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答题冯系养鸡专业户,为改建鸡舍和引进良种需资金20万元。冯向陈借款10万元,以自己的一套价值10万元的音响设备抵押,双方立有抵押字据,但未办理登记。冯又向朱借款10万元,又以该设备质押,双方立有质押字据,并将设备交付朱占有。冯得款后,改造了鸡舍,且与县良种站签订了良种鸡引进合同。合同约定良种鸡款共计2万元,冯预付定金4千元,违约金按合同总额的10%计算,冯以销售肉鸡的款项偿还良种站的货款。合同没有明确约定合同的履行地点。后县良种站将良种鸡送交冯,要求支付运费,冯拒绝。因发生不可抗力事件,冯预计的收入落空

题目
问答题
冯系养鸡专业户,为改建鸡舍和引进良种需资金20万元。冯向陈借款10万元,以自己的一套价值10万元的音响设备抵押,双方立有抵押字据,但未办理登记。冯又向朱借款10万元,又以该设备质押,双方立有质押字据,并将设备交付朱占有。冯得款后,改造了鸡舍,且与县良种站签订了良种鸡引进合同。合同约定良种鸡款共计2万元,冯预付定金4千元,违约金按合同总额的10%计算,冯以销售肉鸡的款项偿还良种站的货款。合同没有明确约定合同的履行地点。后县良种站将良种鸡送交冯,要求支付运费,冯拒绝。因发生不可抗力事件,冯预计的收入落空,冯因不能及时偿还借款和支付货款而与陈、朱及县良种站发生纠纷。诉至法院后,法院查证上述事实后又查明:朱在占有该设备期间,不慎将该设备损坏,送蒋修理。朱无力交付修理费1万元,该设备现已被蒋留置。 冯与陈之间的抵押关系是否有效?为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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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考答案和解析
正确答案: 有效。冯、陈双方立有抵押字据,且抵押物并非必须办理登记的土地使用权、房地产、林木等,故该字据有效。
解析: 暂无解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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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第1题:

    某养鸡场为引进良种鸡急需资金20万元,遂向甲公司借款10万元,以其一整套价值10万元的超豪华音响设备作抵押,双方立有抵押字据,但未办理登记。养鸡场又向乙公司借款10万元,以该音响设备作了质押,双方立有质押字据,并将音响设备交付乙公司占有。养鸡场得款后,与县良种站签订了良种鸡引进合同。合同约定良种鸡款共计2万元,养鸡场预付定金4000元,违约金按合同总额的10%计算,养鸡场以销售肉鸡的款项偿还良种站的贷款。该合同未约定合同的履行地点。后来,良种说将良种鸡送交养鸡场,要求支付运费,被养鸡场拒绝。因发生不可抗力事件,养鸡场预计的收入未能实现,致使养鸡场不能及时倘未借款和支付货款而与甲公司、乙公司和良种站发生纠纷。诉至法院后,法院查证上述事实后还查明:乙公司在占有音响设备期间,不慎将其损坏,送丙个体户修理,乙公司无力交付丙的修理费1万元,该音响设备乙被丙留置。养鸡场无力支付良种站的货款,合同中约定的定金条款和违约金条款可否同时适用?


    正确答案:养鸡场无力支付良种站的货款,合同约定的定金条款和违约金条款不可同时适用。因为合同法规定,违约金与定金不能同时使用,二者只能选择其一。

  • 第2题:

    某养鸡场为引进良种鸡急需资金20万元,遂向甲公司借款10万元,以其一整套价值10万元的超豪华音响设备作抵押,双方立有抵押字据,但未办理登记。养鸡场又向乙公司借款10万元,以该音响设备作了质押,双方立有质押字据,并将音响设备交付乙公司占有。养鸡场得款后,与县良种站签订了良种鸡引进合同。合同约定良种鸡款共计2万元,养鸡场预付定金4000元,违约金按合同总额的10%计算,养鸡场以销售肉鸡的款项偿还良种站的贷款。该合同未约定合同的履行地点。后来,良种说将良种鸡送交养鸡场,要求支付运费,被养鸡场拒绝。因发生不可抗力事件,养鸡场预计的收入未能实现,致使养鸡场不能及时倘未借款和支付货款而与甲公司、乙公司和良种站发生纠纷。诉至法院后,法院查证上述事实后还查明:乙公司在占有音响设备期间,不慎将其损坏,送丙个体户修理,乙公司无力交付丙的修理费1万元,该音响设备乙被丙留置。良种站要求养鸡场支付送鸡的运费,其请求是否合法?


    正确答案:良种站的要求应予支持。根据有关规定,合同履行地点不明确的,给付货币的,在接受给付的一方的所在地履行,其他标的在履行义务的一方所在地履行。本案中,合同未明确约定合同的履行地点,故应在供货一方即良种站所在地履行,即良种站并无送货的义务,养鸡场应向良种站支付运费。

  • 第3题:

    冯系养鸡专业户,为改建鸡舍和引进良种需资金20万元。冯向陈借款10万元,以自己的一套价值10万元的音响设备抵押,双方立有抵押字据,但未办理登记。冯又向朱借款10万元,又以该设备质押,双方立有质押字据,并将设备交付朱占有。冯得款后,改造了鸡舍,且与县良种站签订了良种鸡引进合同。合同约定良种鸡款共计2万元,冯预付定金4千元,违约金按合同总额的10%计算,冯以销售肉鸡的款项偿还良种站的货款。合同没有明确约定合同的履行地点。后县良种站将良种鸡送交冯,要求支付运费,冯拒绝。因发生不可抗力事件,冯预计的收入落空,冯因不能及时偿还借款和支付货款而与陈、朱及县良种站发生纠纷。诉至法院后,法院查证上述事实后又查明:朱在占有该设备期间,不慎将该设备损坏,送蒋修理。朱无力交付修理费1万元,该设备现已被蒋留置。 冯与陈之间的抵押关系是否有效?为什么?


    正确答案: 有效。冯、陈双方立有抵押字据,且抵押物并非必须办理登记的土地使用权、房地产、林木等,故该字据有效。

  • 第4题:

    冯系养鸡专业户,为改建鸡舍和引进良种需资金20万元。冯向陈借款10万元,以自己的一套价值10万元的音响设备抵押,双方立有抵押字据,但未办理登记。冯又向朱借款10万元,又以该设备质押,双方立有质押字据,并将设备交付朱占有。冯得款后,改造了鸡舍,且与县良种站签订了良种鸡引进合同。合同约定良种鸡款共计2万元,冯预付定金4千元,违约金按合同总额的10%计算,冯以销售肉鸡的款项偿还良种站的货款。合同没有明确约定合同的履行地点。后县良种站将良种鸡送交冯,要求支付运费,冯拒绝。因发生不可抗力事件,冯预计的收入落空,冯因不能及时偿还借款和支付货款而与陈、朱及县良种站发生纠纷。诉至法院后,法院查证上述事实后又查明:朱在占有该设备期间,不慎将该设备损坏,送蒋修理。朱无力交付修理费1万元,该设备现已被蒋留置。 朱与蒋之间是何种法律关系?


    正确答案: 朱与蒋之间是承揽合同关系、留置关系。

  • 第5题:

    冯系养鸡专业户,为改建鸡舍和引进良种需资金20万元。冯向陈借款10万元,以自己的一套价值10万元的音响设备抵押,双方立有抵押字据,但未办理登记。冯又向朱借款10万元,又以该设备质押,双方立有质押字据,并将设备交付朱占有。冯得款后,改造了鸡舍,且与县良种站签订了良种鸡引进合同。合同约定良种鸡款共计2万元,冯预付定金4千元,违约金按合同总额的10%计算,冯以销售肉鸡的款项偿还良种站的货款。合同没有明确约定合同的履行地点。后县良种站将良种鸡送交冯,要求支付运费,冯拒绝。因发生不可抗力事件,冯预计的收入落空,冯因不能及时偿还借款和支付货款而与陈、朱及县良种站发生纠纷。诉至法院后,法院查证上述事实后又查明:朱在占有该设备期间,不慎将该设备损坏,送蒋修理。朱无力交付修理费1万元,该设备现已被蒋留置。 冯对县良种站提出不可抗力的免责抗辩,能否成立?为什么?


    正确答案: 不能成立。其经营风险应由自己承担,不能作为免责事由。

  • 第6题:

    某养鸡场为引进良种鸡急需资金20万元,遂向甲公司借款10万元,以其一整套价值10万元的超豪华音响设备作抵押,双方立有抵押字据,但未办理登记。养鸡场又向乙公司借款10万元,以该音响设备作了质押,双方立有质押字据,并将音响设备交付乙公司占有。养鸡场得款后,与县良种站签订了良种鸡引进合同。合同约定良种鸡款共计2万元,养鸡场预付定金4000元,违约金按合同总额的10%计算,养鸡场以销售肉鸡的款项偿还良种站的贷款。该合同未约定合同的履行地点。后来,良种说将良种鸡送交养鸡场,要求支付运费,被养鸡场拒绝。因发生不可抗力事件,养鸡场预计的收入未能实现,致使养鸡场不能及时倘未借款和支付货款而与甲公司、乙公司和良种站发生纠纷。诉至法院后,法院查证上述事实后还查明:乙公司在占有音响设备期间,不慎将其损坏,送丙个体户修理,乙公司无力交付丙的修理费1万元,该音响设备乙被丙留置。养鸡场对良种站提出不可抗力的免责抗辩,能否成立?


    正确答案:养鸡场对良种站提出的不可抗力的免责抗辩能够成立。根据合同法的规定,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因发生不可抗力而致使一方当事人不能履行合同的,可以免除其不能履行合同的责任。本案中,合同约定由养鸡场以其销售的肉鸡的款项偿还良种站的货款,现养鸡场不能履行该义务系由不可抗力所致,只要养鸡场在发生不可抗力后及时通知了良种站并采取了减损措施,事后又向良种站提供了有关证明的,便可适用免责的规定。

  • 第7题:

    问答题
    冯系养鸡专业户,为改建鸡舍和引进良种需资金20万元。冯向陈借款10万元,以自己的一套价值10万元的音响设备抵押,双方立有抵押字据,但未办理登记。冯又向朱借款10万元,又以该设备质押,双方立有质押字据,并将设备交付朱占有。冯得款后,改造了鸡舍,且与县良种站签订了良种鸡引进合同。合同约定良种鸡款共计2万元,冯预付定金4千元,违约金按合同总额的10%计算,冯以销售肉鸡的款项偿还良种站的货款。合同没有明确约定合同的履行地点。后县良种站将良种鸡送交冯,要求支付运费,冯拒绝。因发生不可抗力事件,冯预计的收入落空,冯因不能及时偿还借款和支付货款而与陈、朱及县良种站发生纠纷。诉至法院后,法院查证上述事实后又查明:朱在占有该设备期间,不慎将该设备损坏,送蒋修理。朱无力交付修理费1万元,该设备现已被蒋留置。 冯与朱之间的质押关系是否有效?为什么?

    正确答案: 有效。双方立有质押字据,且质物已移交质权人占有。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8题:

    问答题
    某养鸡场为引进良种鸡急需资金20万元,遂向甲公司借款10万元,以其一整套价值10万元的超豪华音响设备作抵押,双方立有抵押字据,但未办理登记。养鸡场又向乙公司借款10万元,以该音响设备作了质押,双方立有质押字据,并将音响设备交付乙公司占有。养鸡场得款后,与县良种站签订了良种鸡引进合同。合同约定良种鸡款共计2万元,养鸡场预付定金4000元,违约金按合同总额的10%计算,养鸡场以销售肉鸡的款项偿还良种站的贷款。该合同未约定合同的履行地点。后来,良种说将良种鸡送交养鸡场,要求支付运费,被养鸡场拒绝。因发生不可抗力事件,养鸡场预计的收入未能实现,致使养鸡场不能及时倘未借款和支付货款而与甲公司、乙公司和良种站发生纠纷。诉至法院后,法院查证上述事实后还查明:乙公司在占有音响设备期间,不慎将其损坏,送丙个体户修理,乙公司无力交付丙的修理费1万元,该音响设备乙被丙留置。养鸡场无力支付良种站的货款,合同中约定的定金条款和违约金条款可否同时适用?

    正确答案: 养鸡场无力支付良种站的货款,合同约定的定金条款和违约金条款不可同时适用。因为合同法规定,违约金与定金不能同时使用,二者只能选择其一。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9题:

    问答题
    某养鸡场为引进良种鸡急需资金20万元,遂向甲公司借款10万元,以其一整套价值10万元的超豪华音响设备作抵押,双方立有抵押字据,但未办理登记。养鸡场又向乙公司借款10万元,以该音响设备作了质押,双方立有质押字据,并将音响设备交付乙公司占有。养鸡场得款后,与县良种站签订了良种鸡引进合同。合同约定良种鸡款共计2万元,养鸡场预付定金4000元,违约金按合同总额的10%计算,养鸡场以销售肉鸡的款项偿还良种站的贷款。该合同未约定合同的履行地点。后来,良种说将良种鸡送交养鸡场,要求支付运费,被养鸡场拒绝。因发生不可抗力事件,养鸡场预计的收入未能实现,致使养鸡场不能及时倘未借款和支付货款而与甲公司、乙公司和良种站发生纠纷。诉至法院后,法院查证上述事实后还查明:乙公司在占有音响设备期间,不慎将其损坏,送丙个体户修理,乙公司无力交付丙的修理费1万元,该音响设备乙被丙留置。乙公司与个体户丙之间为哪种法律关系?

    正确答案: 乙公司与个体户丙之间的关系属于加工承揽合同关系(具体说是修理合同关系),也是一种债权债务关系。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10题:

    问答题
    某养鸡场为引进良种鸡急需资金20万元,遂向甲公司借款10万元,以其一整套价值10万元的超豪华音响设备作抵押,双方立有抵押字据,但未办理登记。养鸡场又向乙公司借款10万元,以该音响设备作了质押,双方立有质押字据,并将音响设备交付乙公司占有。养鸡场得款后,与县良种站签订了良种鸡引进合同。合同约定良种鸡款共计2万元,养鸡场预付定金4000元,违约金按合同总额的10%计算,养鸡场以销售肉鸡的款项偿还良种站的贷款。该合同未约定合同的履行地点。后来,良种说将良种鸡送交养鸡场,要求支付运费,被养鸡场拒绝。因发生不可抗力事件,养鸡场预计的收入未能实现,致使养鸡场不能及时倘未借款和支付货款而与甲公司、乙公司和良种站发生纠纷。诉至法院后,法院查证上述事实后还查明:乙公司在占有音响设备期间,不慎将其损坏,送丙个体户修理,乙公司无力交付丙的修理费1万元,该音响设备乙被丙留置。上述两个担保关系的效力如何?

    正确答案: 均有效。根据《担保法》规定,当事人以其财产抵押的,可以自愿办理抵押物登记,抵押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当事人未办理抵押物登记的,不得对抗第三人,故养鸡场与甲公司之间的抵押关系有效。又据担保法规定,出质人与质权人应当以书面形式订立质押合同。质押合同自质物移交于质权人占有时生效。因养鸡场与甲公司之间的抵押关系未办理抵押物登记,抵押合同不得对抗第三人,而养鸡场与乙公司之间双方立有质押字据,养鸡场并已将音响设备交给乙公司占有,所以,养鸡场与乙公司之间的质押关系有效。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11题:

    问答题
    冯系养鸡专业户,为改建鸡舍和引进良种需资金20万元。冯向陈借款10万元,以自己的一套价值10万元的音响设备抵押,双方立有抵押字据,但未办理登记。冯又向朱借款10万元,又以该设备质押,双方立有质押字据,并将设备交付朱占有。冯得款后,改造了鸡舍,且与县良种站签订了良种鸡引进合同。合同约定良种鸡款共计2万元,冯预付定金4千元,违约金按合同总额的10%计算,冯以销售肉鸡的款项偿还良种站的货款。合同没有明确约定合同的履行地点。后县良种站将良种鸡送交冯,要求支付运费,冯拒绝。因发生不可抗力事件,冯预计的收入落空,冯因不能及时偿还借款和支付货款而与陈、朱及县良种站发生纠纷。诉至法院后,法院查证上述事实后又查明:朱在占有该设备期间,不慎将该设备损坏,送蒋修理。朱无力交付修理费1万元,该设备现已被蒋留置。 对该音响设备陈要求行使抵押权,蒋要求行使留置权,应由谁优先行使其权利?为什么?

    正确答案: 应由蒋优先行使留置权。因抵押物未办理登记,不得对抗第三人,故朱不能优先行使其权利。朱与蒋之间,蒋的留置权有优先权。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12题:

    问答题
    冯系养鸡专业户,为改建鸡舍和引进良种需资金20万元。冯向陈借款10万元,以自己的一套价值10万元的音响设备抵押,双方立有抵押字据,但未办理登记。冯又向朱借款10万元,又以该设备质押,双方立有质押字据,并将设备交付朱占有。冯得款后,改造了鸡舍,且与县良种站签订了良种鸡引进合同。合同约定良种鸡款共计2万元,冯预付定金4千元,违约金按合同总额的10%计算,冯以销售肉鸡的款项偿还良种站的货款。合同没有明确约定合同的履行地点。后县良种站将良种鸡送交冯,要求支付运费,冯拒绝。因发生不可抗力事件,冯预计的收入落空,冯因不能及时偿还借款和支付货款而与陈、朱及县良种站发生纠纷。诉至法院后,法院查证上述事实后又查明:朱在占有该设备期间,不慎将该设备损坏,送蒋修理。朱无力交付修理费1万元,该设备现已被蒋留置。 县良种站要求冯支付送鸡运费,该请求应否支持?为什么?

    正确答案: 不应支持,合同的履行费用的负担不明确的,由履行义务一方负担。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13题:

    某养鸡场为引进良种鸡急需资金20万元,遂向甲公司借款10万元,以其一整套价值10万元的超豪华音响设备作抵押,双方立有抵押字据,但未办理登记。养鸡场又向乙公司借款10万元,以该音响设备作了质押,双方立有质押字据,并将音响设备交付乙公司占有。养鸡场得款后,与县良种站签订了良种鸡引进合同。合同约定良种鸡款共计2万元,养鸡场预付定金4000元,违约金按合同总额的10%计算,养鸡场以销售肉鸡的款项偿还良种站的贷款。该合同未约定合同的履行地点。后来,良种说将良种鸡送交养鸡场,要求支付运费,被养鸡场拒绝。因发生不可抗力事件,养鸡场预计的收入未能实现,致使养鸡场不能及时倘未借款和支付货款而与甲公司、乙公司和良种站发生纠纷。诉至法院后,法院查证上述事实后还查明:乙公司在占有音响设备期间,不慎将其损坏,送丙个体户修理,乙公司无力交付丙的修理费1万元,该音响设备乙被丙留置。乙公司与个体户丙之间为哪种法律关系?


    正确答案:乙公司与个体户丙之间的关系属于加工承揽合同关系(具体说是修理合同关系),也是一种债权债务关系。

  • 第14题:

    某养鸡场为引进良种鸡急需资金20万元,遂向甲公司借款10万元,以其一整套价值10万元的超豪华音响设备作抵押,双方立有抵押字据,但未办理登记。养鸡场又向乙公司借款10万元,以该音响设备作了质押,双方立有质押字据,并将音响设备交付乙公司占有。养鸡场得款后,与县良种站签订了良种鸡引进合同。合同约定良种鸡款共计2万元,养鸡场预付定金4000元,违约金按合同总额的10%计算,养鸡场以销售肉鸡的款项偿还良种站的贷款。该合同未约定合同的履行地点。后来,良种说将良种鸡送交养鸡场,要求支付运费,被养鸡场拒绝。因发生不可抗力事件,养鸡场预计的收入未能实现,致使养鸡场不能及时倘未借款和支付货款而与甲公司、乙公司和良种站发生纠纷。诉至法院后,法院查证上述事实后还查明:乙公司在占有音响设备期间,不慎将其损坏,送丙个体户修理,乙公司无力交付丙的修理费1万元,该音响设备乙被丙留置。对该套音响设备,甲公司要求行使抵押权,乙公司要求行使质押权,丙公司要求行使留置权,应由谁先行使其权利?


    正确答案:对该音响设备,应由丙先行使留置权。因为留置权是法定的权利,而抵押权、质押权是约定的权利。

  • 第15题:

    冯系养鸡专业户,为改建鸡舍和引进良种需资金20万元。冯向陈借款10万元,以自己的一套价值10万元的音响设备抵押,双方立有抵押字据,但未办理登记。冯又向朱借款10万元,又以该设备质押,双方立有质押字据,并将设备交付朱占有。冯得款后,改造了鸡舍,且与县良种站签订了良种鸡引进合同。合同约定良种鸡款共计2万元,冯预付定金4千元,违约金按合同总额的10%计算,冯以销售肉鸡的款项偿还良种站的货款。合同没有明确约定合同的履行地点。后县良种站将良种鸡送交冯,要求支付运费,冯拒绝。因发生不可抗力事件,冯预计的收入落空,冯因不能及时偿还借款和支付货款而与陈、朱及县良种站发生纠纷。诉至法院后,法院查证上述事实后又查明:朱在占有该设备期间,不慎将该设备损坏,送蒋修理。朱无力交付修理费1万元,该设备现已被蒋留置。 冯无力支付县良种站的货款,合同中规定的定金条款和违约金条款可否同时适用?为什么?


    正确答案: 可以。违约金与定金性质是不同的。定金主要起担保作用,而违约金是违反合同的责任形式,二者不能相互代替。

  • 第16题:

    冯系养鸡专业户,为改建鸡舍和引进良种需资金20万元。冯向陈借款10万元,以自己的一套价值10万元的音响设备抵押,双方立有抵押字据,但未办理登记。冯又向朱借款10万元,又以该设备质押,双方立有质押字据,并将设备交付朱占有。冯得款后,改造了鸡舍,且与县良种站签订了良种鸡引进合同。合同约定良种鸡款共计2万元,冯预付定金4千元,违约金按合同总额的10%计算,冯以销售肉鸡的款项偿还良种站的货款。合同没有明确约定合同的履行地点。后县良种站将良种鸡送交冯,要求支付运费,冯拒绝。因发生不可抗力事件,冯预计的收入落空,冯因不能及时偿还借款和支付货款而与陈、朱及县良种站发生纠纷。诉至法院后,法院查证上述事实后又查明:朱在占有该设备期间,不慎将该设备损坏,送蒋修理。朱无力交付修理费1万元,该设备现已被蒋留置。 冯与朱之间的质押关系是否有效?为什么?


    正确答案: 有效。双方立有质押字据,且质物已移交质权人占有。

  • 第17题:

    冯系养鸡专业户,为改建鸡舍和引进良种需资金20万元。冯向陈借款10万元,以自己的一套价值10万元的音响设备抵押,双方立有抵押字据,但未办理登记。冯又向朱借款10万元,又以该设备质押,双方立有质押字据,并将设备交付朱占有。冯得款后,改造了鸡舍,且与县良种站签订了良种鸡引进合同。合同约定良种鸡款共计2万元,冯预付定金4千元,违约金按合同总额的10%计算,冯以销售肉鸡的款项偿还良种站的货款。合同没有明确约定合同的履行地点。后县良种站将良种鸡送交冯,要求支付运费,冯拒绝。因发生不可抗力事件,冯预计的收入落空,冯因不能及时偿还借款和支付货款而与陈、朱及县良种站发生纠纷。诉至法院后,法院查证上述事实后又查明:朱在占有该设备期间,不慎将该设备损坏,送蒋修理。朱无力交付修理费1万元,该设备现已被蒋留置。 对该音响设备陈要求行使抵押权,蒋要求行使留置权,应由谁优先行使其权利?为什么?


    正确答案: 应由蒋优先行使留置权。因抵押物未办理登记,不得对抗第三人,故朱不能优先行使其权利。朱与蒋之间,蒋的留置权有优先权。

  • 第18题:

    问答题
    冯系养鸡专业户,为改建鸡舍和引进良种需资金20万元。冯向陈借款10万元,以自己的一套价值10万元的音响设备抵押,双方立有抵押字据,但未办理登记。冯又向朱借款10万元,又以该设备质押,双方立有质押字据,并将设备交付朱占有。冯得款后,改造了鸡舍,且与县良种站签订了良种鸡引进合同。合同约定良种鸡款共计2万元,冯预付定金4千元,违约金按合同总额的10%计算,冯以销售肉鸡的款项偿还良种站的货款。合同没有明确约定合同的履行地点。后县良种站将良种鸡送交冯,要求支付运费,冯拒绝。因发生不可抗力事件,冯预计的收入落空,冯因不能及时偿还借款和支付货款而与陈、朱及县良种站发生纠纷。诉至法院后,法院查证上述事实后又查明:朱在占有该设备期间,不慎将该设备损坏,送蒋修理。朱无力交付修理费1万元,该设备现已被蒋留置。 冯对县良种站提出不可抗力的免责抗辩,能否成立?为什么?

    正确答案: 不能成立。其经营风险应由自己承担,不能作为免责事由。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19题:

    问答题
    某养鸡场为引进良种鸡急需资金20万元,遂向甲公司借款10万元,以其一整套价值10万元的超豪华音响设备作抵押,双方立有抵押字据,但未办理登记。养鸡场又向乙公司借款10万元,以该音响设备作了质押,双方立有质押字据,并将音响设备交付乙公司占有。养鸡场得款后,与县良种站签订了良种鸡引进合同。合同约定良种鸡款共计2万元,养鸡场预付定金4000元,违约金按合同总额的10%计算,养鸡场以销售肉鸡的款项偿还良种站的贷款。该合同未约定合同的履行地点。后来,良种说将良种鸡送交养鸡场,要求支付运费,被养鸡场拒绝。因发生不可抗力事件,养鸡场预计的收入未能实现,致使养鸡场不能及时倘未借款和支付货款而与甲公司、乙公司和良种站发生纠纷。诉至法院后,法院查证上述事实后还查明:乙公司在占有音响设备期间,不慎将其损坏,送丙个体户修理,乙公司无力交付丙的修理费1万元,该音响设备乙被丙留置。对该套音响设备,甲公司要求行使抵押权,乙公司要求行使质押权,丙公司要求行使留置权,应由谁先行使其权利?

    正确答案: 对该音响设备,应由丙先行使留置权。因为留置权是法定的权利,而抵押权、质押权是约定的权利。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20题:

    问答题
    某养鸡场为引进良种鸡急需资金20万元,遂向甲公司借款10万元,以其一整套价值10万元的超豪华音响设备作抵押,双方立有抵押字据,但未办理登记。养鸡场又向乙公司借款10万元,以该音响设备作了质押,双方立有质押字据,并将音响设备交付乙公司占有。养鸡场得款后,与县良种站签订了良种鸡引进合同。合同约定良种鸡款共计2万元,养鸡场预付定金4000元,违约金按合同总额的10%计算,养鸡场以销售肉鸡的款项偿还良种站的贷款。该合同未约定合同的履行地点。后来,良种说将良种鸡送交养鸡场,要求支付运费,被养鸡场拒绝。因发生不可抗力事件,养鸡场预计的收入未能实现,致使养鸡场不能及时倘未借款和支付货款而与甲公司、乙公司和良种站发生纠纷。诉至法院后,法院查证上述事实后还查明:乙公司在占有音响设备期间,不慎将其损坏,送丙个体户修理,乙公司无力交付丙的修理费1万元,该音响设备乙被丙留置。养鸡场对良种站提出不可抗力的免责抗辩,能否成立?

    正确答案: 养鸡场对良种站提出的不可抗力的免责抗辩能够成立。根据合同法的规定,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因发生不可抗力而致使一方当事人不能履行合同的,可以免除其不能履行合同的责任。本案中,合同约定由养鸡场以其销售的肉鸡的款项偿还良种站的货款,现养鸡场不能履行该义务系由不可抗力所致,只要养鸡场在发生不可抗力后及时通知了良种站并采取了减损措施,事后又向良种站提供了有关证明的,便可适用免责的规定。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21题:

    问答题
    某养鸡场为引进良种鸡急需资金20万元,遂向甲公司借款10万元,以其一整套价值10万元的超豪华音响设备作抵押,双方立有抵押字据,但未办理登记。养鸡场又向乙公司借款10万元,以该音响设备作了质押,双方立有质押字据,并将音响设备交付乙公司占有。养鸡场得款后,与县良种站签订了良种鸡引进合同。合同约定良种鸡款共计2万元,养鸡场预付定金4000元,违约金按合同总额的10%计算,养鸡场以销售肉鸡的款项偿还良种站的贷款。该合同未约定合同的履行地点。后来,良种说将良种鸡送交养鸡场,要求支付运费,被养鸡场拒绝。因发生不可抗力事件,养鸡场预计的收入未能实现,致使养鸡场不能及时倘未借款和支付货款而与甲公司、乙公司和良种站发生纠纷。诉至法院后,法院查证上述事实后还查明:乙公司在占有音响设备期间,不慎将其损坏,送丙个体户修理,乙公司无力交付丙的修理费1万元,该音响设备乙被丙留置。良种站要求养鸡场支付送鸡的运费,其请求是否合法?

    正确答案: 良种站的要求应予支持。根据有关规定,合同履行地点不明确的,给付货币的,在接受给付的一方的所在地履行,其他标的在履行义务的一方所在地履行。本案中,合同未明确约定合同的履行地点,故应在供货一方即良种站所在地履行,即良种站并无送货的义务,养鸡场应向良种站支付运费。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22题:

    问答题
    冯系养鸡专业户,为改建鸡舍和引进良种需资金20万元。冯向陈借款10万元,以自己的一套价值10万元的音响设备抵押,双方立有抵押字据,但未办理登记。冯又向朱借款10万元,又以该设备质押,双方立有质押字据,并将设备交付朱占有。冯得款后,改造了鸡舍,且与县良种站签订了良种鸡引进合同。合同约定良种鸡款共计2万元,冯预付定金4千元,违约金按合同总额的10%计算,冯以销售肉鸡的款项偿还良种站的货款。合同没有明确约定合同的履行地点。后县良种站将良种鸡送交冯,要求支付运费,冯拒绝。因发生不可抗力事件,冯预计的收入落空,冯因不能及时偿还借款和支付货款而与陈、朱及县良种站发生纠纷。诉至法院后,法院查证上述事实后又查明:朱在占有该设备期间,不慎将该设备损坏,送蒋修理。朱无力交付修理费1万元,该设备现已被蒋留置。 朱与蒋之间是何种法律关系?

    正确答案: 朱与蒋之间是承揽合同关系、留置关系。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23题:

    问答题
    冯系养鸡专业户,为改建鸡舍和引进良种需资金20万元。冯向陈借款10万元,以自己的一套价值10万元的音响设备抵押,双方立有抵押字据,但未办理登记。冯又向朱借款10万元,又以该设备质押,双方立有质押字据,并将设备交付朱占有。冯得款后,改造了鸡舍,且与县良种站签订了良种鸡引进合同。合同约定良种鸡款共计2万元,冯预付定金4千元,违约金按合同总额的10%计算,冯以销售肉鸡的款项偿还良种站的货款。合同没有明确约定合同的履行地点。后县良种站将良种鸡送交冯,要求支付运费,冯拒绝。因发生不可抗力事件,冯预计的收入落空,冯因不能及时偿还借款和支付货款而与陈、朱及县良种站发生纠纷。诉至法院后,法院查证上述事实后又查明:朱在占有该设备期间,不慎将该设备损坏,送蒋修理。朱无力交付修理费1万元,该设备现已被蒋留置。 冯无力支付县良种站的货款,合同中规定的定金条款和违约金条款可否同时适用?为什么?

    正确答案: 可以。违约金与定金性质是不同的。定金主要起担保作用,而违约金是违反合同的责任形式,二者不能相互代替。
    解析: 暂无解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