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建临河、跨河、过河等与通航有关的设施应当事先经()批准;涉及城市防洪排涝、堤防安全的,还应当经城建部门批准。(《省条例》第十一条)
第1题:
第2题:
第3题:
建设跨河、穿河、穿堤、临河的桥梁、码头、道路、渡口、管道、缆线、取水、排水等工程设施,应当符合( ),不得危害堤防安全,影响河势稳定,妨碍行洪畅通。
第4题:
跨河、穿河、穿堤、临河的工程设施需要占用河道、湖泊管理范围内土地,跨越河道、湖泊空间或者穿越河的,床建设单位应当经有关水行政主管部门对该工程设施建设的()审查批准后,方可依法办理开工手续。
第5题:
管道与航道相遇,确需在航道中修建管道防护设施的,应当进行通航标准技术论证,并经()批准。管道防护设施完工后,应经航道主管部门验收。
第6题:
以下哪项航道规划内容是为开展好航道建设与航道有关的拦河、跨河、临河建筑物设施进行航道通航条件影响评价提供依据()。
第7题:
需要在建筑控制区内埋设管线、电缆等设施的,应当事先经()批准。
第8题:
航道规划目标
航道规划发展技术等级
航道规划实施步骤
规划设施保障措施
第9题:
要按照国家规定的基本建设程序报请批准,勿须水行政主管部门审查同意
由水行政主管部门审查同意
其中的工程建设方案应先经有关水行政主管部门审查同意,然后进入报请批准程序
由建设主管部门和水行政部门审查同意
第10题:
水法
防洪法
河道管理条例
防汛条例
第11题:
穿越河床
占用河道管理范围内土地
跨越河道、湖泊空间
占用湖泊管理范围内土地
第12题:
符合防洪标准、岸线规划、航运要求
不影响河道景观和旅游
不占用河道管理范围内土地
不采伐护提护岸林木
第13题:
第14题:
第15题:
建设以下哪些与航道有关的工程,建设单位可不进行航道通航条件影响评价。()
第16题:
在钱塘江河道管理范围内建设()等建筑物及设施的,建设单位在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按照规定程序报请批准前,应当将工程建设方案按照规定权限报经水行政主管部门或者省钱塘江管理机构审查同意。
第17题:
以下哪些工程属于《航道法》第二十七条中所称的与航道有关的工程。()
第18题:
广告形式、()、设施等用于户外广告发布,按照国家或者地方政府规定需经政府有关部门批准的,应当提交有关部门的批准文件。
第19题:
防洪标准
岸线规划
航运要求
渔业要求
其他技术要求
第20题:
防洪标准
岸线规划
航运要求
渔业要求
其他技术要求
第21题:
不通航河流上建设的水工程
临河、临湖的中小河流治理工程
现有水工程的水毁修复、除险加固不影响航道通航条件的工程
不涉及通航建筑物和不改变航道原通航条件的更新改造等不影响航道通航条件的工程
第22题:
办理开工手续前,应当经有关水行政主管部门和建设主管部门对工程的位置和界限审查批准
应先向水行政主管部门提出工程设施位置和界限的审查,批准后方可依法办理开工手续
安排施工时,应当按照水行政主管部门审查批准的位置和界限进行
安排施工时,经水行政主管部门审查批准,可适当调整位置和界限
第23题:
防洪标准
防汛标准
防汛指标
行洪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