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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第1题:

    下列判断错误的是、()

    A、《大清民律草案》中总则、债、物权由松冈正义等人草拟
    B、《大清民律草案》于1911年8月完成
    C、《大清民律草案》中亲属、继承由修订法律馆单独起草
    D、《大清民律草案》分总则、债、物权、亲属、继承五编

    答案:C
    解析:
    《大清民律草案》是清政府于1911年8月完成的中国历史上第一部专门的民法典草案。共分总则、债、物权、亲属、继承五编,1569条。其中总则、债、物权三编由日本法学家松冈义正等人仿照德、日法典的体例和内容草拟而成,吸收了大量西方资产阶级民法的理论、制度和原则,而亲属、继承两编则由修订法律馆会同礼学馆起草,带有浓厚的中国传统礼教的色彩,故选C项。

  • 第2题:

    清末修律过程中拟定的第一部民法典草案是(  )。
    A.《大清现行刑律》
    B.《钦定大清商律》
    C.《中华民国民法》
    D.《大清民律草案》


    答案:D
    解析:
    解析:清末草拟的《大清民律草案》是中国历史上第一部民法草案。

  • 第3题:

    下列选项中,不属于沈家本参与制定的法律是(  )。
    A.《公司律》
    B.《大清民律草案》
    C.《大清新刑律》
    D.《大清民事诉讼律草案》


    答案:A
    解析:
    【精解】沈家本作为我国近代法学的泰斗,参与制定了民律、刑律、诉讼律、组织法等各类部门法,引导了我国法律走向近代化。但沈家本不曾参与商法的制定,故选A项。

  • 第4题:

    《大清民律草案》包括()。

    • A、总则
    • B、分则
    • C、物权
    • D、债权

    正确答案:A,C,D

  • 第5题:

    《大清民律草案》


    正确答案:《大清民律草案》是旧中国起草的第一部民法典,但由于清政府很快被推翻而未颁布。共五编,分别是总则、债权、物权、亲属、继承。总则、债权、物权三编由日本法学家起草,采用资本主义的民法原则。亲属和继承两编由修订法律馆会同礼学馆起草,沿袭中国封建制法律的原则。

  • 第6题:

    《大清民律草案》的结构取自()民法典。

    • A、日本
    • B、英国
    • C、法国
    • D、德国

    正确答案:D

  • 第7题:

    问答题
    简述《大清民律草案》。

    正确答案: 共五编。前三编总则、债权、物权由日本法学家起草。后两编亲属、继承由修订法律馆会同礼学馆起草。是旧中国第一部独立的民法典,但未及颁布清朝便被推翻。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8题:

    单选题
    清末修律中,将体例分为总则、债权、物权、亲属、继承五编的法典是()
    A

    大清现行刑律

    B

    大清新刑律

    C

    大清民律草案

    D

    大清商律草案


    正确答案: D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9题:

    单选题
    《大清民律草案》的结构取自()民法典。
    A

    日本

    B

    英国

    C

    法国

    D

    德国


    正确答案: C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10题:

    名词解释题
    《大清民律草案》[2006年真题]

    正确答案:
    《大清民律草案》(简称民律草案)是沈家本、伍廷芳、俞廉三等人在清末修律过程中,主持的修订法律馆所着力进行的一项工作。该草案条文稿共分总则、债权、物权、亲属、继承五编共1569条。其中,总则、债权、物权三编由松冈义正等人仿照德、日民法典的体例和内容草拟而成,吸收了大量的西方资产阶级民法的理论、制度和原则。而亲属、继承两编则由修订法律馆会同保守的礼学馆起草,其制度、风格带有浓厚的封建色彩,保留了许多封建法律的精神。修订民律草案的基本思路,仍然没有超出“中学为体、西学为用”的思想格局。这部民律草案是中国历史上第一部专门的民法典草案,但是由于清廷在草案起草完成后随即崩溃,导致它并未正式颁布与施行。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11题:

    单选题
    下列哪个法律是中国婚姻家庭法近代化的最初尝试 ( )
    A

    《大清民律草案》

    B

    《大清现行刑律》

    C

    《民律亲属编草案》

    D

    《民律草案》


    正确答案: C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12题:

    填空题
    《大清民律草案》的后两编由礼学馆制定,名称分别是亲属和()。

    正确答案: 继承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13题:

    下列清末修律成果中,没有正式颁布的有、

    A、《大清民律草案》
    B、《大清商律草案》
    C、《银行则例》
    D、《大小轮船公司注册章程》

    答案:A,B
    解析:
    清末修律,一般称为“草案”的都没有正式颁布与施行。尤其注意清末的商事立法,分为前后两个阶段:第一阶段(1903~1907年),是当时的商部考虑尽快制定出一些应急的法规。1904年颁布的《钦定大清商律》是清朝第一部商律,还有1904年的《公司注册试办章程》和《商标试办章程》,1906年的《破产律》。第二阶段(1907~1911年),修订法律馆于1908年起草了《大清商律草案》等,但未正式颁行。公布的单行商事法规有《银行则例》、《银行注册章程》、《大小轮船公司注册章程》等。

  • 第14题:

    关于《大清民律草案》的表述,正确的有(  )。
    A.《大清民律草案》是在沈家本的主持下制定而成的
    B.《大清民律草案》是中国历史上第一部正式颁行的民法典
    C.日本法学家参与了对《大清民律草案》的修订
    D.《大清民律草案》的结构顺序为总则、物权、债权、亲属、继承


    答案:A,C
    解析:
    B项错在:《大清民律草案》是中国历史上第一部民法典,但未正式颁行。D项错在:《大清民律草案》的结构顺序为:总则、债权、物权、亲属、继承。

  • 第15题:

    大清民律草案》的结构顺序是取自(  )编纂而成的。
    A.德国
    B.日本
    C.法国
    D.瑞士


    答案:A
    解析:
    【精解】《大清民律草案》虽以《日本民法典》为蓝本制定的,但其编纂结构却采取了《德国民法典》的体例,故选A项。

  • 第16题:

    中国历史上第一部民法草案是:()。

    • A、《大清民法》
    • B、《大清民律草案》
    • C、《商人通例》
    • D、《钦定大清商律》

    正确答案:B

  • 第17题:

    简述《大清民律草案》。


    正确答案: 共五编。前三编总则、债权、物权由日本法学家起草。后两编亲属、继承由修订法律馆会同礼学馆起草。是旧中国第一部独立的民法典,但未及颁布清朝便被推翻。

  • 第18题:

    清末修律中,将体例分为总则、债权、物权、亲属、继承五编的法典是()

    • A、大清现行刑律
    • B、大清新刑律
    • C、大清民律草案
    • D、大清商律草案

    正确答案:C

  • 第19题:

    多选题
    清末《大清民律草案》各编包括(  )。[2019年真题]
    A

    物权

    B

    亲属

    C

    债权

    D

    婚姻


    正确答案: D,B
    解析:
    《大清民律草案》是清廷于1911年8月完成的中国历史上第一部专门的民法典草案。由于清廷在草案起草完成后随即崩溃,这部民律草案并未正式颁布施行。《大清民律草案》共分总则、物权亲属、继承5编共1569条。其中总则、债、物权3编由日本法学家松冈义正等人仿照德、日民法典的体例和内容草拟而成,吸收了大量的西方资产阶级民法的理论、制度和原则;而亲属、继承两编则由修订法律馆会同同礼学馆起草,带有浓厚的中国传统制度和传统礼教的色彩。D项不属于《大清民律草案》的5编之一。

  • 第20题:

    多选题
    大清民律草案包括(  )。[2000年真题]
    A

    总则

    B

    分则

    C

    物权

    D


    正确答案: A,D
    解析:
    《大清民律草案》是清廷于1911年8月完成的中国历史上第一部专门的民法典草案,但并未正式颁布施行。《大清民律草案》共分总则物权、亲属、继承5编共1569条。它是仿照德、日民法典的体例和内容草拟而成。

  • 第21题:

    名词解释题
    《大清民律草案》

    正确答案: 《大清民律草案》是旧中国起草的第一部民法典,但由于清政府很快被推翻而未颁布。共五编,分别是总则、债权、物权、亲属、继承。总则、债权、物权三编由日本法学家起草,采用资本主义的民法原则。亲属和继承两编由修订法律馆会同礼学馆起草,沿袭中国封建制法律的原则。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22题:

    单选题
    中国历史上第一部民法草案是:()。
    A

    《大清民法》

    B

    《大清民律草案》

    C

    《商人通例》

    D

    《钦定大清商律》


    正确答案: A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23题:

    问答题
    简述《大清民律草案》的结构、主要内容及地位。

    正确答案: 《大清民律草案》共有五编,按其编篡结构和内容的特点可分为前后两个部分,即总则、债权、物权前三编与亲属、继承后两编。
    清末民律草案前三编以“模范列强”为主。第一编总则,它采取了私有财产所有权不可侵犯、契约自由、过失致人损害应予赔偿等资产阶级民法的一些基本原则。第二编债权,分别规定了债权的标的、效力、让与、承认、消灭以及各种形式的债的意义和有关当事人的权利义务等。第三编物权,主要规定了对各种形式的财产权的法律保护及财产使用内容等。
    清末民律草案后两编以“固守国粹为宗”。第四编亲属,分别对亲属关系的种类和范围、家庭制度、婚姻制度、未成年人和成年人的监护、亲属间的扶养等作了规定。第五编继承,分别规定了自然继承的范围及顺位、遗嘱继承的办法和效力、尚未确定继承人的遗产的处置办法,以及对债权人和受遗人利益的法律保护等
    《大清民律草案》从整体结构上来说,确是代表了其时最先进的民法理论,唯其如此,这一草案的完成,恰恰也成为清末修订的大部分法典一味强调“与国际接轨”,而罔顾本国社会实际这一通病的又一典型。而其法典内容上所体现出的前后两部分的差异,则又成为近代东西方两种法律文化交融的例证。在这里以一个具体的视角叙述着“中体西用”的理论与实践。就法典本身来说,《大清民律草案》不是一部成熟的法律草案,但确是中国历史上第一部民法典。它对以后中华民国的民事立法产生了深远的影响。
    解析: 暂无解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