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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第1题:

    问答题
    简述法在促进和实现社会正义方面的作用。[2007年真题]  相关试题:试述对“正义只有通过良好的法律才能实现”的理解。[2008年真题]

    正确答案:
    正义是指在对待和处理人与人之间关系方面的公正、平等和无偏私,即人与人之间同等地、平等地、程度相当地相符。法是实现正义的手段,法律价值在于实现正义。具体表现为:
    (1)通过法律权利和法律义务机制,具体内容为:
    ①在法律上公正地分配社会合作的利益、机会和负担,以此促进和保障法律上的实体正义。
    ②在法律上公正地设定本身就体现正义并以实现实体正义为目的的一系列紧密联系的各个环节与过程,以此促进和保障法律上的程序正义。
    对正义的这种保障方式主要是由立法来承担的。
    (2)通过法律责任和惩罚机制,具体内容为:
    ①通过对违法矫正和恢复受到违反和侵害的法律上的权利和义务,以此保障法律上的实体正义和程序正义的实现。
    ②通过法律效果认可机制,对合法行为及其法律效果予以认可,从而保障法律上的实体正义和程序正义。
    对正义的这两种保障方式是由执法和司法来承担的。
    (3)法律通过把社会生活的主要领域及其重要的社会关系类型纳入法律之内,实行法治化治理,也就是法律性质的规范化和制度化的治理,把正义的基本内涵融灌进这些规范和制度之中,并通过严格的依法办事,从而在整个社会之中全面地促进和保障社会正义。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2题:

    名词解释题
    立法体制[2018年真题]

    正确答案:
    立法体制,主要是指立法权限划分的制度,涉及哪些国家机关具有什么性质、多大范围的立法权限,以及享有不同性质、不同范围的立法权限的各国家机关之间是一种什么样的相互关系。立法权限划分包括两个方面:①中央与地方立法权限的划分;②中央各机关之间立法权限的划分。一个国家采取什么样的立法体制,是由这个国家的国体、政体、国家结构形式、历史传统以及民族情况等一系列客观因素决定的。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3题:

    多选题
    法律解释的必要性表现在(  )。[2004年真题]
    A

    法律规范的抽象性

    B

    法律术语、概念的多义

    C

    法律条文的公开性

    D

    社会生活的发展变化


    正确答案: A,D
    解析:
    法律解释是对法律的应有含义所做的理解和说明。任何一项法律规范在作用于具体的人或事物的时候都经过必要的解释,因为:①法律规范具有抽象性和概括性的特征,经过解释,才可以把抽象的规则转化为具体规则,从而保证法律规范的具体适用。②法律规范体系往往是不完整的,存在缺陷和漏洞,需要进行法律解释。法律体系不完整的原因主要包括:人类对社会客观规律的认识能力的局限;立法过程中各种现实利益的博弈与协调;立法技术等原因造成的立法质量问题;语言自身所具有的一定程度的不确定性;执法过程中对规范有意或无意的误读;社会的发展和急剧变化带来的新问题和新挑战。C项,法律条文的公开性未体现出法律解释的必要性。

  • 第4题:

    多选题
    按照法律关系主体是单方具体化还是双方具体化,可以将法律关系划分为(  )。
    A

    一般法律关系和具体法律关系

    B

    绝对法律关系与相对法律关系

    C

    调整性法律关系与保护性法律关系

    D

    平权型法律关系与隶属型法律关系


    正确答案: C,D
    解析: 法律关系的种类一般有以下几种:①一般法律关系和具体法律关系;②绝对法律关系与相对法律关系;③调整性法律关系和保护性法律关系;④平权型的法律关系与隶属型的法律关系。
    A项,按照法律关系主体的具体化程度不同,可以分为一般法律关系和具体法律关系。一般法律关系是根据宪法形成的国家、公民、社会组织及其他社会关系主体之间普遍存在的社会联系;具体法律关系的产生不但要有法律的规定,而且要有具体事实的发生。
    B项,依据其主体是单方具体化还是双方具体化,法律关系可以划分为绝对法律关系和相对法律关系。绝对法律关系中主体的一方——权利人是具体的,而另一方——义务人则是除了权利人之外的所有的人;相对法律关系的主体,无论权利人还是义务人都是具体的。
    C项,依据法律关系的产生是否适用法律制裁,可以划分为调整性法律关系和保护性法律关系。调整性法律关系是不需要适用法律制裁,主体权利就能够正常实现的法律关系,它建立在主体的合法行为的基础上,是法的实现的正常形式。保护性法律关系是在主体的权利与义务不能正常实现的情况下通过法律制裁而形成的法律关系,它是在违法行为的基础上产生的,是法的实现的非正常形式。
    D项,根据主体之间的相互地位,法律关系可以划分为平权型的法律关系和隶属型的法律关系。平权型的法律关系,即法律关系主体之间地位是平等的,相互间没有隶属关系;隶属型的法律关系,即法律关系主体之间存在隶属关系,一方服从于另一方,行政法律关系是最典型的隶属型法律关系。

  • 第5题:

    名词解释题
    法律行为的外在方面

    正确答案:
    法律行为的外在方面,是指法律行为的客观表现,是可以观察到的人们活动的状况,它是受法律行为的内在方面支配的,是法律行为内在方面的外部表现。根据行为的一般过程和法律调整特点,法律行为外在方面可分为行为方式和行为结果两个部分。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6题:

    多选题
    我国法律规定的归责原则主要包括:因果联系原则;自由与必然统一原则;(  );公正原则。[2002年真题]
    A

    责任法定原则

    B

    不溯及既往原则

    C

    从旧兼从轻原则

    D

    坦白从宽、抗拒从严原则


    正确答案: B,D
    解析:
    法律责任的认定和归结必须遵循一定的原则,而不能随意进行。根据现代法律精神和我国法律规定,认定和归结法律责任一般应遵循以下原则:①责任法定原则,法律责任的种类、性质、范围、程度、期限、方式、追究主体、承担主体等需由法律预先规定;②因果关系原则,在认定当事人有无法律责任时,首先必须确认因果联系;③责任相当原则,是指法律责任与违法行为相适应,其基本含义是法律责任的大小、法律惩罚的轻重应与违法行为的轻重相适应,做到“罪责均衡”“罚当其罪”;④责任公正原则,公正是归责的道德基础和价值基础。

  • 第7题:

    多选题
    与司法活动相比,行政执法更强调(  )。[2010年真题]
    A

    合法性

    B

    合理性

    C

    主动性

    D

    效率性


    正确答案: D,B
    解析:
    司法活动(法律适用)和行政执法(法律执行)均是法律实施的基本形式。司法活动具有专属性、程序性、被动性、中立性和权威性;而行政执法具有主体有限性、主动性、内容广泛性、单方意志性和效率性。无论是司法活动,还是行政执法活动,都应当以合法性作为前提,遵守法律的实体性和程序性规定。

  • 第8题:

    多选题
    法律原则在法律适用中的作用主要表现在(  )。[2019年真题]
    A

    指导法律推理

    B

    将自由裁量限制在合理范围内

    C

    指导法律解释

    D

    补充法律漏洞参考


    正确答案: C,A
    解析:
    法律原则对法律实施的作用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①指导法律解释和法律推理。法律原则是正确理解法律的指南,同时法律原则也构成了推理的权威出发点。②补充法律漏洞,强化法律的调控能力。相对于法律规则而言,法律原则具有更大的稳定性,它是补充法律漏洞的不可替代的手段,它可以对法律的空白地带进行调整,从而弥补法律漏洞。③限制自由裁量权合理范围。法律实施尤其是法律适用过程中,法律规则常常赋予了适用者多种选择,这时就需要运用自由裁量权取舍,但这种自由裁量权必须保持在合理的范围内,在这方面,法律原则提供了较为理想的约束,不但保障了自由裁量权的行使,而且又使自由裁量权的行使没有突破法律的精神。

  • 第9题:

    多选题
    我国规范性法律文件系统化的方式包括(  )。[2013年真题]
    A

    制定单行法规

    B

    编纂法典

    C

    进行法律汇编

    D

    授权立法


    正确答案: B,C
    解析:
    规范性法律文件的系统化,是指属于法的渊源的规范性法律文件,按照法制统一的原则和统一的标准,形成一个严谨、协调的整体。一般来说,规范性法律文件系统化的主要形式有:①法律清理,又称“法律整理”,泛指有权的国家机关按照法制统一的原则和一定的程序对一定的历史阶段、一定的规范性法律文件进行审查,并确定其有效性的专门活动;②法律汇编,泛指一定的国家机关、有关机构按照一定次序把现行法律法规集中整理汇编成册的活动;③法典编纂,又称法律编纂,是指在重新审查全部法律法规或某一部门的现行法律的基础上,对它们加以整理、补充、修改和废止的活动。

  • 第10题:

    名词解释题
    行政法

    正确答案:
    行政法是规范行政管理活动的法律规范的总和,包括有关行政主体、行政行为、行政程序、行政监督以及国家公务员制度等方面的法律规范。行政法调整的是行政机关与行政相对人(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之间因行政管理活动而发生的法律关系,可以称为纵向关系。在这种管理与被管理的纵向法律关系中,行政机关与行政相对人的地位是不平等的,行政行为由行政机关单方面依法作出,不需要双方平等协商。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11题:

    问答题
    论述当代中国社会主义法律适用的基本原则

    正确答案:
    当代中国社会主义法律适用的基本原则主要包括以下四项:
    (1)司法机关独立行使职权原则
    司法机关独立行使职权原则是指司法机关在办案过程中,依照法律规定独立行使司法权。其基本内容是:
    ①国家的司法权只能由国家的司法机关统一行使,其他任何组织和个人都无权行使此项权力。
    ②司法机关行使司法权时,必须严格依照法律规定,准确地适用法律。坚持司法机关独立行使职权原则,并不意味着司法机关行使司法权可以不受任何监督和约束。司法权如同其他任何权力一样,都要接受监督和制约。不受监督和制约的权力(包括司法权力),会导致腐败。
    (2)司法平等原则
    司法平等原则是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原则在司法活动中的具体体现:
    ①司法机关及司法人员,对于任何公民的违法犯罪行为,都必须同样地追究法律责任,并给予相应的法律制裁。
    ②对于所有诉讼参与人都应当平等地、公平地对待,切实保障诉讼参与人充分行使诉讼权利和履行诉讼义务。
    (3)司法责任原则
    司法责任原则是指司法机关和司法人员在行使司法权过程中侵犯了公民、法人和其他社会组织的合法权益,造成严重后果而应承担的一种责任制度。其基本内容是:
    ①对司法机关和司法人员行使国家司法权给予法律保障。
    ②对司法机关和司法人员的违法和犯罪行为给予严惩。
    (4)司法公正原则
    司法公正原则是指司法机关和司法人员在司法活动的过程和结果中应坚持和体现公平和正义的原则。包括实体公正和程序公正。其中实体公正主要是指司法裁判的结果公正,当事人的权益得到了充分的保障,违法犯罪者受到了应有的惩罚和制裁。程序公正主要是指司法过程的公正,司法程序具有正当性,当事人在司法过程中受到公平的对待。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12题:

    问答题
    试述资产阶级关于法的本质的理论。

    正确答案:
    法的本质是关于法的所固有的根本属性的阐述。不同的学说和观点对法的本质有不同的阐述。资产阶级关于法的本质的阐述主要有:
    (1)规则说。例如,以哈特为代表的分析实证主义者认为,法是一批特殊规则,决定什么行动应受公共权力加以惩罚或强制执行。
    (2)命令说。例如,奥斯丁认为“法是无限主权者的命令”。
    (3)判决说。例如,美国法学家卢埃林认为,法不是本本上的官方律令,法存在于官员或平民的实际活动中,特别是存在于法官的审判活动中。官员们关于争端所做的裁决就是法律。
    (4)意志论。例如,资产阶级启蒙思想家卢梭认为,法不过是“意志的记录”。
    (5)民族精神说。例如,历史法学派的代表人物萨维尼认为,法律是民族精神的体现。
    (6)社会控制论。例如,美国法学家庞德认为,法是发达的政治上组织起来的社会高度专门化的社会控制形式。
    (7)事业论。例如,美国新自然法学派的代表人物富勒说:“法是使人们的行为服从规则治理的事业。”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13题:

    名词解释题
    自然法学派

    正确答案:
    自然法学派是指以昭示着宇宙和谐秩序的自然法为正义的标准,非由人们的协议产生的规则本身的法学学派。该学派反对神性和神权,主张人性和人权;反对专制和等级特权,主张自由和平等;反对人治,要求法治。自然法学派不仅起着宣传、推动革命的历史作用,而且对于资产阶级民主和法制的建立起着论证和促进作用。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14题:

    问答题
    简述司法公正原则。[2013年真题]

    正确答案:
    司法公正原则是指司法机关和司法人员在司法活动的过程和结果中应坚持和体现公平和正义的原则。司法公正是司法的生命和灵魂,是司法的本质要求和终极价值准则。追求司法公正是司法的永恒主题,也是民众对司法的期望。
    (1)内容
    司法公正是社会正义的重要组成部分,具体内容包括:①实体公正,主要是指司法裁判的结果公正,当事人的权益得到了充分的保障,违法犯罪者受到了应有的惩罚和制裁;②程序公正,主要是指司法过程的公正,司法程序具有正当性,当事人在司法过程中受到公平的对待。
    (2)相关规定
    我国政府签署加入的《公民权利和政治权利国际条约》第14条第1款规定:“所有的人在法庭和裁判面前一律平等。在判定对任何人提出的任何刑事指控或确定他在一件诉讼案件中的权利和义务时,人人有资格由一个依法设立的合格的、独立的和无偏倚的法庭进行公正和公开的审讯。”这是对司法公正的最低标准的规定。司法活动的合法性、独立性、有效性,裁判人员的中立性,当事人地位的平等性以及裁判结果的公正性,都是司法公正的必然要求和体现。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15题:

    多选题
    “当事人在民事活动中的地位平等”这一法律原则属于(  )。[2013年真题]
    A

    公理性原则

    B

    政策性原则

    C

    社会原则

    D

    专门法律原则


    正确答案: D,B
    解析: 法律原则是指可以作为规则的基础或本源的综合性、稳定性原理和准则。根据不同的划分标准,法律原则可划分为以下几种:①根据原则的普遍性和稳定性的角度,法律原则分为:a.公理性原则,指从一定形态的社会关系本质中产生出来,得到社会成员广泛公认并被奉为法律准则的公理,如“民事活动应当遵循自愿、公平、等价有偿、诚实信用的原则”;b.政策性原则,指国家在管理社会事务的过程中为实现一定目标而作出并被确认为法律准则的政治决策。②根据法律原则涉及的内容不同,法律原则分为:a.社会原则,指法反映和体现一定形态社会关系的基本内容,确认政治、经济、文化等方面社会制度的原则;b.专门法律原则,指反映和体现法律运作自身特点和规律性的原则,又称为真正意义上的“法律的原则”,或者“纯粹”的法律原则。
    AB两项,当事人民事活动地位平等,是各国民事法律普遍确立的原则,属于公理性原则;CD两项,当事人民事活动地位平等,体现了法反映一定形态社会关系的基本内容,而并未反映法律调整特有的内在规律性,故该原则属于社会原则。

  • 第16题:

    问答题
    简述英美法系和大陆法系的区别。

    正确答案:
    大陆法系与英美法系的主要区别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法律渊源的不同。大陆法系表现为成文法,其法律以成文法即制定法的方式存在。英美法系的法律渊源既包括各种制定法,也包括判例,而且,判例所构成的判例法在整个法律体系中占有非常重要的地位。
    (2)法律结构的不同。大陆法系承袭古代罗马法的传统,在法律体系的结构上有公法与私法的划分;而在英美法系,虽然也受到大陆法系的影响,但是其法律体系的主要分类是普通法与衡平法。
    (3)法官权限的不同。大陆法系强调法官只能适用法律而不能创造法律。英美法系的法官不仅适用法律,也在一定的范围内创造法律。
    (4)诉讼程序的不同。大陆法系的诉讼程序以法官为重心,突出法官的职能,具有纠问程序的特点;英美法系的诉讼程序以原告、被告及其辩护人和代理人为重心,法官只是双方争论的“仲裁人”而不能参与争论,具有对抗式的特点。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17题:

    名词解释题
    法律实施监督

    正确答案:
    法律实施监督,是指有关主体对法律实施活动的监督,通常简称“法律监督”。法学界对法律监督具有以下几种理解:①广义的法律监督,泛指一切国家机关、社会团体和组织、公民对各种法律活动的合法性所进行的检查、指导、监察和督促以及由此而形成的法律制度。②一般意义的法律监督,指有关国家机关依照法定权限和程序,对法的创制和实施的合法性所进行的检查、指导、监察和督促以及由此而形成的法律制度。③狭义的法律监督,是指专门的法律监督机关——检察机关对侦查、审判、执行等活动的监督。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18题:

    名词解释题
    社会主义法治理念

    正确答案:
    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是以社会主义社会、经济、政治、文化现实状况为基础的,体现社会主义法治内在本质和基本要求的思想理念。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是社会主义法治建设的指导思想,它的内容异常丰富。就政法系统的工作来说,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主要内容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即依法治国执法为民公平正义服务大局和党的领导。这些法治理念围绕社会主义法治建设这一中心,构成一个完整的整体。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19题:

    问答题
    简述法产生的一般规律。

    正确答案:
    法的产生虽然是一个漫长的历史过程,但其中仍有规律可寻,大体来看,法产生的一般规律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法律制度是在私有制和阶级逐渐形成的社会背景下孕育、萌芽,并与国家组织相伴发展和确立起来的。社会生产力的发展是法律产生的决定力量。
    (2)法律制度形成过程是一个从个别调整发展为一般调整的过程。在法律调整的实践中,个别调整所临时确定的规则逐渐发展成为经常的、反复适用的,不只是针对个别行为而是针对同一类行为的共同规则。共同规则的形成把对行为的调整类型化、制度化为一般调整,即规范调整。
    (3)法律制度的形成经历了由习惯演变为习惯法再发展成为成文法的长期过程。最初的法律规范大都是由习惯演变而来的。在经过国家有选择的认可之后,习惯就演变成习惯法。在社会生活变化幅度较大而习惯法不足以调整社会关系时,由国家机构有针对性地制定新的规则就成为必要,成文法由此而生。
    (4)法律、道德和宗教等社会规范从混沌一体逐渐分化为各自相对独立的规范系统。原始社会中的习惯本身就是集各种社会规范于一体的。随着社会管理经验的积累和文明的进化,对相近或不同行为影响社会的性质和程度有了区分的必要和可能,法律与道德规范和宗教规范及其调整的行为类型开始从混沌走向分化。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20题:

    名词解释题
    法律文化

    正确答案:
    法律文化是由社会物质生活条件决定的法律上层建筑的总称,即法律意识形态以及与法律意识形态相适应的法律规范、法律制度及法律组织机构和法律设施等一系列法律活动及其成果的总和。法律文化是人类文化系统中重要的组成部分。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21题:

    问答题
    简述当代中国社会主义法对经济的作用。

    正确答案:
    在当代中国的社会主义建设中,从马克思主义法学关于法与经济的基本理论出发,有利于我们更好地理解社会主义法与经济的关系。当代中国社会主义法对经济的作用主要表现在:
    (1)维护社会主义经济制度
    ①确认基本经济制度。2004年宪法修正案完整地确定了国家对发展非公有制经济的方针政策,使以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的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具备了宪法地位。
    ②完善财产保护制度。2004年宪法修正案,从法律上扩大了私有财产的保护范围,它完善了对私有财产的征收、征用制度。
    ③保障市场经济建设。我国宪法明确规定:“国家实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这使得经济体制改革具备了严格意义上的合法性基础。除了宪法,其他法律在维护我国基本经济制度方面也发挥着作用。
    (2)对市场经济的法律规制
    ①法律为市场提供了充分的权利和自由。任何一种经济体制都具有一种特定的有关经济活动的游戏规则,而作为现代市场经济一种体制性、根本性的游戏规则是指基于法治的规则。市场呼唤充分的权利和自由,而对权利的最佳保障,只有法治能够提供。
    ②法律为市场提供了受限的政府。市场经济还意味着政府权力要受到法律的限制和约束,防止其对市场经济活动进行过多的介入和干预。国家要将对社会资源的行政性支配权力交给市场,还原为市场主体的自主性权利。
    ③法律提供了公平的竞争秩序。市场经济之下,各类市场主体的活动、各种市场要素的相互作用是纷繁复杂的。要使这些活动有序的进行,需要一系列法律规则的规制。这种法律规制针对的是微观经济主体的微观行为,是从宏观上引导市场秩序的建立。
    (3)调整生产关系,发展生产力
    当法及其保障的生产关系适合生产力性质的时候,法就起推动生产力发展的进步作用;反之,当法及其保障的生产关系不适合生产力性质的时候,法就起阻碍生产力发展的反动作用。随着生产力的发展和经济模式的转换,法律也应当进行相应的调整以更好地促进经济的发展。因而,法律的变革应当与经济的变革相适应。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22题:

    名词解释题
    社会主义法治理念

    正确答案:
    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是以社会主义社会、经济、政治、文化现实状况为基础的,体现社会主义法治内在本质和基本要求的思想理念。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是社会主义法治建设的指导思想,它的内容异常丰富。就政法系统的工作来说,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主要内容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即依法治国执法为民公平正义服务大局和党的领导。这些法治理念围绕社会主义法治建设这一中心,构成一个完整的整体。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23题:

    名词解释题
    法律适用

    正确答案:
    法律适用即法的适用,一般在狭义上使用这个概念,专指国家司法机关根据法定职权和法定程序,具体应用法律处理案件的专门活动。由于这种活动是以国家名义来行使司法权,因此又称司法。法律适用的特点包括专属性、程序性、被动性、中立性以及权威性。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24题:

    名词解释题
    目的解释

    正确答案:
    目的解释是指联系法律的目的对法律所作的解释。任何法律的制定都具有一定的立法目的。根据立法意图解答法律疑问,是法律解释的应有之义。这里的目的既包括当初立法时要达到的目的,又包括某一法律在现时条件下所要实现的目的。目的解释是法律解释方法的一种。
    解析: 暂无解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