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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第1题:

    我国教育法规的体系的核心是( )。

    A.《宪法》
    B.《高等教育法》
    C.《教育法》
    D.《教师法》

    答案:C
    解析:

  • 第2题:

    简述教育法律体系的概念与我国教育法体系的基本构成。


    答案:
    解析:
    教育法律体系是教育法作为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的系统结构,它是指一国现行教育法律规范所构成的完整的、内部协调一致的、有机联系的教育法律的整体系统。一般而言,教育法规体系可分为横向结构和纵向结构。
    (1)教育法规体系的横向结构包括:①教育基本法;②基础教育法;③职业教育法;④高等教育法;⑤社会教育或成人教育法;⑥特殊教育法;⑦教师法;⑧教育经费法等。
    (2)教育法规体系的纵向结构可以分为:①《宪法》中有关教育的规定;②教育基本法;③部门教育法;④教育行政法规;⑤教育行政规章;⑥地方性教育法规;⑦地方性教育规章等。

  • 第3题:

    简述我国教育法律体系的构成。


    答案:
    解析:
    (1)教育法律体系的纵向结构
    从教育法律体系的纵向构成上看,由于教育法律的立法权限和立法程序的不同,教育法律的适用范围和效力也不同。按其不同的适用范围和效力等级,可从纵向上将我国的教育法律分为六个层级:一是《宪法》中有关教育的条款;二是教育基本法;三是单行教育法;四是教育行政法规;五是地方性的教育法规;六是教育规章。
    (2)教育法律体系的横向结构
    教育法律体系的横向结构,是指按照它所调整的教育关系的性质或教育关系的构成要素不同,划分出若干个处于同一层级的部门法,形成教育法规调整的横向覆盖面,使之在横向构成上呈现出门类齐全、内容完整、互相协调的态势。
    人们对教育内部和外部各种教育关系构成要素的认识不同,判别教育法律体系横向构成的种类所采用的标准不同,以致对教育法律体系的横向结构的表现形式作出不同的划分。目前我国教育法律体系的横向结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这一教育基本法律的统领下由六个部门法(单行法)构成,即《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

  • 第4题:

    简述我国教育法体系分为哪几个基本层次。


    答案:
    解析:
    [参考答案]我国的教育法体系可以分为以下几个层次:
    (1)教育法位于我国教育法体系的第一个层次。教育法是以宪法为依据制定的基本法律, 主要规定我国教育的基本性质、地位、任务、基本法律原则和基本教育制度等。
    (2)部门教育法位于我国教育法体系的第二个层次。部门教育法大致由义务教育法、职业 教育法、高等教育法、成人教育法、教师法和教育经费法6个部门组成,每一部门由全国人民代 表大会或其常务委员会制定单行法律。
    (3)教育行政法规位于教育法体系的第三个层次。教育行政法规主要是为实施教育法和 各单行法而制定的规范性文件。
    (4)地方性法规、自治条例、单行条例和教育行政规章住于教育法体系的第四个层次。地 方性法规、自治条例、单行条例和教育行政规章不仅数量最多,而且其内容的规定也最为具体、 详细。

  • 第5题:

    《教育法》在我国教育法规体系中,具有最高的权威。


    答案:对
    解析:

  • 第6题:

    我国的教育法规体系已经很完善。
    ()


    答案:错
    解析:
    我国诸多法律法规都对保护未成年人做了明确规定,但是大部分教育立法还比较薄弱。

  • 第7题:

    我国教育法体系的纵向结构是什么?
    从体系化的角度看我国当前教育立法的现状,教育法律体系根据制定机关的不同和法律形式的不同,可以分为不同的层次,根据法律规范内容的不同,可以分为不同的部分。从现在已经形成的我国教育法体系框架来看,我国教育法体系由纵向五个层次和横向六个部分构成。
    下面是我国教育法纵向的结构特征。
    (1)教育法。教育法是我国教育法体系的第一个层次。它是以宪法为依据制定的基本法律,主要规定我国教育的基本性质、地位、任务、基本法律原则和基本教育制度等。教育法是全部教育法规的“母法”,是协调教育部门内部以及教育部门与其他社会部门相互关系的基本准则,也是制定教育部门其他法律规范的依据。作为教育领域的基本法,教育法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制定。
    (2)部门教育法。部门教育法是我国教育体系纵向结构的第二个层次,主要调整各个教育部门的内外部关系。根据规范内容的不同以及我国具体的国情和实际需要,大致有义务教育法、职业教育法、高等教育法、成人教育法、教师法和教育经费法六个部分组成。每一部分都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制定。
    (3)教育行政法规。教育行政法规是教育法体系的第三个层次,主要是为实施教育法和各个单行法而制定的规范性文件,此外,属于较为具体的问题,教育法或单行法没有规定的问题,也可由行政法加以调整。属于这一层次的行政法规由国务院制定和发布,它是我国教育法的主体,应根据教育事业发展的需要予以增加。
    (4)地方性法规、自治条例、单行条例。地方性法规、自治条例、单行条例是教育法体系的第四个层次。其中地方性法规是省、直辖市和有地方立法权的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为执行国家有关教育的法律、行政法规,根据本行政区的实际需要而制定的规范性文件自治条例、单行条例则是民族自治地方的人民代表大会依照当地民族的政治、经济和文化的特点而制定的规范性文件。地方性法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规范各地方政治、经济和文化等各方面的活动,其中有关教育活动的法律规范是教育法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
    (5)政府规章。政府规章是教育法体系的第五个层次,属于这一层次的政府规章一般由国务院各部、委制定和发布,其效力低于行政法规。政府规章的制定主要依据法律和行政法规,并且可以因实际土作的需要而决定其内容。此外,省、自治区、直辖市以及省、自治区人民政府所在地和经国务院批准的较大的市的人民政府,根据行政需要而制定规章,也是这一层次不可缺少的部分。

  • 第8题:

    简述我国的教育法体系。


    正确答案: 我国的教育法体系由纵向5个层次和横向6个部门构成。
    第一层次:教育基本法——《教育法》(1995);
    第二层次:部门教育法——①《义务教育法》
    ②《职业教育法》
    ③《高等教育法》
    ④《学位法》
    ⑤《教师法》
    ⑥《民办教育法》;
    第三层次:教育行政法规;
    第四层次:地方性法规;
    第五层次:政府规章。

  • 第9题:

    我国教育法规的体系的核心是()。

    • A、《宪法》
    • B、《高等教育法》
    • C、《教育法》
    • D、《教师法》

    正确答案:C

  • 第10题:

    简述我国《教育法》规定的学生应尽的义务。


    正确答案: (1)遵守法律、法规;
    (2)遵守学生行为规范,尊敬师长,养成良好的思想品德和行为习惯:
    (3)努力学习,完成规定的学习任务:
    (4)遵守所在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的管理制度。

  • 第11题:

    问答题
    简述我国教育法体系的组成部分。

    正确答案: (1)从教育法规的形式上看教育法体系
    教育法从形式上,可以分为成文法和不成文法。成文法是指以文书的形式制定的法规,它是法的主体。教育的成文法根据法规制定机构的不同,又可以分为国家教育法规和地方教育法规两类。(不成文法指约定俗成的。)
    (2)从教育法的内容上看教育法体系
    从教育法的内容上来看,教育法体系由以下几个主要的教育法规所构成:
    1.宪法中有关教育的条款;
    2.与教育制度相关的教育法规;
    3.与教育行政组织机构的设置、职权范围划分相关的法规;
    4.与各级各类学校教育相关的法规;
    5.与学术、科研相关的法规;
    6.与社会教育相关的法规;
    7.与教育经费相关的法规等。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12题:

    问答题
    我国教育法体系的纵向结构是什么?

    正确答案: 从体系化的角度看我国当前教育立法的现状,教育法律体系根据制定机关的不同和法律形式的不同,可以分为不同的层次,根据法律规范内容的不同,可以分为不同的部分。从现在已经形成的我国教育法体系框架来看,我国教育法体系由纵向五个层次和横向六个部分构成。
    下面是我国教育法纵向的结构特征。
    (1)教育法。教育法是我国教育法体系的第一个层次。它是以宪法为依据制定的基本法律,主要规定我国教育的基本性质、地位、任务、基本法律原则和基本教育制度等。教育法是全部教育法规的“母法”,是协调教育部门内部以及教育部门与其他社会部门相互关系的基本准则,也是制定教育部门其他法律规范的依据。作为教育领域的基本法,教育法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制定。
    (2)部门教育法。部门教育法是我国教育体系纵向结构的第二个层次,主要调整各个教育部门的内外部关系。根据规范内容的不同以及我国具体的国情和实际需要,大致有义务教育法、职业教育法、高等教育法、成人教育法、教师法和教育经费法六个部分组成。每一部分都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制定。
    (3)教育行政法规。教育行政法规是教育法体系的第三个层次,主要是为实施教育法和各个单行法而制定的规范性文件,此外,属于较为具体的问题,教育法或单行法没有规定的问题,也可由行政法加以调整。属于这一层次的行政法规由国务院制定和发布,它是我国教育法的主体,应根据教育事业发展的需要予以增加。
    (4)地方性法规、自治条例、单行条例。地方性法规、自治条例、单行条例是教育法体系的第四个层次。其中地方性法规是省、直辖市和有地方立法权的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为执行国家有关教育的法律、行政法规,根据本行政区的实际需要而制定的规范性文件自治条例、单行条例则是民族自治地方的人民代表大会依照当地民族的政治、经济和文化的特点而制定的规范性文件。地方性法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规范各地方政治、经济和文化等各方面的活动,其中有关教育活动的法律规范是教育法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
    (5)政府规章。政府规章是教育法体系的第五个层次,属于这一层次的政府规章一般由国务院各部、委制定和发布,其效力低于行政法规。政府规章的制定主要依据法律和行政法规,并且可以因实际土作的需要而决定其内容。此外,省、自治区、直辖市以及省、自治区人民政府所在地和经国务院批准的较大的市的人民政府,根据行政需要而制定规章,也是这一层次不可缺少的部分。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13题:

    简述我国《教育法》的基本原则。


    答案:
    解析:
    (1)坚持思想道德教育原则;
    (2)继承和弘扬民族优秀历史文化传统与吸收人类优秀成果相结合的原则;
    (3)教育必须符合国家和社会公共利益的原则;
    (4)教育与宗教相分离的原则;
    (5)公民受教育机会平等的原则;
    (6)教育要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的原则;
    (7)教育以汉语言文字为基本教学语言文字的原则。

  • 第14题:

    简述我国教育法渊源的特点。


    答案:
    解析:
    (1)教育规范性文件是有权制定教育法律规范的国家机关或者国家授权机关制定和发布的,体现了国家的意志。
    (2)教育规范性文件中规定社会主体的教育性的权利和义务,规定社会主体在教育方面的普遍行为规则或行为模式。
    (3)教育规范性文件具有普遍的约束力,是国家教育主管部门和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等教育法的适用和执行主体进行个别性教育法律调整的法律规范依据,是个别教育调整行为及其结果的法律效力的来源和根据。

  • 第15题:

    简述我国教育法体系的几个基本层次。


    答案:
    解析:
    (1)教育法;
    (2)部门教育法;
    (3)教育行政法规;
    (4)地方性法规、自治条例、单行条例和教育行政规章。

  • 第16题:

    ( )是我国教育法律体系中的基本法。

    A. 教育法
    B. 义务教育法
    C. 高等教育法
    D. 教师法

    答案:A
    解析:

  • 第17题:

    简述我国教育法体系的,1个基本层次。


    答案:
    解析:
    (1)教育法。(2)部门教育法。
    (3)教育行政法规。
    (4)地方性法规、自治条例、单行条例和教育行政规章。

  • 第18题:

    在我国体育教育法律体系中,其他各项教育法律、法规必须以《教育法》为依据,不得与《教育法》确定的原则和规范相违背。( )


    答案:对
    解析:
    《教育法》是与国家宪法相配套,对整个教育全局起宏观调控作用的教育基本法。教育基本法是依据宪法制定的调整教育内部、外部相互关系的基本法律准则,有人将其称为“教育的宪法”或教育法规的“母法”。

  • 第19题:

    在我国,健全的教育法制的体系是什么?该教育法制的基本特征如何?
    当前我国正在建立一个现代化的健全的教育法制体系,它是以一套完备的教育法律法规为核心,包括相应的法律实践和法律文化在内的法律系统。在这个系统中,以宪法为基础,以行政法为主体,民事法律相配合,必要时以刑法为打击手段,并以其他法律手段为保障,形成一套完整的法律调控机制。
    如上述的健全的教育法制应当具备如下几个基本特征:
    (l)有完善的法律保证贯彻国家对于教育的基本方针、原则,明确教育的地位和作用,规定教育的根本任务,使得各级各类教育的培养目标、学制、各级各类学校的规格及其基本的管理制度规范化,为教育行政管理提供明确的依据和目标。
    (2)有完善的法制保障公民的受教育权利和全面发展的权利,使之不受任何机关、组织和他人的侵犯。在公民受教育权利受到损害时,有相应、有效的法律措施予以救济。
    (3)有完善的法制保证学校的教学环境和教学秩序,改善教学条件,保护学校、教师和学生的合法权益。
    (4)有完善的立法制度和包括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在内的比较完善的教育法规体系,保证教育工作的各个方面都有法可依,不同法律效力的法律规范协调发展,真正发挥其调节作用。
    (5)有明确的法律责任规定,做到执法必严、违法必究,有效的保护教育事业的健康发展,追究并处理违反教育法规的行为。
    (6)有完善的法律监督体制,对教育法的实施情况进行严格有效的监督,同一切违法和犯罪行为作斗争。
    (7)有与现代法治社会相适应的法律文化,维护教育法所体现的价值原则,革除人治时弊,力求观念和思维方式的更新和改变,使得现代社会的教育观念、法律观念融人人们的行为之中,形成实施教育法的良好文化氛围。

  • 第20题:

    我国教育法律法规体系的母法是()

    • A、《宪法》
    • B、《教育法》
    • C、《义务教育法》
    • D、《职业教育法》

    正确答案:B

  • 第21题:

    ()是我国教育法律体系中的基本法。

    • A、教育法
    • B、义务教育法
    • C、高等教育法
    • D、教师法

    正确答案:A

  • 第22题:

    问答题
    在我国,健全的教育法制的体系是什么?该教育法制的基本特征如何?

    正确答案: 当前我国正在建立一个现代化的健全的教育法制体系,它是以一套完备的教育法律法规为核心,包括相应的法律实践和法律文化在内的法律系统。在这个系统中,以宪法为基础,以行政法为主体,民事法律相配合,必要时以刑法为打击手段,并以其他法律手段为保障,形成一套完整的法律调控机制。
    如上述的健全的教育法制应当具备如下几个基本特征:
    (l)有完善的法律保证贯彻国家对于教育的基本方针、原则,明确教育的地位和作用,规定教育的根本任务,使得各级各类教育的培养目标、学制、各级各类学校的规格及其基本的管理制度规范化,为教育行政管理提供明确的依据和目标。
    (2)有完善的法制保障公民的受教育权利和全面发展的权利,使之不受任何机关、组织和他人的侵犯。在公民受教育权利受到损害时,有相应、有效的法律措施予以救济。
    (3)有完善的法制保证学校的教学环境和教学秩序,改善教学条件,保护学校、教师和学生的合法权益。
    (4)有完善的立法制度和包括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在内的比较完善的教育法规体系,保证教育工作的各个方面都有法可依,不同法律效力的法律规范协调发展,真正发挥其调节作用。
    (5)有明确的法律责任规定,做到执法必严、违法必究,有效的保护教育事业的健康发展,追究并处理违反教育法规的行为。
    (6)有完善的法律监督体制,对教育法的实施情况进行严格有效的监督,同一切违法和犯罪行为作斗争。
    (7)有与现代法治社会相适应的法律文化,维护教育法所体现的价值原则,革除人治时弊,力求观念和思维方式的更新和改变,使得现代社会的教育观念、法律观念融人人们的行为之中,形成实施教育法的良好文化氛围。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23题:

    问答题
    简述教育法的体系以及教育立法的意义。

    正确答案:
    (1)教育法的体系
    教育法是指国家机关制定的有关各教育方面的法律法规的总和。各国有各国的教育法体系,这一体系通常是由一系列的教育法律法规所组成的。在我国,教育法的体系大致由以下部分所组成:
    ①宪法中有关教育的条款。如对国家发展教育事业的目的、公民受教育的权利、父母在教育方面的义务、各级政府管理教育工作的权限等的规定。
    ②教育法律。从狭义上说,在我国,教育法律是指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制定的教育方面的规范性文件,它又可以分为教育的基本法律和教育的单行法律两类。前者是对一个国家的教育的基本方针、任务、制度的总体规定,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制定并通过,后者是针对教育的某一领域或某一部分而做出的法律规定,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制定并通过。迄今为止,我国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通过的教育法律有《教育法》、《义务教育法》等;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通过的教育法律有《学位条例》、《教师法》、《未成年人保护法》、《职业教育法》、《高等教育法》、《民办教育促进法》等。
    ③教育行政法规。它是最高国家行政机关国务院根据宪法和教育法律而制定的教育方面的规范性文件。目前对我国教育管理工作有较大影响的教育行政法规包括:《幼儿园管理条例》、《学校体育工作条例》、《学校卫生工作条例》、《教学成果奖励条例》、《残疾人教育条例》、《教师资格条例》、《中外合作办学条例》、《民办教育法实施条例》等。
    ④地方性教育法规。主要指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根据本地情况和实际需要制定和颁布的地方性教育规范文件,这类教育法规只在本行政区域内有效。随着教育管理权限的不断下放,这类教育法规会越来越多。⑤教育规章。教育规章有两类:一为部门教育规章,由国务院各部委(主要是教育部)发布,在全国范围内有效;二为政府教育规章,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制定,只在本行政区域内具有法律效力。教育规章的调整范围极其广泛,数量也很大。
    (2)教育立法的意义
    教育立法具有下列意义主要有:①确立教育的基础性地位,保障教育优先发展;②协调教育系统的内外部关系,有效进行教育管理;③明确教育关系主体的法律权利与义务,规范教育行为。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24题:

    单选题
    我国教育法规的体系的核心是()。
    A

    《宪法》

    B

    《高等教育法》

    C

    《教育法》

    D

    《教师法》


    正确答案: A
    解析: 暂无解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