参考答案和解析
正确答案:
解析:
更多“(2)计算业务招待费支出应调整的应纳税所得额。”相关问题
  • 第1题:

    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对企业发生的超限额标准的职工福利费和工会经费支出()。

    A.应调增应纳税所得额

    B.应调减应纳税所得额

    C.不需调整应纳税所得额

    D.视不同情况调增或调减应纳税所得额


    参考答案:A

  • 第2题:

    某市百货公司2019年全年收入及费用情况如下:
      (1)主营业务收入1625万元,出租仓库取得租金收入30万元;
      (2)主营业务成本700万元,税金及附加为25万元,三项费用合计326万元,其中业务招待费13万元,广告费50万元;
      (3)营业外支出3.5万元,其中0.2万元是交通罚款,当期支付2018年的税收滞纳金2万元。
      当期用自产货物投资,同类售价80万元,货物成本38万元,企业按照成本进行了结转。不考虑其他税费。
      要求:根据上述资料和企业所得税法律制度的规定,回答下列问题。
      (1)计算业务招待费应调整的应纳税所得额。
    (2)计算广告费应调整的应纳税所得额。
    (3)计算营业外支出应调整的应纳税所得额。


    答案:
    解析:
    1.业务招待费扣除限额=(1625+30+80)×0.5%=8.68(万元),实际发生额的60%=13×60%=7.8(万元),准予扣7.8万元,业务招待费应调增应纳税所得额=13-7.8=5.2(万元)。
    2.广告费扣除限额=(1625+30+80)×15%=260.25(万元),企业实际发生50万元,所以可以全部扣除,无需调整应纳税所得额。
    3.营业外支出中的交通罚款属于行政罚款,不得在税前扣除,税收滞纳金不得在税前扣除,故营业外支出中的这两部分都不得在税前扣除,所以应调增应纳税所得额=0.2+2=2.2(万元)。

  • 第3题:

    某公司自2017年起被认定为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2018年度取得主营业务收入48000万元、其他业务收入2000万元、营业外收入1000万元、投资收益500万元,发生主营业务成本25000万元、其他业务成本1000万元、营业外支出1500万元、税金及附加4000万元,管理费用3000万元,销售费用10000万元,财务费用1000万元,实现年度利润总额6000万元,当年发生的相关具体业务如下:
    (1)广告费支出8000万元。
    (2)业务招待费支出350万元。
    (3)实发工资6000万元,拨缴职工工会经费150万元,发生职工福利费900万元,职工教育经费160万元。
    (4)专门用于新产品研发的费用2000万元,独立核算管理,未形成无形资产已计入当期管理费用中。
    (5)公司取得的投资收益中包括国债利息收入200万元,购买某上市公司股票分得股息300万元,该股票持有8个月后卖出。
    (6)获得当地政府财政部门补助的具有专项用途的财政资金500万元,已取得财政部门正式文件,费用化支出400万元。
    (7)向民政部门捐款800万元用于救助贫困儿童。
    (其他相关资料:各扣除项目均已取得有效凭证,相关优惠已办理必要手续)
    要求:根据上述资料,按照下列顺序计算回答问题。
    (1)计算广告费支出应调整的应纳税所得额。
    (2)计算业务招待费支出应调整的应纳税所得额。
    (3)计算工会经费、职工福利费和职工教育经费应调整的应纳税所得额。
    (4)计算研发费用应调整的应纳税所得额。
    (5)计算投资收益应调整的应纳税所得额。
    (6)计算财政补助资金应调整的应纳税所得额并说明理由。
    (7)计算向民政部门捐赠应调整的应纳税所得额。
    (8)计算该公司2018年应缴纳企业所得税税额。


    答案:
    解析:
    (1)销售(营业)收入=48000+2000=50000(万元)
    广告费扣除限额=50000×15%=7500(万元)<实际发生额8000万元,广告费应调增应纳税所得额=8000-7500=500(万元)
    (2)业务招待费扣除限额1=350×60%=210(万元);扣除限额2=50000×5‰=250(万元)
    税前准予扣除的业务招待费=210(万元)
    业务招待费支出应调增的应纳税所得额=350-210=140(万元)
    (3)工会经费扣除限额=6000×2%=120(万元)<实际拨缴金额150万元,应调增应纳税所得额=150-120=30(万元)
    职工福利费扣除限额=6000×14%=840(万元)<实际发生金额900万元,应调增应纳税所得额=900-840=60(万元)
    职工教育经费扣除限额=6000×8%=480(万元)>实际发生金额160万元,无须纳税调整。
    工会经费、职工福利费和职工教育经费应调增的应纳税所得额=30+60+0=90(万元)
    (4)研发费用应调减的应纳税所得额=2000×75%=1500(万元)
    (5)投资收益应调减的应纳税所得额=200(万元)
    (6)财政补助资金应调减的应纳税所得额=500-400=100(万元)。当地政府财政部门补助的具有专项用途的财政资金500万元属于不征税收入,应纳税调减;与不征税收入对应的费用化支出400万元,不得在税前扣除,应纳税调增。
    (7)公益性捐赠扣除限额=6000×12%=720(万元)<实际发生额800万元,向民政部门捐赠应调增应纳税所得额=800-720=80(万元)
    (8)应纳税所得额=6000+500+140+90-1500-200-100+80=5010(万元)
    该公司应缴纳企业所得税税额=5010×15%=751.5(万元)。

  • 第4题:

    企业已计入管理费用的超标的业务招待费应调整增加企业的应纳税所得额。


    正确答案:正确

  • 第5题:

    多选题
    企业所得税法下,对业务招待费的审核,应关注的情形有()。
    A

    列支的业务招待费支出是否真实、合理、合法

    B

    计提基数包括视同销售收入

    C

    有无将不属于业务经营的费用列入业务招待费

    D

    对超限额列支的业务招待费在计算所得额时是否纳税调整

    E

    业务招待费是否按实际发生额的40%,但不超过销售收入5‰的限额在税前扣除


    正确答案: D,B
    解析: 选项E有误,业务招待费应该按实际发生额的60%,但不超过销售收入的5‰的限额在税前扣除。

  • 第6题:

    问答题
    (3)计算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支出应调整的应纳税所得额。

    正确答案:
    解析:

  • 第7题:

    问答题
    (1)计算广告费支出应调整的应纳税所得额。

    正确答案:
    解析:

  • 第8题:

    问答题
    计算业务(6)应调整的应纳税所得额和应调整的应纳税额。

    正确答案:
    根据《企业所得税法》的规定,从事符合条件的环境保护、节能节水项目的所得,自项目取得第一笔生产经营收入所属纳税年度起,第1年至第3年免征企业所得税,第4年至第6年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当年购污水处理设备并投入使用,准予按照设备投资额的10%抵扣应纳税额。
    题中,污水处理所得应纳税所得额调减=20-12=8(万元);购入设备应调减应纳税额=300/(1+16%)×10%=25.86(万元)。则:
    业务(6)中应调整的应纳税所得额为-8万元,应调整的应纳税额为-25.86万元。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9题:

    问答题
    计算业务(4)应调整的应纳税所得额。

    正确答案:
    根据《企业所得税法》的规定,研究开发费,未形成无形资产计入当期损益的,在按照规定据实扣除的基础上,按照研究开发费用的75%加计扣除。
    题中,研发费用纳税调减=100×75%=75(万元)。则:
    业务(4)中应调整的应纳税所得额为-75万元。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10题:

    不定项题
    业务招待费、业务宣传费应调整应纳税所得额()万元。
    A

    1218

    B

    -1218

    C

    -18

    D

    18


    正确答案: A
    解析:

  • 第11题:

    问答题
    (5)计算税收滞纳金、赞助、公益性捐赠支出应调整的应纳税所得额。

    正确答案:
    解析:

  • 第12题:

    问答题
    (3)计算甲企业2018年度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中业务招待费支出应调整的应纳税所得额(需写明应纳税调增或者调减)。

    正确答案:
    解析:

  • 第13题:

    在计算企业应纳税所得额时,对企业的公益性捐赠支出处理不正确的有()。

    A.不需调整应纳税所得额

    B.应全额调减应纳税所得额

    C.应全额调增应纳税所得额

    D.在年度会计利润总额的12%的限额内准予扣除,不需纳税调整;超过部分不得扣除,应调整应纳税所得额


    参考答案:ABC

  • 第14题:

    某上市公司主营水泵制造,自2018年起被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2019年度取得主营业务收入48000万元、其他业务收入2000万元、营业外收入1000万元、投资收益500万元,发生主营业务成本25000万元、其他业务成本1000万元、营业外支出1500万元、税金及附加4000万元、管理费用3000万元、销售费用10000万元、财务费用1000万元,实现年度利润总额6000万元。当年发生的相关具体业务如下。
    (1)广告费支出8000万元。
    (2)业务招待费支出350万元。
    (3)实发的合理的工资薪金支出为4000万元。拨缴工会经费110万元,发生职工福利费620万元、职工教育经费330万元。
    (4)专门用于新产品研发的费用2000万元,独立核算管理,截至2019年年底尚未形成无形资产。
    (5)获得当地政府财政部门补助的具有专项用途的财政资金500万元,已取得财政部门正式文件,支出400万元。
    (6)通过民政部门向贫困儿童捐赠800万元用于援建希望小学。
    (其他相关资料:各扣除项目均已取得有效凭证,相关优惠已办理必要手续。)
    要求:根据上述资料,不考虑其他因素,按照下列顺序计算回答问题,如有计算需计算出合计数。
    (1)计算广告费支出应调整的应纳税所得额。
    (2)计算业务招待费支出应调整的应纳税所得额。
    (3)计算工会经费、职工福利费和职工教育经费应调整的应纳税所得额。
    (4)计算研发费用应调整的应纳税所得额。
    (5)计算财政补助资金应调整的应纳税所得额并说明理由。
    (6)计算向民政部门捐赠应调整的应纳税所得额。
    (7)计算该公司2019年应缴纳企业所得税税额。


    答案:
    解析:
    (1)广告费支出计算基数=48000+2000=50000(万元)。
    广告费扣除限额=50000×15%=7500(万元)。
    广告费应调增应纳税所得额=8000-7500=500(万元)。
    (2)业务招待费扣除限额1=50000×5‰=250(万元)。
    业务招待费扣除限额2=350×60%=210(万元)。
    税前可以扣除的业务招待费支出为210万元。
    业务招待费应调增应纳税所得额=350-210=140(万元)。
    (3)工会经费扣除限额=4000×2%=80(万元)。
    工会经费应调增应纳税所得额=110-80=30万元。
    职工福利费扣除限额=4000×14%=560(万元)。
    职工福利费应调增应纳税所得额=620-560=60万元。
    职工教育经费扣除限额=4000×8%=320(万元)。
    职工教育经费应调增应纳税所得额=330-320=10万元。
    应调增应纳税所得额合计=30+60+10=100(万元)。
    (4)研发费用可加计75%扣除,应调减应纳税所得额1500万元。
    (5)财政补助应调减应纳税所得额500-400=100(万元)。
    不征税收入用于支出所形成的费用,不得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
    本题中。当地政府财政部门补助的具有专项用途的财政资金500万元属于不征税收入,应纳税调减;与不征税收入对应的支出400万元,不得在税前扣除,应纳税调增。
    (6)向民政部门捐赠可扣除限额=6000×12%=720(万元)。
    向民政部门捐赠应调增应纳税所得额=800-720=80(万元)。
    (7)该企业2019年度应缴纳的企业所得税税额=(6000+500+140+100-1500-100+80)×15%=783(万元)。

  • 第15题:

    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下列项目不得扣除的有()。

    • A、工资、薪金支出
    • B、在规定范围内的业务招待费
    • C、各种赞助支出
    • D、计提损失

    正确答案:C

  • 第16题:

    问答题
    计算业务招待费支出应调整的应纳税所得额。

    正确答案:
    企业发生的与生产经营活动有关的业务招待费支出,按照发生额的60%扣除,但最高不得超过当年销售(营业)收入的5‰。则:
    业务招待费限额(按销售(营业)收入的5‰)=50000×5‰=250(万元);
    业务招待费限额(按实际发生的60%)=350×60%=210(万元);
    业务招待费应调增应纳税所得额=350-210=140(万元)。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17题:

    问答题
    甲企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18年度取得销售收入8800万元,销售成本为5000万元,会计利润为845万元。2018年甲企业其他相关财务资料如下:  (1)在管理费用中,发生业务招待费140万元,新产品的研究开发费用280万元(未形成无形资产计入当期损益)。  (2)在销售费用中,发生广告费700万元,业务宣传费140万元。  (3)发生财务费用900万元,其中支付给与其有业务往来的客户借款利息700万元,年利率为7%,金融机构同期同类贷款利率为6%。  (4)营业外支出中,列支通过减灾委员会向遭受自然灾害的地区的捐款50万元,支付给客户的违约金10万元。  (5)已在成本费用中列支实发工资总额500万元,并实际列支职工福利费105万元,上缴工会经费10万元并取得工会经费专用拨缴款收据,职工教育经费支出20万元。  已知:甲企业适用的企业所得税税率为25%。  要求:  (1)计算业务招待费应调整的应纳税所得额。  (2)计算新产品的研究开发费用应调整的应纳税所得额。  (3)计算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应调整的应纳税所得额。  (4)计算财务费用应调整的应纳税所得额。  (5)计算营业外支出应调整的应纳税所得额。  (6)计算职工福利费、工会经费、职工教育经费应调整的应纳税所得额。  (7)计算甲企业2018年度的应纳税所得额。[2013年真题改编]

    正确答案:
    (1)企业发生的与生产经营活动有关的业务招待费支出,按照发生额的60%扣除,但最高不得超过当年销售(营业)收入的5‰。业务招待费扣除限额=营业收入×5‰=8800×5‰=44(万元)<业务招待费×60%=140×60%=84(万元),业务招待费准予扣除44万元,因此业务招待费应调增应纳税所得额=140-44=96(万元)。
    (2)企业为开发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发生的研究开发费用,未形成无形资产计入当期损益的,在按照规定据实扣除的基础上,再按照研究开发费用的75%加计扣除;形成无形资产的,按照无形资产成本的175%摊销。新产品的研究开发费用应调减应纳税所得额=280×75%=210(万元)。
    (3)企业发生的符合条件的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支出,除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另有规定外,不超过当年的销售(营业)收入15%的部分,准予扣除;超过部分,准予在以后纳税年度结转扣除。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扣除限额=营业收入×15%=8800×15%=1320(万元)>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700+140=840(万元),实际发生的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可全部扣除,应调整的应纳税所得额为零。
    注意:自2016年1月1日起至2020年12月31日止,对化妆品制造或销售、医药制造和饮料制造(不含酒类制造)企业发生的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支出,不超过当年销售(营业)收入30%的部分,准予扣除;超过部分,准予在以后纳税年度结转扣除。
    (4)非金融企业向非金融企业借款的利息支出,不超过按照金融企业同期同类贷款利率计算的数额部分准予在税前扣除。财务费用应调增应纳税所得额=700-700÷7%×6%=100(万元)。
    (5)纳税人按照经济合同规定支付的违约金(包括银行罚息)、罚款和诉讼费,准予在企业所得税前扣除;企业发生的公益性捐赠支出,不超过年度利润总额12%的部分,准予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支付给客户的违约金10万元,准予在税前扣除,不需要进行纳税调整。公益性捐赠支出的税前扣除限额=845×12%=101.4(万元),实际捐赠支出50万元没有超过扣除限额,准予据实扣除。因此营业外支出应调整的应纳税所得额为零。
    (6)企业发生的职工福利费支出,不超过工资薪金总额14%部分,准予扣除。企业拨缴的工会经费,不超过工资薪金总额2%的部分,准予扣除。企业发生的职工教育经费支出,不超过工资薪金总额8%的部分,准予扣除;超过部分,准予在以后纳税年度结转扣除。职工福利费扣除限额=500×14%=70(万元),实际支出额为105万元,超过了扣除限额,应调增应纳税所得额105-70=35(万元);工会经费扣除限额=500×2%=10(万元),实际上缴工会经费10万元,可以全部扣除,不需要进行纳税调整;职工教育经费扣除限额=500×8%=40(万元),实际支出额为20万元,可以全部扣除。
    (7)甲企业2018年度应纳税所得额=会计利润+业务招待费调增额-新开发费用+财务费用调增额+职工福利费调增额=845+96-140+100+35=936(万元)。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18题:

    问答题
    (4)计算利息支出应调整的应纳税所得额。

    正确答案:
    解析:

  • 第19题:

    多选题
    计算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时,下列说法正确的有(  )。
    A

    实际发生的职工福利费无需调整应纳税所得额

    B

    实际发生的业务招待费应调增应纳税所得额32万元

    C

    实际发生的职工工会经费应调增应纳税所得额2万元

    D

    实际发生的职工教育经费应调增应纳税所得额9万元


    正确答案: C,B
    解析:
    职工福利费扣除的限额=200×14%=28(万元),实际发生了20万元,不需要调整;职工教育经费扣除限额=200×2.5%=5(万元),实际发生了14万元,需要调增所得额9万元,职工工会经费扣除限额=200×2%=4(万元),实际发生了6万元,需要调增所得额2万元;业务招待费扣除限额=(6500+50)×5‰=32.75(万元),实际发生额的60%-80×60%=48(万元),税前允许扣除32.75万元,调增所得额47.25万元(80-32.75)。

  • 第20题:

    问答题
    计算业务(2)应调整的应纳税所得额。

    正确答案:
    根据增值税相关规定,凡是用于应税项目的机器、机械、运输工具类固定资产,其进项税额可以从销项税额中抵扣。题中,该设备可以在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的折旧额=(150+2)÷(1+16%)÷10×6÷12=6.55(万元)。则:
    业务(2)应调增应纳税所得额=15-6.55=8.45(万元)。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21题:

    问答题
    (2)计算业务招待费支出应调整的应纳税所得额。

    正确答案:
    解析:

  • 第22题:

    判断题
    企业已计入管理费用的超标的业务招待费应调整增加企业的应纳税所得额。
    A

    B


    正确答案: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23题:

    问答题
    计算业务(1)应调整的应纳税所得额以及应计算的增值税销项税额。

    正确答案:
    将自产、委托加工或者购进的货物作为投资,提供给其他单位或者个体工商户,视同销售征收增值税。题中,收入方面应调增应纳税所得额500万元,成本方面应调减应纳税所得额320万元。则:
    业务(1)应调增的应纳税所得额=500-320=180(万元);
    业务(1)应计算的增值税销项税额=500×16%=80(万元)。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24题:

    不定项题
    该企业业务招待费应调整应纳税所得额()万元。
    A

    0

    B

    2.5

    C

    4

    D

    6.5


    正确答案: B
    解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