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版第1次印刷
第1版第3次印刷
第2版第1次印刷
第2版第3次印刷
第1题:
图书脱销而出版社拒绝重印、再版,著作权人可以()。
第2题:
2004年1月,某高校教师陈某与甲出版社签订出版合同。合同约定的内容中有陈某将其作品《探险历程》的专有使用权授予甲出版社,使用方式是以图书、报纸、期刊等纸质出版物形式登载作品的部分或全部内容。甲出版社承诺在收到作品稿件的6个月内先出版图书,其他权利保留到以后行使。甲出版社出版图书应向陈某支付版税;版税按图书定价和实际销售数结算,销售数在5000册以下(含5000册)时版税率为7%,超过5000册部分的版税率为8%;图书出版后先按3000册预付版税,以后每年年底按实际销售数结算版税。 2004年3月,乙期刊社从甲出版社的《新书预告》中了解到《探险历程》即将出版,于是找到陈某,希望在其所办期刊《耳闻目见》上发表书评来介绍该书。陈某表示同意。在将书稿电子文本交给乙期刊社时,陈某强调说明该稿内容只能用于撰写书评时作参考,不可作他用。2004年5月中旬,乙期刊社在《耳闻目见》上刊登了一篇名为《(探险历程)述评》的文章,全文长达数万字,除在开头加了200字左右的“按语”介绍作者身份和该书创作背景外,其余全部是《探险历程》的基本内容,仅稍作删节。同月下旬,甲出版社的《探险历程》一书出版。该书定价15元,首次印刷6000册,发往各地书店寄销。2004年10月重印5000册,陆续给书店添货。 甲出版社2004年从书店获得4000册《探险历程》的销售款,2005年获得5500册书的销售款。但是,按合同约定向陈某预付版税后,甲出版社由于获知期刊《耳闻目见》登载《(探险历程)述评》一文是由于陈某把书稿又交给了乙期刊社,便不再支付版税。陈某于2006年2月要求甲出版社支付版税,甲出版社以陈某已违约为由而不同意支付。陈某承认曾将书稿电子文本交给乙期刊社,但说当时已经强调说明“只能用于撰写书评时作参考,不可作他用”,是乙期刊社擅自违约登载。甲出版社经过核实后,认为责任在乙期刊社,陈某没有违约,因此向陈某道歉,并愿意立即补付版税,同时希望陈某与甲出版社一起起诉乙期刊社。陈某表示理解甲出版社的做法,并同意共同起诉乙期刊社。 在法庭上,乙期刊社对陈某陈述的事实没有提出异议,但辩称《耳闻目见》刊登书评是事先经作者同意的,且文章已说明《探险历程》的作者为陈某,这种行为是合理使用,不构成侵权。 法院审理后认为:乙期刊社的抗辩理由不能成立,其行为侵犯了陈某和甲出版社的权利。 为什么说乙期刊社侵犯了陈某的权利?
第3题:
国内甲出版社向海外乙出版社输出《经络解说》一书,甲出版社起草的著作权贸易合同应包括()等内容。
第4题:
甲利用下班时间创作了一部科幻小说,并在乙出版社出版发行,则该小说作者是()。
第5题:
涉案图书是否侵权,是丙文化公司与A之间的纠纷,乙出版社不必承担法律责任
所出图书涉嫌侵权完全是作者方面的原因,乙出版社在本案中只是受害者,不是侵权者
涉案图书的著作权之争实际上存在于A和甲高中之间,A起诉乙出版社侵权是弄错了被告
即使涉案图书在著作权归属方面没有纷争,乙出版社也因该书存在许多严重差错而侵犯著作权人的权利
如果乙出版社因法院判定侵权而作出经济赔偿,可向丙文化公司追偿
第6题:
侵犯了A的著作权
侵犯了甲出版社的出版社权
没有侵犯任何人的权利
即侵犯了A的著作权又侵犯了甲出版社的出版社权
第7题:
甲本人
甲的工作单位
乙出版社
甲和乙出版社
第8题:
第9题:
第10题:
赵武对甲出版社和乙公司的授权都是有效的
赵武不能将涉案作品的网络出版权授予甲出版社
甲出版社有权要求乙公司停止在网络上出版涉案作品,并承担侵权责任
甲出版社也可以在网络上出版涉案作品,但不能要求乙公司停止出版
甲出版社不能再在网络上出版涉案作品,但可以继续发行涉案作品的纸质图书
乙公司的行为是合法的,不用承担侵权责任
第11题:
甲出版社承诺拥有有关权利或有权就有关权利进行贸易
甲出版社和乙出版社的名称、地址
乙出版社在海外的销售方式和营销费用
合同期满后乙出版社是否可以继续销售库存图书
乙出版社向甲出版社支付版税,版税率视印制成本而定
第12题:
甲本人
甲的工作单位
乙出版社
甲和乙出版社
第13题:
甲出版社未经乙出版社同意,在出版《美德》一书时,使用了乙向出版社出版的《宽容》一书的版式设计,甲的行为()。
第14题:
2004年1月,某高校教师陈某与甲出版社签订出版合同。合同约定的内容中有陈某将其作品《探险历程》的专有使用权授予甲出版社,使用方式是以图书、报纸、期刊等纸质出版物形式登载作品的部分或全部内容。甲出版社承诺在收到作品稿件的6个月内先出版图书,其他权利保留到以后行使。甲出版社出版图书应向陈某支付版税;版税按图书定价和实际销售数结算,销售数在5000册以下(含5000册)时版税率为7%,超过5000册部分的版税率为8%;图书出版后先按3000册预付版税,以后每年年底按实际销售数结算版税。 2004年3月,乙期刊社从甲出版社的《新书预告》中了解到《探险历程》即将出版,于是找到陈某,希望在其所办期刊《耳闻目见》上发表书评来介绍该书。陈某表示同意。在将书稿电子文本交给乙期刊社时,陈某强调说明该稿内容只能用于撰写书评时作参考,不可作他用。2004年5月中旬,乙期刊社在《耳闻目见》上刊登了一篇名为《(探险历程)述评》的文章,全文长达数万字,除在开头加了200字左右的“按语”介绍作者身份和该书创作背景外,其余全部是《探险历程》的基本内容,仅稍作删节。同月下旬,甲出版社的《探险历程》一书出版。该书定价15元,首次印刷6000册,发往各地书店寄销。2004年10月重印5000册,陆续给书店添货。 甲出版社2004年从书店获得4000册《探险历程》的销售款,2005年获得5500册书的销售款。但是,按合同约定向陈某预付版税后,甲出版社由于获知期刊《耳闻目见》登载《(探险历程)述评》一文是由于陈某把书稿又交给了乙期刊社,便不再支付版税。陈某于2006年2月要求甲出版社支付版税,甲出版社以陈某已违约为由而不同意支付。陈某承认曾将书稿电子文本交给乙期刊社,但说当时已经强调说明“只能用于撰写书评时作参考,不可作他用”,是乙期刊社擅自违约登载。甲出版社经过核实后,认为责任在乙期刊社,陈某没有违约,因此向陈某道歉,并愿意立即补付版税,同时希望陈某与甲出版社一起起诉乙期刊社。陈某表示理解甲出版社的做法,并同意共同起诉乙期刊社。 在法庭上,乙期刊社对陈某陈述的事实没有提出异议,但辩称《耳闻目见》刊登书评是事先经作者同意的,且文章已说明《探险历程》的作者为陈某,这种行为是合理使用,不构成侵权。 法院审理后认为:乙期刊社的抗辩理由不能成立,其行为侵犯了陈某和甲出版社的权利。 为什么说乙期刊社也侵犯了甲出版社的权利?
第15题:
某图书先在甲出版社出版并重印一次,而后在乙出版社出版。乙社所出该书的版次和印次应标为()。
第16题:
1993年,作者甲与出版社乙就其作品W签订了一份出版合同。该合同的有效期自1993年8月1日至1999年7月31日。1997年10月21日,甲又与丙出版社就作品W签订了一份出版合同,并付诸实施。则()
第17题:
必须获得甲出版社的授权才可以出版
必须获得作者和甲出版社的共同授权才可以出版
必须获得作者授权才可以出版
可用转载方式出版该书并向作者支付报酬
第18题:
买卖书号
合作出版
侵权出版
正常出版
第19题:
第20题:
第21题:
第22题:
授权其他出版社影印出版该书
向法院提起诉讼
把书稿交给其他出版社出版
按已销图书码洋的30%向出版社索取经济赔偿
第23题:
赵武对甲出版社和乙公司的授权都是有效的
赵武不能将涉案作品的网络出版权授予甲出版社
甲出版社有权要求乙公司停止在网络上出版涉案作品,并承担侵权责任
甲出版社也可以在网络上出版涉案作品,但不能要求乙公司停止出版
甲出版社不能再在网络上出版涉案作品,但可以继续发行涉案作品的纸质图书
乙公司的行为是合法的,不用承担侵权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