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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第1题:

    新疆“9.26”起义留用人员参加革命时间的规定是什么?


    正确答案: 根据新党组字〔1984〕059号文件规定:新疆“9·26”起义留用人员不能享受离休待遇。
    一、一九五七年六月二十四日中央十人小组的通知中明确规定:“对起义地区的国民党的经济企业、文化卫生、科学研究等部门的人员不要当作起义人员,应当以留用人员或群众看待”。一九七九年十月五日,自治区党委落实起义投诚人员政策办公室《关于再发自治区党委五人小组(关于起义人员范围的规定)的通知》也重申:“银行、贸易公司、新疆日报社、邮电局、各学校、保密局、中训团、航空公司、国民党各级党部、造币厂、中运会、各医院、西北文化协会、各族文化协会、公务人员消费合作社、青年联谊社、青年服务社、粮运总处、各级三青团、新光电灯公司、血清制造厂、各级文化馆、水文站、各种工程队、硫酸厂、金属冶制厂、地质调查所、八道湾煤矿、各级农村试验场、各级兽医院、和田蚕丝厂、妇女会、工会、省参议会、公路段、养路段”等单位人员不以起义人员对待。
    二、中组部〔1982〕11号文件的第八规定:“留用人员参加革命工作的时间,从其在人民政权下当干部之日算起”。新疆和平解放后,于一九四九年十二月十七日宣布成立新疆省人民政府。新疆和平解放后留用人员参加革命工作的时间,不应从新疆和平起义之日算起。而应从新疆省人民政府成立之日,即一九四九年十二月十七日算起。
    三、各单位确定新疆和平解放后留用人员参加革命工作时间,如不符合本通知规定的,应耐心细致的作好思想工作,改正过来。

  • 第2题:

    如何确定地下革命工作人员的参加革命工作时间?并说出依据的文件?


    正确答案: 地下革命工作人员的参加革命工作时间,从接受党的任务,主要从事地下革命工作之日算起。中组发[1982]11号

  • 第3题:

    如何确定根据地、解放区民办教师的参加革命工作时间?


    正确答案:建国前由根据地、解放区的区乡人民政府任命的民办学校的教师应从批准其转为国家公立学校的正式教师之日计算参加革命工作时间。

  • 第4题:

    新疆和平解放后留用人员参加革命是什么时间?


    正确答案:新疆和平解放后留用人员参加革命工作的时间,不应从新疆和平起义之日算起,而应从新疆省人民政府成立之日,即一九四九年十二月十七日算起。

  • 第5题:

    建国前参加革命工作的在职工作人员,进入各类学校学习后,其参加革命时间如何确定?


    正确答案:建国前参加革命工作的在职工作人员,由组织调派或经组织批准报考各类学校学习,在学习期间照发原工资或享受供给制或享受调干助学金待遇的,可视为组织选送。其毕业后即重新工作的,参加革命工作时间仍从第一次参加革命工作时算起。

  • 第6题:

    如何确定留用人员的参加革命工作时间?并说出依据的文件?


    正确答案: 留用人员的参加革命工作时间,从其在人民政权下,当干部之日算起。中组发[1982]11号

  • 第7题:

    如何确定留用人员的参加革命工作时间?


    正确答案:留用人员的参加革命工作时间,从其在人民政权下当干部之日算起。

  • 第8题:

    问答题
    如何确定起义人员的参加革命工作时间?

    正确答案: 起义后即参加革命工作的,从起义之日算起;曾资遣回家的,从以后参加革命工作之日算起。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9题:

    问答题
    如何确定脱离革命队伍后重新参加革命工作时间?

    正确答案: 因负伤、患病或队伍转移、组织被破坏等原因脱离革命队伍,离队期间积极寻找组织,主动为党工作,当地解放就重新参加革命工作的,其参加革命工作时间从第一次参加革命工作之日算起;离队期间未积极寻找组织,也未有损害革命的言行,三年内又重新参加革命工作的,也可以从第一次参加革命工作之日算起;否则,从第二次参加革命工作之日算起。
    自动离职或因思想落后脱离革命队伍,以后重新参加革命工作的,其参加革命工作时间一般从重新参加革命工作之日算起。
    情节严重的逃亡者,如携械、携款、畏罪潜逃,后又重新参加革命工作的,其参加革命工作时间,一律从重新参加革命工作之日算起。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10题:

    问答题
    如何确定复员、退伍军人和精简人员又参加工作及转业军人的参加革命工作时间?

    正确答案: 复员、退伍军人和精简人员又参加革命工作,凡间断年限不超过三年的,如果原工作年限长于间断年限,可从第一次参加革命工作之日算起,否则从第二次算起;间断年限超过三年的,一般从第二次参加革命工作之日算起。转业军人的参加革命工作时间,从参军之日算起。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11题:

    问答题
    公私合营前在私营单位就业人员参加革命工作时间如何确定?

    正确答案: 根据中央组织部老干部局的意见,公私合营前在私营(包括合股商办)单位就业的人员,其参加革命工作时间只能从公私合营时算起。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12题:

    问答题
    如何确定抗日战争时期和解放战争时期半脱产干部的参加革命工作时间?

    正确答案: 抗日战争时期,根据地、解放区的乡或相当于乡一级的行政村中,实际上半脱产的乡(村)长、副乡(村)长、文书、治安委员、财粮委员、村委会主任(民兵队长)、民兵指导员、农会主任(主席)、妇救会主任、青救会主任,一直担任上述半脱产职务,建国以前直接提拔为脱产干部的,其参加革命工作时间,从担任这些半脱产职务之日算起。
    解放战争时期,根据地、解放区的乡或相当于乡一级的行政村中,实际上半脱产的乡(村)长、党支部书记、文书、治安委员、财粮委员、武委会主任(民兵队长)以及当地尚未建立政权之前,由农会代行乡(村)政权职责的农会主任(主席),一直担任上述半脱产的干部的,其参加革命工作时间从担任这些半脱产职务之日算起。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13题:

    公私合营前在私营单位就业人员参加革命工作时间如何确定?


    正确答案:根据中央组织部老干部局的意见,公私合营前在私营(包括合股商办)单位就业的人员,其参加革命工作时间只能从公私合营时算起。

  • 第14题:

    对确定山西“牺盟会”、“决死队”人员参加革命工作时间和的军龄计算有何规定?


    正确答案: “牺盟会”、“决死队”和其他新军部队,都是由我党发动组建,并始终是我党领导指挥的革命组织、革命武装。所有"决死队"(包括其所属的工卫旅、政卫队、暂编一师等部队)成员的这段历史,都应从他们参加决死队之日起计算军龄。
    参加“牺盟会”的,只下列人员算参加革命时间:
    (1)由我党组织或我党领导下的各革命组织动员派往牺盟会工作的,从派往工作之日算起;在牺盟会新发展的皆吊,从入党之日算起;
    (2)牺盟会的各级领导人员(指特派员、协助员以及牺盟会县分会、区分会负责人以上人员),在牺盟会活动期间和停止活动以后,一直在我党领导下坚持革命工作的,从参加牺盟会之日算起。参加了山西军政训练班、民众训练团和国民兵军官教导团抗日救亡活动的,从参加这些组织之日算起。

  • 第15题:

    如何确定抗日战争时期和解放战争时期半脱产干部的参加革命工作时间?


    正确答案: 抗日战争时期,根据地、解放区的乡或相当于乡一级的行政村中,实际上半脱产的乡(村)长、副乡(村)长、文书、治安委员、财粮委员、村委会主任(民兵队长)、民兵指导员、农会主任(主席)、妇救会主任、青救会主任,一直担任上述半脱产职务,建国以前直接提拔为脱产干部的,其参加革命工作时间,从担任这些半脱产职务之日算起。
    解放战争时期,根据地、解放区的乡或相当于乡一级的行政村中,实际上半脱产的乡(村)长、党支部书记、文书、治安委员、财粮委员、武委会主任(民兵队长)以及当地尚未建立政权之前,由农会代行乡(村)政权职责的农会主任(主席),一直担任上述半脱产的干部的,其参加革命工作时间从担任这些半脱产职务之日算起。

  • 第16题:

    如何确定复员、退伍军人和精简人员又参加工作及转业军人的参加革命工作时间?


    正确答案:复员、退伍军人和精简人员又参加革命工作,凡间断年限不超过三年的,如果原工作年限长于间断年限,可从第一次参加革命工作之日算起,否则从第二次算起;间断年限超过三年的,一般从第二次参加革命工作之日算起。转业军人的参加革命工作时间,从参军之日算起。

  • 第17题:

    如何确定脱离革命队伍后重新参加革命工作时间?


    正确答案: 因负伤、患病或队伍转移、组织被破坏等原因脱离革命队伍,离队期间积极寻找组织,主动为党工作,当地解放就重新参加革命工作的,其参加革命工作时间从第一次参加革命工作之日算起;离队期间未积极寻找组织,也未有损害革命的言行,三年内又重新参加革命工作的,也可以从第一次参加革命工作之日算起;否则,从第二次参加革命工作之日算起。
    自动离职或因思想落后脱离革命队伍,以后重新参加革命工作的,其参加革命工作时间一般从重新参加革命工作之日算起。
    情节严重的逃亡者,如携械、携款、畏罪潜逃,后又重新参加革命工作的,其参加革命工作时间,一律从重新参加革命工作之日算起。

  • 第18题:

    如何确定起义人员的参加革命工作时间?


    正确答案:起义后即参加革命工作的,从起义之日算起;曾资遣回家的,从以后参加革命工作之日算起。

  • 第19题:

    问答题
    什么是地下革命工作人员?如何确定其参加革命工作时间?

    正确答案: 经我党组织决定,接受党的任务,在国民党、日伪统治区以公开社会身份为掩护,主要从事地下革命工作,并一直坚持革命工作的人员。其参加革命工作时间,从接收党的任务,主要从事地下革命工作之日算起。仅有某些革命活动,如为我地下党传递过信件、张贴过标语、参加过反帝反蒋游行示威等,而主要从事社会职业的,不应计算为参加革命工作时间。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20题:

    问答题
    如何确定根据地、解放区民办教师的参加革命工作时间?

    正确答案: 建国前由根据地、解放区的区乡人民政府任命的民办学校的教师应从批准其转为国家公立学校的正式教师之日计算参加革命工作时间。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21题:

    问答题
    如何确定脱党(团)或被开除党(团)籍后重新入党(团)人员的参加革命工作时间?

    正确答案: 建国前脱党(团)或被开除党(团)籍后又重新入党(团)的人员,除组织上地其参加工作时间问题已有结论者外,参加革命工作时间从其重新入党(团)或重新参加革命工作之日算起。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22题:

    问答题
    如何确定建国前参加我党开办的干部学校、干部训练班学员的参加革命工作时间?

    正确答案: 原非我在职工作人员,建国前入革命大学学习,学习后即分配工作的(含建国前入校,建国后分配的),其参加工作时间,应从入校(开学)之日算起。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23题:

    问答题
    如何确定留用人员的参加革命工作时间?

    正确答案: 留用人员的参加革命工作时间,从其在人民政权下当干部之日算起。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24题:

    问答题
    如何确定根据地、解放区公立学校正式教员的参加革命工作时间?

    正确答案: 根据地、解放区公立学校的正式教员,凡一贯服从人民政府调动的,其参加革命工作时间,从其在公立学校任教之日算起。
    解析: 暂无解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