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某购得一辆夏利轿车自用,并向市保险公司投保了车辆损失险和第三者责任险。投保后一个月,刘某车被盗走。不久,市交通部门通知刘某:他的车被盗后在某县与他人轿车相撞,刘某的车翻下山崖,全部报废(窃车贼跳车逃跑);他人轿车被撞坏,司机受伤。这起交通事故系窃贼驾驶技术不良所致,窃贼应负全部责任。但是窃贼逃跑后一直没有下落。事故发生后,受伤司机要求刘某赔偿经济损失1.2万元;刘某同时也向保险公司要求赔付轿车全损及第三者损失。保险公司同意对刘某的轿车全损进行赔偿。同时认定:窃贼盗车后,在外地肇事撞坏他人轿车,并致司机受

题目

刘某购得一辆夏利轿车自用,并向市保险公司投保了车辆损失险和第三者责任险。投保后一个月,刘某车被盗走。不久,市交通部门通知刘某:他的车被盗后在某县与他人轿车相撞,刘某的车翻下山崖,全部报废(窃车贼跳车逃跑);他人轿车被撞坏,司机受伤。这起交通事故系窃贼驾驶技术不良所致,窃贼应负全部责任。但是窃贼逃跑后一直没有下落。事故发生后,受伤司机要求刘某赔偿经济损失1.2万元;刘某同时也向保险公司要求赔付轿车全损及第三者损失。保险公司同意对刘某的轿车全损进行赔偿。同时认定:窃贼盗车后,在外地肇事撞坏他人轿车,并致司机受伤,这不属于《机动车辆保险条款》中规定的第三者责任险,保险公司对此不负赔偿责任。窃贼无照驾车造成第三人损失保险公司有无赔偿责任?谈谈你对此案例的看法。


相似考题
参考答案和解析
正确答案: 《机动车辆保险条款》第一条规定:由于碰撞、倾覆、火灾、爆炸等原因造成保险车辆的损失,保险公司负责赔偿。在保险合同有效期内,保险车辆发生保险事故遭受的全部损失,按保险金额赔偿。本案中,刘某轿车被盗并由窃贼驾驶该车肇事,致使该轿车翻下山崖并造成全损,符合该条规定的"碰撞倾覆"责任,故保险公司应予以赔偿刘某汽车的全部损失。
《机动车辆保险条款》第十条规定:“被保险人或其允许的驾驶人员在使用保险车辆过程中发生意外事故,致使第三者遭受人身伤亡或财产的直接毁损,被保险人依法应当支付的赔偿金额,该公司依照保险合同的规定予以补偿。”根据这条法律规定,保险公司对窃贼盗车后驾驶中肇事造成的第三者损失不予赔偿是正确的。这是因为,本案汽车相撞事故是由窃贼驾驶偷来的轿车与他人轿车相撞造成的,窃贼即不是《机动车辆保险条款》中规定的被保险人,也不是经被保险人允许的驾驶人员,所以由此造成的第三者责任损失,保险人当然不能予以赔偿。
因此,本案窃贼除应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外,还应承担一切经济责任:即赔偿刘某轿车的全损和被撞司机所遭受的经济损失。由于保险公司已经赔偿刘某轿车全损,所以可以从刘某处得到代位求偿权向窃贼追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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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第1题:

    刘某向保险公司投保了家庭财产保险。不久后刘某与妻子到外地学习,拜托刘某的姐姐替他们照看家中事务。某日,刘某的姐姐外出时忘记锁门,导致刘某家中被窃,财物遭受损失。下列关于保险公司责任承担说法正确的是( )。

    A.由于刘某的姐姐存在过错,保险公司可以不承担赔偿责任

    B.由于刘某的姐姐存在过错,保险公司可以要求解除合同

    C.由于刘某的姐姐存在过错,保险公司对刘某履行赔偿义务后,享有向刘某的姐姐进行追偿的权利

    D.保险公司应当对刘某进行赔偿,且不得向刘某的姐姐追偿


    参考答案:D
    解析:我国保险法对保险人的代位求偿权进行了规定,因第三者对保险标的的损害而造成保险事故的,保险人自向被保险人赔偿保险金之日起,在赔偿金额范围内代位行使被保险人对第三者请求赔偿的权利。但是保险法对此也作出了相应的限制,即被保险人的家庭成员除故意造成保险事故外,保险人不得对其行使代位求偿权。

  • 第2题:

    甲某驾驶一辆桑达纳轿车与乙某驾驶的特种车发生碰撞事故,甲车损失10000元,甲某受伤医疗费10000元,交通费200元,乙车损失4000元。乙车在我公司投保了交强险及商业车损险、第三者责任险和附加不计免赔险。交警责任认定甲车负次要责任,乙车负主要责任,请计算保险公司应赔乙某多少赔款。


    参考答案:交强险:车损2000元
    人伤医疗费10000元
    交通费200元
    商业险:车损险(4000-2000)×70%×(1-10%)=1260元
    三者责任险(10000-2000)×70%×(1-15%)=4760元
    不计免赔险(4000-2000)×70%×10%+(10000-2000)×70%×15%=980元
    商业险赔款合计:车损险1260+三者险4760+不计免赔980=7000元 本案赔款合计:19200元

  • 第3题:

    张某将其所有的一辆小轿车向某保险公司投保了车辆损失险和第三者责任险,前者的保险金额为48万元,后者的责任限额为10万元,并附加车上责任险,责任限额为5.6万元(4×1.4)。在保险期间,张某将车借给司机李某使用,在一次行驶中,与货车相撞,该轿车全部烧毁,损失金额为48万元,残值为2.4万元,施救费用为4万元。李某的一台电脑在车上被损坏,损失金额为2万元。货车车损16万元,货车上的人员医疗费用2万元,经交通管理部门鉴定,小轿车负全部责任。
    保险公司对货车的损失赔偿额为( )元。



    A.122400

    B.80000

    C.139400

    D.515200

    答案:B
    解析:
    责任限额为10万元,保险公司对货车的损失赔偿是10万*80%=80000万元

  • 第4题:

    王某购买了一辆家用轿车,并投保了1年期的商业车险(含盗抢险),半年后王某将该车转卖给刘某,保险部分未变更,之后刘某的车辆发生丢失,此时王某当时投保的保单还在有效期内,但保险公司根据保险的()原则仍不予赔付。

    A:最大诚信
    B:近因
    C:可保利益
    D:损失补偿

    答案:C
    解析:

  • 第5题:

    某石油公司将一辆北京切诺基吉普车投保了车损险和第三者责任险。1999年5月,司机宋某将石油公司客户徐某接到宾馆洽谈业务。徐某下车时无意将烟头扔在了车上。烟头引燃了坐垫及可燃物,将车辆烧着,并引燃了停放在旁边的一辆桑塔纳轿车。众人奋力抢救.扑灭了大火。可切诺基吉普车已全部烧毁,桑塔纳轿车也部分受损。石油公司就两辆车的损失分别向保险公司提起车损险和第三者责任险索赔,保险公司应该如何赔偿?


    正确答案:“ 火灾 ” 是《机动车辆保险条款》列明的车辆损失险的保险责任,对于由火灾引起的保险车辆的损失,保险人应当依照保险公司合同承担保险责任。同时火灾作为一种意外事故,造成保险车辆以外的第三者的损害,被保险人依法承担对第三者损害的赔偿责任的,保险人也须承担第三者责任险的保险贵任。本案中,保险车辆因火灾被全部烧毁,属于车损险的保险贵任,保险人应当按约赔偿。但由于该车起火是由徐某乱丢烟头所致,所以保险人履行车损险的赔偿义务后,依《保险法》 和保险合同的规定,取得对徐某的代位求偿权。对于第三者的桑塔纳轿车的损失,由于是徐某的责任所致,因此被保险人对该车的损失在法律上应无赔偿义务,保险人也无须对该车的损失承担第三者责任险的保险责任。

  • 第6题:

    刘某将其自用的桑塔纳轿车向当地某保险公司投保了车辆损失险和第三者责任险。在保险期限内,刘某驾车与一辆解放牌大货车相撞,造成桑塔纳轿车严重损坏。交警部门认定,由大货车司机张某负事故的全部责任,并赔偿刘某的全部损失,大货车司机张某拒不履行赔偿义务,刘某遂向人民法院起诉,要求张某赔偿车辆损失费5300余元。在法院受理该项诉讼后,刘某持法院的受理通知、保险单和事故责任认定书等证明资料,向自己方的承保公司提出索赔,除要赔偿保险车辆的损失外,对自己起诉时向法院交付的诉讼费也提出了赔偿要求。 被保险人向第三方求偿的诉讼费,保险人是否负责赔偿。


    正确答案:有关被保险人因起诉第三方而支出的诉讼费的承担问题,无论是《保险法》 还是《机动车辆保险条款》都没有做出规定。但从《保险法》 中对保险人的代位求偿权规定的本意来看,该笔费用应当由保险人来承担。《保险法》 第四十五至四十七条关于代位求偿的规定中,只是要求被保险人不能放弃对第三方索赔的权利,并在保险人追偿的过程中履行协助义务。也就是说,按照《 保险法》 的规定,起诉第三方应当由保险人进行的工作,则由此支出的相关诉讼费用理所应当由保险人承担。而在《机动车辆保险条款》 中,为了确保被保险人不放弃对第三方的索赔权,规定了被保险人对第三方提起诉讼的义务,而最终参与诉讼、行使代位求偿权的工作仍然要由保险人完成,相应的费用支出也应当由保险人承担。而且根据判决结果,在保险人胜诉或与第三方达成调节协议的情况下,诉讼费的全部或部分将由第三方承担,即保险人的诉讼费支出可以得到全部或部分冲减。

  • 第7题:

    刘某购新车一辆后投了财产保险,保险价值10万元。某日,刘某开车时被司机王某违章驾驶的卡车撞坏,造成损失2万元。下列表述中正确的是()。

    • A、刘某既可向王某索赔,也可选择要保险公司赔偿
    • B、若保险公司向刘某支付了赔偿保险金,则刘某不得再向王某索赔
    • C、王某向刘某支付了赔偿费,则刘某仍有权再向保险公司索赔
    • D、若刘某放弃对王某的索赔权,则保险公司不承担赔偿保险金的责任

    正确答案:A,B,D

  • 第8题:

    林某驾驶汽车在路上行驶被出租车刘某将车头撞坏,刘某全责。林某和刘某的汽车都在保险公司投保了交强险、车损险和三责险。下列表述中正确的是()

    • A、林某可以选择向刘某索赔,也可以选择向刘某的保险公司索赔
    • B、如果刘某不肯赔偿损失,林某可以直接向刘某投保的保险公司索赔
    • C、刘某有权在向林某赔偿损失前向自己的保险公司请求赔偿
    • D、如果林某放弃了对刘某的索赔权,林某也不可以向刘某的保险公司索赔

    正确答案:A,B,D

  • 第9题:

    居住在甲市A区的王某驾车以60公里时速在甲市B区行驶,突遇居住在甲市C区的刘某骑自行车横穿马路,王某紧急刹车,刘某在车前倒地受伤。刘某被送往甲市B区医院治疗,疗效一般,留有一定后遗症。之后,双方就王某开车是否撞倒刘某,以及相关赔偿事宜发生争执,无法达成协议。 刘某诉至法院,主张自己被王某开车撞伤,要求赔偿。刘某提交的证据包括:甲市B区交警大队的交通事故处理认定书(该认定书没有对刘某倒地受伤是否为王某开车所致作出认定)、医院的诊断书(复印件)、处方(复印件)、药费和住院费的发票等。王某提交了自己在事故现场用数码摄像机拍摄的车与刘某倒地后状态的视频资料。图像显示,刘某倒地位置与王某车距离1米左右。王某以该证据证明其车没有撞倒刘某。 一审中,双方争执焦点为:刘某倒地受伤是否为王某驾车撞倒所致;刘某所留后遗症是否因医疗措施不当所致。 法院审理后,无法确定王某的车是否撞倒刘某。一审法院认为,王某的车是否撞倒刘某无法确定,但即使王某的车没有撞倒刘某,由于王某车型较大、车速较快、刹车突然、刹车声音刺耳等原因,足以使刘某受到惊吓而从自行车上摔倒受伤。因此,王某应当对刘某受伤承担相应责任。同时,刘某因违反交通规则,对其受伤也应当承担相应责任。据此,法院判决:王某对刘某的经济损失承担50%的赔偿责任。关于刘某受伤后留下后遗症问题,一审法院没有作出说明。 王某不服一审判决,提起上诉。二审法院审理后认为,综合各种证据,认定王某的车撞倒刘某,致其受伤。同时,二审法院认为,一审法院关于双方当事人就事故的经济责任分担符合法律原则和规定。故此,二审法院驳回王某上诉,维持原判。 根据民事诉讼法学(包括证据法学)相关原理,一审法院判决是否存在问题?为什么?


    正确答案: 一审法院判决存在如下问题:
    第一,判决没有针对案件的争议焦点作出事实认定,违反了辩论原则;
    第二,在案件争执的法律要件事实真伪不明的情况下,法院没有根据证明责任原理来作出判决;
    第三,法院未对第二个争执焦点作出事实认定。
    理由说明:
    (1)本案当事人的争执焦点是刘某倒地受伤是否为王某驾车撞倒了刘某;刘某受伤之后所留下的后遗症是否是因为对刘某采取的医疗措施不当所致。但法院判决中没有对这两个争议事实进行认定,而是把法院自己认为成立的事实——刘某因受到王某开车的惊吓而摔倒,作为判决的根据,而这一事实当事人并未主张,也没有经过双方当事人的辩论。因此,在这问题上,法院的做法实际上是严重地限制了当事人辩论权的行使。
    (2)法院通过调取相关证据,以及经过开庭审理,最后仍然无法确定王某的车是否撞到了刘某。此时,当事人所争议的案件事实处于真伪不明的状态,在此情况下,法院应当根据证明责任分配来作出判决。

  • 第10题:

    王某将其购置的一辆富康轿车,向保险公司投保车辆损失险,保险金额为20万。其子小王略知驾驶常识,一天,趁其外出时偷拿其父的车钥匙学习驾车,不慎翻车。小王受伤,轿车全毁。保险公司是否予以赔偿?


    正确答案:保险公司应予以拒赔。小王无证驾驶保险车辆出险,属于条款中规定的责任免除事项。

  • 第11题:

    某单位购进一辆大卡车,并向甲保险公司投保了机动车辆损失险、第三者责任险,前者的保险金额为16万元,后者的赔偿限额为50万元;并附加了全车盗抢险、车上人员责任险。在保险有效期内,该车在行驶时因刹车系统失灵,撞坏了一辆正在行驶中的小轿车的尾部,导致小轿车损失2万元,并使小轿车上司机和路上行人某乙受伤,大卡车损失4万元(该车实际价值为16万元),大卡车上的车乘人员也受伤。小轿车未投保。 根据以上资料,下列问题: 如果确定事故的原因由汽车本身质量所致,则汽车损失应由()。

    • A、保险代理公司
    • B、汽车制造厂
    • C、保险公司
    • D、汽车销售商

    正确答案:B,D

  • 第12题:

    问答题
    居住在甲市A区的王某驾车以60公里时速在甲市B区行驶,突遇居住在甲市C区的刘某骑自行车横穿马路,王某紧急刹车,刘某在车前倒地受伤。刘某被送往甲市B区医院治疗,疗效一般,留有一定后遗症。之后,双方就王某开车是否撞倒刘某,以及相关赔偿事宜发生争执,无法达成协议。 刘某诉至法院,主张自己被王某开车撞伤,要求赔偿。刘某提交的证据包括:甲市B区交警大队的交通事故处理认定书(该认定书没有对刘某倒地受伤是否为王某开车所致作出认定)、医院的诊断书(复印件)、处方(复印件)、药费和住院费的发票等。王某提交了自己在事故现场用数码摄像机拍摄的车与刘某倒地后状态的视频资料。图像显示,刘某倒地位置与王某车距离1米左右。王某以该证据证明其车没有撞倒刘某。 一审中,双方争执焦点为:刘某倒地受伤是否为王某驾车撞倒所致;刘某所留后遗症是否因医疗措施不当所致。 法院审理后,无法确定王某的车是否撞倒刘某。一审法院认为,王某的车是否撞倒刘某无法确定,但即使王某的车没有撞倒刘某,由于王某车型较大、车速较快、刹车突然、刹车声音刺耳等原因,足以使刘某受到惊吓而从自行车上摔倒受伤。因此,王某应当对刘某受伤承担相应责任。同时,刘某因违反交通规则,对其受伤也应当承担相应责任。据此,法院判决:王某对刘某的经济损失承担50%的赔偿责任。关于刘某受伤后留下后遗症问题,一审法院没有作出说明。 王某不服一审判决,提起上诉。二审法院审理后认为,综合各种证据,认定王某的车撞倒刘某,致其受伤。同时,二审法院认为,一审法院关于双方当事人就事故的经济责任分担符合法律原则和规定。故此,二审法院驳回王某上诉,维持原判。 对刘某提起的损害赔偿诉讼,哪个(些)法院有管辖权?为什么?

    正确答案: 对本案享有管辖权的有甲市A区法院和甲市B区法院。本案属于侵权纠纷,侵权行为地与被告住所地法院享有管辖权;本案的侵权行为发生在甲市B区,被告王某居住在甲市A区。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13题:

    2010年7月10日,王女士将其一辆捷达牌轿车投保了车辆损失险和第三者责任险,车辆损失险按新车购置价投保,保险金额13万元,商业第三者责任险赔偿限额10万元。2010年10月15日,该车被盗走。11月20日,市交通部门通知王女士:她的车被盗后在某地与他人轿车相撞,窃车贼肇事后逃跑(该起事故窃车賊应负全部责任)。事故中,王女士的车损坏严重,修理费18000元,他人轿车也被撞坏,司机受伤。窃车贼逃跑后一直没有下落。事故发生后,受伤司机要求王女士赔偿其经济损失30 000元。王女士于是向保险公司提出索赔申请。请求保险公司赔付的汽车修理费18 000元及其支付给受伤司机的30 000元。

    请分析:此案中,保险公司是否应当赔偿 ?为什么?


    参考答案:保险公司不应当赔偿。

  • 第14题:

    李某驾车不慎追尾撞坏刘某轿车,刘某向法院起诉要求李某将车修好。在诉讼过程中,刘某变更诉讼请求,要求李某赔偿损失并赔礼道歉。针对本案的诉讼请求变更,下列哪一说法是正确的?

    A.该诉的诉讼标的同时发生变更

    B.法院应依法不允许刘某变更诉讼请求

    C.该诉成为变更之诉

    D.该诉仍属给付之诉


    答案:D
    解析:
    选项A错误。诉讼标的是当事人争议的民事权利义务关系,诉讼请求是基于法律关系向人民法院提出的作出特定裁判的要求。在诉讼过程中,诉讼标的不允许任意变更,但在不变更诉讼标的的前提下,可以变更诉讼请求。本案的诉讼标的是侵权法律关系,刘某在诉讼中变更诉讼请求后,诉讼标并未同时发生变更。选项B错误。《民事诉讼法》第五十一条规定,原告可以放弃或者变更诉讼请求。被告可以承认或者反驳诉讼请求,有权提起反诉。据此可知,原告有权变更诉讼请求,法院应予以允许。选项C错误,选项D正确。给付之诉是指原告请求法院判令被告向其履行某种特定给付义务的诉讼。在给付之诉中,原告要求被告履行的给付义务既可能是给付一定数额的货币或财产,也可能是为或不为某种特定的行为。变更之诉是指原告请求法院以判决改变或消灭既存的某种民事法律关系的诉。刘某变更诉讼请求后,仍属于给付之诉,而非变更之诉。

  • 第15题:

    某单位购进一辆大卡车,并向甲保险公司投保了机动车辆损失险、第三者责任险,前者的保险金额为16万元,后者的赔偿限额为50万元;并附加了全车盗抢险、车上人员责任险。在保险有效期内,该车在行驶时因刹车系统失灵,撞坏了一辆正在行驶中的小轿车的尾部,导致小轿车损失2万元,并使小轿车上司机和路上行人某乙受伤,大卡车损失4万元(该车实际价值为16万元),大卡车上的乘车人员也受伤。小轿车未投保。
    根据以上资料,回答下列问题。[2005年真题]
    对于被撞的小轿车,保险公司应()。
    A.扣除免赔额后赔偿
    B.按修理费加小轿车司机医疗费赔偿
    C.按实际损失2万元赔偿
    D.按车辆实际价值赔偿


    答案:A,B
    解析:
    第三者责任险是指保险期间内,被保险人或其允许的合法驾驶人在使用被保险机动车过程中发生意外事故,致使第三者遭受人身伤亡或财产直接损毁,依法应当由被保险人承担的损害赔偿责任,保险人依照保险合同的约定,对于超过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各分项赔偿限额以上的部分负责赔偿的保险。

  • 第16题:

    刘某拥有一部桑塔纳小轿车,因自己要到国外工作半年时间,便将车子暂交给朋友李某保管并使用。李某怕自己使用车子出事,便将该车向保险公司投保了车损险、第三者责任险和盗抢险,保险期限为一年,保险单上载明的被保险人为李某本人。李某在使用保险车辆期间,没有发生任何事故。半年后,刘某从国外回来,李某便将保险车辆连同保险单一起交给了刘某,但没有通知保险公司办理批改手续。一个月后,刘某驾驶该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一行人重伤,刘某负责事故的全部责任。刘某即向保险公司报案,并提出索赔申请。保险公司以刘某不是被保险人为由,拒绝了刘某的请求。于是刘某又急忙找到了李某,通过李某再次向保险公司提出了赔偿请求。 非车辆所有权人投保,车辆所有权人是否有权索赔。


    正确答案:本案中,保险人拒绝车主刘某赔款请求的处理是正确的。虽然刘某是车辆的所有权人,对车辆具有法律上承认的利益.但该车并非由刘某投保,刘某也不是保险单上载明的被保险人。根据《保险法》 的有关规定,刘某不具有保险金的请求权。至于刘某又通过原被保险人李某再次索赔,保险人也无须承担赔款责任。因为李某在投保时,对该保险车辆具有占有和使用的权利,也就是其对该车具有法律上承认的利益,李某是基于对自己的利益的保护实施了投保行为。如李某在其保管使用该车期间发生保险事故,保险人应当负赔款责任。而李某在将车辆交还车主刘某后,对该车已经丧失了可保利益,且未通知保险人办理批改手续,因此,原保险合同已经失效,李某基于该车所需要保护的利益已经丧失。对于车主刘某造成的他人损害,应由其本人自行承担赔款责任。

  • 第17题:

    刘某将自己的一辆捷达轿车向当地某保险公司投保了车辆损失险和第三者责任险。在保险期限内,刘某驾车到当地的机动车检测场进行年度检验。在检验场内,刘某与其他待检车辆会车时由于采取措施不当,导致捷达轿车与对方来车相撞。事故发生后,刘某即时向承保公司报案,并就保险车辆的损失提出了索赔请求。对该起事故是否属于保险责任范围,保险公司有两种意见:一种意见认为,保险车辆是在检测场发生事故,属于条款责任免除中的“检测”;另一种意见认为,保险车辆并不是检测过程中发生事故,不能适用该责任免除条款,应当认定该起事故属于保险责任范围。 保险车辆在检测场内发生事故,是否属于责任免除范围。


    正确答案:根据《机动车辆保险条款》第一条的规定,“测试”属于车辆保险的责任免除范围,即在保险车辆被测试的情况下,不论由于何种原因造成保险车辆的损失或第三者的经济赔偿的责任,保险人均不负赔偿责任。之所以将“测试”列入责任免除的范围,主要是考虑到测试是对车辆性能等指标的一种考察,而此时无论是对于被测车辆,还是对于测试条件和环境,以及对于测试后果而言,都包含着某些非正常、不稳定的因素,而且在测试过程中,测试人员经常会对车辆进行某些超常规的操作,这些因素无疑都会使车辆置于一种超出平时风险水平的危险状态,增加车辆发生事故和损失的可能性。因此,将测试列入车辆保险的责任免除范围,是保险人一种合理的风险选择。
    在本案中,虽然被保险人驾车在检测场内发生意外事故,造成保险车辆损失,但当时保险车辆并没有处于一种被检测的状态,而是由被保险人正常驾驶,即保险车辆的损失不是在“测试”的情况下发生,只是事故发生的地点较为特殊而已。因此,对于本案的保险责任认定,不能适用“测试”这一责任免除条款,在无其他责任免除或被保险人违反合同义务的情况下,保险人应当按照保险合同的规定承担赔偿责任。

  • 第18题:

    某单位购进一辆大卡车,并向甲保险公司投保了机动车辆损失险、第三者责任险,前者的保险金额为16万元,后者的赔偿限额为50万元;并附加了全车盗抢险、车上人员责任险。在保险有效期内,该车在行驶时因刹车系统失灵,撞坏了一辆正在行驶中的小轿车的尾部,导致小轿车损失2万元,并使小轿车上司机和路上行人某乙受伤,大卡车损失4万元(该车实际价值为16万元),大卡车上的车乘人员也受伤。小轿车未投保。 根据以上资料,下列问题: 对于本案中的大卡车乘人中的抢救费和医疗费属于()的保险责任。

    • A、第三者责任险
    • B、车上人员责任险
    • C、驾驶员人身意外伤害保险
    • D、车辆损失险

    正确答案:B

  • 第19题:

    居住在甲市A区的王某驾车以60公里时速在甲市B区行驶,突遇居住在甲市C区的刘某骑自行车横穿马路,王某紧急刹车,刘某在车前倒地受伤。刘某被送往甲市B区医院治疗,疗效一般,留有一定后遗症。之后,双方就王某开车是否撞倒刘某,以及相关赔偿事宜发生争执,无法达成协议。 刘某诉至法院,主张自己被王某开车撞伤,要求赔偿。刘某提交的证据包括:甲市B区交警大队的交通事故处理认定书(该认定书没有对刘某倒地受伤是否为王某开车所致作出认定)、医院的诊断书(复印件)、处方(复印件)、药费和住院费的发票等。王某提交了自己在事故现场用数码摄像机拍摄的车与刘某倒地后状态的视频资料。图像显示,刘某倒地位置与王某车距离1米左右。王某以该证据证明其车没有撞倒刘某。 一审中,双方争执焦点为:刘某倒地受伤是否为王某驾车撞倒所致;刘某所留后遗症是否因医疗措施不当所致。 法院审理后,无法确定王某的车是否撞倒刘某。一审法院认为,王某的车是否撞倒刘某无法确定,但即使王某的车没有撞倒刘某,由于王某车型较大、车速较快、刹车突然、刹车声音刺耳等原因,足以使刘某受到惊吓而从自行车上摔倒受伤。因此,王某应当对刘某受伤承担相应责任。同时,刘某因违反交通规则,对其受伤也应当承担相应责任。据此,法院判决:王某对刘某的经济损失承担50%的赔偿责任。关于刘某受伤后留下后遗症问题,一审法院没有作出说明。 王某不服一审判决,提起上诉。二审法院审理后认为,综合各种证据,认定王某的车撞倒刘某,致其受伤。同时,二审法院认为,一审法院关于双方当事人就事故的经济责任分担符合法律原则和规定。故此,二审法院驳回王某上诉,维持原判。 本案所列当事人提供的证据,属于法律规定中的哪种证据?属于理论上的哪类证据?


    正确答案: 根据《民事诉讼法》关于证据的分类:本案中,交通大队的事故认定书、医院的诊断书(复印件)、处方(复印件)、药费和住院费的发票都属于书证,王某在事故现场用数码摄像机拍摄的就他的车与刘某倒地之后的状态的视频资料属于视听资料。根据理论上对证据的分类:上述证据都属于间接证据;甲市B区交通大队的交通事故处理认定书、药费和住院费的发票,王某自己在事故现场用数码摄像机拍摄的就他的车与刘某倒地之后的状态的视频资料属于原始证据,医院的诊断书(复印件)、处方(复印件)属于传来证据;就证明王某的车撞到刘某并致刘受伤的事实而言,刘某提供的各类证据均为本证,王某提供的证据为反证。

  • 第20题:

    居住在甲市A区的王某驾车以60公里时速在甲市B区行驶,突遇居住在甲市C区的刘某骑自行车横穿马路,王某紧急刹车,刘某在车前倒地受伤。刘某被送往甲市B区医院治疗,疗效一般,留有一定后遗症。之后,双方就王某开车是否撞倒刘某,以及相关赔偿事宜发生争执,无法达成协议。 刘某诉至法院,主张自己被王某开车撞伤,要求赔偿。刘某提交的证据包括:甲市B区交警大队的交通事故处理认定书(该认定书没有对刘某倒地受伤是否为王某开车所致作出认定)、医院的诊断书(复印件)、处方(复印件)、药费和住院费的发票等。王某提交了自己在事故现场用数码摄像机拍摄的车与刘某倒地后状态的视频资料。图像显示,刘某倒地位置与王某车距离1米左右。王某以该证据证明其车没有撞倒刘某。 一审中,双方争执焦点为:刘某倒地受伤是否为王某驾车撞倒所致;刘某所留后遗症是否因医疗措施不当所致。 法院审理后,无法确定王某的车是否撞倒刘某。一审法院认为,王某的车是否撞倒刘某无法确定,但即使王某的车没有撞倒刘某,由于王某车型较大、车速较快、刹车突然、刹车声音刺耳等原因,足以使刘某受到惊吓而从自行车上摔倒受伤。因此,王某应当对刘某受伤承担相应责任。同时,刘某因违反交通规则,对其受伤也应当承担相应责任。据此,法院判决:王某对刘某的经济损失承担50%的赔偿责任。关于刘某受伤后留下后遗症问题,一审法院没有作出说明。 王某不服一审判决,提起上诉。二审法院审理后认为,综合各种证据,认定王某的车撞倒刘某,致其受伤。同时,二审法院认为,一审法院关于双方当事人就事故的经济责任分担符合法律原则和规定。故此,二审法院驳回王某上诉,维持原判。 对刘某提起的损害赔偿诉讼,哪个(些)法院有管辖权?为什么?


    正确答案: 对本案享有管辖权的有甲市A区法院和甲市B区法院。本案属于侵权纠纷,侵权行为地与被告住所地法院享有管辖权;本案的侵权行为发生在甲市B区,被告王某居住在甲市A区。

  • 第21题:

    居住在甲市A区的王某驾车以60公里时速在甲市B区行驶,突遇居住在甲市C区的刘某骑自行车横穿马路,王某紧急刹车,刘某在车前倒地受伤。刘某被送往甲市B区医院治疗,疗效一般,留有一定后遗症。之后,双方就王某开车是否撞倒刘某,以及相关赔偿事宜发生争执,无法达成协议。 刘某诉至法院,主张自己被王某开车撞伤,要求赔偿。刘某提交的证据包括:甲市B区交警大队的交通事故处理认定书(该认定书没有对刘某倒地受伤是否为王某开车所致作出认定)、医院的诊断书(复印件)、处方(复印件)、药费和住院费的发票等。王某提交了自己在事故现场用数码摄像机拍摄的车与刘某倒地后状态的视频资料。图像显示,刘某倒地位置与王某车距离1米左右。王某以该证据证明其车没有撞倒刘某。 一审中,双方争执焦点为:刘某倒地受伤是否为王某驾车撞倒所致;刘某所留后遗症是否因医疗措施不当所致。 法院审理后,无法确定王某的车是否撞倒刘某。一审法院认为,王某的车是否撞倒刘某无法确定,但即使王某的车没有撞倒刘某,由于王某车型较大、车速较快、刹车突然、刹车声音刺耳等原因,足以使刘某受到惊吓而从自行车上摔倒受伤。因此,王某应当对刘某受伤承担相应责任。同时,刘某因违反交通规则,对其受伤也应当承担相应责任。据此,法院判决:王某对刘某的经济损失承担50%的赔偿责任。关于刘某受伤后留下后遗症问题,一审法院没有作出说明。 王某不服一审判决,提起上诉。二审法院审理后认为,综合各种证据,认定王某的车撞倒刘某,致其受伤。同时,二审法院认为,一审法院关于双方当事人就事故的经济责任分担符合法律原则和规定。故此,二审法院驳回王某上诉,维持原判。 根据《民事诉讼法》有关规定,二审法院判决是否存在问题?为什么?


    正确答案: 二审法院维持原判,驳回上诉是不符合《民事诉讼法》规定的。因为,依据法律规定,只有在一审法院认定事实清楚,适用法律正确的情况下,二审法院才可以维持原判,驳回上诉。而本案中,二审法院的判决认定了王某开车撞到了刘某,该事实认定与一审法院对案件事实的认定有根本性的差别,这说明一审法院认定案件事实不清或存在错误,在此情况下,二审法院应当裁定撤销原判决、发回重审或依法改判,而不应当维持原判。

  • 第22题:

    刘某向保险公司投保了家庭财产保险,不久后刘某到外地学习。某日,刘某的妻子外出时忘记锁门,导致家中财物被窃,遭受损失。下列关于保险公司责任承担说法正确的是()。

    • A、由于刘某的妻子存在过错,保险公司可以不承担赔偿责任
    • B、由于刘某的妻子存在过错,保险公司可以要求解除合同
    • C、由于刘某的妻子存在过错,保险公司对刘某履行赔偿义务后,享有向刘某的妻子进.行追偿的权利
    • D、保险公司应当对刘某进行赔偿,且不得向刘某的妻子追偿

    正确答案:D

  • 第23题:

    某单位购进一辆大卡车,并向甲保险公司投保了机动车辆损失险、第三者责任险,前者的保险金额为16万元,后者的赔偿限额为50万元;并附加了全车盗抢险、车上人员责任险。在保险有效期内,该车在行驶时因刹车系统失灵,撞坏了一辆正在行驶中的小轿车的尾部,导致小轿车损失2万元,并使小轿车上司机和路上行人某乙受伤,大卡车损失4万元(该车实际价值为16万元),大卡车上的车乘人员也受伤。小轿车未投保。 根据以上资料,下列问题: 对于被撞的小轿车,保险公司应()。

    • A、扣除免赔额后赔偿
    • B、按修理费加小轿车司机医疗费赔偿
    • C、按实际损失2万元赔偿
    • D、按车辆实际价值赠偿

    正确答案:A,B