既得权和期待权
原权和救济权
主权利和从权利
财产权和人身权
第1题:
以民事权利的成立要件是否全部实现为标准,可以将民事权利分为( )。
A.支配权与请求权
B.绝对权与相对权
C.既得权与期待权
D.原权利与救济权
第2题:
民事权利根据其成立要件是否全部实现,可以分为()和期待权。
第3题:
权利根据其成立要件是否全部实现,可以分为()
第4题:
根据民事权利的效力范围,民事权利可分为()。
第5题:
在民事权利的分类中,根据民事权利的相互依赖关系,民事权利可分为()。
第6题:
按照民事权利是否已经具备全部成立要件,民事权利可以分为()。
第7题:
尚未具备全部成立要件,只具备现实可能性的权利为()。
第8题:
财产权与人身权
主权利与从权利
原权和救济权
请求权与形成权
第9题:
财产权与人身权
原权和救济权
主权利与从权利
绝对权与相对权
第10题:
第11题:
主权利与从权利
既得权与期待权
财产权与人身权
支配权、请求权、抗辩权、形成权
第12题:
原权
期待权
既得权
从权利
第13题:
第14题:
依民事权利的效力特点为标准,民事权利可分为()。
第15题:
民事权利根据其成立要件是否全部实现可以分为()
第16题:
民事权利根据其成立要件是否全部实现,可以分为()。
第17题:
在民事权利的分类中,根据民事权利效力所及的范围,民事权利可分为()。
第18题:
按照权利形成的特点,民事权利可以分为( )。
第19题:
财产权和人身权
绝对权和相对权
原权和救济权
主权利和从权利
第20题:
救济权
原权
形成权
财产权
人身权
第21题:
财产权与人身权
绝对权与相对权
既得权与期待权
第22题:
支配权、请求权、抗辩权、形成权
主权利与从权利
既得权与期待权
第23题:
既得权和期待权
财产权和人身权
主权利和从权利
绝对权和相对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