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选题A公司成立于2012年5月10日,甲以房屋作价出资并自A公司成立之日实际移交A公司使用,但一直未办理房屋权属变更登记手续;2013年3月1日,A公司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人民法院认定甲未履行出资义务。下列说法正确的有()A人民法院应当认定甲未履行出资义务B人民法院应当以A公司实际使用该房产所取得的利益为标准,认定甲部分履行了出资义务C如果甲在人民法院指定的合理期间内办理了房屋权属变更登记手续,人民法院应当认定其已经履行了出资义务D如果甲在人民法院指定的合理期间内办理了房屋权属变更登记手续,可以主张自

题目
多选题
A公司成立于2012年5月10日,甲以房屋作价出资并自A公司成立之日实际移交A公司使用,但一直未办理房屋权属变更登记手续;2013年3月1日,A公司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人民法院认定甲未履行出资义务。下列说法正确的有()
A

人民法院应当认定甲未履行出资义务

B

人民法院应当以A公司实际使用该房产所取得的利益为标准,认定甲部分履行了出资义务

C

如果甲在人民法院指定的合理期间内办理了房屋权属变更登记手续,人民法院应当认定其已经履行了出资义务

D

如果甲在人民法院指定的合理期间内办理了房屋权属变更登记手续,可以主张自2012年5月10日起享有相应股东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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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第1题:

    A、 B、 C三人设立甲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 30万元。其中, A以货币出资 8万元; B以机器设备出资,作价 12万元,但未依法评估; C以房屋出资,评估作价 10万元,尚未办理变更登记手续,但是已交付。关于三人的出资方式,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A.股东的货币出资比例不符合规定
    B.若经评估机构评估,B出资的机器设备出资时的实际价值仅为8万元,则法院应当认定B未履行出资义务
    C.C以房屋出资,未办理登记手续,但在人民法院规定期限内办理了权属变更手续的,可以认定其履行了出资义务
    D.即使办理了权属变更,C也不得主张享有未办理登记手续前的股东权利

    答案:C
    解析:
    选项 A:无法定货币出资比例限制。选项 B:出资人以非货币财产出资,未依法评估作价,公司、其他股东或者公司债权人请求认定出资人未履行出资义务的,人民法院应当委托具有合法资格的评估机构对该财产评估作价。评估确定的价额显著低于公司章程所定价额的,人民法院应当认定出资人未依法全面履行出资义务。选项 D:出资人主张自其实际交付财产给公司使用时享有相应股东权利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 第2题:

    甲、乙、丙共同投资设立一家有限责任公司,甲以房屋作价100万元出资,并自公司设立时办理了产权转移手续,但直至公司成立半年后才将房屋实际交付给公司使用,乙、丙主张甲在实际交付房屋之前不享有相应股东权利。乙、丙的主张是合法的。()


    答案:对
    解析:
    根据《〈公司法〉司法解释(三)》的规定,出资人以房屋、土地使用权或者需要办理权属登记的知识产权等财产出资,已经交付公司使用但未办理权属变更手续,公司、其他股东或者公司债权人主张认定出资人未履行出资义务的,人民法院应当责令当事人在指定的合理期间内办理权属变更手续;在前述期间内办理了权属变更手续的,人民法院应当认定其已经履行了出资义务;出资人主张自其实际交付财产给公司使用时享有相应股东权利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出资人已经就前述财产出资,办理权属变更手续但未交付给公司使用,公司或者其他股东主张其向公司交付,并在实际交付之前不享有相应股东权利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因此本题是正确的。

  • 第3题:

    2005年8月某市甲公司拟与乙公司合资成立新的股份有限公司,根据甲、乙双方初步达成的协议,甲公司拟以其所使用的位于该市的土地使用权作价出资,乙公司以设备作价出资,根据甲公司提供的资料,其所使用的土地为出让土地,用途为工业,但甲公司尚未办理土地登记手续,乙公司委托某土地登记代理公司欲查证甲公司所使用的该宗土地的权属状况。

    问题:
    1.该土地登记代理公司查证甲公司所使用的该宗土地的权属状况的具体操作步骤有哪些?
    2.该土地登记代理公司需要从哪些方面着手验证土地使用权的归属问题?
    3.该土地登记代理公司主要应从哪些方面收集资料?


    答案:
    解析:
    1.该土地登记代理公司查证甲公司所使用的该宗土地的权属状况的具体操作步骤是: (1)通过与乙公司沟通,可以了解到乙公司的委托代理需求主要体现在三个方面: ①该宗土地使用权是否为甲公司所有; ②甲公司有无合法、完整的用地手续; ③甲公司是否欠缴土地出让金。这样就进一步明确了查证的目标和内容。 (2)与委托人乙公司签订土地登记代理委托书、土地登记代理合同,明确授权范围和权限。 (3)根据委托人乙公司的要求,进一步分析需要什么材料予以验证,并可通过哪些途径获得有关产权资料。 (4)整理资料,向委托人提交分析结果。 2.该土地登记代理公司需要从下面三个方面着手验证土地使用权的归属问题: (1)调查目前的实际土地使用者是谁; (2)通过对土地登记资料的查询,了解该宗地的土地登记状况、权属来源情况,分析土地使用权归谁所有; (3)向相邻单位或有关当事人了解该宗地的权属来源及土地使用者的有关情况。 3.该土地登记代理公司主要应从下列四个方面收集资料: (1)实地调查,并向有关当事人了解情况; (2)向土地登记机关查询土地登记资料,有原始凭证的,还应查询有关原始凭证资料; (3)向相关政府主管部门如规划部门、建设部门查询有关该宗地的规划审批、建设项目审批情况等资料; (4)政府档案馆中的相关文件、材料。

  • 第4题:

    张某拟用其所有的一套房屋向甲公司出资。3月1日,张某与其他发起人签署公司章程。3月20日,甲公司成立。3月23日,张某将出资房屋的钥匙交给公司工作人员,用于经营使用。但一直未办理房屋过户登记。半年后,该公司工作人员提醒,张某于10月22日办理了出资房屋的权属变更孚续。根据公司法律制度规定,张某享有相应的股东权利的时间点是
    ()

    A.3月1日
    B.3月20日
    C.3月23日
    D.10月22日

    答案:C
    解析:
    出资人以房屋、土地使用权或者需要办理权属登记的知识产权等财产出资,已经交付公司使用但未办理权属变更手续,公司、其他股东或者公司债权人主张认定出资人未履行出资义务的,人民法院应当责令当事人在指定的合理期间内办理权属变更手续;在前述期间内办理了权属变更手续的,人民法院应当认定其已经履行了出资义努;出资人主张自其实际交付财产给公司使用时享有相应股东权利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本题中张某3月23日将房屋交付公司使用,因此张某享有相应股东权利的时间点为3月23日。

  • 第5题:

    张某拟用其所有的一套房屋向甲公司出资。4月1日,张某与其他发起人签署公司章程;4月20日,甲公司成立;4月23日,张某将出资房屋的钥匙交给公司工作人员,用于经营使用,但一直未办理房屋过户登记。半年后,经公司工作人员提醒,张某于10月22日将房屋所有权过户给公司。根据公司法律制度,张某享有相应的股东权利的时间点是( )。

    A.4月23日
    B.4月20日
    C.4月1日
    D.10月22日

    答案:A
    解析:
    本题考核股东出资。以房屋、土地使用权等财产出资未办理权属变更登记的规定。出资人以房屋、土地使用权或者需要办理权属登记的知识产权等财产出资,已经交付公司使用但未办理权属变更手续,公司、其他股东或者公司债权人主张认定出资人未履行出资义务的,人民法院应当责令当事人在指定的合理期间内办理权属变更手续;在前述期间内办理了权属变更手续的,人民法院应当认定其已经履行了出资义务,因此选项A当选。

  • 第6题:

    甲乙丙丁共同投资设立某有限责任公司。甲以房屋出资,已交付未登记。乙以土地使用权出资,已登记未交付。丙一直未履行任何出资义务。丁以货币10万元出资,公司成立后,丁立即将该10万元转走。下列正确的选项是:()

    • A、甲应当办理权属变更登记,自实际交付时享有股东权益。乙也自实际交付时享有股东权益
    • B、公司根据章程或股东会决议可以对丙丁的股东权益进行限制
    • C、经公司催告依然不返还,公司可以股东会决议解除丁的股东资格
    • D、经公司催告依然不缴纳,公司董事会可以依据公司章程解除丙的股东资格

    正确答案:A,B,C

  • 第7题:

    2010年7月8日,甲、乙、丙拟共同出资设立一有限责任公司,并制定了公司章程,其有关要点如下:(1)公司注册资本总额为400万元;(2)甲、丙各以货币100万元出资,首次出资均为50万元,其余出资均应在公司成立之日起2年内缴付;乙以房屋作价出资200万元,公司成立后一周内办理房屋产权转移手续。 2010年8月8日,甲、丙依约缴付了首次出资。10月8日,公司成立,10月12日,乙将房屋产权依约转移给公司。2011年8月5日,甲履行了后续出资义务。2011年年底,公司取得可分配红利100万元。 2012年1月10日,甲、乙、丙就100万元红利的分配发生争执,此时丙尚未缴付剩余出资。经查,乙作价出资的房屋实际价值仅为100万元。因公司章程没有约定红利分配方法,甲、乙、丙分别提出了自己的主张:甲认为应按2:2:1的比例分配,乙认为应按1:2:1的比例分配,丙认为应按1:1:1的比例分配。乙作价出资的房屋实际价值为100万元,低于公司章程所定的200万元,对此,甲、乙、丙应如何承担民事责任?


    正确答案:乙应向公司全面履行出资义务,补足房屋作价和实际价值差额的本息,甲、丙对此承担连带责任。

  • 第8题:

    A公司成立于2012年5月10日,甲以房屋作价出资并自A公司成立之日实际移交A公司使用,但一直未办理房屋权属变更登记手续;2013年3月1日,A公司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人民法院认定甲未履行出资义务。下列说法正确的有()

    • A、人民法院应当认定甲未履行出资义务
    • B、人民法院应当以A公司实际使用该房产所取得的利益为标准,认定甲部分履行了出资义务
    • C、如果甲在人民法院指定的合理期间内办理了房屋权属变更登记手续,人民法院应当认定其已经履行了出资义务
    • D、如果甲在人民法院指定的合理期间内办理了房屋权属变更登记手续,可以主张自2012年5月10日起享有相应股东权利

    正确答案:C,D

  • 第9题:

    判断题
    甲、乙、丙共同投资设立一家有限责任公司,甲以房屋作价100万元出资,并自公司设立时办理了产权转移手续,但直至公司成立半年后才将房屋实际交付给公司使用,乙、丙主张甲在实际交付房屋之前不享有相应股东权利。乙、丙的主张是合法的。(  )[2013年真题]
    A

    B


    正确答案:
    解析:
    出资人以房屋、土地使用权或者需要办理权属登记的知识产权等财产出资,已经办理权属变更手续但未交付给公司使用的,公司或者其他股东主张其向公司交付、并在实际交付之前不享有相应股东权利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 第10题:

    多选题
    甲、乙、丙、丁共同投资设立某有限责任公司。甲以房屋出资,已交付未登记,乙以土地使用权出资,已登记未交付,丙一直未履行任何出资义务,丁以货币10万元出资,公司成立后,丁立即将该10万元转走。下列为正确的选项是(  )。
    A

    甲应当办理权属变更登记,自实际交付时享有股东权益;乙也自实际交付时享有股东权益

    B

    公司根据章程或股东会决议可以对丙丁的股东权益进行限制

    C

    经公司催告依然不返还,公司可以股东会决议解除丁的股东资格

    D

    经公司催告依然不缴纳,公司董事会可以依据公司章程解除丙的股东资格


    正确答案: D,B
    解析:
    A项,根据《公司法解释(三)》第10条的规定,出资人以房屋、土地使用权或者需要办理权属登记的知识产权等财产出资,无论交付和变更的先后顺序如何,股东均自交付之日起享有股东权利。
    B项,《公司法解释(三)》第16条规定,股东未履行或者未全面履行出资义务或者抽逃出资的,公司根据公司章程或者通过股东会决议,可以对其利润分配请求权、新股优先认购权、剩余财产分配请求权等股东权利作出相应的合理限制,使其不能实际享有或者行使上述权利。
    CD两项,《公司法解释(三)》第17条规定,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未履行出资义务或者抽逃全部出资,经公司催告缴纳或者返还,其在合理期间内仍未缴纳或者返还出资,公司有权以股东会决议解除该股东的股东资格

  • 第11题:

    问答题
    2005年8月某市甲公司拟与乙公司合资成立新的股份有限公司,根据甲、乙双方初步达成的协议,甲公司拟以其所使用的位于该市的土地使用权作价出资,乙公司以设备作价出资,根据甲公司提供的资料,其所使用的土地为出让土地,用途为工业,但甲公司尚未办理土地登记手续,乙公司委托某土地登记代理公司欲查证甲公司所使用的该宗土地的权属状况。该土地登记代理公司查证甲公司所使用的该宗土地的权属状况的具体操作步骤有哪些?

    正确答案: 该土地登记代理公司查证甲公司所使用的该宗土地的权属状况的具体操作步骤是:
    (1)通过与乙公司沟通,可以了解到乙公司的委托代理需求主要体现在三个方面:①该宗土地使用权是否为甲公司所有;②甲公司有无合法、完整的用地手续;③甲公司是否欠缴土地出让金。这样就进一步明确了查证的目标和内容。
    (2)与委托人乙公司签订土地登记代理委托书、土地登记代理合同,明确授权范围和权限。
    (3)根据委托人乙公司的要求,进一步分析需要什么材料予以验证,并可通过哪些途径获得有关产权资料.(4)整理资料,向委托人提交分析结果。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12题:

    判断题
    甲、乙、丙共同投资设立一家有限责任公司,甲以房屋作价100万元出资,并自公司设立时办理了产权转移手续,但直至公司成立半年后才将房屋实际交付给公司使用,乙、丙主张甲在实际交付房屋之前不享有相应股东权利。乙、丙的主张是合法的。
    A

    B


    正确答案: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13题:

    (2013年)甲、乙、丙共同投资设立一家有限责任公司,甲以房屋作价 100万元出资,并自公司设立时办理了产权转移手续,但直至公司成立半年后才将房屋实际交付给公司使用,乙、丙主张甲在实际交付房屋之前不享有相应股东权利。乙、丙的主张是合法的。( )


    答案:对
    解析:
    出资人以房屋、土地使用权或者需要办理权属登记的知识产权等财产出资,已经办理权属变更手续但未交付给公司使用的,公司或者其他股东主张其向公司交付、并在实际交付之前不享有相应股东权利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 第14题:

    甲有限责任公司的出资人以房屋出资,已经交付甲公司使用但未办理权属变更手续,下列处理不正确的是( )。
      

    A.公司债权人主张认定出资人未履行出资义务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B.公司债权人主张认定出资人未履行出资义务的,人民法院应当责令当事人在指定的合理期间内办理权属变更手续
    C.出资人在人民法院指定的合理期限内办理了权属变更手续的,人民法院应当认定其已经履行了出资义务
    D.出资人在人民法院指定的合理期限内办理了权属变更手续的,可以主张自其实际交付财产给公司使用时享有相应的股东权利

    答案:A
    解析:
    本题考核股东出资。出资人以房屋、土地使用权或者需要办理权属登记的知识产权等财产出资,已经交付公司使用但未办理权属变更手续,公司、其他股东或者公司债权人主张认定出资人未履行出资义务的,人民法院应当责令当事人在指定的合理期间内办理权属变更手续;在前述期间内办理了权属变更手续的,人民法院应当认定其已经履行了出资义务;出资人主张自其实际交付财产给公司使用时享有相应股东权利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 第15题:

    A公司成立于2011年5月10日,甲以房屋作价出资并自A公司成立之日实际移交A公司使用,但一直未办理房屋权属变更登记手续;2012年3月1日,A公司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人民法院认定甲未履行出资义务。根据相关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说法正确的有(  )。

    A.人民法院应当认定甲未履行出资义务
    B.人民法院应当以A公司实际使用该房产所取得的利益为标准,认定甲部分履行了出资义务
    C.如果甲在人民法院指定的合理期间内办理了房屋权属变更登记手续,人民法院应当认定其已经履行了出资义务
    D.如果甲在人民法院指定的合理期间内办理了房屋权属变更登记手续并主张自权属变更之日起享有相应股东权利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E.如果甲在人民法院指定的合理期间内办理了房屋权属变更登记手续并主张自其实际交付财产给公司使用之日起享有相应股东权利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答案:C,D,E
    解析:
    (1)本题属于“已交付,未办理权属变更”的情况,人民法院应当先责令当事人在指定的合理期间内办理权属变更手续(选项AB错误);在前述期间内办理了权属变更手续的,人民法院应当认定其已经履行了出资义务(选项C正确);出资人主张“自其实际交付财产给公司使用时”享有相应股东权利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选项E正确)。(2)选项D:根据民事诉讼法律制度“处分原则”,民事诉讼当事人有权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处分自己的民事权利和诉讼权利;在本题中,甲主张自权属变更之日起享有相应股东权利,应视为其处分了自己的合法民事权利,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 第16题:

    有限责任公司的出资人以房屋出资,已经交付公司使用但未办理权属变更手续,下列处理不正确的是( )。

    A.公司债权人主张认定出资人未履行出资义务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B.公司债权人主张认定出资人未履行出资义务的,人民法院应当责令当事人在指定的合理期间内办理权属变更手续
    C.出资人在人民法院指定的合理期限内办理了权属变更手续的,人民法院应当认定其已经履行了出资义务
    D.出资人在人民法院指定的合理期限内办理了权属变更手续的,可以主张自其实际交付财产给公司使用时享有相应股东权利

    答案:A
    解析:
    出资人以房屋、土地使用权或者需要办理权属登记的知识产权等财产出资,已经交付公司使用但未办理权属变更手续,公司、其他股东或者公司债权人主张认定出资人未履行出资义务的,人民法院应当责令当事人在指定的合理期间内办理权属变更手续;在前述期间内办理了权属变更手续的,人民法院应当认定其已经履行了出资义务;出资人主张自其实际交付财产给公司使用时享有相应股东权利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 第17题:

    2005年8月某市甲公司拟与乙公司合资成立新的股份有限公司,根据甲、乙双方初步达成的协议,甲公司拟以其所使用的位于该市的土地使用权作价出资,乙公司以设备作价出资,根据甲公司提供的资料,其所使用的土地为出让土地,用途为工业,但甲公司尚未办理土地登记手续,乙公司委托某土地登记代理公司欲查证甲公司所使用的该宗土地的权属状况。该土地登记代理公司主要应从哪些方面收集资料?


    正确答案: 该土地登记代理公司主要应从以下方面收集资料:
    (1)实地调查,并向有关当事人了解情况。
    (2)向土地登记机关查询土地登记资料,有原始凭证的,还应查询有关原始凭证资料。
    (3)向相关政府主管部门如规划部门、建设部门查询有关该宗地的规划审批、建设项目审批情况等资料。
    (4)政府档案馆中的相关文件、材料。

  • 第18题:

    2005年8月某市甲公司拟与乙公司合资成立新的股份有限公司,根据甲、乙双方初步达成的协议,甲公司拟以其所使用的位于该市的土地使用权作价出资,乙公司以设备作价出资,根据甲公司提供的资料,其所使用的土地为出让土地,用途为工业,但甲公司尚未办理土地登记手续,乙公司委托某土地登记代理公司欲查证甲公司所使用的该宗土地的权属状况。该土地登记代理公司需要从哪些方面着手验证土地使用权的归属问题?


    正确答案: 该土地登记代理公司需要从以下方面着手验证土地使用权的归属问题:
    (1)调查目前的实际土地使用者是谁。
    (2)通过对土地登记资料的查询,了解该宗地的土地登记状况、权属来源情况,分析土地使用权归谁所有。
    (3)向相邻单位或有关当事人了解该宗地的权属来源及土地使用者的有关情况。

  • 第19题:

    2005年8月某市甲公司拟与乙公司合资成立新的股份有限公司,根据甲、乙双方初步达成的协议,甲公司拟以其所使用的位于该市的土地使用权作价出资,乙公司以设备作价出资,根据甲公司提供的资料,其所使用的土地为出让土地,用途为工业,但甲公司尚未办理土地登记手续,乙公司委托某土地登记代理公司欲查证甲公司所使用的该宗土地的权属状况。该土地登记代理公司验证用地手续是否合法应从哪些方面入手?


    正确答案: 该土地登记代理公司验证用地手续是否合法,应从以下方面入手:
    (1)土地管理部门有无甲公司缴纳土地出让金的相关证明。
    (2)是否已经全部缴纳土地出让金。
    (3)是否已缴纳相关税费等。

  • 第20题:

    根据《公司法司法解释(三)》的规定,发起人以房屋、土地使用权或者需要办理权属登记的知识产权等财产出资,已经交付公司使用但未办理权属变更手续,发起人在合理期间内办理了权属变更手续的,应当认定其已经履行了出资义务。()


    正确答案:正确

  • 第21题:

    问答题
    2005年8月某市甲公司拟与乙公司合资成立新的股份有限公司,根据甲、乙双方初步达成的协议,甲公司拟以其所使用的位于该市的土地使用权作价出资,乙公司以设备作价出资,根据甲公司提供的资料,其所使用的土地为出让土地,用途为工业,但甲公司尚未办理土地登记手续,乙公司委托某土地登记代理公司欲查证甲公司所使用的该宗土地的权属状况。该土地登记代理公司需要从哪些方面着手验证土地使用权的归属问题?

    正确答案: 该土地登记代理公司需要从以下方面着手验证土地使用权的归属问题:
    (1)调查目前的实际土地使用者是谁。
    (2)通过对土地登记资料的查询,了解该宗地的土地登记状况、权属来源情况,分析土地使用权归谁所有。
    (3)向相邻单位或有关当事人了解该宗地的权属来源及土地使用者的有关情况。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22题:

    问答题
    甲、乙、丙、丁、戊五人共同投资设立一家有限责任公司,甲、乙、丙、丁以货币进行出资,戊用房屋进行出资。戊办理了权属变更手续将该房屋转移登记到公司名下,但一直未实际交付房屋。公司章程约定各股东均等享有表决权。之后,有限责任公司召开临时股东会修改公司章程,其中甲、乙、丙同意,丁和戊不同意。甲提出,戊未实际交付房屋,不享有表决权。要求:根据上述资料,不考虑其他因素,回答下列问题:(1)有限责任公司章程约定各股东均等享有表决权是否符合规定?(2)甲提出戊不享有表决权的异议是否符合规定?(3)有限责任公司临时股东会修改公司章程的决议能否通过?

    正确答案:
    解析:

  • 第23题:

    判断题
    甲、乙、丙共同投资设立一家有限责任公司,甲以房屋作价100万元出资,并于公司设立时办理了产权转移手续,但直至公司成立半年后才将房屋实际交付给公司使用。乙、丙主张甲在实际交付房屋之前不享有相应股东权利。乙、丙的主张是合法。
    A

    B


    正确答案:
    解析:

  • 第24题:

    多选题
    甲、乙、丙共同投资设立一个有限责任公司,甲以划拨的土地使用权出资,乙以设定权利负担的土地使用权出资,丙以自己的一栋办公楼进行出资,该办公楼已经实际交付给公司使用,但是未办理权属变更手续。根据公司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表述正确的有(   )。
    A

    乙主张确认甲未履行出资义务,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B

    丙主张确认乙未履行出资义务,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C

    丙办理权属变更手续后,主张自实际交付之日起享有股东权利,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D

    公司、其他股东、公司债权人均可以主张丙未履行出资义务

    E

    人民法院应当责令丙在指定的合理期间内办理房屋变更手续


    正确答案: C,B
    解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