参考答案和解析
正确答案: 打防结合、预防为主、专群结合、依靠群众。
解析: 暂无解析
更多“问答题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方针?”相关问题
  • 第1题:

    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方针是什么?


    正确答案: “打防结合,预防为主,专群结合,依靠群众”是做好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的指导方针。要坚持打击与防范并举,治标与治本兼顾,重在防范,重在治本。

  • 第2题:

    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必须坚持()和()并举()和()兼顾,重在()的方针。


    正确答案:打击;防范;治标;治本;治本

  • 第3题:

    对社会治安实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方针是哪一年提出的,如何提出的?


    正确答案: 1981年中共中央在批转中央政法委员会召开的5大城市治安座谈会纪要的文件中强调,解决社会治安问题,必须各级党委来抓,全党动手,实行全面“综合治理”。首要的任务是搞好党风,并从政治、经济、教育、文体等方面加强工作,克服社会上的歪风邪气,大大减少犯罪现象,建设良好的社会秩序。这是最早见于中央文件中的有关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表述。

  • 第4题:

    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方针?


    正确答案:打防结合、预防为主、专群结合、依靠群众。

  • 第5题:

    同犯罪分子作斗争的基本方针是()。

    • A、专门工作与群众工作相结合的方针
    • B、严肃与谨慎相结合的方针
    • C、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方针
    • D、从重从快的方针

    正确答案:B

  • 第6题:

    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方针所解决的主要矛盾是()。


    正确答案:社会犯罪问题

  • 第7题:

    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必须坚持什么方针?


    正确答案: 必须坚持“打防结合、以防为主、专群结合、依靠群众”的方针。

  • 第8题:

    判断题
    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必须坚持打击和防范并举,治标和治本兼顾,重在治本的方针。
    A

    B


    正确答案: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9题:

    填空题
    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方针所解决的主要矛盾是()。

    正确答案: 社会犯罪问题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10题:

    问答题
    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方针中的“标”指什么?“本”指什么?两者是什么关系?。

    正确答案: 在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中,“标”是指违法犯罪等治安问题的现象;“本”则是指违法犯罪等治安问题产生的原因。
    治标指处臵违法犯罪等治安问题以及消除违法犯罪的外在条件。这既包括对已经发生的违法犯罪等治安问题及时处臵,也包括看门护院、技术防范、堵漏建制等消除违法犯罪外在条件的工作。治本则是从根本上减少和铲除产生违法犯罪等治安问题的原因。它包括运用综合治理的各种手段,对人们的思想和行为进行教育和矫正。
    治标和治本在含义上相互区别,相互对立,但也是辩证的统一。两者的作用有重合之外,而且统一于具体的综合治理措施中。因此,在实际工作中,综合治理的每一项措施依其主要作用是治标或治本,可大致分为治标措施或治本措施。但每一项措施实际上又兼有治标和治本的两种作用和功能。纯粹的治标和治本措施都是不存在的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11题:

    问答题
    对社会治安实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方针是哪一年提出的,如何提出的?

    正确答案: 1981年中共中央在批转中央政法委员会召开的5大城市治安座谈会纪要的文件中强调,解决社会治安问题,必须各级党委来抓,全党动手,实行全面“综合治理”。首要的任务是搞好党风,并从政治、经济、教育、文体等方面加强工作,克服社会上的歪风邪气,大大减少犯罪现象,建设良好的社会秩序。这是最早见于中央文件中的有关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表述。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12题:

    问答题
    简述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特点?

    正确答案: (1)目标是全面综合性;
    (2)核心是实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
    (3)实行“条块结合,以块为主”的属地管理原则;
    (4)依法采用多种多样手段;
    (5)坚持群防群治的群众路线。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13题:

    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工作方针是什么?


    正确答案: 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的方针是“打防并举,标本兼治,重在治本。”

  • 第14题:

    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方针中的“标”指什么?“本”指什么?两者是什么关系?。


    正确答案: 在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中,“标”是指违法犯罪等治安问题的现象;“本”则是指违法犯罪等治安问题产生的原因。
    治标指处臵违法犯罪等治安问题以及消除违法犯罪的外在条件。这既包括对已经发生的违法犯罪等治安问题及时处臵,也包括看门护院、技术防范、堵漏建制等消除违法犯罪外在条件的工作。治本则是从根本上减少和铲除产生违法犯罪等治安问题的原因。它包括运用综合治理的各种手段,对人们的思想和行为进行教育和矫正。
    治标和治本在含义上相互区别,相互对立,但也是辩证的统一。两者的作用有重合之外,而且统一于具体的综合治理措施中。因此,在实际工作中,综合治理的每一项措施依其主要作用是治标或治本,可大致分为治标措施或治本措施。但每一项措施实际上又兼有治标和治本的两种作用和功能。纯粹的治标和治本措施都是不存在的

  • 第15题:

    为什么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要实行“打防并举、标本兼治、重在治本”的方针?


    正确答案: 首先,违法犯罪等社会治安问题是社会问题的综合反映。这里边既有历史根源、社会根源和阶级根源;也有违法犯罪人员主观上的原因;还有客观上各种管理制度上的漏洞,给违法犯罪人员留下可乘之机。总之,违法犯罪行为的发生,是由多方面的原因和条件促成的。因此,要减少和消除违法犯罪现象,就必须“打击”和“防范”多种手段并用。既要坚决治标,解决现实的治安问题,不使其蔓延;又要注重治本,提高人的素质,消除违法犯罪的根本原因。所以综合治理要实行打防并举、标本兼治、重在治本的方针。
    第二,坚持这一方针是由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客观规律所决定。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实践表明:实际工作中的打击与防范两种基本手段、治标与治本两种基本措施之间,确实存在着对立统一的关系。没有打击或者打击不力,违法犯罪分子的嚣张气焰得不到及时的遏制,违法犯罪行为得不到有效的制止,正常的社会秩序就没有保障,法制就无法维护,防范也很难奏效;而没有强有力的防范工作,打击的效果就不能巩固,更难以有效地减少和防止违法犯罪,甚至会出现打不胜打的局面。同时,通过加强各项防范工作,大大减少违法犯罪,又可以把打击锋芒集中指向极少数严惩危害社会治安的犯罪分子,打得更准更狠。因此,整治社会治安的客观实际,需要打击与防范并举。标本兼治也是同样道理。仅仅从治标方面解决治安问题,只能一时控制社会治安的局面,还不能从根本上减少和消灭违法犯罪。只有既治标又治本,才能长久地保持社会治安稳定的形势。同时,由于教育人、提高人的素质等治本的工作比较复杂,而且收效慢,因此需要在治本方面花更大的气力,作长远艰苦的努力。所以,在标本兼治的同时应重在治本。除了加强以治本为主的工作措施外,还要充分发挥各项综合治理措施的治本作用,尤其是要努力扩大和增强打击手段在教育人、改造人方面的社会效果,全面落实综合治理的各项措施。
    第三,优越的社会主义制度为实行打防并举、标本兼治、重在治本的方针提供了有利的条件。在我们社会主义中国,共产党的集中统一领导、党的群众路线的优良传统和社会主义制度的凝聚力,使我们能够组织、协调各部门、各单位的力量,能够动员和组织千百万人民群众参与综合治理,进而能够有效地实行打防并举、标本兼治、重在治本的方针。

  • 第16题:

    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必须坚持打击和防范并举,治标和治本兼顾,重在治本的方针。


    正确答案:正确

  • 第17题:

    实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是解决中国社会治安问题的()

    • A、基本方针
    • B、根本出路
    • C、社会保障
    • D、基本保证

    正确答案:B

  • 第18题:

    新的历史时期我国治安工作的总方针是()。

    • A、社区建设
    • B、社区治安管理
    • C、社会治安综合治理
    • D、警民共建

    正确答案:C

  • 第19题:

    问答题
    什么是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方针中的“打击”?“打击”有何特点?

    正确答案: 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方针中的“打击”或“打”是依法“惩治”、“惩罚”、“惩处”的意思,是指司法机关和有关行政管理部门对妨碍和破坏社会治安秩序的违法犯罪行为依法进行处理的专门性活动。既包括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逮捕、起诉、审判犯罪分子的执法活动;也包括工商行政、新闻出版、海关等国家行政管理对与社会治安有关的违法行为的查禁工作;还包括劳动改造机关对罪犯实施的监禁惩罚,以及对妨碍、破坏社会治安秩序的违法人员进行的劳动教养等行政处罚。
    “打击”主要有以下特征:
    第一,“打击”是国家治理违法犯罪的法律手段,实施打击的主体只能是司法机关和有关的国家行政管理部门。人民群众可以依法扭送正在实施违法犯罪的违法犯罪分子,可以检举揭发违法犯罪活动。但任何机关、团体和个人都不能替代专门机关依法行使惩处犯罪分子的法律职权。
    第二,“打击”的对象是妨碍和破坏社会治安秩序的违法犯罪分子,包括违反刑事法律的犯罪分子、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条例》及其它行政法规的违法分子等。
    第三,“打击”的法律性质属于依法剥夺违法犯罪分子人身自由,剥夺其从事违法犯罪的手段、条件的刑事处罚和行政处罚。
    第四,“打击”依其对象和适用程序可分为“严打”和一般性打击工作。“严打”的对象和程序由全国人大常委会的有关决定予以明确规定,打击的是严重危害社会治安秩序的刑事犯罪分子。一般性的打击工作的对象则比较宽泛,是指对一般违法犯罪分子制裁和惩罚。处罚手段不仅有刑事处罚,还包括行政处罚如送劳动教养等。
    第五,打击依其地位和作用来看,它是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首要环节和实施其它措施的前提条件,与其它治理措施有着不可分割的密切联系。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20题:

    问答题
    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必须坚持什么方针?

    正确答案: 必须坚持“打防结合、以防为主、专群结合、依靠群众”的方针。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21题:

    问答题
    为什么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要实行“打防并举、标本兼治、重在治本”的方针?

    正确答案: 首先,违法犯罪等社会治安问题是社会问题的综合反映。这里边既有历史根源、社会根源和阶级根源;也有违法犯罪人员主观上的原因;还有客观上各种管理制度上的漏洞,给违法犯罪人员留下可乘之机。总之,违法犯罪行为的发生,是由多方面的原因和条件促成的。因此,要减少和消除违法犯罪现象,就必须“打击”和“防范”多种手段并用。既要坚决治标,解决现实的治安问题,不使其蔓延;又要注重治本,提高人的素质,消除违法犯罪的根本原因。所以综合治理要实行打防并举、标本兼治、重在治本的方针。
    第二,坚持这一方针是由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客观规律所决定。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实践表明:实际工作中的打击与防范两种基本手段、治标与治本两种基本措施之间,确实存在着对立统一的关系。没有打击或者打击不力,违法犯罪分子的嚣张气焰得不到及时的遏制,违法犯罪行为得不到有效的制止,正常的社会秩序就没有保障,法制就无法维护,防范也很难奏效;而没有强有力的防范工作,打击的效果就不能巩固,更难以有效地减少和防止违法犯罪,甚至会出现打不胜打的局面。同时,通过加强各项防范工作,大大减少违法犯罪,又可以把打击锋芒集中指向极少数严惩危害社会治安的犯罪分子,打得更准更狠。因此,整治社会治安的客观实际,需要打击与防范并举。标本兼治也是同样道理。仅仅从治标方面解决治安问题,只能一时控制社会治安的局面,还不能从根本上减少和消灭违法犯罪。只有既治标又治本,才能长久地保持社会治安稳定的形势。同时,由于教育人、提高人的素质等治本的工作比较复杂,而且收效慢,因此需要在治本方面花更大的气力,作长远艰苦的努力。所以,在标本兼治的同时应重在治本。除了加强以治本为主的工作措施外,还要充分发挥各项综合治理措施的治本作用,尤其是要努力扩大和增强打击手段在教育人、改造人方面的社会效果,全面落实综合治理的各项措施。
    第三,优越的社会主义制度为实行打防并举、标本兼治、重在治本的方针提供了有利的条件。在我们社会主义中国,共产党的集中统一领导、党的群众路线的优良传统和社会主义制度的凝聚力,使我们能够组织、协调各部门、各单位的力量,能够动员和组织千百万人民群众参与综合治理,进而能够有效地实行打防并举、标本兼治、重在治本的方针。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22题:

    问答题
    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工作方针是什么?

    正确答案: 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的方针是“打防并举,标本兼治,重在治本。”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23题:

    问答题
    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方针是什么?

    正确答案: “打防结合,预防为主,专群结合,依靠群众”是做好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的指导方针。要坚持打击与防范并举,治标与治本兼顾,重在防范,重在治本。
    解析: 暂无解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