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题:
简述拒绝承认和执行外国仲裁裁决的情形。
(1)仲裁协议无效。
(2)未给予适当通知或未能提出申辩。
(3)仲裁超越权限。
(4)仲裁庭的组成或仲裁程序不当。
(5)裁决未发生约束力或已被撤销或停止执行。此外,根据公约的规定,如果被请求承认和执行外国仲裁裁决的国家的主管机关,认为按照该国法律有下列情形的,可以主动予以拒绝承认和执行(即不需要根据当事人的请求和证明):
①裁决的事项不能以仲裁方法处理;
②承认和执行裁决违反该国公共政策。
第2题:
第3题:
简述法律适用与法律执行的关系。
第4题:
简述执行被执行人到期债权的适用条件?
第5题:
简述行政强制执行中代执行的适用条件
第6题:
简述公司法人格否定的主要适用情形和适用条件。
第7题:
第8题:
第9题:
第10题:
第11题:
第12题:
第13题:
简述税收强制执行的适用范围。
第14题:
简述不起诉的种类及分别适用的情形。
第15题:
简述先予执行适用范围。
第16题:
简述指定管辖适用情形。
第17题:
简述暂予监外执行的适用对象和适用条件。
第18题:
第19题:
第20题:
第21题:
第22题:
第23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