原状
    D、恢复名誉

    答案:B
    解析:
    本题考查民法。《民法总则》第一百七十九条规定:“承担民事责任的方式主要有:(一)停止侵害;
    (二)排除妨碍;(三)消除危险;(四)返还财产;(五)恢复原状;(六)修理、重作、更换;(七)继续履行;(八)赔偿损失;(九)支付违约金;(十)消除影响、恢复名誉;(十一)赔礼道歉。法律规定惩罚性赔偿的,依照其规定。本条规定的承担民事责任的方式,可以单独适用,也可以合并适用。”
    A项错误,排除妨碍是权利人行使其权利受到他人不法阻碍或妨害时,要求侵害人排除或请求人民法院强制排除,以保障权利正常行使的措施。题中未体现李四行使权利受到阻碍或妨害。
    B项正确,停止侵害是加害人正在实施侵害他人财产或人身的行为的,受害人可以依法请求其停止侵害行为,这实际上是要求侵害人停止实施某种侵害行为。张三的鹦鹉每天对李四说侮辱性话语,对李四造成了伤害,故法院可以判决张三停止侵害。
    C项错误,恢复原状是指恢复权利被侵害前的原有状态。例如将损坏的财物恢复到原来的状态。与题意不符。
    D项错误,消除影响、恢复名誉是指违法行为人侵害公民、法人的人身权利,损害其名誉、荣誉时,受害人有权要求侵害人在影响所及范围内,以公开形式承认侵害过错、澄清事实、消除所造成的不良影响,以恢复未受损害时社会对其品行、才能或信用的良好评价的责任措施。题干中鹦鹉对李四的侵害影响有限,不适用“恢复名誉”。

  • 第16题:

    考生不能携带手表进入考场,考场已经设置电波钟,为考生提供时间参考,开始、结束考试及监考操作指令以()为准。

    • A、考场电波钟
    • B、考点统一发出的信号
    • C、考场内时间
    • D、监考员掌握时间

    正确答案:B

  • 第17题:

    今年将明确场外监考员的工作职责,包括:()

    • A、考试过程中,协助所负责考场的场内监考员检查考场电波钟走时是否准确
    • B、工作期间未经考点指定不得随身携带手机等具有发送或接收信息功能的设备
    • C、统一护送监考教师领取试卷后同行直入考场
    • D、负责填写监控日志和查看考场监控记录,以及对监控组工作人员的工作进行考评
    • E、负责所指定的若干考场的联络工作,考试期间随时保持各考场与考点主任及考务组的联络,协助处理偶发事件

    正确答案:A,B,C,E

  • 第18题:

    监考员甲、乙离开考务办公室到达考场正确做法是()

    • A、选择最近的线路快速到达考场
    • B、甲可先行到达考场组织考生有序进入考场
    • C、按照规定路线同行直达考场
    • D、乙可先行到达考场组织考生有序进入考场

    正确答案:C

  • 第19题:

    张三把李四打成重伤,李四住院治疗花费了5万元。请问张三应负哪些法律责任()

    • A、行政责任
    • B、刑事责任
    • C、民事责任
    • D、违宪责任

    正确答案:B,C

  • 第20题:

    从规范化角度看,下列数据库逻辑模式设计中最好的是()。

    • A、考场(考号,姓名,项目,考场号,日期时间,主考,监考)
    • B、考场(考场号,项目,主考,监考)考生(考号,姓名,项目,日期时间)
    • C、考场(项目,考场号,日期时间,主考,监考)考生(考号,姓名,考场号)
    • D、考场(考场号,项目,主考,监考)考生(考号,姓名,考场号,项目)考试项目(项目,日期时间)

    正确答案:D

  • 第21题:

    张三和李四合作创作《民族音乐赏》一书,下列主体中属于著作权人的是()

    • A、张三
    • B、李四
    • C、张三健在时,张三的女儿
    • D、李四去世后,李四的儿子

    正确答案:A,B,D

  • 第22题:

    多选题
    根据《刑法修正案(九)》,下列哪些行为构成代替考试罪()。
    A

    在国家公务员考试的考场中考生张三给考生李四传答案纸条

    B

    考生张三向考生李四出售国家司法考试试题的答案

    C

    考生张三在某市会计师考试中使用作弊器

    D

    张三在英语四级考试中代替李四考试


    正确答案: D,A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23题:

    多选题
    张三和李四合作创作《民族音乐赏》一书,下列主体中属于著作权人的是()
    A

    张三

    B

    李四

    C

    张三健在时,张三的女儿

    D

    李四去世后,李四的儿子


    正确答案: B,C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24题:

    单选题
    张三和李四是邻居,张三得知李四想卖掉隔壁现住的房子,遂找李四表示有意购买。李四说:“我现在还没有决定是否卖掉这套房子,如果我找到更好的房子,你出钱比王五多,我就卖给你。”以下哪项发生了,表示李四说谎了?()
    A

    张三出钱没有王五多,李四把房子卖给了张三

    B

    李四没有找到更好的房子,尽管张三比王五出钱多,李四还是没有把房子卖给张三

    C

    李四没有找到更好的房子,李四把房子卖给了张三

    D

    李四找到了更好的房子,并且张三出钱比王五多,最终房子没有卖


    正确答案: B
    解析: 考查假言命题的负矛盾,当一个假言命题为真,它的负命题一定为假,想要说李四说谎了,其实就是找出原命题的负命题。"如果p,那么q"的负命题是"p且非q"。本题中的p是"李四找到更好的房子且张三比王五出钱多",q是"卖给张三房",这个假言命题负命题就是"李四找到更好房子且张三比王五出钱多,但是却没有将房子卖给张三"。故选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