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题:
解释条约的规则?
(1)条约应依条约之用语按其上下文并参照条约的目的及宗旨所具有的通常意义,善意地加以解释。
(2)解释时,应对整个条约及其附件作全面研究,并考虑与地接条约有关的所有文件。
(3)如果适用一般原则得出的解释仍然意义不明或难解,或显然不合理或荒谬时,就需要借助补充资料。
(4)以两种或两种以上文字写成的条约,除规定遇有解释分歧时,应以某种文字的约文为准外,每种文字的约文同一作准。
(5)在两种以上文字同一作准的条约中,解释分歧案上述办法仍不能消除时,应采用顾及条约的目的及宗旨指最能调和各约文的意义。
第2题:
在多边条约的全体当事国之间修订条约叫做()。
第3题:
条约的解释机关包括哪些?
第4题:
条约的解释
第5题:
第6题:
第7题:
第8题:
第9题:
第10题:
第11题:
在多边条约的部分当事国之间修订条约叫做()。
第12题:
条约的一般解释原则包括()。
第13题:
第14题:
第15题:
条约的重新实施
条约的修改
条约的修正
条约的解释
第16题:
根据作准文本以外的条约译本进行解释
以条约各方约定的标准文本进行解释
每种文本的约文同样作准
应推定各作准文本的条约用语具有相同的含义
第17题:
按照条约用语在其上下文中的通常意义解释
符合条约的目的和宗旨
积极解释
善意解释
第18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