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1269.31
53045.81
156128.99
0
第1题:
(二)
某市区酒厂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09年12月发生如下经济业务:
(1)销售自产粮食白酒15吨,每吨不含税单价为80000元,收取包装物押金170200元,收取装卸费23400元;
(2)从云南某酒厂购进粮食白酒6吨,专用发票上注明每吨不含税进价15000元;购进白酒生产全部领用,勾兑38度白酒8吨并直接出售,取得不含税收入380000元;
(3)将自产35度粮食白酒10吨,以成本价每吨8500元分给职工作年货,对外销售同类粮食
销售粮食白酒的增值税销项税合计为( )元。
A.331516.16
B.546392.91
C.336946.16
D.331558.66
第2题:
甲市某白酒厂是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受甲企业委托加工一批粮食白酒,甲企业发来粮食成本100000元,白酒厂按合同收取不含税加工费50000元,该批白酒于2010年3月15日生产完成并交付甲企业,共计3吨白酒,该白酒厂挂入往来账结算,未作其他处理,
注:假定白酒厂没有同类白酒售价。
请问:
(1)白酒厂的处理是否正确?并说明理由。
(2)如不正确,请作出正确的税务处理。
第3题:
第4题:
第5题:
第6题:
第7题:
86250
92250
85900
96920
第8题:
11900
12117.95
12335.90
12553.85
第9题:
86250
92250
85900
96920
第10题:
16500
20200
20250
21500
第11题:
销售白酒收取的包装物押金,应在逾期时征收增值税和消费税
将自产白酒换回生产资料时适用酒厂同期销售同类型白酒的平均价格
销售粮食白酒同时收取的品牌使用费,应并人白酒的销售额中缴纳消费税
将自产白酒赠送宾客、奖励职工,应视同销售征收增值税和消费税
销售啤酒收取的包装物押金,应在收取时征收增值税和消费税
第12题:
126250
142250
156250
162250
第13题:
某酒厂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主要生产粮食白酒和啤酒。2017年1月“主营业务收入”账户反映销售粮食白酒50000斤,取得不含税销售额105000元;销售啤酒150吨,每吨不含税售价3100元。在“其他业务收入”账户反映收取粮食白酒品牌使用费4680元;“其他应付款”账户反映本月销售粮食白酒收取包装物押金9360元,销售啤酒收取包装物押金1170元。2017年12月,该酒厂将销售粮食白酒的包装物押金中的3510元返还给购货方,其余包装物押金不再返还。该酒厂2017年1月应纳消费税税额( )元。
A、86240
B、82250
C、85900
D、96920
第14题:
第15题:
第16题:
第17题:
第18题:
位于市区的酒厂(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主要生产各种白酒、啤酒。2016年8月份发生经济业务如下: (1)将库存酒精(账面成本合计为190000元)发往县城一白酒加工厂生产加工80吨的一种新型白酒,收回后将其封存入库,取得专用发票,注明加工费59000元,加工厂依法代收代缴消费税(受托方没有同类售价); (2)销售自产瓶装白酒1500箱,含税单价每箱500元,另收取品牌使用费18000元; (3)销售自产散装白酒13吨,不含税单价每吨7000元,收取包装物押金15540元,双方议定6个月后押金退还; (4)销售自产啤酒16吨,含税单价每吨3880元,另外收取啤酒的包装物押金5000元; (5)用自产散装白酒15吨,等价换取酿酒所用原材料,双方不再支付价款,双方互开增值税专用发票; (6)将本公司生产的瓶装白酒赠送给关联单位85箱,奖励给本公司职工25箱; (7)购进香料一批,合同注明价款350000元,分两次付清货款,对方一次全额开具专用发票;本期耗用的电费,取得专用发票,注明价款为180000元。经核算,本期职工浴室和食堂耗用电为总电量的1/5。 其他资料:上述白酒每箱规格为1斤×12瓶;白酒从价消费税税率20%,从量定额消费税为0.5元/斤。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均在当月通过认证并允许抵扣,该酒厂的散装白酒平均价格为7000元/吨(不含税),最高售价为7800元/吨(不含税)计算结果小数点后保留2位数。 根据以上资料,回答下列问题: 该酒厂实际可以抵扣进项税为()元。
第19题:
86250
92250
85900
96920
第20题:
124467
149940
111860
182500
第21题:
23734.12
18942.53
26853.02
27964.6
第22题:
第23题:
41269.31
53045.81
156128.99
0
第24题:
81750
66000
75500
8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