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标法关于商标使用权的规定;
物权法的添附返还义务;
收养法中的“抚养回报”;
民法上诚实信用原则衍生的合同附随义务
第1题:
下列商标中,不属于按照使用者分类的是()。
第2题:
下列关于商标的认识中最正确的是()。
第3题:
根据商标使用者的不同,可以将商标分为()。
第4题:
为保护商标使用者的利益,现有法律的规定是:()
第5题:
按商标使用者的目的划分分为()。
第6题:
为保护商标使用者对商标增值部分的利益,以下做法可采用的是:()
第7题:
按照商标使用者进行划分,商标可以分为()
第8题:
保护性商标
一般性商标
服务商标
专利商标
第9题:
制造商标
销售商标
组合商标
集体商标
第10题:
商标使用者自身也是商标使用过程中最大的受益者;
商标使用者使品牌增值的营销网络、技术力量及团队合作并未随商标使用权的转移而转移;
商标属于无形资产,其价值难以计算和评估;
会使商标所有人失去转让商标使用权的原动力。
第11题:
对
错
第12题:
制造商标
备用商标
文字商标
销售商标
第13题:
按照商标使用者来分,商标分为制造商标、销售商标之外,还有()。
第14题:
商标按使用者的不同分为()。
第15题:
关于如何保护商标使用者利益的问题,以下判断不正确的是:()
第16题:
根据商标使用者的不同,可以分为制造商标、销售商标、服务商标、集体商标
第17题:
商标权的享有主体是()
第18题:
为保护商标使用者的利益,商标所有人在收回商标之前,须给予商标使用者合理的准备时间,其法律依据是:()
第19题:
现有的商标法未保护商标使用者对商标增值利益的补偿权,其理由是:()
第20题:
一切商标使用者
未注册商标所有人
注册商标所有人
注册商标和未注册商标使用者
第21题:
可根据合同法上的附随义务理论,给予商标使用者合理的准备时间;
如未以协议方式约定增值利益分享有关事项,被许可人无法获得商标使用期间增值的利益;
许可人与被认可人可以约定商标许可期间的品牌增值部分利益的分享方式,合理分享增值;
可参考房屋租赁关系中的优先权制度,赋予商标使用者对商标的优先使用权。
第22题:
商标的构成要素
商标的使用者
商标的用途
商标的功能
第23题:
添附返还;
收养回报;
在商标所有人收回商标前,给予商标使用者合理的准备时间;
增值返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