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选题甲、乙、丙共同出资设立一特殊的普通合伙制律师事务所。2010年5月,乙从事务所退出,丁加入事务所成为新合伙人。2010年8月,人民法院认定甲在2009年的某项律师业务中存在重大过失,判决事务所向客户赔偿100万元的损失。根据合伙企业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关于赔偿责任承担的表述中,正确的有()。A甲应以其全部个人财产承担无限责任B乙应以其退出时在事务所中的实际财产份额为限承担赔偿责任C丙应以其在事务所中的财产份额为限承担赔偿责任D丁无需承担赔偿责任

题目
多选题
甲、乙、丙共同出资设立一特殊的普通合伙制律师事务所。2010年5月,乙从事务所退出,丁加入事务所成为新合伙人。2010年8月,人民法院认定甲在2009年的某项律师业务中存在重大过失,判决事务所向客户赔偿100万元的损失。根据合伙企业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关于赔偿责任承担的表述中,正确的有()。
A

甲应以其全部个人财产承担无限责任

B

乙应以其退出时在事务所中的实际财产份额为限承担赔偿责任

C

丙应以其在事务所中的财产份额为限承担赔偿责任

D

丁无需承担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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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第1题:

    注册会计师甲、乙、丙共同出资设立一合伙制会计师事务所。甲、乙在某次审计业务中,因出具虚假审计报告造成会计师事务所债务80万元。对该笔债务,甲、乙应承担无限连带责任,丙应以其在会计师事务所中的财产份额为限承担责任。 ( )


    正确答案:√
    答案解析:本题考核特殊普通合伙企业中合伙人的责任承担。根据规定,一个合伙人或者数个合伙人在执行活动中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合伙企业债务的,应当承担无限责任或者无限连带责任,其他合伙人以其在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为限承担责任。

  • 第2题:

    甲、乙、丙、丁、戊共同出资设立一有限合伙企业。执行合伙人甲提议接收庚为新的有限合伙人,乙反对,丁、丙、戊同意。合伙协议对新合伙人入伙的表决办法未作约定。这种情况下,庚可以入伙。( )


    答案:错
    解析:
    根据规定,新合伙人入伙,除合伙协议有约定外,应当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并依法订立书面入伙协议。

  • 第3题:

    某甲等30名律师各出资100万元合伙设立了特殊的普通合伙律师事务所——顶呱呱律师事务所。该所的非合伙人律师某乙将委托人丙某的500万赔偿款卷走,下落不明。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A、丙某可以请求顶呱呱律师事务所赔偿其损失
    B、顶呱呱律师事务所向丙某赔偿损失后,可以向某乙追偿
    C、某甲仅以其在顶呱呱律师事务所中的财产份额为限承担责任
    D、某甲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答案:A,B,D
    解析:
    本题为选非题。《律师事务所管理办法》第44条第1款规定:“律师违法执业或者因过错给当事人造成损失的,由其所在的律师事务所承担赔偿责任。律师事务所赔偿后,可以向有故意或者重大过失行为的律师追偿。”某乙卷走委托人款项,显然是违法执业,故A、B项说法正确。
    《律师事务所管理办法》第44条第2款规定:“……特殊的普通合伙律师事务所一个合伙人或者数个合伙人在执业活动中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律师事务所债务的,应当承担无限责任或者无限连带责任,其他合伙人以其在律师事务所中的财产份额为限承担责任;合伙人在执业活动中非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的律师事务所债务,由全体合伙人承担无限连带责任。……”某乙并非顶呱呱律师事务所的合伙人,其故意行为造成的损失,应由全体合伙人承担无限连带责任,因此,C项说法错误,D项说法正确。

  • 第4题:

    甲、乙、丙共同出资设立一特殊普通合伙制的会计师事务所。2019年1月,甲故意为客户出具虚假审计报告;2019年10月,乙从事务所退出,丁加入事务所成为新合伙人;2019年12月,甲的行为被监管部门发现,事务所因此向投资者赔偿损失1000万元。有关对投资者的该赔偿责任,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A.甲应以其在事务所中的财产份额为限承担赔偿责任
    B.乙已经退伙,不承担赔偿责任
    C.丙应以其在事务所中的财产份额为限承担赔偿责任
    D.甲的行为发生在丁入伙前,丁不承担赔偿责任

    答案:C
    解析:
    (1)在特殊的普通合伙企业中,一个合伙人或者数个合伙人在执业活动中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合伙企业债务的,应当承担无限责任或者无限连带责任(甲应以其全部个人财产承担无限责任),其他合伙人以其在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为限承担责任(丙和丁应以其在事务所中的财产份额为限承担赔偿责任)。(2)退伙的普通合伙人对基于其退伙前的原因发生的合伙企业债务,应当承担无限连带责任,乙应以其退出时从事务所中取回的财产份额为限承担赔偿责任。

  • 第5题:

    下列关于专利代理机构的说法哪些是正确的?()

    • A、普通合伙制专利代理机构应当由2名以上合伙人共同出资发起设立
    • B、特殊的普通合伙制专利代理机构应当由3名以上合伙人共同出资发起设立
    • C、有限责任制专利代理机构应当由5名以上股东共同出资发起设立
    • D、律师事务所开办专利代理业务的,其具有专利代理人资格的专职律师不得少于5名

    正确答案:B,C

  • 第6题:

    甲、乙、丙共同出资设立一特殊的普通合伙制的律师事务所。2010年5月,乙从事务所退出,丁加入事务所成为新合伙人。2010年8月,法院认定甲在2009年的某项律师业务中存在重大过失,判决事务所向客户赔偿损失。根据合伙企业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关于赔偿责任承担的表述中,正确的有()。

    • A、甲应以其全部个人财产承担无限责任
    • B、乙应以其退出时在事务所中的实际财产份额为限承担赔偿责任
    • C、丙应以其在事务所中的财产份额为限承担赔偿责任
    • D、丁无需承担赔偿责任

    正确答案:A,B,C

  • 第7题:

    单选题
    注册会计师甲、乙、丙共同出资设立一特殊的普通合伙制会计师事务所。因甲、乙在某次审计业务中故意出具不实审计报告,人民法院判决会计师事务所赔偿当事人50万元。根据合伙企业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关于该赔偿责任承担的表述中,正确的是()。
    A

    甲、乙、丙均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B

    甲、乙、丙均以其在会计师事务所中的财产份额为限承担责任

    C

    以该会计师事务所的全部财产为限承担责任

    D

    甲、乙承担无限连带责任,丙以其在会计师事务所中的财产份额为限承担责任


    正确答案: D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8题:

    单选题
    甲上市公司、乙普通合伙企业、丙国有企业和丁公立大学拟共同设立一个有限合伙企业。根据合伙企业法律制度的规定,甲、乙、丙、丁中可以成为普通合伙人的是()。
    A

    B

    C

    D


    正确答案: A
    解析:

  • 第9题:

    多选题
    甲、乙、丙、丁四位律师共同出资设立特殊普通合伙制的律师事务所,在执业过程中,甲因重大过失给事务所造成债务17万元,乙、丙二人因轻微过失给事务所造成债务20万元。则以下债务的责任承担符合法律规定的有(    )。
    A

    甲造成的债务,由甲个人承担无限责任,乙、丙、丁不承担责任

    B

    甲造成的债务,由甲个人承担无限责任,乙、丙、丁以其在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为限承担有限责任

    C

    乙、丙二人造成的债务,由全体合伙人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D

    乙、丙二人造成的债务,由乙、丙承担全部责任,甲、丁不承担责任

    E

    乙、丙二人造成的债务,由乙、丙二人承担无限连带责任,甲、丁以其在合为企业中的财产份额为限承担有限责任


    正确答案: D,A
    解析:

  • 第10题:

    注册会计师甲、乙、丙共同出资设立一合伙制会计师事务所。甲、乙在某次审计业务中,因出具虚假审计报告造成会计师事务所债务80万元。对该笔债务,甲、乙应承担无限连带责任,丙应以其在会计师事务所中的财产份额为限承担责任。 ( )

    A.正确

    B.错误


    正确答案:A
    解析:在特殊的普通合伙企业中,一个合伙人或者数个合伙人在执业活动中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合伙企业债务的,应当承担无限责任或者无限连带责任,其他合伙人以其在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为限承担责任。

  • 第11题:

    甲、乙、丙、丁、戊出资设立一有限合伙企业,甲、乙为有限合伙人,丙、丁、戊为普通合伙人,一年后,甲、丙退出合伙企业,乙转为普通合伙人,则下列关于该合伙企业的说法正确的有( )。

    A.甲对退伙前合伙企业的债务承担无限责任
    B.丙对退伙前合伙企业的债务承担无限责任
    C.乙对转为普通合伙人之前的债务承担无限责任
    D.该合伙企业由有限合伙企业转变为普通合伙企业

    答案:B,C,D
    解析:
    有限合伙人退伙,对退伙前合伙企业的债务以其退伙时从合伙企业取回的财产承担责任。所以选项A错误。

  • 第12题:

    (2014年)甲上市公司、乙普通合伙企业、丙全民所有制企业和丁公立大学拟共同设立一有限合伙企业。根据合伙企业法律制度的规定,甲、乙、丙、丁中可以成为普通合伙人的是()。

    A.甲
    B.乙
    C.丙
    D.丁

    答案:B
    解析:
    国有独资公司、国有企业、上市公司以及公益性的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不得成为普通合伙人,但可以成为有限合伙人。

  • 第13题:

    2018年1月,注册会计师甲、乙、丙三人在北京成立了一家会计师事务所(特殊的普通合伙企业)。甲、丙分别以现金300万元和50万元出资,乙以一套房屋出资,作价200万元,作为会计师事务所的办公场所。

    下列关于特殊的普通合伙企业的说法中,正确的有( )。

    A.特殊的普通合伙企业名称中需要标明“特殊普通合伙”字样
    B.特殊的普通合伙企业的合伙人不得以劳务出资
    C.合伙人以其在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出质的,须经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
    D.合伙形式的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可以采用特殊普通合伙企业形式
    E.特殊的普通合伙企业是以专业知识和专门技能为客户提供有偿服务的专业机构

    答案:A,C,D,E
    解析:
    本题考核特殊的普通合伙企业的规定。有限合伙人不得以劳务出资,特殊的普通合伙企业的合伙人可以劳务出资。

  • 第14题:

    甲、乙、丙三人共同设立一会计事务所,该事务所为特殊的普通合伙企业。甲、乙在办理一笔业务时,因重大过失造成客户损失10万元,该损失应由()

    • A、甲、乙、丙承担按份责任
    • B、甲、乙、丙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 C、甲、乙承担按份责任,丙承担补充责任
    • D、甲、乙承担无限连带责任,丙承担有限责任

    正确答案:B

  • 第15题:

    单选题
    甲上市公司、乙普通合伙企业、丙全民所有制企业和丁公立大学拟共同设立一有限合伙企业,根据合伙企业法律制度的规定,甲、乙、丙、丁中可以成为普通合伙人的是(  )。[2014年真题]
    A

    B

    C

    D


    正确答案: C
    解析:
    《合伙企业法》规定,国有独资公司、国有企业、上市公司以及公益性的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不得成为普通合伙人,但可以成为有限合伙人。A项,甲为上市公司;C项,丙为国有企业;D项,丁为公益性事业单位。

  • 第16题:

    单选题
    甲、乙、丙、丁拟共同投资设立一有限合伙企业,甲、乙为普通合伙人,丙、丁为有限合伙人。各合伙人经协商后草拟了一份合伙协议。该合伙协议的下列约定中,符合合伙企业法规定的是( )。
    A

    甲以房屋作价15万元出资,乙以专利技术作价12万元出资,丙以劳务作价10万元出资,丁以现金20万元出资

    B

    经3个以上合伙人同意,甲、乙可以向合伙人以外的第三人转让其在合伙企业中的全部或者部分财产份额

    C

    合伙事务由甲、丁共同执行,乙、丙不参与合伙事务的执行

    D

    合伙企业存续期间,合伙企业的全部亏损由甲、乙按照出资比例分担


    正确答案: C
    解析: 本题考核有限合伙企业的相关规定。根据规定,普通合伙人才能以劳务出资,因此选项A的说法是错误的;有限合伙人不得执行合伙企业事务,因此选项C的说法是错误的;合伙协议不得约定将全部利润分配给部分合伙人或者由部分合伙人承担全部亏损,因此选项D是错误的。

  • 第17题:

    多选题
    甲、乙、丙共同出资设立一特殊普通合伙制的律师事务所。2010年5月,乙从事务所退出,丁加入事务所成为新合伙人。2010年8月,法院认定甲在2009年的某项律师业务中存在重大过失,判决事务所向客户赔偿损失。根据合伙企业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关于赔偿责任承担的表述中,正确的有( )
    A

    甲应以其全部个人财产承担无限责任

    B

    乙应以其退出时在事务所中的实际财产份额为限承担赔偿责任

    C

    丙应以其在事务所中的财产份额为限承担赔偿责任

    D

    丁无需承担赔偿责任


    正确答案: D,C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18题:

    判断题
    注册会计师甲、乙、丙共同出资设立一合伙制会计师事务所(特殊的普通合伙企业)。甲、乙在某次审计业务中,因出具虚假审计报告造成会计师事务所债务80万元。对该笔债务,甲、乙应承担无限连带责任,丙应以其在会计师事务所中的财产份额为限承担责任。(  )
    A

    B


    正确答案:
    解析:
    合伙人在执业活动中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的合伙企业债务以及合伙企业的其他债务,该合伙人应当承担无限责任或者无限连带责任,其他合伙人以其在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为限承担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