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选题甲与乙签订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由乙为甲承建新教学楼。经甲同意,乙将部分安装工程分包给丙。工程竣工后,除丙承担的安装工程验收不合格外,其他工程验收合格,甲拒绝支付全部工程款,因此引起争议。下列表述中正确的有(  )。A乙、丙之间的分包合同有效B乙、丙应就安装工程的瑕疵向甲承担连带责任C甲有权拒绝支付全部工程款D乙有权对该教学楼行使留置权

题目
多选题
甲与乙签订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由乙为甲承建新教学楼。经甲同意,乙将部分安装工程分包给丙。工程竣工后,除丙承担的安装工程验收不合格外,其他工程验收合格,甲拒绝支付全部工程款,因此引起争议。下列表述中正确的有(  )。
A

乙、丙之间的分包合同有效

B

乙、丙应就安装工程的瑕疵向甲承担连带责任

C

甲有权拒绝支付全部工程款

D

乙有权对该教学楼行使留置权


相似考题
参考答案和解析
正确答案: B,D
解析: AB两项,《合同法》第272条第2款规定:“总承包人或者勘察、设计、施工承包人经发包人同意,可以将自己承包的部分工作交由第三人完成。第三人就其完成的工作成果与总承包人或者勘察、设计、施工承包人向发包人承担连带责任。承包人不得将其承包的全部建设工程转包给第三人或者将其承包的全部建设工程肢解以后以分包的名义分别转包给第三人。”据此可知,乙、丙之间的分包合同有效,丙应就其完成的安装工程与乙一起向甲承担连带责任。
C项,《合同法》第67条规定:“当事人互负债务,有先后履行顺序,先履行一方未履行的,后履行一方有权拒绝其履行要求。先履行一方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的,后履行一方有权拒绝其相应的履行要求。”在本题中,乙、甲之间的债务具有先后履行顺序。在乙的履行行为不完全符合合同约定时,甲只能拒绝支付与不合格的工程相对应的工程款,而不能拒绝支付全部工程款。
D项,《合同法》第286条规定:“发包人未按照约定支付价款的,承包人可以催告发包人在合理期限内支付价款。发包人逾期不支付的,除按照建设工程的性质不宜折价、拍卖的以外,承包人可以与发包人协议将该工程折价,也可以申请人民法院将该工程依法拍卖。建设工程的价款就该工程折价或者拍卖的价款优先受偿。”在本题中,由于建设工程系教学楼,用于教育这一公益目的,故属于性质上不宜折价、拍卖的建设工程,乙不得就该建设工程行使优先受偿权。
更多“甲与乙签订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由乙为甲承建新教学楼。经甲同意,乙将部分安装工程分包给丙。工程竣工后,除丙承担的安装工程验收”相关问题
  • 第1题:

    甲建筑公司承包了乙小学的新校舍的建设,经乙小学同意,甲公司将自己承包的部分建设工程分包给丙公司。因丙公司完成的工程质量出现问题,给乙小学造成100万元的经济损失。根据合同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选项中,正确的是( )。

    A.由丙公司承担赔偿责任
    B.由甲公司承担赔偿责任
    C.首先由丙公司承担赔偿责任,不足部分由甲公司承担
    D.由甲公司和丙公司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答案:D
    解析:
    知识点:建筑工程合同。经发包人同意,总承包人可以将自己承包的部分工作交由第三人完成。第三人就其完成的工作成果与总承包人向发包人承担连带责任。

  • 第2题:

    甲公司取得某块土地的建设用地使用权用于开发住宅地产,甲公司将建造房屋的工程承包给乙建筑公司。乙建筑公司未经甲公司同意,擅自将工程肢解后将部分分包给丙。丙又将部分工程分包给丁。下列哪个选项是错误的:

    A.乙建筑公司与丙的分包合同无效,甲公司有权撤销甲、乙之间的建设工程承包合同
    B.乙、丙间及丙、丁间的建设工程合同无效,若工程质量有问题,甲公司有权请求丙、丁就其完成的工作成果与乙承担连带责任
    C.如果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丙有权请求乙支付相应的工程价款
    D.如果工程竣工验收不合格,且修复后仍然不合格,丁无权请求支付工程款

    答案:A
    解析:
    《合同法》第272条:“发包人可以与总承包人订立建设工程合同,也可以分别与勘察人、设计人、施工人订立勘察、设计、施工承包合同。发包人不得将应当由一个承包人完成的建设工程肢解成若干部分发包给几个承包人。总承包人或者勘察、设计、施工承包人经发包人同意,可以将自己承包的部分工作交由第三人完成。第三人就其完成的工作成果与总承包人或者勘察、设计、施工承包人向发包人承担连带责任。承包人不得将其承包的全部建设工程转包给第三人或者将其承包的全部建设工程肢解以后以分包的名义分别转包给第三人。禁止承包人将工程分包给不具备相应资质条件的单位。禁止分包单位将其承包的工程再分包。建设工程主体结构的施工必须由承包人自行完成。”承包人将其承包的全部建设工程肢解后以分包的名义分别承包给第三人,无效。因此乙、丙间的建设工程合同无效。丙属于分包单位,将其承包的工程再分包,属于“二度分包”,也是无效。《建设工程施工合同解释》第8条:“承包人具有下列情形之一,发包人请求解除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应予支持: (一)明确表示或者以行为表明不履行合同主要义务的;(二)合同约定的期限内没有完工,且在发包人催告的合理期限内仍未完工的;(三)已经完成的建设工程质量不合格,并拒绝修复的;(四)将承包的建设工程非法转包、违法分包的。”承包人将承包的建设工程非法转包、违法分包的,发包人有权解除与承包人之间的建设工程合同,而不是撤销合同。因此,A选项,错误,当选。根据《合同法》第272条,B选项正确;《建设工程施工合同解释》第2条:“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无效,但建设工程经竣工验收合格,承包人请求参照合同约定支付工程价款的,应予支持。”故C选项正确。《建设工程施工合同解释》第3条:“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无效,且建设工程经竣工验收不合格的,按照以下情形分别处理:(一)修复后的建设工程经竣工验收合格,发包人请求承包人承担修复费用的,应予支持;(二)修复后的建设工程经竣工验收不合格,承包人请求支付工程价款的,不予支持。因建设工程不合格造成的损失,发包人有过错的,也应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

  • 第3题:

    甲大学与乙公司签订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由乙为甲承建新教学楼。经甲同意,乙将主体结构的施工分包给丙公司,丙公司又经过乙公司同意将部分非主体工程分包给丁公司。后整个教学楼工程验收合格,甲向乙支付了部分工程款,乙未向丙支付工程款,丙也未向丁支付工程款。下列哪些表述是错误的?( )
    A.上述工程承包合同均无效
    B.甲可以撤销与乙之间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
    C.丙可以甲为被告诉请支付工程款,但法院可以追加乙为第三人
    D.如果工程质量不合格,甲可以追究丙公司和丁公司的责任


    答案:A,B
    解析:
    A、B
    考点:建设工程合同
    讲解:《合同法》第272条第3款规定:“禁止承包人将工程分包给不具备相应资质条件的单位。禁止分包单位将其承包的工程再分包。建设工程主体结构的施工必须由承包人自行完成。”《建设工程合同解释》第4条规定:“承包人非法转包、违法分包建设工程或者没有资质的实际施工人借用有资质的建筑施工企业名义与他人签订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行为无效。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民法通则第一百三十四条规定,收缴当事人已经取得的非法所得。”本题中,乙公司将主体工程分包给丙公司,丙公司将其分包的工程再次分包给丁公司,都违反了法律的强制性规定,合同无效。但是,甲大学与乙公司之间的建设工程合同则合法有效,并不存在无效或者可撤销的相关事由,故A、B两项错误。
    《建设工程合同解释》第26条第2款规定:“实际施工人以发包人为被告主张权利的,人民法院可以追加转包人或者违法分包人为本案当事人。发包人只在欠付工程价款范围内对实际施工人承担责任。”据此,丙可以甲为被告诉请支付工程款,故C项正确。《建设工程合同解释》第25条规定:“因建设工程质量发生争议的,发包人可以以总承包人、分包人和实际施工人为共同被告提起诉讼。”据此,D项正确。注意,在此司法解释出于保障建设工程款与工程质量的需要突破了合同的相对性,民法原理让位于解决问题的实用主义思维。

  • 第4题:

    甲公司与乙建筑公司(下称乙公司)签订一份建筑工程施工合同,经甲公司同意,总承包人乙公司将自己承包的部分建设工程分包给丙公司。因丙公司完成的工程质量出现问题,给甲公司造成50万元的经济损失。根据合同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关于甲公司损失的责任承担表述正确的是( )。

    A.由乙公司承担赔偿责任
    B.由丙公司承担赔偿责任
    C.先由丙公司承担赔偿责任,不足部分由乙公司承担
    D.由乙公司和丙公司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答案:D
    解析:
    本题考核建设工程合同中承包人的权利义务。建设工程合同中,总承包人或者勘察、设计、施工承包人经发包人同意,可以将自己承包的部分工作交由第三人完成。第三人就其完成的工作成果与总承包人或勘察、设计、施工承包人向发包人承担连带责任

  • 第5题:

    甲公司总承包了某建设工程施工任务,其将装饰工程分包给了乙公司。乙以甲的名义与丙公司签订了材料供货合同。随后丙催告甲在一个月内予追认,而甲未作表示。对此,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A、合同已经生效,甲应当履行合同
    B、甲对乙丙签约行为未明确反对,视为同意
    C、在甲未追认合同之前,丙有撤销合同的权利
    D、乙的行为构成表见代理

    答案:C
    解析:
    本题的考点为效力待定合同的类型及其处理。行为人没有代理权、超越代理权或代理权终止后仍以被代理人的名义与相对人订立合同,未经代理人追认的,对被代理人不发生效力,由行为人承担责任。相对人可以催告被代理人在一个月内予以追认;被代理人未作表示的,视为拒绝追认,合同没有效力。合同被追认之前,善意相对人有撤销的权利,撤销应当以通知的方式作出。

  • 第6题:

    甲与乙签订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由乙为甲承建新教学楼。经甲同意,乙将部分安装工程分包给丙。工程竣工后,除丙承担的安装工程验收不合格外,其他工程验收合格,甲拒绝支付全部工程款,因此引起争议。下列表述中正确的有( )。

    A.乙、丙之间的分包合同有效
    B.乙、丙应就安装工程的瑕疵向甲承担连带责任
    C.甲有权拒绝支付全部工程款
    D.乙有权对该教学楼行使留置权
    E.乙可以申请人民法院将该工程依法拍卖

    答案:A,B
    解析:
    2019新版教材P97页
    《建筑法》规定,建筑工程总承包单位可以将承包工程的部分工程发包给具有相应资质条件的分包单位;但是,除总承包合同约定的分包外,必须经建设单位认可。本例中,经甲同意,乙将部分安装工程分包给丙,合同有效。同时,《建筑法》规定,建筑工程总承包单位按照总承包合同的约定对建设单位负责;分包单位按照分包合同的约定对总承包单位负责。总承包单位和分包单位就分包工程对建设单位承担连带责任。

  • 第7题:

    某建设单位与甲公司签订了一份施工合同,约定由甲公司为某工程的施工总承包商。甲公司经过建设单位同意将其中幕墙工程发包给乙公司。为赶进度,乙公司将其中一部分工程又发包给丙公司。对于前述施工合同的效力,下列表述中,正确的是()。

    A.甲和乙的合同有效,乙和丙的合同有效
    B.甲和乙的合同有效,乙和丙的合同无效
    C.甲和乙的合同无效,乙和丙的合同有效
    D.甲和乙的合同无效,乙和丙的合同无效

    答案:B
    解析:
    2020版教材P113 / 2019版教材P112
    本题考核的是工程分包。工程分包是允许的,但必须依法进行。分包单位将其承包的建设工程再分包的属于违法分包,因此乙和丙的合同无效。

  • 第8题:

    甲工厂与乙签订承包合同约定,由乙承建该办公楼。此后,乙经过甲的同意,将装修工程分包给有资质的丙。办公楼盖好后,尚未竣工验收,因厂庆需要,甲擅自使用该办公楼办公。厂庆结束后,甲发现办公楼的装修工程存在诸多质量问题。对此,下列表述正确的是()。

    • A、对装修工程的质量问题,甲有权请求乙承担违约责任
    • B、对装修工程的质量问题,甲有权请求丙承担违约责任
    • C、对装修工程的质量问题,甲有权请求乙、丙承担连带责任
    • D、若因装修导致主体结构存在质量问题,甲仍有权请求乙、丙承担违约责任

    正确答案:D

  • 第9题:

    多选题
    甲公司与乙公司签订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将工程发包给乙公司施工,约定乙公司垫资2000万元,未约定垫资利息。乙公司未经甲公司同意,将部分非主体工程分包给丙建筑公司。丙建筑公司随即转包给包工头张某。7月1日,乙公司将经竣工验收合格的建设工程实际交付给甲公司。包工头张某讨薪未果,向法院对甲公司提起诉讼。下列说法错误的有(  )。
    A

    双方垫资建设的约定无效,因其属于企业之间的资金拆借

    B

    基于合同相对性,张某无权要求甲公司支付工程款

    C

    乙公司与丙公司、丙公司与张某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均无效

    D

    张某起诉甲公司的,法院应当将乙公司、丙公司追加为第三人


    正确答案: B,C
    解析:
    A项,《建设工程施工合同解释》第6条规定,当事人对垫资和垫资利息有约定,承包人请求按照约定返还垫资及其利息的,应予支持,但是约定的利息计算标准高于中国人民银行发布的同期同类贷款利率的部分除外。当事人对垫资没有约定的,按照工程欠款处理。当事人对垫资利息没有约定,承包人请求支付利息的,不予支持。本案中,双方垫资建设的约定符合国际工程领域惯例不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应当认定有效
    BD两项,《建设工程施工合同解释》第26条规定,实际施工人以转包人、违法分包人为被告起诉的,人民法院应当依法受理。实际施工人以发包人为被告主张权利的,人民法院可以追加转包人或者违法分包人为本案当事人。发包人只在欠付工程价款范围内对实际施工人承担责任。由此可见,实际施工人追讨工程款的,可以突破合同相对性,张某有权以发包人甲公司为被告提起诉讼,但甲公司在欠付工程款范围内承担责任。
    C项,本题中,乙公司与丙公司签订分包合同未经发包人同意,而丙公司作为分包人不得再行分包,两个合同均应当认定无效

  • 第10题:

    单选题
    甲公司作为发包人与乙公司签订了厂房建设合同,以下说法正确的是(  )。
    A

    乙公司经甲公司同意,可以将全部工程转包给丙公司

    B

    乙公司经甲公司同意,可以将部分工程分包给丙公司,丙公司经乙公司同意,可以将部分工程分包给丁公司

    C

    乙公司经甲公司同意,可以将工程的主体结构工程分包给丙公司

    D

    甲公司可以与乙公司签订施工承包合同,与丙公司签订设计承包合同,与丁公司签订设计勘查承包合同


    正确答案: A
    解析:
    A项,《合同法》第272条第2款规定,总承包人或者勘察、设计、施工承包人经发包人同意,可以将自己承包的部分工作交由第三人完成。第三人就其完成的工作成果与总承包人或者勘察、设计、施工承包人向发包人承担连带责任。承包人不得将其承包的全部建设工程转包给第三人或者将其承包的全部建设工程肢解以后以分包的名义分别转包给第三人。
    BC两项,《合同法》第272条第3款规定,禁止承包人将工程分包给不具备相应资质条件的单位。禁止分包单位将其承包的工程再分包。建设工程主体结构的施工必须由承包人自行完成。
    D项,《合同法》第272条第1款规定,发包人可以与总承包人订立建设工程合同,也可以分别与勘察人、设计人、施工人订立勘察、设计、施工承包合同。发包人不得将应当由一个承包人完成的建设工程肢解成若干部分发包给几个承包人。

  • 第11题:

    单选题
    甲公司承建乙公司办公楼建设工程,为了如期完成任务,经乙公司同意,甲公司将部分工程分包给丙公司。后因丙公司完成的工程出现质量问题,给乙公司造成200万元的损失。根据合同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A

    由丙公司承担赔偿责任

    B

    由甲公司承担赔偿责任

    C

    首先由丙公司承担赔偿责任,不足部分由甲公司承担

    D

    由甲公司和丙公司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正确答案: A
    解析: 经发包人同意,总承包人可以将自己承包的部分工作交由第三人完成;第三人就其完成的工作成果与总承包人向发包人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 第12题:

    单选题
    某建设单位与甲公司签订一份施工合同,约定由甲公司为某工程的施工总承包商。甲公司经过建设单位同意将其中幕墙工程发包乙公司。为赶进度,乙公司将其中一部分工程又发包给丙公司。对于前述施工合同的效力,下列表述正确的( )。
    A

    甲和乙的合同有效,乙和丙的合同有效

    B

    甲和乙的合同有效,乙和丙的合同无效

    C

    甲和乙的合同无效,乙和丙的合同有效

    D

    甲和乙的合同无效,乙和丙的合同无效


    正确答案: A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13题:

    下列有关建设工程的合同的说法不正确的是?
    A.甲建筑公司将承包的某建设工程的主体结构的施工工程分包给乙建筑公司,其他非主体结构的施工工程分包给丙建筑公司。甲与乙的分包合同无效;甲与丙的分包合同效力未定,取得发包人的追认后有效
    B.甲建筑公司超越资质等级承包了某建设工程,但该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合格,该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有效
    C.甲建筑公司将承包的某建设工程转包给乙公司,该转包合同无效
    D.甲建筑公司依法将承包的建设工程的非主体结构施工工程分包给乙公司,乙公司将其中的劳务作业部分再分包给丙公司,丙公司具有劳务作业法定资质。乙与丙之间的再分包合同无效


    答案:A,B,D
    解析:

  • 第14题:

    甲公司需要建设三栋宿舍楼,甲公司与乙建筑公司签订了建设工程承包合同,乙公司经过甲公司同意,将部分工程交由丙公司完成,丙公司负责的部分出现质量问题。以下说法不正确的是:

    A:乙公司向甲公司承担责任
    B:丙公司向甲公司承担责任
    C:乙公司和丙公司向甲公司承担连带责任
    D:乙公司和丙公司向甲公司承担按份责任

    答案:A,B,D
    解析:
    《合同法》第272条第2款规定:“总承包人或者勘察、设计、施工承包人经发包人同意,可以将自己承包的部分工作交由第三人完成。第三人就其完成的工作成果与总承包人或者勘察、设计、施工承包人向发包人承担连带责任。承包人不得将其承包的全部建设工程转包给第三人或者将其承包的全部建设工程肢解以后以分包的名义分别转包给第三人。”乙公司经过甲公司同意,将部分工程分包给丙公司,乙公司和丙公司应就丙公司完成的工作成果向发包人承担连带责任,所以C选项正确。

  • 第15题:

    甲大学与乙公司签订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由乙为甲承建新教学楼。经甲同意,乙将主体结构的施工分包给丙公司。后整个教学楼工程验收合格,甲向乙支付了部分工程款,乙未向丙支付工程款。下列哪些表述错误的是( )

    A.乙、丙之间分包合同有效
    B.甲可以撤销与乙之间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
    C.丙可以乙为被告诉请支付工程款
    D.丙可以甲为被告诉请支付工程款,但法院应当追加乙为第三人
    E.乙丙之间的分包合同属于可变更可撤销合同

    答案:A,B,D,E
    解析:
    ABE错误,乙丙间合同属于无效合同,不能撤销;D错误,丙可以甲为被告诉请支付工程款,但法院可以追加乙为第三人,而不是应当追加。

  • 第16题:

    (2018年)甲公司与乙建筑公司(下称乙公司)签订一份建筑工程施工合同,经甲公司同意,总承包人乙公司将自己承包的部分建设工程分包给丙公司。因丙公司完成的工程质量出现问题,给甲公司造成50万元的经济损失。根据合同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关于甲公司损失的责任承担表述正确的是( )。

    A.由乙公司承担赔偿责任
    B.由丙公司承担赔偿责任
    C.先由丙公司承担赔偿责任,不足部分由乙公司承担
    D.由乙公司和丙公司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答案:D
    解析:
    本题考核建设工程合同中承包人的权利义务。建设工程合同中,总承包人或者勘察、设计、施工承包人经发包人同意,可以将自己承包的部分工作交由第三人完成。第三人就其完成的工作成果与总承包人或勘察、设计、施工承包人向发包人承担连带责任。

  • 第17题:

    甲大学与乙公司签订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由乙为甲承建新教学楼。经甲同意,乙将主体结构的施工分包给丙公司。后整个教学楼工程验收合格,甲向乙支付了部分工程款,乙未向丙支付工程款。下列表述错误的有()。

    A.乙、丙之间分包合同有效
    B.甲可以撤销与乙之间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
    C.丙可以要求乙支付工程款
    D.丙不得要求乙支付工程款

    答案:A,B,D
    解析:
    本题考核建设工程合同。主体工程分包,分包无效。所以选项A错误。选项B不属于可撤销合同的情形,所以选项B错误。合同无效但验收合格,承包人可以要求参照合同约定支付工程款。所以选项D错误。

  • 第18题:

    甲公司总承包了某建设工程施工任务,其将装饰工程分包给了乙公司,乙以甲的名义与丙公司签订了 材料供货合同。随后丙催告甲在一个月内予追认,而甲未作表示。对此,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A.在甲未追认合同之前,丙有撤销合同的权利
    B.合同己经生效,甲应当履行合同
    C.甲对乙丙签约行为未明确反对,视为同意
    D.乙的行为构成表见代理

    答案:A
    解析:
    参考教材P11S。本题中表述的是无代理权的情形,此情形下签订的合同属于效力待定合同。如果 被代理人表示反对或者未做表示,则表明该合同是无效的。对于效力待定合同而言,在被代理人追认之前, 第三人有撤销合同的权利。

  • 第19题:

    甲公司将某建设工程发包给乙建筑公司,经甲公司认可,乙建筑公司将部分工程分包给具有相应资质条件的丙建筑公司。后丙建筑公司建设的部分因质重不合格坍塌,给甲公司造成报失,根据《建筑法》,下列关于该损失责任承担的说法,正确的是( )。

    A.由乙建筑公司对甲公司单独承担赔偿责任
    B.由乙建筑公司和丙建筑公司对甲公司承担连带责任
    C.由乙建筑公司和丙建筑公司按照各自承包费的比例对甲公司承担按份责任
    D.由丙建筑公司对甲公司单独承担赔偿责任

    答案:B
    解析:
    建筑工程总承包单位按照总承包合同的约定对建设单位负责;分包单位按照分包合同的约定对总承包单位负责;总承包单位和分包单位就分包工程对建设单位承担连带责任。

  • 第20题:

    甲房地产公司与乙建筑公司签订了一份楼盘建筑施工合同,后乙经甲同意,将部分的管道安装工作交由丙建筑施工公司来做,并签订有书面合同。后经验收,丙所完成的管道安装工作严重不合格,乙所完成的工作也有重大的瑕疵,则下列说法正确的有( )。

    • A、丙与甲之间并未签订合同,丙只需向乙就他们之间的合同承担违约责任,而无须向甲承担任何责任
    • B、丙虽然与甲之间并未签订合同,但是丙仍然要就乙对甲所承担的合同义务承担连带责任
    • C、由于乙已将管道安装的工作交由丙来做,对此,甲知情而且已表示同意,因此直接由丙对甲就此项工作负责,乙对此无需负责,乙只就其他工作向甲负责即可
    • D、丙需向乙就它们之间的合同承担违约责任,乙需向甲就他们之间的合同承担违约责任,而且丙需就他完成的管道安装工作与乙一道向甲承担连带责任

    正确答案:D

  • 第21题:

    单选题
    甲工厂与乙签订承包合同约定,由乙承建该办公楼。此后,乙经过甲的同意,将装修工程分包给有资质的丙。办公楼盖好后,尚未竣工验收,因厂庆需要,甲擅自使用该办公楼办公。厂庆结束后,甲发现办公楼的装修工程存在诸多质量问题。对此,下列表述正确的是()。
    A

    对装修工程的质量问题,甲有权请求乙承担违约责任

    B

    对装修工程的质量问题,甲有权请求丙承担违约责任

    C

    对装修工程的质量问题,甲有权请求乙、丙承担连带责任

    D

    若因装修导致主体结构存在质量问题,甲仍有权请求乙、丙承担违约责任


    正确答案: B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22题:

    多选题
    甲将建设工程承包给乙,乙经过甲的同意,将主体结构的施工分包给丙。后整个建设工程验收合格,甲向乙支付了部分工程款,乙未向丙支付工程款。下列表述错误的是()。
    A

    乙、丙之间分包合同有效

    B

    甲可以撤销与乙之间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

    C

    丙可以乙为被告诉请支付工程款

    D

    丙可以甲为被告诉请支付工程款,但法院应当追加乙为第三人


    正确答案: D,A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23题:

    单选题
    甲公司将建设工程发包给乙公司施工。甲公司与乙公司经备案的中标合同中工程造价为1亿元,但双方私下约定的工程造价为8500万元。经甲公司同意,乙公司将工程主体结构的施工分包给丙公司;经乙公司同意,丙公司又将其中的一部分分包给丁施工队。后整个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关于本案,下列哪一说法是正确的()
    A

    甲公司与乙公司经备案的中标合同为双方虚假行为,无效;而甲公司与乙公司私下关于工程造价为8500万元的约定是双方真实意思的体现,有效

    B

    因乙公司将主体结构的施工分包给丙公司的行为经过了甲公司的同意,乙公司与丙公司之间的分包合同应认定为有效

    C

    因丙公司将部分工程的施工分包给丁施工队的行为经过了乙公司的同意,丙公司与丁施工队之间的分包合同应认定为有效

    D

    工程竣工后,甲公司拖欠工程款的,丙公司和施工队有权向甲公司主张工程款


    正确答案: D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24题:

    多选题
    甲大学与乙公司签订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由乙为甲承建新教学楼。经甲同意,乙将主体结构的施工分包给丙公司。后整个教学楼工程验收合格,甲向乙支付了部分工程款,乙未向丙支付工程款。下列哪些表述是错误的?(  )[2006年真题]
    A

    乙、丙之间分包合同有效

    B

    甲可以撤销与乙之间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

    C

    丙可以乙为被告诉请支付工程款

    D

    丙可以甲为被告诉请支付工程款,但法院应当追加乙为第三人


    正确答案: B,C
    解析:
    A项,《合同法》第272条第3款规定,禁止承包人将工程分包给不具备相应资质条件的单位。禁止分包单位将其承包的工程再分包。建设工程主体结构的施工必须由承包人自行完成。即乙将主体结构的施工分包给丙公司违反了法律的强行性规定,即便征得发包人的同意,乙丙之间的合同依然归于无效。
    B项,甲乙之间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合法、有效,并不存在瑕疵,甲要求撤销与乙之间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于法无据。
    CD两项,《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第26条规定,实际施工人以转包人、违法分包人为被告起诉的,人民法院应当依法受理。实际施工人以发包人为被告主张权利的,人民法院可以追加转包人或者违法分包人为本案当事人。发包人只在欠付工程价款范围内对实际施工人承担责任。本题中,丙可以请求发包人甲在欠付的工程款的范围内支付工程款;法院可以追加转包人或者违法分包人为案件当事人,而非第三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