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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第1题:

    下列对经济法调整对象的范围看法正确的是()

    • A、经济法的调整对象是单一的
    • B、经济法的调整对象是各种经济关系
    • C、经济法没有特定的调整对象,其调整对象随实践的发展而发展
    • D、经济法的调整对象与其他法的部门的调整对象是有区别的

    正确答案:D

  • 第2题:

    简述狭义国际法学说所认定的国际经济法调整对象、主体、性质和内容


    正确答案:1.狭认为…调整的是国家政府之间国际组织之间以及国家政府与国际组织之间的经济关系
    2.主体是国家或国际组织即与国际公法的主体完全一致
    3.性质:由于国际经济是专门调整国际公法各主体之间经济关系的法律规范,所以它属于国际公法的范畴是国际公法的一个新分支是适用于经济领域的国际公法
    4.内容仅限于调整经济关系的各种国际公约条约;协定以及属于公法性质的各种国际惯例。

  • 第3题:

    试述经济法的调整对象以及该调整对象具体包括哪些经济关系,为什么这些经济关系应该由经济法来调整?


    正确答案:①经济法的调整对象是在国家协调经济运行过程中发生的经济关系。
    ②这些经济关系包括
    A.企业组织管理关系。即在企业的设立、变更、终止和企业内部管理过程中发生的经济关系。
    B.市场管理关系。即在国家干预市场消除垄断和不正当竞争加强市场管理过程中发生的经济关系。
    C.宏观经济调控关系。即国家在以间接手段为主的宏观调控过程中发生的经济关系。
    D.社会经济保障关系。即在对作为劳动力资源的劳动者实行社会保障过程中发生的经济关系。
    在国家协调经济运行过程中发生的经济关系之所以应该由经济法调整,首先决定于这种社会关系的性质,这种社会关系是经济关系,这种经济关系是在经济运行过程中发生的,这种经济运行过程体现了国家协调。同时,这种经济关系由经济法调整,更有利于建立与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提高经济效益,发展国民经济。

  • 第4题:

    问答题
    简述经济法的基本原则与微观经济法的调整原则

    正确答案: 经济法的基本原则,是指由经济法所确定和规定的,对经济法体系中所有法律法规具有指导意义并起到提纲挈领作用的,清晰地反映经济法的最基本属性和根本特征的,成为其效力贯穿经济法的立法、司法、守法始终的根本性规则。而微观经济法的调整原则,是指市场规制立法、执法和守法过程中应遵循的基本准则。微观经济法的调整原则体现了微观经济法的价值取向和精神实质。微观经济法主要作为公法规范体系,其贯穿全部内容的原则是:适度干预原则;实质公平原则;公共利益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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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第5题:

    问答题
    国际经济法调整的对象是什么?

    正确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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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第6题:

    问答题
    简答经济法的调整对象

    正确答案: 经济法的调整对象主要包括:
    (1)企业组织管理关系;(2)市场管理关系;(3)宏观调控关系;(5)国有参与关系;(4)社会保障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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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第7题:

    问答题
    简述经济法调整的几类经济关系。

    正确答案: (1)经济管理关系,是指国家在实施经济管理职能过程中所发生的社会经济关系;
    (2)市场竞争关系,是指国家在实现其竞争政策以促进与保护市场有序竞争过程中而形成的社会经济关系;
    (3)经营协调关系,是指国家在实现其总体经济规划、区域经济规划以及其他重要经济发展目标过程中而形成的社会经济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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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第8题:

    问答题
    试论述国际经济法与国际公法、国际私法、国内经济法的调整对象的区别。

    正确答案:
    解析:

  • 第9题:

    问答题
    简述经济法的调整方法与行政法的调整方法

    正确答案: 经济法的调整方法包括授权性规范、任意性规范、义务性规范、禁止性规范和提倡性规范等多种方式,法律后果形式包括追究财产或经济责任、经济行为责任、经济信誉责任和经济管理责任等。制裁方法有罚款、交滞纳金、没收非法所得、强制整顿、强制停业、吊销营业执照、强制解散、通报批评、撤销荣誉称号、停止、纠正或撤销不恰当的经济管理行为、调整其经济管理职权、停止或撤销摊派等等。行政法的调整方法包括授权性规范、义务性规范、禁止性规范和提倡性规范等多种方式,法律后果形式包括追究行政主体责任、行政公务人员责任、行政相对人责任和监督主体责任等。制裁方法有通报批评、赔礼道歉、返还权益、撤销违法的行政行为、罢免行政职务、实行行政处分、没收违法所得、赔偿损失、责令履行法定义务、返还原物、纠正不当的监督行为、责令履行监督职责等。
    可见,行政法的调整方法较为简单,经济法的调整方法相比之下较为复杂。行政法律责任是由行政法确立的、违反行政法而应承担的法律责任。而经济法的法律责任是由经济法确立的、违反经济法而应承担的法律责任。行政法律责任的主体是各类行政法律关系的主体,包括行政主体、行政公务人员和行政相对人等。而经济法的法律责任的主体是各类经济规制关系的主体,包括具有经济规制职能的政府及其主管部门、有生产经营行为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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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第10题:

    问答题
    简述经济法的调整对象。

    正确答案: 经济法的调整对象就是国家在协调以及管理经济运行中所发生的经济关系,具体包括国家经济管理关系、经营协调关系、组织内部经济关系、涉外经济关系、其他应由经济法调整的经济关系等。
    (1)经济管理关系。是指在国民经济管理过程中和社会组织内部经济管理活动中发生的经济关系。包括宏观经济管理关系与微观经济管理关系。
    (2)经营协调关系。是指平等地位的或彼此不具有任何管理关系的参加者之间所发生的横向经济关系。
    (3)组织内部经济关系。只有在现代社会经济条件下,在经济法作用的范围内,才使这类关系进人了法律调整领域。
    (4)涉外经济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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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第11题:

    问答题
    试析经济法调整对象的不对等性。

    正确答案: 经济法调整对象是经济规制关系,是一种政府参与,并以政府为一方主体与自然人、法人等其他各方主体之间发生的经济关系,是政府行使经济管理权、自然人、法人等经济实体接受管理的关系。在经济法产生之初,由于强调政府对经济的干预,政府在经济关系中处于经济管理者这样一种较为优势的地位。而自然人、法人等其他市场主体则处于被管理的弱势地位。政府对市场的管理,由于握有干预或协调的主动权,且可以强大的行政权作为后盾,一旦越过法律的防线,就随时有可能以维护社会公共利益为借口,侵害其他市场主体的合法权益。而相对而言,自然人、法人等其他市场主体在经济规制关系中处于被管理的地位,一旦发生政府越权、侵权,就难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但在现代市场经济条件下,政府作为公权的代言人,自然人、法人作为私权的维护者,两者的法律地位是平等的。公权不能任意地侵害私权,私权也不能任意地侵害公权。但既然政府与自然人、法人之间还存在着规制与被规制关系、公共利益与私人利益的关系,两者的不对等性还是客观存在的,且可能将在今后一段相当长的时期内存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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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第12题:

    单选题
    经济法是否具有一,决定了经济法是否是一个独立的部门法。 ( )
    A

    单一的调整对象

    B

    独特的调整对象

    C

    调整内容

    D

    确定的调整对象


    正确答案: 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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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第13题:

    简述国际私法与国际经济法在调整的主体和调整的对象方面的区别


    正确答案:1.主体不同;国私的调整主体通常限于不同国籍的国民以及各种民间国际组织,国经的主体包括私法上的主体又包括国际公法上的主体
    2.调整对象不同:国私的调整对象包括超越一国国界的私人经济关系和人身关系而国经则只调整其中的私人经济关系,但同时又调整国家、政府间组织、不同国籍的国民相互之间的经济关系。

  • 第14题:

    简述经济法的概念及调整对象。


    正确答案:经济法是调整在国家协调本国经济运行过程中发生的经济关系的规律规范的总称。经济法的调整对象包括:企业组织管理关系、市场管理关系、宏观调控及可持续发展关系、社会保障关系。

  • 第15题:

    简述我国经济法的调整对象。 


    正确答案: 1、国家经济管理关系;
    2、经营协调关系;
    3、组织内部经济关系;
    4、涉外经济关系;
    5、其他应由经济法调整的经济关系。

  • 第16题:

    问答题
    简述经济法调整范围的多层次性与经济法调整方法的多层次性

    正确答案: 经济法调整范围的多层次性,经济法调整的社会经济关系主要包括微观经济规制关系和宏观经济调控关系。微观经济规制关系可划分为市场规制一般关系和市场规制特别关系。市场规制一般关系又可分为市场主体规制关系和市场运行一般规制关系两个部分。市场运行规制关系再可分成公平交易规制关系与市场信息规制关系,等等。经济法调整方法的多层次性。一般而言,由于社会经济生活的多层次要求,经济法不可能使用一种调整方法来完成对不同性质社会关系的调整,因此,经济法的调整方法不可避免的具有多层次性的特点。经济法同时采用授权性规范、任意性规范、义务性规范、禁止性规范和提倡性规范等调整方式。例如,提倡性规范又可分为鼓励性规范和指导性规范,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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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第17题:

    问答题
    试析经济法调整对象的范围

    正确答案: 我们认为,经济法调整对象应以微观经济规制关系和宏观经济调控关系为范围,具体包括:
    (一)微观经济规制关系
    微观经济法的调整对象是微观经济规制关系,又称“市场规制关系”,是指政府在规制市场交易主体及其市场过程中所形成的经济关系,调整范围则包括市场规制一般关系和市场规制特别关系两个部分。
    市场规制一般关系包括应包括市场主体规制关系和市场运行一般规制关系。市场主体规制关系主要由市场规制主体(政府)、泛市场规制主体(民间社会团体、行业协会、交易所和特殊企业)与市场被规制主体(企业和个人)三方组成。市场运行一般规制关系,主要包括市场公平交易规制关系和市场信息规制关系。
    市场规制特别关系,指是微观经济领域中的特殊市场领域的市场规制关系。从理论上看,微观经济法特别关系应当包括市场体系中所有市场领域的规制关系。
    (二)宏观经济调控关系
    现代市场经济是以政府的宏观调控为基础的市场经济。
    宏观经济法的调整对象是宏观经济关系,又称宏观调控关系,是指政府为了实现国民经济协调发展和经济总量的均衡增长,依法对国民经济的总体活动和经济结构进行宏观调控过程中所发生的经济关系,调整范围包括宏观调控一般关系和宏观调控特别关系。宏观调控一般关系是指在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的制定、执行和检查过程中所发生的经济关系,宏观调控特别关系则包括财政关系、税收关系、货币关系、收入分配关系、产业关系、区域经济协调关系以及计划指导关系等。而宏观经济法上述的调整对象又可以细分为多层次的调整对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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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第18题:

    问答题
    简述我国涉外经济法的调整对象。

    正确答案: 涉外经济法的调整对象是在对外经济贸易和科学技术交流活动中所产生的经济管理关系和经济合作关系。其中涉外经济管理关系是指我国对外经济管理机关行使经济管理职责,对其他涉外经济活动的主题进行领导,协调,组织,监督而形成的一种社会关系。涉外经济合作关系是指我国的企业或其他经济组织同外国的企业和其他经济组织或者个人之间在涉外经济交往中所形成的经济关系。这类经济流转活动一般是通过合同的方式来实现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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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第19题:

    问答题
    试述经济法的调整对象以及该调整对象具体包括哪些经济关系,为什么这些经济关系应该由经济法来调整?

    正确答案: ①经济法的调整对象是在国家协调经济运行过程中发生的经济关系。
    ②这些经济关系包括
    A.企业组织管理关系。即在企业的设立、变更、终止和企业内部管理过程中发生的经济关系。
    B.市场管理关系。即在国家干预市场消除垄断和不正当竞争加强市场管理过程中发生的经济关系。
    C.宏观经济调控关系。即国家在以间接手段为主的宏观调控过程中发生的经济关系。
    D.社会经济保障关系。即在对作为劳动力资源的劳动者实行社会保障过程中发生的经济关系。
    在国家协调经济运行过程中发生的经济关系之所以应该由经济法调整,首先决定于这种社会关系的性质,这种社会关系是经济关系,这种经济关系是在经济运行过程中发生的,这种经济运行过程体现了国家协调。同时,这种经济关系由经济法调整,更有利于建立与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提高经济效益,发展国民经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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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第20题:

    问答题
    简述我国经济法的调整对象。

    正确答案: 1、国家经济管理关系;
    2、经营协调关系;
    3、组织内部经济关系;
    4、涉外经济关系;
    5、其他应由经济法调整的经济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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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第21题:

    问答题
    简述经济法的概念及调整对象。

    正确答案: 经济法是调整在国家协调本国经济运行过程中发生的经济关系的规律规范的总称。经济法的调整对象包括:企业组织管理关系、市场管理关系、宏观调控及可持续发展关系、社会保障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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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第22题:

    问答题
    简述狭义国际法学说所认定的国际经济法调整对象、主体、性质和内容

    正确答案: 1.狭认为…调整的是国家政府之间国际组织之间以及国家政府与国际组织之间的经济关系
    2.主体是国家或国际组织即与国际公法的主体完全一致
    3.性质:由于国际经济是专门调整国际公法各主体之间经济关系的法律规范,所以它属于国际公法的范畴是国际公法的一个新分支是适用于经济领域的国际公法
    4.内容仅限于调整经济关系的各种国际公约条约;协定以及属于公法性质的各种国际惯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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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第23题:

    问答题
    试述国际经济法的调整对象。

    正确答案: 国际经济法的调整对象应当是国际经济关系。注意理论界对这一问题的两种学说观点。
    (一)狭义说认为,国际经济法是国际公法的新分支。国际经济法的调整对象是各国政府之间的经济关系;主体是主权国家和国际组织。
    (二)广义说认为,国际经济法是调整国际(跨国)经济关系的国际法、国内法的边缘性综合体。国际经济法的主体不仅包括主权国家、国际组织,也包括参与跨国经济关系的自然人、法人和其他实体;调整对象是上述主体间发生的跨国经济关系,而不仅仅是国家之间的经济关系。
    基于广义说与狭义说,这里的国际经济关系存在两种不同的理解:
    (1)专指国家政府之间、国际组织之间或国家政府与国际组织之间由于经济交往而产生的各种关系;
    (2)不仅包括上述内容,而且包括属于不同国家的个人之间、法人之间、个人与法人之间以及他们与异国政府或国际组织之间由于经济交往而产生的各种关系。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24题:

    问答题
    简述国际私法与国际经济法在调整的主体和调整的对象方面的区别

    正确答案: 1.主体不同;国私的调整主体通常限于不同国籍的国民以及各种民间国际组织,国经的主体包括私法上的主体又包括国际公法上的主体
    2.调整对象不同:国私的调整对象包括超越一国国界的私人经济关系和人身关系而国经则只调整其中的私人经济关系,但同时又调整国家、政府间组织、不同国籍的国民相互之间的经济关系。
    解析: 暂无解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