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化颗粒物污染控制
加强挥发性有机污染物和有毒废气控制
推进城市大气污染防治
完善环境风险管理措施
第1题:
重点污染物
一般污染物
所有污染物
主要污染物
第2题:
合理开发
保护生物多样性
保障生态安全
保护外来物种
第3题:
编制有关开发利用规划应当依法进行环境影响评价
建设对环境有影响的项目,应当依法进行环境影响评价
未依法进行环境影响评价的开发利用规划,可以组织实施
未依法进行环境影响评价的建设项目,不得开工建设
第4题:
土壤污染状况调查
土壤现状调查
土壤现状监测
土地性质变更
第5题:
国务院颁布的《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
国务院颁布的《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条例》
国务院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
国务院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
第6题:
国务院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
省、自治区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
所在地的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
各级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
第7题:
含有机物和营养物质的工业废水
含有不易降解的有机物和重金属的废水
含病原体的医疗污水
含热废水
第8题:
国家实行占用耕地补偿制度
国家保护耕地,严格控制耕地转为非耕地
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应当制定开垦耕地计划,监督占用耕地的单位按照计划开垦耕地或者按照计划组织开垦耕地,并进行验收
非农业建设经批准占用耕地的,按照"占多少,垦多少"的原则,须由占用耕地的单位负责开垦与所占耕地的数量和质量相当的耕地。
第9题:
无特殊情况,文物保护单位的保护范围内不得进行爆破、钻探、挖掘等作业
在文物保护单位保护范围和建设控制地带内,对已有的污染文物保护单位及其环境的设施,应当限期治理
因特殊情况需要在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的保护范围内进行爆破、钴探、挖掘等作业的,需经国务院文物行政部门批准
在文物保护单位保护范围和建设控制地带内,不得建设污染文物保护保护单位及其环境的设施,不得进行可能影响文物保护单位安全及其环境的活动
第10题:
在江河、湖泊、水库、运河、渠道内弃置、堆放阻碍行洪的生活垃圾
种植阻碍行洪的林木
在河道管理范围内建设妨碍行洪的建筑物、构筑物
从事影响河势稳定、危害河岸堤防安全和其他妨碍河道行洪的活动
种植阻碍行洪的高秆作物
第11题:
1
2
3
4
第12题:
在保护河流生态的基础上有序开发水能资源
严禁有损自然生态系统的开荒以及侵占水面、湿地、林地、草地等农业开发活动
生态遭到破坏的地区要尽快偿还生态欠账
保护天然草地、沼泽地、苇地、滩涂、冻土、冰川及永久积雪等自然空间
第13题:
主体功能区划
大气环境功能区划
区域大气环境质量状况
大气污染物传输扩散规律
第14题:
鼓励和支持农民开展小型农田水利设施建设、小流域综合治理
可控制农产品主产区开发强度,优化开发方式,发展循环农业,促进农业资源的永续利用
国家支持农产品主产区加强农产品加工、流通、储运设施建设,引导农产品加工、流通、储运企业向主产区聚集
农产品主产区应严禁不符合主体功能区定位的各类开发活动,引导人口逐步有序转移,实现污染物"零排放〃,提高环境质量
第15题:
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责令停止建设,限期补办手续,并处以罚款
由负有环境保护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责令停止建设,处以罚款,并可以责令恢复原状
由负有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权的环境保护主管部门责令停止建设,限期补办手续,并处以罚款
由负有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权的环境保护主管部门责令停止建设,处以罚款,并责令恢复原状
第16题:
1年
3年
2年
4年
第17题:
对高水平的放射性固体废物实行集中的深地质处置
对其产生的放射性固体废物进行处理后,送交放射性固体废物处置单位处置
对中水平的放射性固体废物在符合国家规定的区域直接实行近地表处置
对低水平的放射性固体废物在符合国家规定的区域直接实行近地表处置
第18题:
经省级人民政府批准后,可过境转移
经国家环境保护总局批准后,可过境转移
有国际间协定的可过境转移
禁止过境转移
第19题:
四
三
六
五
第20题:
生态脆弱区生态退化趋势已得到基本遏制
人地矛盾得到有效缓减
生态系统基本处于健康、稳定发展状态
到2020年,生态脆弱区40%以上适宜治理的土地得到不同程度治理
第21题:
申请新资质
申请调整评价范围
申请更名
申请晋级
第22题:
行政处罚责任
连带责任
行政拘留责任
赔偿责任
第23题:
海域的建设、开发利用规划
经济技术开发区有关专项规划
农业专项规划
环境保护规划
第24题:
污染者依法负责
当地人民政府依法负责
当地人民政府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依法负责
当地人民政府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依法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