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多“问答题简述有关破产界限的规定。”相关问题
  • 第1题:

    我国破产法规定的破产界限是什么? 


    正确答案:破产界限是指企业破产的法定事由。是当事人申请破产和人民法院宣告破产的基本 条件。企业法人因严重亏损,无力清偿到期债务,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宣告债务人破产还债,债务人也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宣告破产还债。可见,民事诉讼法规定的破产界限包括两个要件:
    1.严重亏损 :指企业的亏损额已经达到甚至超过企业资产的总额,并使企业丧失了清偿 到期债务的能力。导致企业严重亏损的原因不仅限于经营管理不善,而且还包括天灾人祸,不可抗力等。
    2.无力清偿到期债务: 这包括两种情况,一种是资不抵债且信用失灵,不能以良好的信 誉取得贷款或吸引投资,因而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另一种情况是虽然资产仍大于债务,但实际上已陷于破产境地。例如,企业实际资产有210万,负债200万,但企业资产中有相当一部分是固定资产,若将固定资产变卖还债,企业实际已不能生存。 以上两个条件必须同时具备,才可认定达到了破产界限,二者缺一不可。

  • 第2题:

    简述破产债权申报的程序规定。


    正确答案: (一)债权申报,指债权人在破产案件受理后依法定程序主张并证明其债权,以便参加破产程序的法律行为。
    (二)申报期限:不得少于30日,但不超过3个月。
    (三)申报方式
    (四)调查、核查与确认

  • 第3题:

    简述我国破产法规定的破产财产清偿顺序。


    正确答案: ①优先清偿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
    ②破产人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所欠的应当划人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支付给职工的补偿金。
    ③破产人欠缴的除前项规定以外的社会保险费用和破产人所欠税款。
    ④普通破产债权。
    ⑤破产财产不足以清偿同一顺序的清偿要求的,按照比例分配。

  • 第4题:

    问答题
    简述破产财产和破产债权的区别。

    正确答案: 破产财产是指债务企业被宣告破产后,依法可供债权人进行清偿分配的该企业的财产。
    它由下列财产构成:
    (1)宣告企业破产时该企业经营管理的全部财产
    (2)破产企业在破产宣告后至破产程序终结前所取得的财产
    (3)应由破产企业行使的其他财产权破产债权是破产企业的债权人所享有的依法可从破产财产中受到清偿的债权。
    主要有:
    (1)破产宣告前成立的无财产担保的债权
    (2)放弃优先受偿权的有财产担保的债权
    (3)破产宣告时未到期的债权,视为到期债权,但应减去未到期部分的利息
    (4)有财产担保的债权,其数额超出担保物价款的未受偿部分
    (5)清算组决定解除合同,另一方因此受到损失的,此损失额应视为破产债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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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第5题:

    问答题
    破产界限

    正确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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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第6题:

    问答题
    人民法院可以受理。根据规定,除另有规定外,破产申请受理后,有关债务人的民事诉讼只能向受理破产申请的人民法院提起。

    正确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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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第7题:

    问答题
    简述涉外破产案件的破产宣告效力的不同理论和实践。

    正确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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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第8题:

    问答题
    简述我国破产法规定的债务人财产的范围。

    正确答案: 我国破产法规定的债务人财产的范围包括:
    ①破产申请时属于债务人的全部财产;
    ②债务人在破产申请受理后至破产程序终结前所取得的财产;
    ③担保物的价款超过担保债务数额部分的担保财产;
    ④应当由债务人行使的其他财产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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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第9题:

    问答题
    简述正截面受弯构件界限破坏的概念,ξb与哪些因素有关?

    正确答案: 受弯构件在受拉钢筋的应力达到屈服强度的同时,受压区混凝土边缘的压应变恰好达到极限压应变而破坏,即为界限破坏。ξb主要与钢筋和混凝土的强度等级有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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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第10题:

    问答题
    我国破产法规定的破产界限是什么?

    正确答案: 破产界限是指企业破产的法定事由。是当事人申请破产和人民法院宣告破产的基本 条件。企业法人因严重亏损,无力清偿到期债务,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宣告债务人破产还债,债务人也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宣告破产还债。可见,民事诉讼法规定的破产界限包括两个要件:
    1.严重亏损 :指企业的亏损额已经达到甚至超过企业资产的总额,并使企业丧失了清偿 到期债务的能力。导致企业严重亏损的原因不仅限于经营管理不善,而且还包括天灾人祸,不可抗力等。
    2.无力清偿到期债务: 这包括两种情况,一种是资不抵债且信用失灵,不能以良好的信 誉取得贷款或吸引投资,因而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另一种情况是虽然资产仍大于债务,但实际上已陷于破产境地。例如,企业实际资产有210万,负债200万,但企业资产中有相当一部分是固定资产,若将固定资产变卖还债,企业实际已不能生存。 以上两个条件必须同时具备,才可认定达到了破产界限,二者缺一不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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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第11题:

    问答题
    简述单一破产制和复合破产制的区别。

    正确答案: 单一破产制主张普及破产主义,某一债务人在一国被宣告破产后无需在另一国再被宣告破产,原破产宣告可影响债务人位于各地的财产,在破产程序中发布的命令以及做出的处分在各地均为有效。单一破产制是较为理想的方式,它为债权人和债务人提供了较为方便快捷的破产模式。但一国宣告的破产是否能得到其他有关国家的承认和执行却是问题。
    复合破产制则主张地域破产主义,一国法院已对某一债务人在一国宣告破产的事实并不能排除另一国法院再对同一债务人宣告破产。它主张一国的破产宣告的效力只能及于宣告国域内,对位于其他国家的财产应当由当事人在有关国家分别提出破产申请。因此,它和地域破产主义密不可分,从而否认了一国破产宣告的域外效力。其优点是如原外国破产程序中有重大错误,采用复合破产制不但可以使内国法院有更正的可能;而且作为一项保护措施,当内国的债权人在外国的破产申请和破产程序中受到不公平待遇时,内国法院可重新开始破产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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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第12题:

    问答题
    简述居住区用地界限划分的规定。

    正确答案: 1)居住区用地(R)
    范围
    以道路为界:城市次干道及以上等级道路以道路红线为界;居住区级及以下道路以道路中心线为界;
    与其它用地相邻:用地边界线为界;
    与自然或人工障碍物(山体、水面等)相邻:到其边界。
    2)居住区规划总用地
    以道路为界:范围至各级道路中心线;
    与自然分界线相邻:至自然分界线;
    与其它用地相邻:至双方交界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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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第13题:

    破产界限


    正确答案: 亦称破产原因或破产事实,是指法院在何种情况下可宣告债务人破产的状态,也是法院判断是否宣告债务人破产的标准和理由。

  • 第14题:

    根据破产法的规定,公司破产的最后界限是()

    • A、资不抵债
    • B、公司严重亏损
    • C、不能清偿到期债务
    • D、公司信用完全崩溃

    正确答案:C

  • 第15题:

    问答题
    简述权利的界限。

    正确答案: 权利和义务都有明确的界限。权利和义务所体现的利益以及为追求这种利益而采取的行动,是被限制在统治阶级的根本利益和社会普遍利益之中的,是受社会的经济结构以及社会文化发展水平所制约的,即以社会承受能力为限度的。权利在任何情况下都不会超越社会经济结构以及由它决定的其他制度所产生的制约。权利义务界限确定得适当,符合社会物质生活条件所提供的可能,可以带来社会的稳定和发展;反之,就会引发政治上的动荡、迟滞甚至破坏社会的发展。
    权利和义务的界限可从两方面观之。一方面是指立法时的界限,即哪些权利应当有,哪些权利不应有,哪些权利能够有,哪些权利不能有。另一方面,权利界限是指权利被法概括出来之后在现实生活中运行的界限,即权利在什么时间、在什么范围内、对什么人能够实现的界限,即法律上的保护力在多大程度上与人的价值相统一的界限。首先,权利具有时间性。一些权利可供人终生享有,而有些权利却只是一时的。其次,权利具有空间性。有些权利的空间是固定的或绝对的,而有些权利的空间是不固定或相对的。最后,权利具有对人性。权利对人的范围一般应分为普通对人范围和特殊对人范围两种界限。普通范围又称一般范围,它是指向所有人的范围,具有对世性。特殊范围是指向特定人的范围,即权利的效力表现在只有特定的人才承认的义务上,这个范围是极其有限的。权利的对人界限主要是相对权的界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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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第16题:

    问答题
    简述《公约》关于大陆架的内外部界限的规定。

    正确答案: 1)海洋法上的大陆架的内部界限应该是领海的外部界限。
    2)大陆架外部界限是如果从测算领海宽度的基线量起到大陆边的外缘的距离不到200海里,则扩展到200海里的距离。
    3)沿海国的大陆架如从测算领海宽度的基线量起超过200海里,应连接以经纬度的坐标加以标出的各定点划出长度各不超过60海里的若干直线,划定大陆架的外部界限。
    4)以最外各定点为准划定界限,每一定点上沉积岩厚度至少为从该点至大陆坡脚最短距离的百分之一;或以离大陆坡的距离不超过60海里的各定点为准划定界限。
    5)按照上述方法划定的大陆架在海床上的外部界限的各定点,不应超过从测算领海宽度的基线量起350海里,或不应超过连接2500米深度各点的2500米等深线100海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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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第17题:

    问答题
    简述破产债权的特征。

    正确答案:
    解析:

  • 第18题:

    问答题
    简述我国破产法规定的破产财产清偿顺序。

    正确答案: ①优先清偿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
    ②破产人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所欠的应当划人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支付给职工的补偿金。
    ③破产人欠缴的除前项规定以外的社会保险费用和破产人所欠税款。
    ④普通破产债权。
    ⑤破产财产不足以清偿同一顺序的清偿要求的,按照比例分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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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第19题:

    单选题
    商业银行达到《破产法》所规定的破产界限时,经下列哪个机构同意,由人民法院宜告破产
    A

    证监会

    B

    人民银行

    C

    银监会

    D

    国务院


    正确答案: 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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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第20题:

    问答题
    简述有关破产界限的规定。

    正确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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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第21题:

    问答题
    简述破产还债顺序。

    正确答案: ⑴破产企业所欠职工工资和劳动保险费用;
    ⑵破产企业所欠税款;
    ⑶破产债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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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第22题:

    问答题
    简述破产的主要法律特征和破产财产的清偿顺序。

    正确答案: 破产的法律特征:
    (1)破产属于一种法定的偿债手段
    (2)破产以债务人不能清偿到期债权为前提
    (3)公平清偿债权人的债权是破产制度的宗旨
    (4)严格的程序是破产制度的价值得以实现的保障
    破产财产的清偿顺序:
    (1)破产费用
    (2)破产企业所欠职工工资和劳动保险费用
    (3)破产企业所欠税款
    (4)破产债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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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第23题:

    问答题
    简述破产债权申报的程序规定。

    正确答案: (一)债权申报,指债权人在破产案件受理后依法定程序主张并证明其债权,以便参加破产程序的法律行为。
    (二)申报期限:不得少于30日,但不超过3个月。
    (三)申报方式
    (四)调查、核查与确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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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第24题:

    问答题
    简述住区各项用地界限划分的技术性规定。

    正确答案: 1)住宅用地范围
    以居住区道路红线为界,宅前宅后小路属住宅用地;
    与公共绿地相邻:长边以住宅1/2高度计算,两侧3-6m计算;
    与公共服务设施相邻:以公服边界为界;无明确边界时,按住宅要求计算
    2)公共服务设施用地范围
    有明确界线的:基地界限范围;
    无明确界线的:建筑基地用地加实际用地;
    住宅低层设公共服务设施:按各自面积分摊;
    公服突出住宅或占有专用场地的:突出部分基底、专用场地等计入公服用地。
    3)道路用地范围
    城市道路:不计;
    居住区道路作为用地界线时:道路红线一半计算;
    小区路及组团路:按路面宽度计算;
    公共停车场、回车场:计入
    宅前宅后小路:不计
    公共服务设施专用道路:不计
    4)公共绿地范围
    包括:居住区公园、小区公园、组团绿地;
    不包括:日照间距内绿地、公服设施专属绿地、非居住区范围内绿地。
    解析: 暂无解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