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答题甲、乙、丙三人各出资15万元设立了一个合伙企业,但未约定损益分配比例。张某欠合伙企业债务3万元,合伙人甲个人欠张某50万元,张某据此主张抵销其所欠的3万元债务。合伙终止时,合伙企业财产共计90万元。 张某是否可以主张抵销债务?为什么?

题目
问答题
甲、乙、丙三人各出资15万元设立了一个合伙企业,但未约定损益分配比例。张某欠合伙企业债务3万元,合伙人甲个人欠张某50万元,张某据此主张抵销其所欠的3万元债务。合伙终止时,合伙企业财产共计90万元。 张某是否可以主张抵销债务?为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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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第1题:

    江某是普通合伙企业的合伙事务执行人,欠罗某个人债务7万元,罗某在交易中又欠合伙企业7万元。后合伙企业解散。清算中,罗某要求以其对江某的债权抵销其所欠合伙企业的债务,各合伙人对罗某的这一要求产生了分歧。根据《合伙企业法》的规定,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A.江某的债务职同合伙企业债务,罗某可以抵销其对合伙企业的债务

    B.江某所负债务为个人债务,罗某不得以个人债权抵销其对合伙企业债务

    C.若江某可从合伙企业分得7万元以上的财产,则罗某可以抵销其对合伙企业的债务

    D.罗某可以抵销其债务,但江某应分得的财产不足7万元时,应就差额部分对其他合伙人承担赔偿责任


    正确答案:D
    解析:合伙企业中某一合伙人的债权人,不得以该债权抵销其对合伙企业的债务。

  • 第2题:

    甲、乙、丙是某合伙企业的合伙人,其中甲欠张某20万元债务,无力用个人财产偿还。张某认为用甲从合伙企业中分得的收益进行偿还,仍不足以满足其债权。张某可以采取的行动是

    A.张某代替甲,成为该合伙企业的合伙人
    B.张某直接变卖甲在该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用于债务的清偿,如果有剩余,退还给甲
    C.张某代位行使甲在该合伙企业的权利直至甲清偿完20万元的债务
    D.张某请求人民法院强制执行甲在该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

    答案:D
    解析:
    《合伙企业法》第41条:合伙人发生与合伙企业无关的债务,相关债权人不得以其债权抵销其对合伙企业的债务;也不得代位行使合伙人在合伙企业中的权利。故A、C错误。
    《合伙企业法》第42条:合伙人的自有财产不足清偿其与合伙企业无关的债务的,该合伙人可以以其从合伙企业中分取的收益用于清偿;债权人也可以依法请求人民法院强制执行该合伙人在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用于清偿。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合伙人的财产份额时,应当通知全体合伙人,其他合伙人有优先购买权;其他合伙人未购买,又不同意将该财产份额转让给他人的,依照本法第51条(合伙人退伙,其他合伙人应当与该退伙人按照退伙时的合伙企业财产状况进行结算,退还退伙人的财产份额。退伙人对给合伙企业造成的损失负有赔偿责任的,相应扣减其应当赔偿的数额。退伙时有未了结的合伙企业事务的,待该事务了结后进行结算)的规定为该合伙人办理退伙结算,或者办理削减该合伙人相应财产份额的结算。故B错,D正确。
    当合伙企业和合伙人均负债时:双重优先原则:当合伙企业与合伙人同时分别负债,企业的钱先还企业的债,个人的钱先还个人的债。

  • 第3题:

    某合伙企业的合伙人张某,对非合伙企业 合伙人的方某负有债务10万元。而方某对该合伙企 业有10万元的债务。张某在该合伙企业中有10万元 的财产份额,则:( )
    A.方某可以抵销对该合伙企业的债务
    B.方某可以代位行使张某对合伙企业主张的10 万元财产份额
    C.如果张某在合伙企业之外的财产不足清偿对 方某的债务,方某可以主张将张某应当获得的收益用 于债务清偿
    D.方某可以向法院请求强制执行张某在合伙企 业中的财产份额


    答案:C,D
    解析:
    。《合伙企业法》第41条规定,合伙人发生 与合伙企业无关的债务,相关债权人不得以其债权抵 销其对合伙企业的债务;也不得代位行使合伙人在合 伙企业中的权利。因此A、B选项不正确。第42条第 1款规定,合伙人的自有财产不足清偿其与合伙企业 无关的债务的,该合伙人可以以其从合伙企业中、分取 的收益用于清偿;债权人也可以依法请求人民法院强 制执行该合伙人在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用于清偿。 因此C、D两项正确。

  • 第4题:

    甲普通合伙企业的合伙人赵某欠个体工商户王某10万元债务,王某欠甲合伙企业5万元债务已到期。赵某的债务到期后一直未清偿。王某的下列做法中,符合《合伙企业法》规定的是( )。

    A.代位行使赵某在甲合伙企业中的权利
    B.自行接管赵某在甲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
    C.请求人民法院强制执行赵某在甲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用于清偿
    D.主张以其债权抵销其对甲合伙企业的债务

    答案:C
    解析:
    本题考核合伙企业与第三人关系。合伙人发生与合伙企业无关的债务,相关债权人不得以其债权抵销其对合伙企业的债务;也不得代位行使合伙人在合伙企业中的权利。合伙人的自有财产不足清偿其与合伙企业无关的债务的,该合伙人可以以其从合伙企业中分取的收益用于清偿;债权人也可以依法请求人民法院强制执行该合伙人在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用于清偿。

  • 第5题:

    甲为普通合伙企业合伙人,因个人原因欠合伙企业以外的第三人乙10万元。乙欠合伙企业货款15万元。现甲无力以个人财产清偿欠乙的债务,乙的下列主张中,符合合伙企业法律制度规定的有()。

    A.以其对甲的债权部分抵销其欠合伙企业的债务
    B.以甲从合伙企业中分得的利润偿付债务
    C.代位行使甲在合伙企业中的各项权利
    D.以甲在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偿付债务

    答案:B,D
    解析:
    (1)选项AC:合伙人发生与合伙企业无关的债务,相关债权人不得以其债权“抵销”其对合伙企业的债务;也不得“代位”行使合伙人在合伙企业中的权利;(2)选项BD:合伙人的自有财产不足清偿其与合伙企业无关的债务的,该合伙人可以以其从合伙企业中分取的“收益”用于清偿;债权人也可以依法“请求人民法院强制执行”该合伙人在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用于清偿。

  • 第6题:

    (2018年)甲为某普通合伙企业合伙人,因个人原因欠合伙企业以外的第三人乙10万元。乙欠合伙企业货款15万元。现甲无力以个人财产清偿债务。乙的下列主张中,符合合伙企业法律制度规定的有( )。

      A.以其对甲的债权部分抵销其欠合伙企业的债务
      B.以甲从合伙企业中分得的利润偿付债务
      C.代位行使甲在合伙企业中的各项权利
      D.以甲在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偿付债务

    答案:B,D
    解析:
    本题考核合伙人的债务清偿与合伙企业的关系。选项AC错误:合伙人发生与合伙企业无关的债务,相关债权人不得以其债权“抵销”其对合伙企业的债务;也不得“代位”行使合伙人在合伙企业中的权利。选项BD正确:合伙人的自有财产不足清偿其与合伙企业无关的债务的,该合伙人可以以其从合伙企业中分取的“收益”用于清偿;债权人也可以依法“请求人民法院强制执行”该合伙人在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用于清偿。

  • 第7题:

    甲、乙、丙三人各出资15万元设立了一个合伙企业,但未约定损益分配比例。张某欠合伙企业债务3万元,合伙人甲个人欠张某50万元,张某据此主张抵销其所欠的3万元债务。合伙终止时,合伙企业财产共计90万元。 张某是否可以主张抵销债务?为什么?


    正确答案: 不能主张抵销,因为合伙财产具有相对独立于合伙人的地位,为保全合伙企业的财产,法律规定禁止以合伙人的债务抵销合伙企业的债权。

  • 第8题:

    某合伙企业欠甲到期借款3万元,该合伙企业合伙人乙欠甲到期借款2万元;甲向该合伙企业购买了一批产品,应付货款5万元。下列表述正确的是()

    • A、甲可将其欠合伙企业5万元货款与该合伙企业所欠3万元到期借款以及合伙人乙所欠其2万元到期借款相抵销,甲无须再向合伙企业偿付货款
    • B、甲只能将其欠合伙企业5万元货款与该合伙企业所欠3万元到期借款进行抵销,因此,甲仍应向该合伙企业偿付货款2万元
    • C、甲所欠合伙企业之债务与该合伙企业及乙所欠其债务之间均不能抵销
    • D、甲只能将其欠合伙企业5万元货款与乙所欠其2万元到期借款进行抵销,因此,甲仍应向该合伙企业偿付货款3万元

    正确答案:A

  • 第9题:

    单选题
    某合伙企业欠甲到期借款3万元,该合伙企业的合伙人乙亦欠甲到期借款2万元;甲向该合伙企业购买了一批产品,应付货款5万元。下列表述中,符合合伙企业法律制度规定的是()。
    A

    甲可将其所欠合伙企业5万元货款与该合伙企业所欠其3万元到期借款以及合伙人乙所欠其2万元到期借款相抵销,甲无需再向合伙企业偿付货款

    B

    甲只能将其所欠合伙企业5万元货款与该合伙企业所欠其3万元到期借款进行抵销,因此,甲仍应向该合伙企业偿付2万元

    C

    甲只能将其所欠合伙企业5万元货款与乙所欠其2万元到期借款进行抵销,因此,甲仍应向该合伙企业偿付3万元

    D

    甲所欠合伙企业之债务与该合伙企业及乙所欠其债务之间均不能抵销


    正确答案: C
    解析: 甲与该合伙企业相互之间的债权债务可以抵销,但甲不得以其对乙的债权去抵销甲欠该合伙企业的债务。

  • 第10题:

    问答题
    阅读下列案例材料,然后回答问题。甲、乙、丙三人各出资15万元设立了一个合伙企业,但未约定损益分配比例。张某欠合伙企业债务3万元,合伙人甲个人欠张某50万元,张某据此主张抵销其所欠的3万元债务。合伙终止时,合伙企业财产共计90万元。(1)张某是否可以主张抵销债务?为什么。(2)甲所欠的张某的50万元债务如何清偿?说明理由。(3)合伙企业终止时,90万元财产应该怎么分配?说明理由。

    正确答案:
    解析:

  • 第11题:

    问答题
    甲、乙、丙三人各出资15万元设立了一个合伙企业,但未约定损益分配比例。张某欠合伙企业债务3万元,合伙人甲个人欠张某50万元,张某据此主张抵销其所欠的3万元债务。合伙终止时,合伙企业财产共计90万元。 张某是否可以主张抵销债务?为什么?

    正确答案: 不能主张抵销,因为合伙财产具有相对独立于合伙人的地位,为保全合伙企业的财产,法律规定禁止以合伙人的债务抵销合伙企业的债权。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12题:

    问答题
    甲、乙、丙三人各出资15万元设立了一个合伙企业,但未约定损益分配比例。张某欠合伙企业债务3万元,合伙人甲个人欠张某50万元,张某据此主张抵销其所欠的3万元债务。合伙终止时,合伙企业财产共计90万元。 甲所欠的张某的50万元债务如何清偿?说明理由。

    正确答案: 合伙人的个人债务,应该首先用合伙人的个人财产清偿,不足的部分,可以用合伙人在合伙企业中的收益来清偿。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13题:

    某普通合伙企业的合伙人赵某在合伙企业中的出资为10万元,赵某欠甲10万元,甲欠合伙企业货款28万元,合伙企业欠乙30万元,现合伙企业、甲、乙都各自提出清偿债务的要求,以上当事人主张债权时提出的下列主张应当支持的有:

    A.甲主张向合伙企业清偿18万元,另外10万元抵销合伙人赵某欠甲的l0万元

    B.甲提出清偿欠合伙企业的28万元,但要求代位行使赵某在合伙企业的权利

    C.合伙企业要求甲无条件清偿28万元

    D.甲提出赵某无力清偿时,要求强制执行赵某在合伙企业的财产份额


    正确答案:CD
    [考点]合伙人与合伙企业无关的债务的清偿
    CD。《合伙企业法》第41条规定,合伙人发生与合伙企业无关的债务,相关债权人不得以其债权抵销其对合伙企业的债务;也不得代位行使合伙人在合伙企业中的权利,因此A、B项不正确,C项正确。《合伙企业法》第42条规定,合伙人的自有财产不足清偿其与合伙企业无关的债务的,该合伙人可以以其从合伙企业中分取的收益用于清偿;债权人也可以依法请求人民法院强制执行该合伙人在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用于清偿。对该合伙人的财产份额,其他合伙人有优先受让的权利。所以D项正确。

  • 第14题:

    共用题干

    甲、乙、丙是某合伙企业的合伙人,其中甲欠张某20万元债务,无力用个人财产偿还。张某认为用甲从合伙企业中分得的收益进行偿还,其权利的行使无法得到保障。张某可以采取的行动有:
    A:张某代替甲,成为该合伙企业的合伙人
    B:张某直接变卖甲在该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用于债务的清偿,如果有剩余,退还给甲
    C:张某代位行使甲在该合伙企业的权利直至甲清偿完20万元的债务
    D:张某请求人民法院强制执行甲在该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

    答案:D
    解析:
    依据《合伙企业法》第2条的规定可知,选项A错误。根据《公司法》第15条的规定,公司不得成为对所投资企业承担连带责任的出资人,所以公司不能作为普通合伙人投资合伙企业,但是公司可以作为有限合伙人,所以选项B正确。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禁止从事营利性活动的人,不得成为合伙企业的合伙人,《公务员法》第53条规定禁止公务员从事营利活动,故选项C错误。《合伙企业法》第14条规定,合伙企业设立时,合伙人为自然人的,应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所以D选项的说法正确。
    A选项符合《合伙企业法》第20条的规定。B选项不符合《合伙企业法》第21条的规定,甲在清算前私自将该合伙企业的一台电视机卖给了不知情的刘某,刘某作为善意第三人能取得该电视机的所有权。C选项不符合《合伙企业法》第24条的规定,李某依法取得甲在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后,应当与其他合伙人修改合伙协议,才能成为该合伙企业的合伙人。D选项不符合《合伙企业法》第23条的规定,这里要注意有两个限制条件:一是合伙协议没有特别的约定;二是同等条件。符合这两个条件的情况下,其他合伙人才有优先购买权。
    《合伙企业法》第27条规定:“依照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二款规定委托一个或者数个合伙人执行合伙事务的,其他合伙人不再执行合伙事务。不执行合伙事务的合伙人有权监督执行事务合伙人执行合伙事务的情况。”第28条规定:“由一个或者数个合伙人执行合伙事务的,执行事务合伙人应当定期向其他合伙人报告事务执行情况以及合伙企业的经营和财务状况,其执行合伙事务所产生的收益归合伙企业,所产生的费用和亏损由合伙企业承担。合伙人为了解合伙企业的经营状况和财务状况,有权查阅合伙企业会计账簿等财务资料。”A选项的说法正确。《合伙企业法》第31条规定,聘请合伙人以外的人担任合伙企业的经营管理人员的,应当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甲无权自行决定,所以B选项的说法不正确。《合伙企业法》第32条规定,甲不得自营或与他人合作经营与合伙企业相竞争的业务,法律并不限制甲的配偶经营与合伙企业相竞争的业务,所以C选项的说法不正确:只有合伙协议另有约定或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甲方能与合伙企业进行交易,所以D选项的说法不正确。
    根据《合伙企业法》第37条的规定,合伙人执行合伙事务的权利和对外代表合伙企业的权利,虽然受到一定的内部限制,但是,如果这种内部限制要对第三人发生效力,必须以第三人知道这一情况为条件;否则,该内部限制不对第三人发生抗辩力。
    本题考查合伙人的个人债务清偿与合伙企业的关系。首先,合伙人自己的债务与合伙企业的债务是不同的,合伙人的债务不能用合伙企业的财产来进行清偿。其次,合伙企业具有人合的性质,合伙人之间的了解和信任是合伙关系稳定的基础,也是合伙人对合伙企业的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的基础,所以,合伙人个人负有债务,其债权人不得代位行使该合伙人在合伙企业中的权利,也不能在不经其他合伙人同意的情况下,当然成为合伙人,故选项AC是错误的。最后,为了保护债权人的清偿利益,同时也为了保护合伙人的合法权益,《合伙企业法》规定合伙人个人财产不足清偿其个人所负债务的,该合伙人只能以其从合伙企业中分得的收益用于清偿,债权人也可以依法请求人民法院强制执行该合伙人在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用于清偿。当然这种清偿必须通过民事诉讼法规定的强制执行程序进行,债权人不得自行接管或变卖债务人在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因此,根据《合伙企业法》第42条的规定,选项B是错误的,而选项D是正确的。
    《合伙企业法》第23条规定:“合伙人向合伙人以外的人转让其在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的,在同等条件下,其他合伙人有优先购买权;但是,合伙协议另有约定的除外。”A选择正确。《合伙企业法》第24条规定:“合伙人以外的人依法受让合伙人在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的,经修改合伙协议即成为合伙企业的合伙人,依照本法和修改后的合伙协议享有权利,履行义务。”合伙人以外的人受让合伙企业份额,修改合伙协议后方成为合伙企业的合伙人,所以B选项不正确。《合伙企业法》第44条规定:“入伙的新合伙人与原合伙人享有同等权利,承担同等责任。入伙协议另有约定的,从其约定。新合伙人对入伙前合伙企业的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虽然该条规定的是入伙的新合伙人的权利义务,经受让合伙企业份额成为新合伙人的合伙人与入伙的合伙人的权利义务应当相同,所以C选项正确,D选项不正确。

  • 第15题:

    赵某为甲合伙企业的合伙人,欠个体工商户王某l5万元债务,王某欠甲合伙企业5万元债务已到期,赵某债务到期后一直未清偿。王某的下列做法中,符合《合伙企业法》规定的是( )。
    A.代为行使赵某在甲合伙企业中的权利
    B.自行接管赵某在甲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
    C.请求人民法院强制执行赵某在甲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用于清偿
    D.主张以其债权抵销其对甲合伙企业的债务


    答案:C
    解析:
    合伙人发生与合伙企业无关的债务,相关债权人不得以其债权抵销其对合伙
    企业的债务,也不得代位行乏合伙人在合伙企业中的权力。合伙人的自有财产不足清偿其与合火企业无关的债务的,该合火人可以以其从合伙企业中分得的收益用于清偿;债权人也可以依 去请求人民法院强制执行该合伙人在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用于清偿。

  • 第16题:

    江某是一合伙企业的合伙事务执行人,欠罗某个人债务7万元,罗某在交易中又欠合伙企业7万元。后合伙企业解散。清算中,罗某要求以其对江某的债权抵销其所欠合伙企业的债务,各合伙人对罗某的这一要求产生了分歧。下列看法正确的是(  )。

    A.江某的债务如同合伙企业债务,罗某可以抵销其对合伙企业的债务
    B.江某所负债务为个人债务,罗某不得以个人债权抵销其对合伙企业债务
    C.若江某可从合伙企业分得7万元以上的财产,则罗某可以抵销其对合伙企业的债务
    D.罗某可以抵销其债务,但江某应分得的财产不足7万元时,应就差额部分对其他合伙人承担赔偿责任

    答案:B
    解析:
    《合伙企业法》第四十一条规定,合伙人发生与合伙企业无关的债务,相关债权人不得以其债权抵销其对合伙企业的债务;也不得代位行使合伙人在合伙企业中的权利。江某对罗某的债务,与罗某对合伙企业的债务,彼此独立,罗某不得以对江某的债权抵销其对合伙企业债务。

  • 第17题:

    某普通合伙企业欠甲到期借款3 万元,该合伙企业合伙人乙亦欠甲到期借款2 万元;甲向该合伙企业购买了一批产品,应付货款5 万元。下列表述中,符合合伙企业法规定的是( )。

    A.甲可将其所欠合伙企业5 万元货款与该合伙企业所欠其3 万元到期借款以及合伙人乙所欠其2 万元到期借款相抵销,甲无需再向合伙企业偿付货款
    B.甲只能将其所欠合伙企业5 万元货款与该合伙企业所欠其3 万元到期借款进行抵销,因此,甲仍应向该合伙企业偿付2 万元
    C.甲只能将其所欠合伙企业5 万元货款与乙所欠其2 万元到期借款进行抵销,因此,甲仍应向该合伙企业偿付3 万元
    D.甲所欠合伙企业之债务与该合伙企业及乙所欠其债务之间均不能抵销

    答案:B
    解析:
    当事人互负到期债务,该债务的标的物种类、品质相同的,任何一方可以将自己的债务与对方的债务抵销,但依照法律规定或者按照合同性质不得抵销的除外。合伙人发生与合伙企业无关的债务,相关债权人不得以其债权抵销其对合伙企业的债务。所以甲可以以其对合伙企业的3 万债权抵销其欠合伙企业的3 万债务,但不能以其对合伙人乙的2 万债权抵销欠合伙企业的剩余2 万债务。因此选项B 正确。

  • 第18题:

    甲、乙、丙三人各出资15万元设立了一个合伙企业,但未约定损益分配比例。张某欠合伙企业债务3万元,合伙人甲个人欠张某50万元,张某据此主张抵销其所欠的3万元债务。合伙终止时,合伙企业财产共计90万元。 甲所欠的张某的50万元债务如何清偿?说明理由。


    正确答案: 合伙人的个人债务,应该首先用合伙人的个人财产清偿,不足的部分,可以用合伙人在合伙企业中的收益来清偿。

  • 第19题:

    甲、乙、丙三人各出资15万元设立了一个合伙企业,但未约定损益分配比例。张某欠合伙企业债务3万元,合伙人甲个人欠张某50万元,张某据此主张抵销其所欠的3万元债务。合伙终止时,合伙企业财产共计90万元。 合伙企业终止时,90万元财产应该怎么分配?说明理由。


    正确答案: 合伙人之间没有约定损益分配比例的,协商确定;协商不成的,依照其实缴出资比例确定。各自可以按照出资比例,进行分配,即各自分得30万元。

  • 第20题:

    合伙人张某欠李某1万元,李某恰好欠张某所在的合伙企业1万元,则()

    • A、债权债务抵销
    • B、不得抵销
    • C、由双方协商
    • D、征求企业的意见

    正确答案:B

  • 第21题:

    单选题
    江某是一合伙企业的合伙事务执行人,欠罗某个人债务7万元,罗某在交易中又欠合伙企业7万元。后合伙企业解散。清算中,罗某要求以其对江某的债权抵销其所欠合伙企业的债务,各合伙人对罗某的这一要求产生了分歧。下列哪种看法是正确的?(  )[2006年真题]
    A

    江某的债务如同合伙企业债务,罗某可以抵销其对合伙企业的债务

    B

    江某所负债务为个人债务,罗某不得以个人债权抵销其对合伙企业债务

    C

    若江某可从合伙企业分得7万元以上的财产,则罗某可以抵销其对合伙企业的债务

    D

    罗某可以抵销其债务,但江某应分得的财产不足7万元时,应就差额部分对其他合伙人承担赔偿责任


    正确答案: B
    解析:
    《合伙企业法》第41条规定,合伙人发生与合伙企业无关的债务,相关债权人不得以其债权抵销其对合伙企业的债务;也不得代位行使合伙人在合伙企业中的权利。第42条第1款规定,合伙人的自有财产不足清偿其与合伙企业无关的债务的,合伙人可以以其从合伙企业取得收益用于清偿。债权人也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请求强制执行该合伙人在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用于清偿。本题中,江某欠罗某的7万元债务,是与合伙企业无关的个人债务,债权人罗某不得以其个人债权抵销其对合伙企业的债务。

  • 第22题:

    单选题
    某合伙企业欠甲到期借款3万元,该合伙企业的合伙人乙亦欠甲到期借款2万元;甲向该合伙企业购买了一批产品,应付货款5万元。根据合伙企业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表述中,正确的是(  )。
    A

    甲可将其所欠合伙企业5万元货款与该合伙企业所欠其3万元到期借款以及合伙人乙所欠其2万元到期借款相抵销,甲无需再向合伙企业偿付货款

    B

    甲只能将其所欠合伙企业5万元货款与该合伙企业所欠其3万元到期借款进行抵销,因此,甲仍应向该合伙企业偿付2万元

    C

    甲只能将其所欠合伙企业5万元货款与乙所欠其2万元到期借款进行抵销,因此,甲仍应向该合伙企业偿付3万元

    D

    甲所欠合伙企业之债务与该合伙企业及乙所欠其债务之间均不能抵销


    正确答案: B
    解析:
    合伙人发生与合伙企业无关的债务,相关债权人不得以其债权抵销其对合伙企业的债务。

  • 第23题:

    问答题
    甲、乙、丙三人各出资15万元设立了一个合伙企业,但未约定损益分配比例。张某欠合伙企业债务3万元,合伙人甲个人欠张某50万元,张某据此主张抵销其所欠的3万元债务。合伙终止时,合伙企业财产共计90万元。 合伙企业终止时,90万元财产应该怎么分配?说明理由。

    正确答案: 合伙人之间没有约定损益分配比例的,协商确定;协商不成的,依照其实缴出资比例确定。各自可以按照出资比例,进行分配,即各自分得30万元。
    解析: 暂无解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