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选题2014年8月,某县赵家营铁矿有限公司被市国税局风控中心确定为中级风险,应对方式为实地核查,应对过程中发现纳税人2013年年度存在下列情形,其中可能存在企业所得税问题的有()。A2013年年底“其他应收款——司曹公司”余额为31472万元,其中包含累计应收利息3241万元B“营业外支出”列支镇政府协调费600000元,未做纳税调整C取得市政府拨付技术改造资金800万元(后附文件注明用途和管理办法),企业单独核算并在企业所得税申报表“不征税收入”中申报调减D将账面库存原料895491.91元直接冲减应

题目
多选题
2014年8月,某县赵家营铁矿有限公司被市国税局风控中心确定为中级风险,应对方式为实地核查,应对过程中发现纳税人2013年年度存在下列情形,其中可能存在企业所得税问题的有()。
A

2013年年底“其他应收款——司曹公司”余额为31472万元,其中包含累计应收利息3241万元

B

“营业外支出”列支镇政府协调费600000元,未做纳税调整

C

取得市政府拨付技术改造资金800万元(后附文件注明用途和管理办法),企业单独核算并在企业所得税申报表“不征税收入”中申报调减

D

将账面库存原料895491.91元直接冲减应付账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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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第1题:

    共用题干
    某生产企业,2012年有关会计资料如下:(1)年度会计利润总额为200万元;(2)全年销售收入为2000万元;(3)“管理费用”中列支的业务招待费25万元,广告费和宣传费350万元;(4)“营业外支出”中列支的税收罚款1万元,公益性捐赠支出25万元;(5)“投资收益”中有国债利息收入5万元,从深圳某联营企业分回利润17万元,已知联营企业的所得税率为15%。假设该企业所得税税率为25%。根据上述资料回答下列问题:

    下列对投资收益的税务处理正确的做法()。
    A:取得的国债利息收入属于不征税收入
    B:从被投资企业分回的利润应调增应纳税所得额
    C:从被投资企业分回的利润应补缴企业所得税
    D:从被投资企业分回的利润属于免税收入

    答案:D
    解析:
    业务招待费的60%=25*60%=15(万元),销售收入的5‰=2000*5‰=10(万元),只能按10万元扣除,实际支出的25万元与10万元之间的差额15万元不得在税前列支。
    税收罚款不得在税前列支。公益性捐赠支出不超过年度利润总额12%的部分准予扣除。
    取得的国债利息收入属于免税收入。从被投资企业分回的利润属于免税收入。
    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的列支限额=2000*15%=300(万元),实际支出350万元,只能列支300万元。
    会计利润200万元;业务招待费调增15万元;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调增50万元;罚款调增1万元,公益性捐赠调增1(25-24)万元;国债利息收入和联营企业分回的利润免税,调减22万元。应纳税所得额=200+15+50+1+1-5-17=245(万元)应纳税额=245*25%=61.25(万元)。

  • 第2题:

    假定某企业2018年度取得主营业务收入3000万元,转让国债取得净收益520万元,其他业务收入120万元,与收入配比的成本2150万元,全年发生销售费用410万元(其中广告费支出120万元),管理费用230万元(其中业务招待费支出24万元),利息费用170万元。营业外支出70万元(其中公益捐款支出40万元),假设不存在其他纳税事项,该企业2018年应缴纳企业所得税( )万元。

    A.152.5
    B.154.9
    C.124.9
    D.134.9

    答案:B
    解析:
    广告费扣除的限额=(3000+120)×15%=468(万元),实际发生了120万元,销售费用准予全部扣除;业务招待费实际发生额的60%=24×60%=14.4(万元),销售(营业)收入的0.5%=(3000+120)×0.5%=15.6(万元),按14.4万元税前扣除,实际发生24万元,应调增9.6万元。
    会计利润=3000+520+120-2150-410-230-170-70=610(万元),捐赠扣除限额=610×12%=73.2(万元),可据实扣除40万元。
    应缴纳企业所得税=(610+9.6)×25%=154.9(万元)

  • 第3题:

    某工业企业,资产总额为2000万元,从业人数80人,2019年取得营业收入25万元,发生成本费用支出10万元,其中营业外支出中包含了税务机关的罚款1万元,未作纳税调整。该企业应缴纳的企业所得税为( )万元。

    A、6.25
    B、4
    C、1.6
    D、0.8

    答案:D
    解析:
    应纳税所得额=25-10+1=16(万元),符合小型微利企业的条件,应缴纳的企业所得税税额=16×25%×20%=0.8(万元)。

  • 第4题:

    甲企业为中国居民企业,主要从事新能源汽车的生产与销售,属于国家重点扶持的高新技术企业。2017年度甲企业的销售收入为4600万元,销售成本为2000万元,年度利润总额为600万元,其他有关需要纳税调整的事项资料如下:
      (1)销售费用:广告费500万元、业务宣传费220万元。
      (2)管理费用:业务招待费50万元。
      (3)营业外支出:税收滞纳金5万元、通过公益性社会团体向贫困山区的捐款84万元。
      (4)投资收益:国债利息收入5万元、从境内被投资非上市居民企业分回的股息40万元。
      (5)实际发放的合理工资薪金200万元,实际发生的职工福利费38万元。
      已知:各项支出均取得合法有效凭据,并已作相应的会计处理,其他事项不涉及纳税调整。
      要求:根据上述资料和企业所得税法律制度的规定,不考虑其他因素,回答下列问题(答案中金额单位用“万元”表示)。
      (1)计算甲企业2017年度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中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支出应调整的应纳税所得额(需写明应纳税调增或调减)。
    (2)计算甲企业2017年度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中业务招待费支出应调整的应纳税所得额(需写明纳税调增或调减)。
     (3)计算甲企业2017年度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中营业外支出应调整的应纳税所得额(需写明纳税调增或调减)。
     (4)计算甲企业2017年度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中投资收益应调整的应纳税所得额(需写明纳税调增或调减)。
     (5)计算甲企业2017年度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中职工福利费应调整的应纳税所得额(需写明纳税调增或调减)。
    (6)计算甲企业2017年度应缴纳的企业所得税税额。


    答案:
    解析:
    1.企业发生的符合条件的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支出,除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另有规定外,不超过当年销售(营业)收入15%的部分,准予扣除。即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的扣除限额=4600×15%=690(万元),实际发生500+220=720(万元),应纳税调增720-690=30(万元)
    2.企业发生的与生产经营活动有关的业务招待费支出,按照发生额的60%扣除,但最高不得超过当年销售(营业)收入的5‰。50×60%=30(万元)>4600×5‰=23(万元),按照23万元扣除,应纳税调增50-23=27(万元)。
    3.税收滞纳金禁止税前扣除,应纳税调增5万元;公益性捐赠在年度利润总额12%以内的部分准予扣除,600×12%=72(万元),实际发生84万元,应纳税调增84-72=12(万元)。营业外支出共纳税调增5+12=17(万元)。
    4.国债利息收入免税,纳税调减5万元;从境内被投资非上市居民企业分回的股息免税,纳税调减40万元。投资收益共调减45万元。
    5.企业发生的职工福利费支出,不超过工资薪金总额14%的部分,准予扣除。200×14%=28(万元),实际发生38万元,应纳税调增10万元。
    6.应纳税所得额=600+30+27+17-45+10=639(万元),应纳税额=639×15%=95.85(万元)。

  • 第5题:

    甲企业为中国居民企业,主要从事新能源汽车的生产与销售,属于国家重点扶持的高新技术企业。2017年度甲企业的销售收入为4600万元,销售成本为2000万元,年度利润总额为600万元,其他有关需要纳税调整的事项资料如下:
    (1)销售费用,广告费500万元、业务宣传费220万元;
    (2)管理费用,业务招待费50万元;
    (3)营业外支出,税收滞纳金5万元,通过具备法定资格的公益性社会组织向贫困山区的捐款84万元;
    (4)投资收益,国债利息收入5万元,从境内被投资非上市居民企业分回的股息40万元;
    (5)实际发放的合理工资薪金200万元,实际发生的职工福利费38万元。
    已知:各项支出均取得合法有效凭据,并已作相应的会计处理,其他事项不涉及纳税调整。
    要求:根据上述资料和企业所得税法律制度的规定,不考虑其他因素,回答下列问题(答案中的金额均用“万元”表示)。
    【问题1】计算甲企业2017年度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中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支出应调整的应纳税所得额(需写明应纳税调增或调减)。
    【问题2】计算甲企业2017年度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中业务招待费支出应调整的应纳税所得额(需写明应纳税调增或调减)。
    【问题3】计算甲企业2017年度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中营业外支出应调整的应纳税所得额(需写明应纳税调增或调减)。
    【问题4】计算甲企业2017年度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中投资收益应调整的应纳税所得额(需写明应纳税调增或调减)。
    【问题5】计算甲企业2017年度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中职工福利费应调整的应纳税所得额(需写明应纳税调增或调减)。
    【问题6】计算甲企业2017年度的企业所得税应纳税额。


    答案:
    解析:
    1.甲企业并非烟草企业或者化妆品制造或销售、医药制造、饮料制造企业,因此,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税前扣除限额=4600×15%=690(万元);甲企业实际发生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500+220=720(万元),超过税前扣除限额。因此,税前准予按限额扣除690万元,纳税调增额=720-690=30(万元)。
    2.扣除限额1=50×60%=30(万元),扣除限额2=4600×5‰=23(万元),限额1>限额2。因此,税前准予扣除的业务招待费为23万元,纳税调增额=50-23=27(万元)。
    3.①税收滞纳金不得税前扣除;②公益性捐赠支出扣除限额=600×12%=72(万元),实际发生额84万元超过税法扣除限额,税前准予按限额扣除72万元;③营业外支出的纳税调增额=5+(84-72)=17(万元)。
    4.①国债利息收入属于免税收入;②居民企业从非上市居民企业取得的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属于免税收入;③投资收益的纳税调减额=5+40=45(万元)。
    5.职工福利费税前扣除限额=200×14%=28(万元),实际发生额38万元超过了扣除限额,税前准予按限额扣除28万元,纳税调增额=38-28=10(万元)。
    6.甲企业2017年应纳税所得额=600+30+27+17-45+10=639(万元);
    甲企业2017年应纳税额=639×15%=95.85(万元)。
    国家需要重点扶持的高新技术企业减按15%征收企业所得税。

  • 第6题:

    (2018年)甲企业为中国居民企业,主要从事新能源汽车的生产与销售,属于国家重点扶持的高新技术企业。2017年度甲企业的销售收入为4600万元,销售成本为2000万元,年度利润总额为600万元,其他有关需要纳税调整的事项资料如下:
      (1)销售费用:广告费500万元、业务宣传费220万元。
      (2)管理费用:业务招待费50万元。
      (3)营业外支出:税收滞纳金5万元、通过公益性社会团体向贫困山区的捐款84万元。
      (4)投资收益:国债利息收入5万元、从境内被投资非上市居民企业分回的股息40万元。
      (5)实际发放的合理工资薪金200万元,实际发生的职工福利费38万元。
      已知:各项支出均取得合法有效凭据,并已作相应的会计处理,其他事项不涉及纳税调整。
      要求:根据上述资料和企业所得税法律制度的规定,不考虑其他因素,回答下列问题(答案中金额单位用“万元”表示):
      (1)计算甲企业2017年度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中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支出应调整的应纳税所得额(需写明应纳税调增或调减)。
      (2)计算甲企业2017年度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中业务招待费支出应调整的应纳税所得额(需写明纳税调增或调减)。
      (3)计算甲企业2017年度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中营业外支出应调整的应纳税所得额(需写明纳税调增或调减)。
      (4)计算甲企业2017年度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中投资收益应调整的应纳税所得额(需写明纳税调增或调减)。
      (5)计算甲企业2017年度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中职工福利费应调整的应纳税所得额(需写明纳税调增或调减)。
      (6)计算甲企业2017年度应缴纳的企业所得税税额。


    答案:
    解析:
     (1)企业发生的符合条件的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支出,除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另有规定外,不超过当年销售(营业)收入15%的部分,准予扣除。即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的扣除限额=4600×15%=690(万元),实际发生500+220=720(万元),应纳税调增720-690=30(万元)。
      (2)企业发生的与生产经营活动有关的业务招待费支出,按照发生额的60%扣除,但最高不得超过当年销售(营业)收入的5‰。50×60%=30(万元)>4600×5‰=23(万元),按照23万元扣除,应纳税调增50-23=27(万元)。
      (3)税收滞纳金禁止税前扣除,应纳税调增5万元;公益性捐赠在年度利润总额12%以内的部分准予扣除,600×12%=72(万元),实际发生84万元,应纳税调增84-72=12(万元)。营业外支出共纳税调增5+12=17(万元)。
      (4)国债利息收入免税,纳税调减5万元;从境内被投资非上市居民企业分回的股息免税,纳税调减40万元。投资收益共调减45万元。
      (5)企业发生的职工福利费支出,不超过工资薪金总额14%的部分,准予扣除。200×14%=28(万元),实际发生38万元,应纳税调增10万元。
      (6)应纳税所得额=600+30+27+17-45+10=639(万元),应纳税额=639×15%=95.85(万元)。

  • 第7题:

    2014年8月,某县铁矿有限公司被市局风控中心确定为中级、风险,应对方式为实地核查,应对过程中发现纳税人2013年年度存在下列情形,其中可能存在企业所得税问题的有()

    • A、2013年年底“其他应收款——昌达公司”余额为31472万元,其中含应收利息3241万元
    • B、“营业外支出”列支镇政府协调费600000元,纳税调整为0
    • C、取得市政府拨付技术改造资金800万元(后附文件注明用途和管理办法),企业单独核算并在企业所得税申报表“不征税收入”中申报调减
    • D、将账面库存原料895491.91元直接冲减应付账款

    正确答案:A,B,D

  • 第8题:

    某生产企业,2014年有关会计资料如下:(1)年度会计利润总额为200万元;(2)全年销售收入为2000万元;(3)"管理费用"中列支的业务招待费25万元,广告费和宣传费350万元;(4)"营业外支出"中列支的税收罚款1万元,公益性捐赠支出25万元;(5)"投资收益"中有国债利息收入5万元,从深圳某联营企业分回利润17万元,已知联营企业的所得税率为15%。假设该企业所得税税率为25%。根据上述资料回答下列问题:下列对投资收益的税务处理正确的做法有()。

    • A、取得的国债利息收入属于不征税收入
    • B、从被投资企业分回的利润应调增应纳税所得额
    • C、从被投资企业分回的利润应补缴企业所得税
    • D、从被投资企业分回的利润属于免税收入

    正确答案:D

  • 第9题:

    2014年8月,某县赵家营铁矿有限公司被市国税局风控中心确定为中级风险,应对方式为实地核查,应对过程中发现纳税人2013年年度存在下列情形,其中可能存在企业所得税问题的有()。

    • A、2013年年底“其他应收款——司曹公司”余额为31472万元,其中包含累计应收利息3241万元
    • B、“营业外支出”列支镇政府协调费600000元,未做纳税调整
    • C、取得市政府拨付技术改造资金800万元(后附文件注明用途和管理办法),企业单独核算并在企业所得税申报表“不征税收入”中申报调减
    • D、将账面库存原料895491.91元直接冲减应付账款

    正确答案:A,B,D

  • 第10题:

    问答题
    2016年年初,某企业向主管税务机关报送2015年度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表,表中填报的产品销售收入为660万元,其他业务收入为80万元,减除成本费用、税金后,利润总额为-20万元,应纳税所得额也为-20万元。主管税务机关通知该企业委托某税务师事务所进行所得税汇算清缴查账鉴证,出具查账鉴证报告,否则税务机关将对其进行税务稽查。该企业于是委托某税务师事务所进行所得税汇算清缴审计。该企业全年平均职工人数120人。注册税务师经审核发现如下问题:  (1)企业“管理费用”账户中全年反映业务招待费10万元,反映过节慰问病号买营养品费0.5万元;  (2)企业“财务费用”中列支本期以债券集资的利息18万元,本年度共集资100万元,期限1年,银行利息率为12%;  (3)企业“营业外支出”中列支消防部门罚款6万元;  (4)企业“营业外支出”中列支企业领导子女的高中学杂费3万元;  (5)企业“营业外支出”中列支对外赞助支出费20万元,其中广告性赞助15万元;  (6)企业2015年12月融资租入设备1台,在“制造费用”中反映金额15万元,其中含2万元的手续费,企业12月份生产的产品尚未对外销售;  (7)企业在填报申报表时,将2万元国库券利息收入作为“投资收益”处理,并入应纳税所得额。  要求:依据现行税法对企业2015年度所得税纳税情况进行审核分析,扼要指出影响纳税的问题,并简述有关税法规定,正确计算企业2015年度应纳企业所得税额。

    正确答案: (1)影响纳税的问题:
    ①业务招待费超标,多抵应纳税所得额。允许税前列支的业务招待费=(660+80)×5‰=3.7(万元),企业在管理费用中实际列支10万元的60%计算列支标准=10×60%=6(万元),超标准列支业务招待费10-3.7=6.3(万元),应调增应纳税所得额。
    ②利息支出超标准,多抵减应纳税所得额。允许列支利息支出=100×12%=12(万元),企业实际列支18万元,超标准列支18-12=6(万元),应调增应纳税所得额。
    ③消防部门罚款属于违法经营的罚款,不得在税前列支,企业多抵减应纳税所得额,应调增应纳税所得额6万元。
    ④企业支付领导子女的学杂费属于与企业无关的其他支出,故不得通过“营业外支出”科目,抵减应纳税所得额。应调增应纳税所得额3万元。
    ⑤企业支付的非广告性质的赞助支出5万元不得在税前列支。企业向经过工商管理部门批准专门从事广告业的部门赞助的广告性支出允许在税前扣除,故应调增应纳税所得额5万元。
    ⑥企业融资租入固定资产手续费可直接抵减收入额。企业错用科目,虚增应纳税所得额2万元,应调减应纳税所得额2万元。
    ⑦国库券利息收入属于免税收入,企业并入应纳税所得额,多缴所得税,故应调减应纳税所得额。
    (2)正确税额的计算:
    应纳税所得额=-20+6.3+6+6+3+5-2-2=2.3(万元)
    应纳所得税额=2.3×25%=0.575(万元)。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11题:

    问答题
    为中国居民企业,主要从事新能源汽车的生产与销售,属于国家重点扶持的高新技术企业,2017 年度甲企业的销售收入为 4600 万元,销售成本为 2000 万元,年度利润总额为 600 万元,其他有关需要纳税调整的事项资料如下:(1)销售费用:广告费 500 万元、业务宣传费 220 万元;(2)管理费用:业务招待费 50 万元;(3)营业外支出:税收滞纳金 5 万元,通过公益性社会团体向贫困山区的捐款 84 万元;(4)投资收益:国债利息收入 5 万元,从境内被投资非上市居民企业分回的股息 40万元;(5)实际发放的合理工资薪金 200 万元,实际发生的职工福利费 38 万元。已知:各项支出均取得合法有效凭据,并已作相应的会计处理,其他事项不涉及纳税调整。要求:根据上述资料和企业所得税法律制度的规定,不考虑其他因素,回答下列问题(答案中的金额均用“万元”表示):(1)计算甲企业 2017 年度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中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支出应调整的应纳税所得额(需写明应纳税调增或调减)。(2)计算甲企业 2017 年度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中业务招待费支出应调整的应纳税所得额(需写明应纳税调增或调减)。(3)计算甲企业 2017 年度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中营业外支出应调整的应纳税所得额(需写明应纳税调增或调减)。(4)计算甲企业 2017 年度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中投资收益应调整的应纳税所得额(需写明应纳税调增或调减)。(5)计算甲企业 2017 年度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中职工福利费应调整的应纳税所得额(需写明应纳税调增或调减)。(6)计算甲企业 2017 年度的企业所得税应纳税额。

    正确答案:
    解析:

  • 第12题:

    多选题
    2014年8月,某县铁矿有限公司被市局风控中心确定为中级、风险,应对方式为实地核查,应对过程中发现纳税人2013年年度存在下列情形,其中可能存在企业所得税问题的有()
    A

    2013年年底“其他应收款——昌达公司”余额为31472万元,其中含应收利息3241万元

    B

    “营业外支出”列支镇政府协调费600000元,纳税调整为0

    C

    取得市政府拨付技术改造资金800万元(后附文件注明用途和管理办法),企业单独核算并在企业所得税申报表“不征税收入”中申报调减

    D

    将账面库存原料895491.91元直接冲减应付账款


    正确答案: C,D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13题:

    共用题干
    某生产企业,2010年有关会计资料如下:(1)年度会计利润总额为300万元;(2)全年销售收入为3000万元;(3)“管理费用”中列支的业务招待费30万元,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500万元;(4)“营业外支出”中列支的税收罚款1万元,公益性捐赠支出25万元;(5)“投资收益”中有国债利息收入5万元,从深圳某联营企业分回利润17万元,已知联营企业的所得税税率为15%。假设该企业所得税税率为25%,不考虑其他因素。

    下列关于投资收益的税务处理的说法中,正确的有()。
    A:取得的国债利息收入属于不征税收入
    B:从被投资企业分回的利润应调增应纳税所得额
    C:从被投资企业分回的利润应补缴企业所得税
    D:从被投资企业分回的利润属于免税收入

    答案:D
    解析:
    1,本题考查业务招待费的计算。企业发生的与生产经营活动有关的业务招待费支出,按照发生额的60%扣除,但最高不得超过当年销售(营业)收入的5‰。30*60%=18(万元),3000*5‰=15(万元)。所以此处选择15万元。2,本题考查企业所得税前扣除项目。赞助支出是不可以税前扣除的。3,本题考查投资收益的税务处理。取得的国债利息收入属于免税收入,从被投资企业分回的利润属于免税收入。4,本题考查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的扣除。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不超过当年销售收入15%的部分,准予扣除,准予扣除的是3000*15%=450(万元),不准扣除的是500-450=50(万元)。5,本题考查企业所得税的计算。(300+50+15+1-5-17)*25%=86(万元)。

  • 第14题:

    2019年年初某企业进行2018年的所得税汇算清缴,自行申报的产品销售收入为700万元,减除成本、费用、税金后,利润总额为-15万元。经税务师事务所进行所得税审计,发现下列问题:
    (1)企业发生的业务招待费10万元全额列入管理费用。
    (2)财务费用中有支付给关联企业(非金融企业)的利息20万元,借款金额60万元,银行同期同类贷款年利率为14%,关联企业对该企业的权益性投资额为25万元。
    (3)企业营业外支出中列支工商部门罚款5万元、直接对贫困山区的捐款5万元、合同违约金2万元。
    (4)对外赞助支出共30万元,其中广告性质的赞助支出13万元。
    (5)管理费用中列支4万元,为2018年12月融资租入机器设备发生的当期租赁费用。
    (6)当年实发合理的工资总额为110万元(含支付给残疾职工的工资10万元)。
    (7)企业在填报申报表时,将2万元的国库券利息收入计入应税收入总额。
    要求:根据上述资料,回答下列问题。

    下列关于该企业当年融资租赁费用和工资总额纳税调整情况的说法正确的有( )。

    A.融资租赁费用应纳税调增4万元
    B.融资租赁费用不涉及纳税调整
    C.工资支出不涉及纳税调整
    D.工资支出应纳税调减5万元
    E.工资支出应纳税调减10万元

    答案:A
    解析:
    融资租入的固定资产的租赁费用不得直接在税前扣除,应计入资产价值,从投入使用的次月起以计提折旧的方式扣除,当年应调增应纳税所得额4万元;支付给残疾职工的工资,在据实扣除的基础上,可以100%加计扣除,应调减应纳税所得额10万元。

  • 第15题:

    甲企业为中国居民企业,主要从事新能源汽车的生产与销售,属于国家重点扶持的高新技术企业。2017年度甲企业的销售收入为4600万元,销售成本为2000万元,年度利润总额为600万元,其他有关需要纳税调整的事项资料如下:
    (1)销售费用:广告费500万元、业务宣传费220万元;
    (2)管理费用:业务招待费50万元;
    (3)营业外支出:税收滞纳金5万元,通过公益性社会组织向贫困山区的捐款84万元;
    (4)投资收益:国债利息收入5万元,从境内被投资非上市居民企业分回的股息40万元;
    (5)实际发放的合理工资薪金200万元,实际发生的职工福利费38万元。
    已知:各项支出均取得合法有效凭据,并已作相应的会计处理,其他事项不涉及纳税调整。
    要求:
    根据上述资料,分别回答下列问题:
    (1)计算甲企业2017年度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中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支出应调整的应纳税所得额(需写明应纳税调增或者调减)。
    (2)计算甲企业2017年度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中业务招待费支出应调整的应纳税所得额(需写明应纳税调增或者调减)。
    (3)计算甲企业2017年度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中营业外支出应调整的应纳税所得额(需写明应纳税调增或者调减)。
    (4)计算甲企业2017年度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中投资收益应调整的应纳税所得额(需写明应纳税调增或者调减)。
    (5)计算甲企业2017年度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中职工福利费应调整的应纳税所得额(需写明应纳税调增或者调减)。
    (6)计算甲企业2017年度的企业所得税应纳税额。


    答案:
    解析:
    (1)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税前扣除限额=4600×15%=690(万元),实际发生额(720万元)超过了税前扣除限额,税前准予扣除的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为690万元,应调增应纳税所得额=720-690=30(万元)。
    (2)业务招待费扣除限额1=50×60%=30(万元),扣除限额2=4600×5‰=23(万元),税前准予扣除的业务招待费为23万元,应调增应纳税所得额=50-23=27(万元)。
    (3)①税收滞纳金税前不得扣除,应调增应纳税所得额5万元;②公益性捐赠支出税前扣除限额=600×12%=72(万元),实际发生额(84万元)超过了税前扣除限额,应调增应纳税所得额=84-72=12(万元);③营业外支出合计应调增应纳税所得额=5+12=17(万元)。
    (4)国债利息收入属于免税收入,居民企业从非上市居民企业取得的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属于免税收入,投资收益合计应调减应纳税所得额=5+40=45(万元)。
    (5)职工福利费税前扣除限额=200×14%=28(万元),实际发生额(38万元)超过了税前扣除限额,应调增应纳税所得额=38-28=10(万元)。
    (6)企业所得税应纳税额=(600+30+27+17-45+10)×15%=95.85(万元)。

  • 第16题:

    ( 2018 年)甲企业为中国居民企业,主要从事新能源汽车的生产与销售,属于国家重点扶持的高新技术企业, 2017 年度甲企业的销售收入为 4600 万元,销售成本为 2000万元,年度利润总额为 600 万元,其他有关需要纳税调整的事项资料如下:
    ( 1 )销售费用:广告费500万元、业务宣传费220万元;
    (2)管理费用:业务招待费50万元;
    (3)营业外支出:税收滞纳金 5 万元,通过公益性社会团体向贫困山区的捐款 84 万元;
    ( 4 )投资收益:国债利息收入5万元,从境内被投资非上市居民企业分回的股息40万元;
    (5)实际发放的合理工资薪金 200 万元,实际发生的职工福利费 38 万元。
    已知:各项支出均取得合法有效凭据,并已作相应的会计处理,其他事项不涉及纳税调整。
    要求:根据上述资料和企业所得税法律制度的规定,不考虑其他因素,回答下列问题(答案中的金额均用“万元”表示):
    ( 1 )计算甲企业 2017 年度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中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支出应调整的应纳税所得额(需写明应纳税调增或调减)。
    ( 2 )计算甲企业 2017 年度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中业务招待费支出应调整的应纳税所得额(需写明应纳税调增或调减)。
    ( 3 )计算甲企业 2017 年度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中营业外支出应调整的应纳税所得额(需写明应纳税调增或调减)。
    ( 4 )计算甲企业 2017 年度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中投资收益应调整的应纳税所得额(需写明应纳税调增或调减)。
    ( 5 )计算甲企业 2017 年度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中职工福利费应调整的应纳税所得额(需写明应纳税调增或调减)。
    ( 6 )计算甲企业 2017 年度的企业所得税应纳税额。


    答案:
    解析:
    1.( 1 )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税前扣除限额 =4600 × 15%=690 (万元)。( 2 )企业实际发生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 =500+220=720 (万元)。( 3 )由于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实际发生额大于税法扣除限额,所以只能税前扣除 690 万元,因此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应纳税调增 =720-
    690=30 (万元)。
    企业发生的符合条件的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支出,除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另有规定外,不超过当年销售(营业)收入 15% 的部分,准予扣除;超过部分,准予在以后纳税年度结转扣除。
    2.( 1 )业务招待费的扣除限额 1=50 × 60%=30 (万元);业务招待费的扣除限额2=4600 × 5 ‰ =23 (万元)。税前准予扣除的业务招待费为 23 万元。( 2 )业务招待费应纳税调增 50-23=27 (万元)。
    企业发生的与生产经营活动有关的业务招待费支出,按照实际发生额的 60% 扣除,但最高不得超过当年销售(营业)收入的 5 ‰。
    3.( 1 )税收滞纳金不得税前扣除,所以纳税调增 5 万元。( 2 )公益性捐赠支出扣除限额 =600 × 12%=72 (万元),实际发生额大于税法扣除限额,所以纳税调增 =84-72=12 (万元)。( 3 )营业外支出合计应纳税调增 =5+12=17 (万元)。
    ( 1 )税收滞纳金不得在税前扣除。( 2 )企业发生的公益性捐赠支出,在年度利润总额 12% 以内的部分,准予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超过年度利润总额 12% 的部分,准予结转以后 3 年内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
    4.( 1 )国债利息收入属于免税收入,居民企业从非上市居民企业取得的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属于免税收入。( 2 )投资收益应纳税调减 =5+40=45 (万元)。
    ( 1 )国债利息收入属于免税收入。( 2 )居民企业从非上市居民企业取得的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属于免税收入。
    5.( 1 )职工福利费税前扣除限额 =200 × 14%=28 (万元)。( 2 )职工福利费应纳税调增 =38-28=10 (万元)。
    企业发生的职工福利费支出,不超过工资薪金总额 14% 的部分,准予扣除。
    6.( 1 )应纳税所得额 =600+30+27+17-45+10=639 (万元)。( 2 )应纳税额 =639× 15%=95.85 (万元)。
    国家需要重点扶持的高新技术企业减按 15% 征收企业所得税。

  • 第17题:

    甲企业为中国居民企业,主要从事化妆品的生产与销售。2019年度实现会计利润1000万元,全年已累计预缴企业所得税200万元。2020年年初,甲企业财务人员对2019年度企业所得税进行汇算清缴,部分财务资料如下:
    (1)销售化妆品取得收入8800万元(不含增值税),出租不动产取得租金收入200万元(不含增值税),取得国债利息收入15万元,取得企业债券利息收入12万元(不含增值税),从直接投资的境内非上市居民企业分回税后利润85万元(该居民企业适用的企业所得税税率为15%)。
    (2)销售费用1650万元,其中包括广告费1400万元、业务宣传费100万元。
    (3)管理费用1850万元,其中包括业务招待费90万元、补充养老保险费60万元和新产品研发费用400万元(未形成无形资产计入当期损益)。
    (4)已计入成本、费用的实发工资总额500万元,拨缴的工会经费15万元,实际发生的职工福利费82万元、职工教育经费18万元。
    (5)营业外支出300万元,其中包括税收滞纳金4万元、向供货商支付违约金12万元、通过公益性社会组织向贫困山区捐款150万元。
    已知:甲企业适用的企业所得税税率为25%。
    要求:
    根据上述资料,分别回答下列问题:
    (1)计算甲企业2019年度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中投资收益应调整的应纳税所得额(需写明应纳税调增或者调减)。
    (2)计算甲企业2019年度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中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支出应调整的应纳税所得额(需写明应纳税调增或者调减)。
    (3)计算甲企业2019年度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中业务招待费支出应调整的应纳税所得额(需写明应纳税调增或者调减)。
    (4)计算甲企业2019年度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中补充养老保险费支出应调整的应纳税所得额(需写明应纳税调增或者调减)。
    (5)计算甲企业2019年度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中新产品研发费用支出应调整的应纳税所得额(需写明应纳税调增或者调减)。
    (6)计算甲企业2019年度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中职工福利费、工会经费、职工教育经费支出应调整的应纳税所得额(需写明应纳税调增或者调减)。
    (7)计算甲企业2019年度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中营业外支出应调整的应纳税所得额(需写明应纳税调增或者调减)。


    答案:
    解析:
    (1)①国债利息收入(15万元)属于免税收入,应调减应纳税所得额15万元;②居民企业从非上市居民企业取得的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85万元)属于免税收入,应调减应纳税所得额85万元;③企业债券利息收入属于应税收入,无须进行纳税调整;④投资收益合计应调减应纳税所得额=15+85=100(万元)。
    (2)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税前扣除限额=(8800+200)×30%=2700(万元),实际发生额(1500万元)未超过税前扣除限额,无须进行纳税调整。
    (3)业务招待费扣除限额1=90×60%=54(万元),扣除限额2=(8800+200)×5‰=45(万元),税前准予扣除的业务招待费为45万元,应调增应纳税所得额=90-45=45(万元)。
    (4)补充养老保险费税前扣除限额=500×5%=25(万元),实际发生额(60万元)超过了税前扣除限额,应调增应纳税所得额=60-25=35(万元)。
    (5)新产品研究开发费用应调减应纳税所得额=400×75%=300(万元)。
    (6)①职工福利费税前扣除限额=500×14%=70(万元),实际发生额(82万元)超过了税前扣除限额,应调增应纳税所得额=82-70=12(万元)。
    ②工会经费税前扣除限额=500×2%=10(万元),实际发生额(15万元)超过了税前扣除限额,应调增应纳税所得额=15-10=5(万元)。
    ③职工教育经费税前扣除限额=500×8%=40(万元),实际发生额(18万元)未超过税前扣除限额,无须进行纳税调整。
    ④三项经费合计应调增应纳税所得额=12+5=17(万元)。
    (7)①税收滞纳金不得在税前扣除,应调增应纳税所得额4万元;②向供货商支付的违约金(12万元)准予在税前扣除,无须进行纳税调整;③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限额=1000×12%=120(万元),实际发生额(150万元)超过了税前扣除限额,应调增应纳税所得额=150-120=30(万元);④营业外支出合计应调增应纳税所得额=4+30=34(万元)。

  • 第18题:

    甲企业为中国居民企业,主要从事新能源汽车的生产与销售,属于国家重点扶持的高新技术企业,2017年度甲企业的销售收入为4600万元,销售成本为2000万元,年度利润总额为600万元,其他有关需要纳税调整的事项资料如下:
    (1)销售费用:广告费500万元、业务宣传费220万元;
    (2)管理费用:业务招待费50万元;
    (3)营业外支出:税收滞纳金5万元,通过公益性社会团体向贫困山区的捐款84万元;
    (4)投资收益:国债利息收入5万元,从境内被投资非上市居民企业分回的股息40万元;
    (5)实际发放的合理工资薪金200万元,实际发生的职工福利费38万元。
    已知:各项支出均取得合法有效凭据,并已作相应的会计处理,其他事项不涉及纳税调整。
    要求:
    根据上述资料和企业所得税法律制度的规定,不考虑其他因素,回答下列问题(答案中的金额均用“万元”表示):
    1.计算甲企业2017年度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中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支出应调整的应纳税所得额(需写明应纳税调增或调减)。
    2.计算甲企业2017年度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中业务招待费支出应调整的应纳税所得额(需写明应纳税调增或调减)。
    3.计算甲企业2017年度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中营业外支出应调整的应纳税所得额(需写明应纳税调增或调减)。
    4.计算甲企业2017年度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中投资收益应调整的应纳税所得额(需写明应纳税调增或调减)。
    5.计算甲企业2017年度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中职工福利费应调整的应纳税所得额(需写明应纳税调增或调减)。
    6.计算甲企业2017年度的企业所得税应纳税额。


    答案:
    解析:
    1.(1)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税前扣除限额=4600×15%=690(万元)。(2)企业实际发生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500+220=720(万元)。(3)由于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实际发生额大于税法扣除限额,所以只能税前扣除690万元,因此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应纳税调增=720-690=30(万元)。
    2.(1)业务招待费的扣除限额1=50×60%=30(万元);业务招待费的扣除限额2=4600×5‰=23(万元)。税前准予扣除的业务招待费为23万元。(2)业务招待费应纳税调增50-23=27(万元)。
    3.(1)税收滞纳金不得税前扣除,所以纳税调增5万元。(2)公益性捐赠支出扣除限额=600×12%=72(万元),实际发生额大于税法扣除限额,所以纳税调增=84-72=12(万元)。(3)营业外支出合计应纳税调增=5+12=17(万元)。
    4.(1)国债利息收入属于免税收入,居民企业从非上市居民企业取得的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属于免税收入。(2)投资收益应纳税调减=5+40=45(万元)。
    5.(1)职工福利费税前扣除限额=200×14%=28(万元)。(2)职工福利费应纳税调增=38-28=10(万元)。
    6.(1)应纳税所得额=600+30+27+17-45+10=639(万元)。
    (2)应纳税额=639×15%=95.85(万元)。
    【解析】国家需要重点扶持的高新技术企业减按15%征收企业所得税。

  • 第19题:

    某生产企业,2008年有关会计资料如下: (1)年度会计利润总额为200万元; (2)全年销售收入为2000万元; (3)"管理费用"中列支的业务招待费25万元,广告费和宣传费350万元; (4)"营业外支出"中列支的税收罚款1万元,公益性捐赠支出25万元; (5)"投资收益"中有国债利息收入5万元,从深圳某联营企业分回利润17万元,已知联营企业的所得税率为15%。 假设该企业所得税税率为25%。 下列对投资收益的税务处理正确的做法有( )。

    • A、取得的国债利息收入属于不征税收入
    • B、从被投资企业分回的利润应调增应纳税所得额
    • C、从被投资企业分回的利润应补缴企业所得税
    • D、从被投资企业分回的利润属于免税收入

    正确答案:D

  • 第20题:

    某国税局2003年5月对某一般纳税人商业企业2002年度所得税纳税情况进行检查,通过核查其申报纳税资料及相关帐簿资料发现:(1)该企业2002年销货净收入4000万元,当年损益表中反映的会计利润500万元,已预缴所得税165万元。年度所得税申报资料无纳税调整内容。(2)盘亏存货10万元已经批准作营业外支出,企业还未作财务处理。(3)销售产品取得含税收入58.5万元(其成本为40万元,未结转),但企业作暂收款项入账。(4)营业外支出有向协作单位厂庆赞助费4万元,向红十字事业捐款50万元,向灾区直接捐赠自产货物一批,无同类产品售价,成本60万元,已按规定缴纳了增值税并在营业外支出中列支。(5)管理费用中业务招待费80万元。(6)本年工资支出1000万元,另通过管理费用列支了补贴70万元,企业在册职工900人,当地人均计税工资标准800元,企业已按1000万元计提了三项经费。(7)销售费用中广告费用120万元。请计算该企业应补所得税额。


    正确答案: 计税工资和三费调增229.81万元
    应补所得税=(500-10-10*17%+10+4+(60*(10%+1)*17%+60)+(80-15)+40+6+229.81)*33%-165=136.73万元。

  • 第21题:

    单选题
    假定某企业2012年度取得主营业务收入3000万元,转让国债取得净收益520万元,其他业务收入120万元,与收入配比的成本2150万元,全年发生销售费用410万元(其中广告费支出120万元),管理费用230万元(其中业务招待费支出24万元),利息费用170万元。营业外支出70万元(其中公益捐款支出40万元),假设不存在其他纳税事项,该企业2012年应缴纳企业所得税( )万元。
    A

    152.5

    B

    154.9

    C

    124.9

    D

    134.9


    正确答案: B
    解析: 广告费扣除的限额=(3000+120)×15%=468(万元),实际发生了120万元,销售费用准予全部扣除;业务招待费的60%=14.4(万元)<(3000+120)×0.5%=15.6万元,所得税前允许扣除的业务招待费14.4万元,管理费用允许扣除230-24+14.4=220.4(万元);
    会计利润=3000+520+120-2150-410-230-170-70=610(万元),捐赠限额=610×12%=73.2(万元),实际公益捐赠支出是40万元,准予全部扣除。
    应缴纳企业所得税=(3000+520+120-2150-410-220.4-170-70)×25%=154.9(万元)

  • 第22题:

    单选题
    某工业企业2014年度主营业务收入为5000万元,主营业务成本为2780万元,其他业务收入为50万元,其他业务成本为30万元,财务费用为20万元,营业外收入为20万元(其中有4万元为国债利息收入),营业外支出为10万元(其中有2万元为税收滞纳金),所得税税率为25%,税法规定计算所得税时,国债利息收入免税、税收滞纳金不允许抵扣。假定该企业当年不存在其他纳税调整事项,则该企业2014年度的净利润应为()万元。
    A

    1680

    B

    1665

    C

    1673

    D

    1687.5


    正确答案: D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23题:

    问答题
    居民企业甲公司主要从事空调销售业务,2018年度生产经营情况如下:(1)空调销售收入4500万元,其他业务收入300万元。(2)销售费用1500万元,其中包括广告费800万元、业务宣传费20万元。(3)管理费用500万元,其中包括业务招待费50万元、新产品研究开发费用40万元(4)财务费用80万元,其中包括向非金融机构(非关联方)借款1年的利息支出50万元,年利率为10% (银行同期同类贷款年利率为6%)。(5)营业外支出30万元,其中包括向供货商支付违约金5万元,工商罚款1万元,通过市民政部门向灾区捐赠20万元。(6)投资收益18万元,其中包括从直接投资的境内非上市居民企业分回税后利润17万元(该居民企业适用的企业所得税税率为15%)和国债利息收入1万元。已知:甲公司2018年度会计利润628万元,适用的企业所得税税率为25%,已预缴企业所得税157万元。要求:根据上述资料,分别回答下列问题:(1)计算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应调整的应纳税所得额;(2)计算业务招待费应调整的应纳税所得额;(3)计算研究开发费用应调整的应纳税所得额;(4)计算利息支出应调整的应纳税所得额;(5)计算营业外支出应调整的应纳税所得额;(6)计算投资收益应调整的应纳税所得额;(7)计算甲公司2018年度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8)计算甲公司2018年度应纳企业所得税税额;(9)计算甲公司2018年度应补缴或者退还的企业所得税税额。

    正确答案:
    解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