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多“西藏地区的职工退休费标准是怎样规定的?”相关问题
  • 第1题:

    三线艰苦地区就地安置的离退休人员其退休费标准是怎样规定的?


    正确答案:对就地安置的离休、退休人员,实行以下办法:
    (1)凡在三线艰苦地区三类区(高寒、高原、沙漠戈壁、深山峡谷地区)工作累计满20年的职工,退休金标准提高10%;在一类区(无城镇依托、交通不便的偏僻地区),二类区(远离城镇和交通干线的穷困山区)工作累计满20年的职工、退休金标准提高5%。但提高后的退休金总额,不得超过本人的原标准工资。
    (2)享有艰苦地区事业津贴的职工,事业津贴可同地区生活补贴费一样,对离休的,包括在原工资内发给;对退休的,作为计算退休费的基数。

  • 第2题:

    实行西藏特殊津贴后,对西藏自治区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的离退休费有哪些相应规定?


    正确答案:截至1993年12月31日,机关、事业已经办理退休手续和已到达退休年龄的人员(经组织批准留任的除外),不实行西藏特殊津贴,相应增加离退休费。退休人员按当地在职职工特殊津贴标准的90%增加退休费。1994年1月1日以后离退休的人员,其西藏特殊津贴可作为计发离退休费的基数。

  • 第3题:

    缴费标准是怎样规定的?


    正确答案:参加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的农村居民个人缴费标准分为100元、200元、300元、400元、500元5个档次;参加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的城镇居民个人缴费标准分为100元、200元、300元、400元、500元、600元、700元、800元、900元、1000元、1500元、2000元、2500元、3000元14个档次;县(市、区)政府可根据本地实际情况增设缴费档次。参保人缴费全部记入个人账户,根据参保人意愿自主选择缴费档次,按年缴费。

  • 第4题:

    国发〔1978〕104号文件规定的干部退休费标准是什么?


    正确答案:建国前参加革命工作的,按参加革命的时期规定退休费;建国后参加革命工作的,按工龄规定退休费。退休费标准一般为本人标准工资的60%至90%。即:抗日战争时期参加革命工作的,退休费为本人标准工资的90%;解放战争时期参加革命工作的,退休费为本人标准工资的80%;建国后参加革命工作,工龄满20年的,退休费为本人标准工资的75%;工龄满15年不满20年的,退休费为本人标准工资的70%;工龄满10年不满15年的,为本人标准工资的60%。退休费低于25元的按25元发给。因工致残退休人员的退休费,饮食起居需要人扶助的,按本人标准工资的90%发给,并发给不超过一个普通工人工资的护理费;饮食起居不需人扶助的,按本人标准工资的80%发给;退休费低于35元的,按35元发给。

  • 第5题:

    公务员体检的标准是怎样规定的?


    正确答案: 目前公务员考录的体检工作,严格按照省转发人事部、卫生部《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通知》(鲁人发〔2005〕5号)和省转发人事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鲁人发〔2007〕25号)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卫生部《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等有关规定执行。人民警察职位体检标准,按照《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检项目和标准》(原人事部、公安部人发〔2001〕74号)执行。

  • 第6题:

    警冲标设置标准是如何规定的?


    正确答案:警冲标应设在两会合线路线间距离为4m的中间,当线间距离不足4m时,设在两线路中心线间最大间距的起点处。

  • 第7题:

    钢轨折断的标准是怎样规定的?


    正确答案: 钢轨折断是指钢轨发生下列情况之一者⑴钢轨全断面至少断成两部分;⑵裂纹已经贯通整个轨头截面;⑶裂纹已经贯通整个轨底截面;⑷轨头顶面有长大于50mm,深大于10mm的掉块。

  • 第8题:

    判断题
    退休费用社会统筹办法下,企业职工的退休费用只能由社会保险机构直接发。()
    A

    B


    正确答案: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9题:

    问答题
    缴费标准是怎样规定的?

    正确答案: 参加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的农村居民个人缴费标准分为100元、200元、300元、400元、500元5个档次;参加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的城镇居民个人缴费标准分为100元、200元、300元、400元、500元、600元、700元、800元、900元、1000元、1500元、2000元、2500元、3000元14个档次;县(市、区)政府可根据本地实际情况增设缴费档次。参保人缴费全部记入个人账户,根据参保人意愿自主选择缴费档次,按年缴费。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10题:

    问答题
    国发〔1993〕79号、国发〔1994〕9号等文件规定的干部退休费标准是什么?

    正确答案: 关于机关退休干部增加退休金的规定:
    (1)1993年9月30日前已办理退休手续和已达到退休年龄的人员(除组织批准留任的外),不实行职级工资制,参照同职务在职人员的增资水平适当增加退休费。退休人员按照同职务在职人员平均增资额扣除一定比例增加退休费。具体规定是:退休前有职务的,可按同职务在职人员的平均增资额的90%增加退休费。退休前无职务的退休人员增加退休费的办法,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根据本*地区的实际情况制定。各地区同职务在职人员的平均增资额,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党中央、国务院各部门在京单位同职务在职人员的平均增资额,由人事部会同有关部门统一确定;党中央、国务院各部门驻京外单位同职务在职人员的平均增资额,按所在地的规定执行。
    (2)实行职级工资制后退休的人员,计算退休金的办法是:基础工资和工龄工资按本人原标准工资的全额计发;职务工资和级别工资按本人原标准的一定比例计发。其中,工作满35年的,职务工资、级别工资两项之和按88%计发;工作满30年不满35年的,职务工资、级别工资两项之和按82%计发;工作满20年不满30年的,职务工资、级别工资两项之和按75%计发。此外,文件还规定,在职人员提高基础工资时,退休人员按照在职人员提高基础工资的数额增加退休费;在职人员根据国民经济发展和企业相当人员的工资水平调整工资标准时,退休人员可按调整工资标准的幅度相应提高退休费。
    关于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增加退休费的规定:
    (1)1993年9月30日前已办理退休手续和已到达退休年龄的人员(经组织批准留任的除外),不实行新工资制度,按照同职务在职人员的平均增资额的90%增加退休费。退休前无专业技术职务或行政职务的人员,增加退休费的办法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根据当地实际情况制定。
    (2)这次工资制度改革后退休的人员,其退休费按本人职务(技术等级)工资与津贴之和的一定比例计发。其中,退休时工作满35年的,退休费按90%计发;工作满30年不满35年的,按85%计发;工作满20年不满30年的,按80%计发。工作人员原享受的政府特殊津贴、教龄津贴、护龄津贴,在退休时均按100%发给。在职人员调整工资标准时,退休人员相应增加退休费。
    关于企业退休人员增加退休费的规定:
    (1)国有企业中1993年9月30日以前退休的人员,从1993年10月起分别按下列标准增加退休费:1978年12月31日以前退休的人员,每月分别增发60元;1979年1月1日至1985年工资改革前退休的人员,每月分别增发45元;1985年工资改革后至1988年12月31日退休的人员,每月分别增发30元;1989年1月1日至1993年9月30日退休的人员,每月增发20元;1993年10月1日以后退休的人员和已实行以岗位技能工资为基数计发退休金的人员,这次不增加退金金;1992年以来,有些地区、部门和单位未按国家规定自行给国有企业退休人员增加了退休金,增加金额高于国发〔1994〕9号文件规定的上述标准的,这次不增加退休金;低于国发〔1994〕9号文件规定的上述标准的,按实际差额增加退休金。增加的退休金并入本人退休金基数。
    (2)城镇集体所有制企业的退休人员增加退休金的问题,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参照通知精神制定具体办法。
    国办发〔1994〕62号文规定,对1993年10月1日至土2月31日退休的人员,可按照每月不超过20元的标准增发退休金,具体办法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11题:

    问答题
    国发〔1978〕104号文件规定的干部退休费标准是什么?

    正确答案: 建国前参加革命工作的,按参加革命的时期规定退休费;建国后参加革命工作的,按工龄规定退休费。退休费标准一般为本人标准工资的60%至90%。即:抗日战争时期参加革命工作的,退休费为本人标准工资的90%;解放战争时期参加革命工作的,退休费为本人标准工资的80%;建国后参加革命工作,工龄满20年的,退休费为本人标准工资的75%;工龄满15年不满20年的,退休费为本人标准工资的70%;工龄满10年不满15年的,为本人标准工资的60%。退休费低于25元的按25元发给。因工致残退休人员的退休费,饮食起居需要人扶助的,按本人标准工资的90%发给,并发给不超过一个普通工人工资的护理费;饮食起居不需人扶助的,按本人标准工资的80%发给;退休费低于35元的,按35元发给。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12题:

    问答题
    职工从没有地区生活费补贴的地方退休、退职到有地区生活费补贴的地方居住的,如何计算其退休费、退职生活费?

    正确答案: 原来享受地区生活费补贴的工人退休、退职后,到没有地区生活补贴的地方居住的,计算退休费、退职生活费时,不包括地区生活费补贴在内;如果从没有地区生活费补贴的地方退休、退职到有地区生活费补贴的地方居住的,计算退休费、退职生活费时,应当包括地区生活费补贴在内。有保留工资的工人,退休、退职时,其保留工资原则上不作为计算退休费、退职生活费的基数,如有特殊情况,暂由省、市、自治区革命委员会酌情处理。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13题:

    在西藏办理退休或曾在西藏工作过的干部,哪些人可以提高退休费?标准是多少?


    正确答案:凡在海拔3500米以上的地区工作累计满10年不满15年的,退休费标准提高5%;累计满15年以上的,退休费标准提高10%。在海拔3500米以下地区工作的,不提高退休费标准。对于曾经在西藏海拔3500米以上的地区工作累计满10年以上的职工,以后调到其他省、市、自治区工作,就地退休的,其退休费标准可执行国办发〔1982〕36号文转发的《报告》第一条的规定;在国办发〔1982〕36文发布以前已经退休的,也可自文件下达之月起,由发给退休费用的单位改按《报告》第一条的规定发给退休费,文件下发以前的时间不再补发退休费。退休费总额不得超过本人原标准工资。

  • 第14题:

    职工住院医疗费起付标准是怎样规定的?


    正确答案:参保职工住院治疗或者患特殊疾病门诊治疗发生的医疗费,按规定纳入统筹。统筹基金支付前,须先由个人按标准自负起付线,青岛市相关政策规定,一、二、三级医疗机构的起付线分别为500元、670元、840元,定点在社区医疗机构的门诊大病起付线为300元。在一个医疗年度内第一次住院的,起付标准按100%执行,第二次住院的,起付线减半,第三次及以上住院的,不再负担起付线,门诊大病在一个医疗年度内单独设立一次起付线,但尿毒症透析治疗、器官移植抗排异治疗、恶性肿瘤、白血病、精神病患者每个医疗年度只负担一次起付线(包括住院和门诊大病)。

  • 第15题:

    什么是职工退休费用社会统筹?


    正确答案: 职工退休费用社会统筹,指由社会保险管理机构在一定范围内统一征集、统一管理、统一调剂退休费用的制度。

  • 第16题:

    工伤职工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的,其生活护理费支付标准是()。

    • A、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0%
    • B、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40%
    • C、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50%
    • D、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60%

    正确答案:B

  • 第17题:

    钢轨钻孔作业标准是怎样规定的?


    正确答案: ①钻头直径应与螺栓孔标准直径相符。
    ②钻孔位置正确,螺栓孔与轨底距离,各螺栓孔与轨端距离误差皆不超过2毫米。
    ③螺栓孔边缘整齐,需倒棱清除飞边毛刺。
    ④如有旧螺栓孔时,新、旧两螺栓孔的中心距离不小于螺栓孔直径的三倍。

  • 第18题:

    退休费用社会统筹办法下,企业职工的退休费用只能由社会保险机构直接发。()


    正确答案:错误

  • 第19题:

    问答题
    什么是职工退休费用社会统筹?

    正确答案: 职工退休费用社会统筹,指由社会保险管理机构在一定范围内统一征集、统一管理、统一调剂退休费用的制度。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20题:

    问答题
    在西藏办理退休或曾在西藏工作过的干部,哪些人可以提高退休费?标准是多少?

    正确答案: 凡在海拔3500米以上的地区工作累计满10年不满15年的,退休费标准提高5%;累计满15年以上的,退休费标准提高10%。在海拔3500米以下地区工作的,不提高退休费标准。对于曾经在西藏海拔3500米以上的地区工作累计满10年以上的职工,以后调到其他省、市、自治区工作,就地退休的,其退休费标准可执行国办发〔1982〕36号文转发的《报告》第一条的规定;在国办发〔1982〕36文发布以前已经退休的,也可自文件下达之月起,由发给退休费用的单位改按《报告》第一条的规定发给退休费,文件下发以前的时间不再补发退休费。退休费总额不得超过本人原标准工资。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21题:

    问答题
    警冲标设置标准是如何规定的?

    正确答案: 警冲标应设在会合线路两线间距为4m的起点处中间,有曲线时按限界加宽办法加宽,两线间距不足4m时,应设在两线最大间距的起点处中间。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22题:

    问答题
    三线艰苦地区就地安置的离退休人员其退休费标准是怎样规定的?

    正确答案: 对就地安置的离休、退休人员,实行以下办法:
    (1)凡在三线艰苦地区三类区(高寒、高原、沙漠戈壁、深山峡谷地区)工作累计满20年的职工,退休金标准提高10%;在一类区(无城镇依托、交通不便的偏僻地区),二类区(远离城镇和交通干线的穷困山区)工作累计满20年的职工、退休金标准提高5%。但提高后的退休金总额,不得超过本人的原标准工资。
    (2)享有艰苦地区事业津贴的职工,事业津贴可同地区生活补贴费一样,对离休的,包括在原工资内发给;对退休的,作为计算退休费的基数。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23题:

    问答题
    实行西藏特殊津贴后,对西藏自治区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的离退休费有哪些相应规定?

    正确答案: 截至1993年12月31日,机关、事业已经办理退休手续和已到达退休年龄的人员(经组织批准留任的除外),不实行西藏特殊津贴,相应增加离退休费。退休人员按当地在职职工特殊津贴标准的90%增加退休费。1994年1月1日以后离退休的人员,其西藏特殊津贴可作为计发离退休费的基数。
    解析: 暂无解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