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选题小王在一家教育机构做兼职老师,请问公司可否与小王约定试用期()?A 可以B 不可以C 法律无规定D 如果小王没有异议就可以

题目
单选题
小王在一家教育机构做兼职老师,请问公司可否与小王约定试用期()?
A

可以

B

不可以

C

法律无规定

D

如果小王没有异议就可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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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第1题:

    共用题干
    小王是一家私营企业的员工,他与公司签订了期限为3年的劳动合同,现已履行了1年多。最近,小王感觉该公司的待遇不好,想解除劳动合同,跳槽到其他公司工作。

    如果在小王与公司签订的劳动合同中已经约定,如小王要求提前解除合同应赔偿公司的经济损失,则公司可以要求小王赔偿()。
    A:公司招用小王时向职业介绍所支付的费用
    B:合同约定的违约金5000元
    C:公司组织职工到黄山旅游,为小王向旅行社支付的费用
    D:公司送小王到某大学参加技术培训时双方约定的违约费用

    答案:D
    解析: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37条规定,劳动者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3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根据小王的情况,他可以向公司提出协商解除劳动合同的要求。


    若小王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告知用人单位,无需支付劳动合同约定的违约金,但需要支付培训期间与用人单位所签订的违约费用。

  • 第2题:

    小王在某建筑工程公司上班并签订了劳动合同。根据我国《劳动法》的规定,下列情况下,小王可以单方解除与公司的劳动合同的有( )。

    A.建筑公司拖欠小王4个月工资
    B.小王向公司请假探亲,公司没有同意
    C.公司一直未给小王缴纳社会保险费
    D.公司强令小王冒险作业,危及小王人身安全
    E.小王处于试用期阶段

    答案:A,C,D
    解析:
    劳动者处于试用期阶段的,不能单方面与用人单位解除合同。

  • 第3题:

    天权公司是刘某设立的一家教育类的一人有限责任公司,小王在天权公司报名参加了自费在职学历教育,天权公司负责提供教学场地。小王在报名时。与天权公司签订了一份格式合同,合同规定:报名者必须参加公司指定的入学考试考前培训,费用现金2千元,由报名者个人承担,若报名者因个人原因中途退出培训,必须赔偿天权公司现金5千元。小王在与天权公司签订合同时,天权公司没有向小王解释格式合约中的明细条款,比如小王与天权公司各自的权利与义务、如何计算违约金等条款。之后小王没有缴纳入学考试考前培训费,同时也不打算参加在职学历教育,天权公司要求小王支付5千元违约金。
    天权公司与小王如对合同中的格式条款有不同理解的,应当(  )。


    A.做出不利于小王的解释

    B.做出不利于天权公司的解释

    C.双方协商解决

    D.使用折中条款

    答案:B
    解析:
    我国《合同法》第41条规定,对格式条款的理解发生争议的,应当按通常理解予以解释。对格式条款有两种以上解释的,应当作出不利于提供格式条款一方的解释。格式条款和非格式条款不一致的,应当采用非格式条款。故本题答案选B。

  • 第4题:

    共用题干
    小王今年17岁,父母离异,现父母均已再婚,小王一直由奶奶扶养长大。初中毕业后与叔叔合伙开了一家饭店,在一次车祸中,小王重伤丧失劳动能力。根据案例回答35~37题。

    如果此时小王的奶奶表示无力抚养小王,则()。
    A:只能由小王的父亲抚养
    B:只能由小王的母亲抚养
    C:可以选择由小王的父亲或母亲抚养
    D:小王的奶奶抚养义务在先,不能放弃

    答案:C
    解析:
    根据《婚姻法》第二十九条规定,离婚只能消除夫妻关系,不能消除父母子女的关系。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亲还是由母亲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


    在男女双方离婚后,双方均具备亲自抚养、子女随一方共同生活的条件下,应当亲自行使抚养教育孩子的权利与义务,祖父母对小孩的抚养教育,仅是帮忙性质的抚助,绝不能替代父母任何一方对子女的抚养与教育。


    未成年人造成他人伤害的,其父母都有义务对受损害方给予赔偿。如果父母已经离婚,未成年人对他人造成伤害的,一般由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承担民事责任;如果独立承担责任确实有困难,可以与另一方共同承担责任。

  • 第5题:

    小王在一家教育机构做兼职老师,请问公司可否与小王约定试用期()?

    • A、可以
    • B、不可以
    • C、法律无规定
    • D、如果小王没有异议就可以

    正确答案:B

  • 第6题:

    小王应聘到一家外贸公司上班,劳动合同中约定试用期为三个月。在试用期内,单位未给小王缴纳养老保险费,小王为此提出异议。请问单位是否应该为小王缴纳养老保险费?并说明其理由。


    正确答案:根据《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18条的规定,劳动者被用人单位录用后,双方可以在劳动合同中约定试用期,试用期应包括在劳动合同期限内。《劳动法》第72条规定:“社会保险基金按照保险类型确定资金来源,逐步实行社会统筹。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必须依法参加社会保险,缴纳社会保险费。”另外,根据《社会保险费征缴暂行办法》的规定,用人单位应该为试用期的职工缴纳养老保险。因此,本案中,单位应当为小王缴纳养老保险费。

  • 第7题:

    如果“小王大学毕业则他就获得学位”为假,则下列判断为真的是()。

    • A、如果小王没有获得学位则他就没大学毕业
    • B、只有小王没有获得学位小王大学才没有毕业
    • C、小王获得学位并且大学毕业
    • D、小王获得学位或小王没有大学毕业

    正确答案:B

  • 第8题:

    如果小张和小王都参加比赛,那么小李也参加比赛。现在小李没有参加比赛,那么请问还有谁也没有参加比赛()

    • A、小张
    • B、小王
    • C、小张和小王都没有参加比赛
    • D、无法确定

    正确答案:D

  • 第9题:

    关于16岁的小王涉嫌故意杀人一案,下列说法中错误的是()。

    • A、如果小王没有委托辩护人,公安机关应当通知法律援助机构指派律师为其提供辩护
    • B、对小王应当与成年人分别关押
    • C、讯问小王时,应当通知其法定代理人到场
    • D、讯问小王时,可以通知其法定代理人到场,但不通知也不违法

    正确答案:D

  • 第10题:

    问答题
    小王应聘到一家外贸公司上班,劳动合同中约定试用期为三个月。在试用期内,单位未给小王缴纳养老保险费,小王为此提出异议。请问单位是否应该为小王缴纳养老保险费?并说明其理由。

    正确答案: 根据《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18条的规定,劳动者被用人单位录用后,双方可以在劳动合同中约定试用期,试用期应包括在劳动合同期限内。《劳动法》第72条规定:“社会保险基金按照保险类型确定资金来源,逐步实行社会统筹。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必须依法参加社会保险,缴纳社会保险费。”另外,根据《社会保险费征缴暂行办法》的规定,用人单位应该为试用期的职工缴纳养老保险。因此,本案中,单位应当为小王缴纳养老保险费。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11题:

    不定项题
    对于小王代表乙公司与丙公司订立的房屋租赁合同,下列说法中正确的有(  )。
    A

    因为租金增加了10元(m2/月),小王可以从乙公司获取佣金

    B

    因为租金增加了10元(m2/月),甲机构可以要求乙公司额外追加佣金

    C

    租期的约定没有违规

    D

    转租的规定违背了甲机构与乙公司订立的委托租赁合同的约定,因而无效


    正确答案: A
    解析:

  • 第12题:

    单选题
    小王在一家教育机构做兼职老师,请问公司可否与小王约定试用期()?
    A

    可以

    B

    不可以

    C

    法律无规定

    D

    如果小王没有异议就可以


    正确答案: D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13题:

    小王是一家私营企业的员工,他与公司签订了期限为三年的劳动合同,现已履行了一年多。最近,小王感觉该公司的待遇不好,想解除劳动合同,跳槽到其他公司工作。

    2.如果在小王与公司签订的劳动合同中已经约定,如小王要求提前解除合同应赔偿公司的经济损失,则公司可以要求小王赔偿(  )。
    A.公司招用小王时向职业介绍所支付的费用
    B.合同约定的违约金5000元
    C.公司组织职工到黄山旅游,为小王向旅行社支付的费用
    D.公司送小王到某大学参加技术培训时双方约定的违约费用

    答案:B,D
    解析:

  • 第14题:

    天权公司是刘某设立的一家教育类的一人有限责任公司,小王在天权公司报名参加了自费在职学历教育,天权公司负责提供教学场地。小王在报名时。与天权公司签订了一份格式合同,合同规定:报名者必须参加公司指定的入学考试考前培训,费用现金2千元,由报名者个人承担,若报名者因个人原因中途退出培训,必须赔偿天权公司现金5千元。小王在与天权公司签订合同时,天权公司没有向小王解释格式合约中的明细条款,比如小王与天权公司各自的权利与义务、如何计算违约金等条款。之后小王没有缴纳入学考试考前培训费,同时也不打算参加在职学历教育,天权公司要求小王支付5千元违约金。
    如天权公司与小王签订的合同中有违约金条款,事后向小王追索违约金,其金额可为(  )。


    A.500元

    B.2000元

    C.1000元

    D.600元

    答案:A,D
    解析:
    我国《合同法解释(二)》第29条第2款规定,当事人约定的违约金超过造成损失的百分之三十的,一般可以认定为合同法第一百一十四条第二款规定的“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本材料中天权公司考前培训费用为2000元。其30%为600元,可知违约金最多为600元。AD符合题意,故本题答案选AD。

  • 第15题:

    天权公司是刘某设立的一家教育类的一人有限责任公司,小王在天权公司报名参加了自费在职学历教育,天权公司负责提供教学场地。小王在报名时。与天权公司签订了一份格式合同,合同规定:报名者必须参加公司指定的入学考试考前培训,费用现金2千元,由报名者个人承担,若报名者因个人原因中途退出培训,必须赔偿天权公司现金5千元。小王在与天权公司签订合同时,天权公司没有向小王解释格式合约中的明细条款,比如小王与天权公司各自的权利与义务、如何计算违约金等条款。之后小王没有缴纳入学考试考前培训费,同时也不打算参加在职学历教育,天权公司要求小王支付5千元违约金。
    对小王与天权公司所签订的格式合同说法正确的是(  )。


    A.本合同整体有效

    B.本合同整体无效

    C.合同约定的违约金过高

    D.天权公司可以不向小王指明格式合同条款

    答案:C
    解析:
    我国《合同法》第40条规定,格式条款具有本法第五十二条和第五十三条规定情形的,或者提供格式条款一方免除其责任、加重对方责任、排除对方主要权利的,该条款无效。第56条规定,无效的合同或者被撤销的合同自始没有法律约束力。合同部分无效,不影响其他部分效力的,其他部分仍然有效。A、B项说法错误。我国《合同法解释》(二)第29条第2款规定,当事人约定的违约金超过造成损失的百分之三十的,一般可以认定为合同法第一百一十四条第二款规定的“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C项说法正确。我国《合同法》第39条规定,采用格式条款订立合同的,提供格式条款的一方应当遵循公平原则确定当事人之间的权利和义务,并采取合理的方式提请对方注意免除或者限制其责任的条款,按照对方的要求,对该条款予以说明。D项说法错误。故本题答案选C。

  • 第16题:

    天权公司是刘某设立的一家教育类的一人有限责任公司。小王在报名时,与天权公司签订了一份格式合同,合同规定:报名者必须参加公司指定的入学考试考前培训,费用现金2000元,由报名者个人承担。若报名者因个人原因中途退出培训,必须赔偿天权公司现金5000元。小王在与天权公司签订合同时,天权公司没有向小王解释格式合同中的明细条款,比如小王与天权公司各自的权利与义务、如何计算违约金等条款。之后小王没有缴纳入学考试考前培训费,同时也不打算参加在职学历教育,天权公司要求小王支付5000元违约金。

    下列对小王与天权公司签订的格式合同说法正确的是()。

    A.本合同整体有效
    B.本合同整体无效
    C.合同约定的违约金过高
    D.天权公司需向小王指明格式合同条款

    答案:C,D
    解析: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四十条规定,“格式条款具有本法第五十二条和第五十三条规定情形的,或者提供格式条款一方免除其责任、加重对方责任、排除对方主要权利的,该条款无效”。第五十六条规定,“无效的合同或者被撤销的合同自始没有法律约束力。合同部分无效,不影响其他部分效力的,其他部分仍然有效”。A、B两项说法错误。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当事人约定的违约金超过造成损失的30%的,一般可以认定为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C项说法正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三十九条第一款规定,“采用格式条款订立合同的,提供格式条款的一方应当遵循公平原则确定当事人之间的权利和义务,并采取合理的方式提请对方注意免除或者限制其责任的条款,按照对方的要求,对该条款予以说明”。D项说法正确。

  • 第17题:

    小王从美国学成归来,在美国机场遇到一名也来中国的华人朋友,他请小王帮他带行李,小王可以帮他吗?()。

    • A、可以
    • B、不可以
    • C、箱内无违禁物,可以
    • D、小王的行李不超重,可以

    正确答案:B

  • 第18题:

    小王新到一家展览公司作业务员,工作要求是进行展位销售。请问小王可以尝试哪些基本销售方法?()

    • A、邮寄;
    • B、传真;
    • C、电话;
    • D、电子邮件;
    • E、以上都不合适。

    正确答案:A,B,D,E

  • 第19题:

    小王在某建筑工程公司上班并签订了一份劳动合同。根据我国《劳动法》的规定,下列情况下,小王可以单方解除与公司的劳动合同的有()

    • A、公司强令小王冒险作业,危及小王人身安全
    • B、小王向公司请假探亲,公司没有同意
    • C、小王处于试用期阶段
    • D、建筑公司拖欠小王4个月工资
    • E、公司一直未给小工缴纳社会保险费

    正确答案:A,D,E

  • 第20题:

    2015年1月10日,小王入职时,公司告知他有三个月的试用期,但是没有与小王签订书面的劳动合同。2015年3月15日,公司通知小王,由于他在试用期表现不佳,所以公司决定辞退他。对此,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A、公司应当在聘用小王之后的一个月内与其订立劳动合同
    • B、公司口头告知小王的试用期有效
    • C、如果小王不要求继续履行合同,用人单位应当按照经济补偿标准的三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 D、如果小王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应当继续履行

    正确答案:A,D

  • 第21题:

    多选题
    如果在小王与公司签订的劳动合同中已经约定,如小王要求提前解除合同应赔偿公司的经济损失,则公司可以要求小王赔偿(  )。
    A

    公司招用小王时向职业介绍所支付的费用

    B

    合同约定的违约金5000元

    C

    公司组织职工到黄山旅游,为小王向旅行社支付的费用

    D

    公司送小王到某大学参加技术培训时双方约定的违约费用


    正确答案: D,C
    解析:
    《劳动合同法》第39条规定,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①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②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③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④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⑤因劳动者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用人单位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⑥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 第22题:

    单选题
    如果“小王大学毕业则他就获得学位”为假,则下列判断为真的是()。
    A

    如果小王没有获得学位则他就没大学毕业

    B

    只有小王没有获得学位小王大学才没有毕业

    C

    小王获得学位并且大学毕业

    D

    小王获得学位或小王没有大学毕业


    正确答案: B
    解析: 实际上“小王大学毕业则他就获得学位”是一个充分条件假言判断,既然为假(即前件真,后件假),说明应当是“小王大学毕业”设为P,而“小王没有获得学位”设为q。则A项是肯定前件,而否定了后件,所以为假。B项肯定前件,肯定后件,所以为真。C项是联言判断而肢判断“小王获得学位”是假的,所以为假。D项是相容选言判断而肢判断“小王获得学位”和“小王没有大学毕业”都是假的,所以为假。

  • 第23题:

    单选题
    小王、甲基金分别为某公司的天使投资人和A轮投资人,在该公司进行B轮融资时,乙基金欲购买小王所持全部该公司股权,如果甲基金按约定行使第一拒绝权可以进行的操作为(  )。
    A

    应以同等价格与乙基金共同购买小王所持全部股权

    B

    经考量后拒绝乙基金的购买意向

    C

    可以优先于乙基金以同等价格购买小王所持全部股权

    D

    可以优先于乙基金以折扣价格购买小王所持


    正确答案: B
    解析:

  • 第24题:

    不定项题
    对于小王代表乙公司与丙公司订立的房屋租赁合同,下列说法中正确的有()。
    A

    因为租金增加了10元(㎡/月),小王可以从乙公司获取佣金

    B

    因为租金增加了10元(㎡/月),甲机构可以要求乙公司额外追加佣金

    C

    租期的约定没有违规

    D

    转租的规定违背了甲机构与乙公司订立的委托租赁合同的约定,因而无效


    正确答案: D
    解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