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题:
问答题
问题一:2015年年底,张强应得税前稿酬多少元?
正确答案:
2015年年底,张强应得税前稿酬为7126元。具体分析如下:
《使用文字作品支付报酬办法》中规定的版税计算方式,是“图书定价×实际销售数(或者印数)×版税率”。“实际销售数”是指图书已经到达最终读者手中的数量,一般以出版单位已经收到书款为标志。
本题中,要区分“寄销”和“经销”。寄销的只有实际结算了书款,出版社才能确认收入,对外支付稿酬;而经销则一经售出,出版社就要确认收入,计入应收账款,对作者支付稿酬,而不论书店是否给社里结算了书款。则2015年12月底,张强应得税前稿酬计算如下:
(1)网上书店经销图书的税前稿酬=定价×发行册数×版税率=28×2000×8%=4480(元)。
(2)网上书店已售电纸书的税前稿酬=定价×册数×版税率=9.8×900×30%=2646(元)。
(3)张强应得税前稿酬=4480+2646=7126(元)。
【说明】本题出的稍有争议,以往年份考题一般没考查“寄销”和“经销”的区别。如果单纯按“网上书店售出图书800册,不足1000册,按1000册算”来计算,这样就忽略了“经销”的实质。而发行公司售出的“寄销”的1200册图书,因未结算书款,暂不能计入实际销售数中。
解析:
暂无解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