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多“问答题简述股份公司召开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定事由。”相关问题
  • 第1题:

    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8%以上股份的股东请求召开股东大会时,也可召开临时股东大会。( )


    正确答案:×
    【考点】了解累积投票制和表决权的代理行使制度。见教材第二章第三节,P65。

  • 第2题:

    以下关于股份公司召开临时股东大会的说法正确的有()。
    Ⅰ.某股东在所持股份达到10%的当天便可提议召开
    Ⅱ.持有10%以上股份的股东提议召开,在股权登记日后,所持10%股份的股东将股份卖掉至低于10%,不影响对临时股东大会召开的有效性
    Ⅲ.连续90日持有公司股份比例达到10%以上的股东可提议召开
    Ⅳ.1/2以上董事可提议召开

    A、Ⅰ、Ⅲ
    B、Ⅰ、Ⅳ
    C、Ⅱ、Ⅳ
    D、Ⅰ、Ⅲ、Ⅳ

    答案:A
    解析:
    Ⅰ、Ⅲ两项,《公司法》(2013年修订)第100条规定,股东大会应当每年召开1次年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在2个月内召开临时股东大会:①董事人数不足本法规定人数或者公司章程所定人数的2/3时;②公司未弥补的亏损达实收股本总额1/3时;③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的股东请求时;④董事会认为必要时;⑤监事会提议召开时;⑥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情形。Ⅱ项,深交所、上交所《股票上市规则》均规定,股东自行召集股东大会的,在公告股东大会决议前,召集股东持股比例不得低于公司总股份的10%,召集股东应当在发出股东大会通知前申请在上述期间锁定其持有的公司股份。Ⅳ项,《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16年修订)第115条规定,代表1/10以上表决权的股东、1/3以上董事或者监事会,可以提议召开董事会临时会议。董事长应当自接到提议后10日内,召集和主持董事会会议。故1/2以上董事可提议召开董事会临时会议。

  • 第3题:

    独立董事有权向董事会提议召开临时股东大会,对独立董事召开临时股东大会的提议,董事会应当在收到提议后()日内提出同意或不同意召开临时股东大会的书面反馈意见。

    A:20
    B:15
    C:10
    D:5

    答案:C
    解析:
    独立董事有权向董事会提议召开临时股东大会。对独立董事要求召开临时股东大会的提议,董事会应当根据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在收到提议后10日内提出同意或不同意召开临时股东大会的书面反馈意见。

  • 第4题:

    简述在股份公司中,应在2个月内召开临时股东大会的情形。


    正确答案:(1)董事人数不足本法规定的人数或者公司章程所规定的人数的2/3时;
    (2)公司未弥补的亏损达实收股本总额的1/3 时;
    (3)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的股东请求时;
    (4)董事会认为必要时;
    (5)监事会提议召开时;
    (6)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情形。

  • 第5题:

    下列关于股份公司组织机构的表述中,不正确的是()

    • A、公司未弥补的亏损达实收股本总额1/3时,应当在2个月内召开临时股东大会
    • B、股份公司召开股东大会会议,应当将会议召开的时间、地点和审议的事项于会议召开20日前通知个股东
    • C、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3%以上股份的股东,可以在股东大会召开10日前提出临时提案并书面提交董事会
    • D、董事会会议应有过半数的董事出席方可举行,董事会做出决议,必须经出席董事的过半数通过

    正确答案:D

  • 第6题:

    下列哪项不是股份公司监事会的职权()。

    • A、提议召开临时股东大会会议
    • B、在董事会不履行《公司法》规定的召集和主持股东会会议职责时召集和主持股东大会会议
    • C、向股东大会会议提出提案
    • D、召集定期股东大会会议

    正确答案:D

  • 第7题:

    判断题
    股份公司的董事会人数为5-19人,当不足规定人数的2/3时,应当召开临时股东大会补足差额。
    A

    B


    正确答案: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8题:

    单选题
    我国股份公司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在两个月内召开临时股东大会的是()。 Ⅰ 公司董事会人数为7人,2015年3月3名董事已经辞职 Ⅱ 公司注册资本5000万元,实收资本3000万元,未弥补的亏损1500万元 Ⅲ 甲持有公司5%的股份提议召开临时股东大会 Ⅳ 董事长提议召开
    A

    Ⅰ、Ⅱ

    B

    Ⅱ、Ⅲ、Ⅳ

    C

    Ⅰ、Ⅱ、Ⅲ

    D

    Ⅰ、Ⅲ、Ⅳ


    正确答案: B
    解析: 股东大会的会议制度。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在两个月内召开临时股东大会:(1)董事人数不足《公司法》规定人数或者公司章程所定人数的2/3时;(2)公司未弥补的亏损达实收股本总额1/3时;(3)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的股东请求时;(4)董事会认为必要时;(5)监事会提议召开时;(6)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情形。 选项Ⅰ、Ⅱ正确,选项Ⅲ不足10%以上,选项Ⅳ监事会提议召开时。 考点 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的召集

  • 第9题:

    问答题
    在董事会关于召开临时股东大会的决议作出之后,应当在多长时间内召开临时股东大会?其他应召开临时股东大会的情形有哪些?

    正确答案:
    解析:

  • 第10题:

    问答题
    简述当然退伙的法定事由。

    正确答案:
    解析:

  • 第11题:

    问答题
    临时股东大会召开的条件是什么?

    正确答案: 股份有限公司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就应当召开股东大会的临时会议: 1.董事人数不足公司法规定的人数或者公司章程所定人数的三分之二时; 2.公司未弥补的亏损达股本总额三分之一时; 3.持有公司股份百分之十以上的股东请求时; 4.董事会认为必要时;5监事会提议召开时。
    如果有上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在二个月内召开临时股东大会。之所以有这个时间限制, 是为了防止将临时股东大会所应决议的事项无限期地拖延。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12题:

    单选题
    下列关于股份公司组织机构的表述中,不正确的是:(   )
    A

    公司未弥补的亏损达实收股本总额13时,应当在2个月内召开临时股东大会

    B

    股份公司召开股东大会会议,应当将会议召开的时间、地点和审议的事项于会议召开20日前通知各股东

    C

    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3%以上股份的股东,可以在股东大会召开10日前提出临时提案并书面提交董事会

    D

    董事会会议应有过半数的董事出席方可举行,董事会作出决议,必须经出席董事的过半数通过


    正确答案: B
    解析:

  • 第13题:

    以下关于股份公司召开临时股东大会的说法正确的有(  )

    A.某股东在所持股份达到10%的当天便可提议召开
    B.持有10%以上股东提议召开,在股权登记日后,所持10%股份的股东将股份卖掉至低于10%,不影响对临时股东大会召开的有效性
    C.连续90日持有公司股份比例达到1096以上的股东可提议召开
    D.三分之一以上董事可提议召开

    答案:A,C
    解析:
    《公司法》第一百条:“股东大会应当每年召开一次年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在两个月内召开临时股东大会:
    (一)董事人数不足本法规定人数或者公司章程所定人数的三分之二时:
    (二)公司未弥补的亏损达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时;
    (三)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的股东请求时;
    (四)董事会认为必要时;
    (五)监事会提议召开时;
    (六)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情形。”
    本题B,根据上市公司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股东自行召集股东大会的,在公告股东大会决议前,召集股东持股比例不得低于公司总股份的10%,召集股东应当在发出股东大会通知前申请在上述期间锁定其持有的公司股份。
    D,是股份公司临时董事会提议召开人之一。

  • 第14题:

    以下关于股份公司召开临时股东大会的说法正确的有()。
    Ⅰ、某股东在所持股份达到10%的当天便可提议召开
    Ⅱ、持有10%以上股份的股东提议召开,在股权登记日后,所持10%股份的股东将股份卖掉至低于10%,不影响对临时股东大会召开的有效性
    Ⅲ、连续90日持有公司股份比例达到10%以上的股东可提议召开
    Ⅳ、1/2以上董事可提议召开

    A.Ⅰ、Ⅲ、
    B.Ⅰ、Ⅳ
    C.Ⅱ、Ⅳ
    D.Ⅰ、Ⅲ、Ⅳ

    答案:D
    解析:
    Ⅰ、Ⅲ两项,《公司法》(2013年修订)第100条规定,股东大会应当每年召开1次年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在2个月内召开临时股东大会:①董事人数不足本法规定人数或者公司章程所定人数的2/3时;②公司未弥补的亏损达实收股本总额1/3时;③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的股东请求时;④董事会认为必要时;⑤监事会提议召开时;⑥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情形。Ⅱ项,深交所、上交所《股票上市规则》均规定,股东自行召集股东大会的,在公告股东大会决议前,召集股东持股比例不得低于公司总股份的10%,召集股东应当在发出股东大会通知前申请在上述期间锁定其持有的公司股份。Ⅳ项,《公司法》第三十九条,股东会会议分为定期会议和临时会议。代表十分之一以上表决权的股东,三分之一以上的董事,监事会或者不设监事会的公司的监事提议召开临时会议的,应当召开临时会议。


  • 第15题:

    甲公司未弥补的亏损达实收股本总额的1/3,准备召开临时股东大会,李某为甲公司的董事长,下列关于召开临时股东大会以及决议、通知事项的说法中,正确的是( )。

    A.召开临时股东大会,应当于会议召开20日以前通知各股东
    B.临时股东大会会议由董事长李某负责召集
    C.临时股东大会不得对通知中未列明的事项作出决议
    D.临时股东大会会议由总经理负责主持

    答案:C
    解析:
    临时股东大会应当于会议召开15日前通知各股东,所以选项A错误。临时股东大会应当由董事会召集,董事长主持,所以选项BD错误。

  • 第16题:

    临时股东大会召开的条件是什么? 


    正确答案:股份有限公司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就应当召开股东大会的临时会议: 1.董事人数不足公司法规定的人数或者公司章程所定人数的三分之二时; 2.公司未弥补的亏损达股本总额三分之一时; 3.持有公司股份百分之十以上的股东请求时; 4.董事会认为必要时;5监事会提议召开时。
    如果有上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在二个月内召开临时股东大会。之所以有这个时间限制, 是为了防止将临时股东大会所应决议的事项无限期地拖延。

  • 第17题:

    根据我国《公司法》,股东大会应当每年召开一次年会。当出现董事人数不足法定人数等法定情形时,应当在()内召开临时股东大会。

    • A、15日
    • B、1个月
    • C、2个月
    • D、3个月

    正确答案:C

  • 第18题:

    问答题
    A公司是否有权提议召开临时股东大会?并说明理由。

    正确答案:
    解析:

  • 第19题:

    问答题
    简述宣告婚姻无效的法定事由。

    正确答案: ⑴重婚的;即指有配偶又与他人登记结婚或以夫妻同居生活的违法行为。
    ⑵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的;即指直系血亲或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不能结婚。
    ⑶婚前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婚后尚未治愈的。
    ⑷未到法定婚龄的;即男方未达到22周岁,女方未达到20周岁。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20题:

    问答题
    简述股份有限公司的临时股东大会召开条件。

    正确答案: 按我国《公司法》第104条的规定,公司遇有下列情形之一时,应当在2个月内召开临时股东大会:(1)董事人数不足本法规定的人数或者公司章程所定人数的2/3时;(2)公司未弥补的亏损达股本总额1/3时;(3)持有公司股份10%以上的股东请求时;(4)董事会认为必要时;(5)监事会提议召开时。由于我国《公司法》仅授予董事会召集股东大会的权力而没有赋予股东及监事会对股东大会的特别召集权,故当上述法定事由出现而董事会不行召集权时,临时股东大会便无法召开。对此,在《公司法》进一步完善之前,上市公司可按照证监会的《规范意见》处理,非上市公司则可事先在公司章程中作出约定,以弥补立法的不足,从而保证临时股东大会在必要时得以召开。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21题:

    问答题
    简述回避法定事由。

    正确答案: (1)是本案的当事人或者当事人、诉讼代理人的近亲属
    (2)与本案有利害关系
    (3)与本案当事人、诉讼代理人有其他关系,可能影响对案件的公正审判的
    (4)审判人员接受当事人、诉讼代理人请客送礼,或者违反规定会见当事人、诉讼代理人的,当事人有权要求他们回避
    前三项适用于审判人员以外的对象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22题:

    问答题
    简述继承权丧失的法定事由。

    正确答案: 指依照法律规定在发生法定事由时取消继承人继承遗产的权利。
    (1)故意杀害被继承人
    (2)为争夺遗产,杀害其他继承人
    (3)遗弃被继承人或者虐待被继承人情节严重。但有悔改表现且被继承人生前表示宽恕的,可以不剥夺其继承权。
    (4)伪造,篡改或者销毁遗嘱,情节严重。“情节严重”指侵害了缺乏劳动力又缺乏生活来源的(双缺)继承人的利益,并造成其生活困难的。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23题:

    问答题
    简述在股份公司中,应在2个月内召开临时股东大会的情形。

    正确答案: (1)董事人数不足本法规定的人数或者公司章程所规定的人数的2/3时;
    (2)公司未弥补的亏损达实收股本总额的1/3 时;
    (3)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的股东请求时;
    (4)董事会认为必要时;
    (5)监事会提议召开时;
    (6)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情形。
    解析: 暂无解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