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选题年满6周岁的李某为儿童产品拍摄广告得到1万元收入,其父征得其口头同意,将这1万元赠与其生活的革命老区的叔叔。关于李某父亲的这一民事行为,正确的说法是()A 有效,理由是李某父亲已经征得李某同意B 有效,理由是李某父亲是李某的法定代理人C 无效,理由是没有征得李某母亲的同意D 无效,理由是李某父亲处分这笔财产不是为了李某的利益

题目
单选题
年满6周岁的李某为儿童产品拍摄广告得到1万元收入,其父征得其口头同意,将这1万元赠与其生活的革命老区的叔叔。关于李某父亲的这一民事行为,正确的说法是()
A

有效,理由是李某父亲已经征得李某同意

B

有效,理由是李某父亲是李某的法定代理人

C

无效,理由是没有征得李某母亲的同意

D

无效,理由是李某父亲处分这笔财产不是为了李某的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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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考答案和解析
正确答案: B
解析: 暂无解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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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第1题:

    李某(12岁),其叔叔(30岁)赠与其一台价格3000元的数码相机。因李某与其同学刘某关系甚好,李某便将该数码相机转卖给刘某。下列有关该事件的论述中正确的有( )。

    A.李某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其接受赠与的行为无效

    B.李某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其出卖行为效力未定

    C.李某在征得其父亲同意后,可以出卖数码相机

    D.李某在征得其叔叔同意后,可以出卖数码相机


    正确答案:BC
    李某虽然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但其可以发生与其年龄、智力相符或者纯获利益的行为,所以A选项不对;李某的法定代理人为其父亲,因此能否出卖该相机应由其法定代理人进行追认,故D选项不正确。

  • 第2题:

    李某为某公司经理,其妻王某长期休病假在家,夫妇有一儿一女,儿子李甲于1995年与赵某结婚,婚后生有一子李小刚。李甲于1998年车祸身亡。女儿李乙未婚,与父母同住。李某因工作关系经常在外出差,2000年于南方某城市认识了当地的女青年钱某,次年钱某为李某生有一子李丙,李丙一直随母亲生活。2003年李某意外死亡,经查,有现金5万元,银行存款35万元,李某生前没有遗嘱,对于李某的遗产分割,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1)李某妻子王某可以分得遗产5万元 (2)李小刚可以代位继承其父李甲应得

    A.(1) (3)

    B.(2) (4)

    C.(1) (2)

    D.(3) (4)


    参考答案:C
    解析:首先明确李某的遗产范围,与妻子王某分割夫妻财产后,20万元为李某的遗产。由于李某生前未立遗嘱,按照法定继承规定,第一顺序继承人有:妻子王某、孙子李小刚(代位继承)、女儿李乙、李丙(非婚生子女),每人继承5万元。钱某与李某并不属于法律上承认的夫妻,因此没有继承权。

  • 第3题:

    李某是我国公民,跟随其父母在某太平洋岛国A国生活。2008年9月,刚满15周岁的李某进入A国公民吉姆家窃取了价值3000多元人民币的财物。根据A国的法律,凡盗窃他人财物者,将被剁去一只手的拇指、食指和中指。(事实一)
    李某知道A国的法律规定后,心里害怕,就以想回国上学为由,央求其父母将其送回国。2009年1月,李某的父亲为李某购买了机票,让李某独自回国投靠其叔叔李某明。临行前,李某的父亲将300克海洛因交给李某,让李某放在内衣裤里捎回国交给其叔叔李某明。李某的父亲将李某送到机场,李某到国内下飞机后,其叔叔李某明将李某接回家。到家后,李某将300克海洛因交给了李某明。(事实二)
    李某在国内上学的业余时间,其叔叔李某明教会了李某开大型拖拉机,并教会了李某简单的拖拉机修理技术。李某明经常让李某开着家里的大型拖拉机干农活,还经常让李某干一些超过其体力承受范围的重农活。李某稍有不从,李某明就对李某打骂,李某对李某明心生怨恨。2011年2月27日,李某知道李某明第二天要开着拖拉机去城里买化肥,就事先将家里大型拖拉机的一个关键零件卸下。第二天,李某明开着家里的大型拖拉机去买化肥的过程中,因李某卸下了关键零件致使大型拖拉机遭撞毁,一位行人被撞死,李某明也身受重伤。2011年3月10日,李某到公安机关如实交代了自己破坏家里的大型拖拉机一事和以前的所有违法行为,并揭发了李某明和魏某经常合伙贩卖毒品的事实,司法机关认为李某行为构成了自首,并有重大立功表现。(事实三)
    请回答下列题。

    关于事实二,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查看材料

    A.李某可能构成走私毒品罪
    B.李某可能构成运输毒品罪
    C.根据我国《刑法》对已满14周岁不满16周岁未成年人刑事责任年龄的规定,李某应对事实二中携带毒品的行为负刑事责任
    D.根据我国《刑法》对已满14周岁不满16周岁未成年人刑事责任年龄的规定,李某对事实二中携带毒品的行为不负刑事责任

    答案:A,D
    解析:
    本题考查对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罪的理解和我国刑法对相对负刑事责任年龄人应负刑事责任的规定。李某携带毒品跨越国境进入我国,可能构成走私毒品罪。运输毒品,是指在我国领域内转移毒品。根据我国《刑法》的规定,已满14周岁不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只对贩卖毒品等8种犯罪行为负责,而对走私毒品犯罪行为不负刑事责任。

  • 第4题:

    李某是我国公民,跟随其父母在某太平洋岛国A国生活。2008年9月,刚满15周岁的李某进入A国公民吉姆家窃取了价值3000多元人民币的财物。根据A国的法律,凡盗窃他人财物者,将被剁去一只手的拇指、食指和中指。(事实一)
    李某知道A国的法律规定后,心里害怕,就以想回国上学为由,央求其父母将其送回国。2009年1月,李某的父亲为李某购买了机票,让李某独自回国投靠其叔叔李某明。临行前,李某的父亲将300克海洛因交给李某,让李某放在内衣裤里捎回国交给其叔叔李某明。李某的父亲将李某送到机场,李某到国内下飞机后,其叔叔李某明将李某接回家。到家后,李某将300克海洛因交给了李某明。(事实二)
    李某在国内上学的业余时间,其叔叔李某明教会了李某开大型拖拉机,并教会了李某简单的拖拉机修理技术。李某明经常让李某开着家里的大型拖拉机干农活,还经常让李某干一些超过其体力承受范围的重农活。李某稍有不从,李某明就对李某打骂,李某对李某明心生怨恨。2011年2月27日,李某知道李某明第二天要开着拖拉机去城里买化肥,就事先将家里大型拖拉机的一个关键零件卸下。第二天,李某明开着家里的大型拖拉机去买化肥的过程中,因李某卸下了关键零件致使大型拖拉机遭撞毁,一位行人被撞死,李某明也身受重伤。2011年3月10日,李某到公安机关如实交代了自己破坏家里的大型拖拉机一事和以前的所有违法行为,并揭发了李某明和魏某经常合伙贩卖毒品的事实,司法机关认为李某行为构成了自首,并有重大立功表现。(事实三)
    请回答下列题。

    如我国对事实一中李某的盗窃行为进行刑事管辖,构成管辖依据的是:( ) 查看材料

    A.属地管辖原则
    B.属人管辖原则
    C.保护管辖原则
    D.普遍管辖原则

    答案:B
    解析:
    本题考查刑法的空间效力问题。如果我国对事实一中李某的盗窃行为行使刑事管辖权,原因只在于李某是我国公民,这属于属人管辖原则。

  • 第5题:

    某小区五楼刘某家的抽油烟机发生故障,王某与李某上门检测后,决定拆下搬回维修站修理。刘某同意。王某与李某搬运抽油烟机至四楼时,王某发现其中藏有一包金饰,遂暗自将之塞入衣兜。(事实一)

      王某与李某将抽油烟机搬走后,刘某想起自己此前曾将金饰藏于其中,追赶前来,见王某神情可疑,便要其返还金饰。王某为洗清嫌疑,乘乱将金饰转交李某,李某心领神会,接过金饰藏于裤兜中。刘某确定王某身上没有金饰后,转身再找李某索要。李某突然一拳击倒刘某,致其倒地重伤。李某与王某随即逃走。(事实二)

      后王某建议李某将金饰出售,得款二人平分,李某同意。李某明知金饰价值1万元,却向亲戚郭某谎称金饰为朋友委托其出售的限量版,售价5万元。郭某信以为真,花5万元买下金饰。拿到钱后,李某心生贪念,对王某称金饰仅卖得1万元,分给王某5000元。(事实三)
    关于事实三的分析,下列选项正确的是:

      

    A.李某对郭某进行欺骗,导致郭某以高价购买赃物,构成诈骗罪

    B.李某明知金饰是犯罪所得而出售,构成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

    C.李某欺骗王某放弃对剩余2万元销赃款的返还请求,构成诈骗罪

    D.李某虽将金饰卖得5万元,但王某所犯财产犯罪的数额为1万元

    答案:A,D
    解析:
    选项 A 正确,选项 B、 C 错误。诈骗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用虚构事实或者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的行为。在本案中,若李某仅实施销赃行为,则构成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但李某虚构事实,骗取较大数额财物,对此应以诈骗罪认定。选项 D 正确。对于王某而言,盗窃得手的财物,犯罪人予以变卖,毁弃或使用,只要法律没有明文规定为犯罪的,都属于不可罚的事后行为,对犯罪人的事后行为不能重复评价。但如果行为人利用欺诈手段骗取数额较大财物的,其行为应构成诈骗罪。但本案中王某对诈骗犯罪既未参与,也不知情,因此对此不承担刑事责任。

  • 第6题:

    下列关于讯问未成年犯罪嫌疑人李某(女)的说法正确的是()。

    • A、可以通知李某的父亲到场
    • B、讯问李某,应当有女工作人员在场
    • C、讯问笔录应当交李某、其父亲阅读或者向其宣读
    • D、李某父亲如到场,其可以代为行使李某的诉讼权利

    正确答案:B,C,D

  • 第7题:

    稽查局将《税务行政处罚事项告知书》送到某餐厅,餐厅业主即个体工商户李某不在,经询问,李某的儿子正在餐馆,稽查人员将告知书交由李某的儿子签收。稽查人员的执法行为在以下哪种情况下是正确的()。

    • A、经确定李某的儿子年满18岁,且与其父同住
    • B、经确定李某的儿子年满18岁,不与其父同住
    • C、经确定李某的儿子年满20岁,且与其父同住
    • D、经确定李某的儿子年满20岁,不与其父同住

    正确答案:A,C

  • 第8题:

    镇长黄某负责某重点工程项目占地前期的拆迁和评估工作。黄某和村民李某勾结,由李某出面向某村租赁可能被占用的荒山20亩植树,以骗取补偿款。但村长不同意出租荒山。黄某打电话给村长施压,并安排李某给村长送去1万元现金后,村长才同意签订租赁合同。李某出资1万元购买小树苗5000棵,雇人种在荒山上。副县长赵某带队前来开展拆迁.评估工作的验收。李某给赵某的父亲(原县民政局局长,已退休)送去1万元现金,请其帮忙说话。赵某得知父亲收钱后答应关照李某,令人将邻近山坡的树苗都算到李某名下。后李某获得补偿款50万元,分给黄某30万元。黄某认为自己应分得40万元,二人发生争执,李某无奈又给黄某10万元。李某非常恼火,回家与妻子陈某诉说。陈某说:“这种人太贪心,咱可把钱偷回来。”李某深夜到黄家伺机作案,但未能发现机会,便将黄某的汽车玻璃(价值1万元)砸坏。黄某认定是李某作案,决意报复李某,深夜对其租赁的山坡放火(李某住在山坡上)。树苗刚起火时,被路过的村民邢某发现。邢某明知法律规定发现火情时,任何人都有报警的义务,但因与李某素有矛盾,便悄然离去。大火烧毁山坡上的全部树苗,烧伤了李某,并延烧至村民范某家。范某被火势惊醒逃至屋外,想起卧室有5000元现金,即返身取钱,被烧断的房梁砸死。村民邢某是否构成不作为的放火罪?为什么?


    正确答案: 不构成,因为邢某没有刑法上规定的救火义务。

  • 第9题:

    2008年初建宇房产开发公司开发盛泰房地产项目,在项目开工仪式上,陈某邀请了房产局局长李某(中共党员)等相关部门领导参加,并送给李某等人1千元的红包,李某将1千元红包用于补贴家用。之后,该公司经理陈某请李某帮忙关照,很快办好了相关的房产销售审批手续,2008年中秋节陈某为表示感谢送5万元给李某,李某说:“我是公职人员不能收,但我有个舅舅在农村比较困难,你实在要给你就资助他吧。”陈某就按照李某讲的把5万元送给了其舅舅。2009年春节陈某到李某家中拜年送给其妻2万元,几个月后,李某到革命老区参观学习,看到老区条件很艰苦,很受教育,回来后就将陈某送给其妻的2万元捐给老区的学校。后检察院在调查陈某案件时掌握了李某的有关问题,李某主动到纪委交代了上述事实。 问:(1)李某开工仪式收受1千元是什么行为? (2)李某让陈某送给其舅舅5万元是什么行为? (3)李某收受陈某2万元并将其捐给学校应如何处理?


    正确答案: (1)根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第七十四条规定,李某开工仪式收受1千元属于受礼行为。(2)根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第八十五条规定,李某让陈某送给其舅舅5万元属于受贿行为,陈某是根据李某的授意将钱送给其舅舅,视为李某本人已收受该款。(3)李某收受陈某2万元并将其捐给学校的行为,仍构成受贿行为,因受贿行为已实施完成,将贿赂款捐赠学校的行为只是事后对案款的处置,不影响认定,但可以酌情从轻处理。

  • 第10题:

    李某系某国有外贸公司经理,1998年因涉嫌犯罪被捕,李某具有以下涉案事实: 1995年6月,在一外贸业务中,李某轻信外商,擅自变更结算方式,使公司数百万元货物导致国家利益遭受特别重大的损失。1996年3月,李某未经集体研究,将公司的钱借给好友吴某主管的某运输公司(集体企业),98年案发时,尚有80余万元未归还。1997年底,吴某为表感谢,送1万元给李某作为"过节费"。1996年5月,张某之子因寻衅滋事被捕,张某托李某帮忙疏通关系,李某提出要花3万元。张某给李某4万元,言明1万元作为李某的"辛苦费",李某遂将3万元送给其认识的办案人员,使张某之子罪责得以开脱. 李某将200万元借给运输公司的行为是否构成犯罪?为什么?


    正确答案: 李某将200万元借给运输公司的行为已构成挪用公款罪。李某作为公司的经理,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擅自挪用公司的资金借贷给他人,数额较大,超过3个月未还,已构成挪用资金行为;鉴于李某为国有公司从事公务的人员,其行为应当依照挪用公款罪的规定定罪处罚。

  • 第11题:

    李某欠银行贷款5万元到期未还,李某无其他财产,但美达公司尚欠其劳动报酬6万元。该笔债务已到期,李却迟迟不向美达公司主张。 根据以上情况,回答下列问题: 如后来查实,李某原有汽车一辆,在银行贷款到期前夕,李某将汽车赠与郭某。问:银行是否能向法院请求撤销李某的赠与行为?()

    • A、是 
    • B、否

    正确答案:A

  • 第12题:

    单选题
    张某向王某借款1万元,并由李某提供了保证。后张某经王某同意,将该债务中的6000元转让给宋某,但未征得李某的书面同意,只是事后通知了李某。下列关于保证责任的表述正确的是(  )。[2007年真题]
    A

    因债务转让未征得李某的书面同意,李某对1万元债务不再承担担保责任

    B

    因债务转让事后通知了李某,李某对1万元债务仍应承担担保责任

    C

    李某对已经转让的6000元债务不再承担保证责任,但对未转让的4000元仍应承担保证责任

    D

    李某对已经转让的6000元债务仍应承担保证责任,但对未转让的4000元不再承担保证责任


    正确答案: C
    解析:
    《担保法》第二十三条规定,保证期间,债权人许可债务人转让债务的,应当取得保证人书面同意,保证人对未经其同意转让的债务,不再承担保证责任。但是,保证人仍应当对未转让部分的债务承担保证责任。

  • 第13题:

    张某向王某借款l万元,并由李某提供了保证。后张某经王某同意,将该债务中的6000元转让给宋某,但未征得李某的书面同意,只是事后通知了李某。下列关于保证责任的表述正确的是( )。

    A.因债务转让未征得李某的书面同意,李某对l万元债务不再承担担保责任

    B.因债务转让事后通知了李某,李某对1万元债务仍应承担担保责任

    C.李某对已经转让的6000元债务不再承担保证责任,但对未转让的4000元仍应承担保证责任

    D.李某对已经转让的6000元债务仍应承担保证责任,但对未转让的4000元不再承担保证责任


    正确答案:C

      【解析】

      本题所考查的考点是保证责任。《担保法》第23条规定:保证期间,债权人许可债务人转让债务的,应当取得保征人书面同意,保证人对未经其同意转让的债务,不再承担保证责任。第24条规定:债权人与债务人协议变更主合同的,应当取得保证人书面同意,未经保证人书面同意的,保征人不再承担保证责任。保证合同另有约定的,按照约定。本题中,因债务转让6000元未征得李某的书面同意,李某对这一部分债务不再承担保证责任,但对未转让的债务,还要承担保证责任。正确答案是C.

  • 第14题:

    李某和张某于2000年结婚,婚后育有一子一女李甲和李乙。李某于2005年外出务工,但 一直未归,下落不明。2009年,妻子张某依法申请宣告他死亡。法院依法作出宣告死亡判决 后,其妻子、子女和父亲对其遗产作了分割和继承。存款10万元和汽车归其父所有,房屋和其 他财产归其妻子和子女所有。
    李某被宣告死亡后,张某因无力抚养将李甲送给石某夫妇收养。2011年,张某带着李乙 改嫁马某。但几个月之后,马某不幸在一次车祸中身亡。
    2012年,李某意外出现,法院依照其申请,撤销了对他的死亡宣告。

    如李某在失踪期间,已将其拥有的汽车赠与其在此期间结识的好友范某,下列说法正确的 是( )。
    A.该赠与行为无效
    B.该赠与行为效力待定
    C.范某有权要求李父返还该汽车
    D.李某可撤销这一赠与行为


    答案:C
    解析:
    《民法通则》第24条规定,有民事行为能力人在被宣告死亡期间实施的民 事法律行为有效。同时,《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 意见(试行)》第36条规定,被宣告死亡和自然死亡的时间不一致的,被宣告死亡所引起的法律 后果仍然有效,但自然死亡前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与被宣告死亡引起的法律后果相抵触的,则 以其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为准。该赠与行为有效,故范某有权要求李父返还该汽车。C项说 法正确。

  • 第15题:

    张某、王某、李某出资设立甲公司,注册资本100万元,各自的持股比例为30%、30%、40%;2017年8月,张某要陪孩子出国读书,欲转让其股权,其中一半转给王某,另一半转给乙公司。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A.张某将股权转让给王某,应征得李某的同意
    B.张某将股权转让给乙公司,应征得王某和李某的一致同意
    C.如果李某不同意张某将股权转让给乙公司,则应自己购买,如果不同意购买,则推定其同意购买
    D.张某的股权应优先转让给王某、李某而不是乙公司

    答案:B
    解析:
    根据《公司法》第71条第1款:“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股东之间转让股权,是“自由转,随便转,不通知,不优先”,所以张某可以自由将股权转让给王某,A项错误。 第71条第2款:“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三十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股权;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股权对外转让,基于人合性保护,应经过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本案中一共三股东,所以张某对外转让股权,须其他两股东都同意才能满足法定条件,B项正确。 基于推定同意的理解,李某不同意股权对外转让,应自行购买,不购买,推定为同意转让而非强行购买,C项错误。 第71条第3款:“经股东同意转让的股权,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有优先购买权。两个以上股东主张行使优先购买权的,协商确定各自的购买比例;协商不成的,按照转让时各自的出资比例行使优先购买权。”其他股东的优先购买权是基于“同等条件”的前提下,而不是必然享有的,D项错误。

  • 第16题:

    秦某是儿童影星,年满9周岁,片酬颇丰。其父秦某军的亲弟秦某强,家居山区,生活较为困难。秦某军征得秦某口头同意后,将秦某的片酬30万元以秦某的名义赠与秦某强。对秦某军这一民事行为的效力的下列表述,正确的是(  )。

    A.有效。理由是秦某军为其法定代理人,有权处理其财产
    B.有效。理由是秦某军已征得秦某的同意
    C.无效。理由是秦某军未征得秦某母亲的同意
    D.无效。理由是秦某军处理秦某的财产不是为了秦某的利益

    答案:D
    解析:
    根据《民法通则》第十八条规定,除为被监护人的利益外,监护人不得处理被监护人的财产。

  • 第17题:

    居民个人李某为独生子,2019 年交完社保和住房公积金后共取得税前工资收入 25 万元; 劳务报酬收入 7 万元,其中未扣除支付给中介的中介费 1 万元(有合法有效凭证);稿酬收 入 1 万元。李某有两个上小学的小孩且均由其扣除子女教育专项附加扣除,李某的父母健在 且均已年满 60 岁。则根据上述资料回答下列问题:
    (1)计算其当年计入综合所得的劳务报酬收入并说明理由。
    (2)计算其当年计入综合所得的稿酬收入并说明理由。
    (3)李某综合所得的全年应纳税所得额。
    (4)李某综合所得全年应纳税额。


    答案:
    解析:
    (1)计入综合所得的劳务报酬收入=(70000-10000)×(1-20%)=48000(元) 理由:对个人从事技术转让、提供劳务等过程中所支付的中介费,如能提供有效、合法凭证 的,允许从其所得中扣除。 实际取得劳务报酬所得,以减除 20%的费用后的余额为收入额。
    (2)计算其当年计入综合所得的稿酬收入=10000×(1-20%)×70%=5600(元) 理由:实际取得稿酬所得,以减除 20%的费用后的余额为收入额;稿酬所得的收入额减按 70% 计算。
    ( 3 ) 李 某 综 合 所 得 的 全 年 应 纳 税 所 得 额 =250000+48000+5600-60000-12000 × 2-24000=303600-108000=195600(元)
    (4)李某综合所得的全年应纳税额=195600×20%-16920=22200(元)。

  • 第18题:

    年满6周岁的李某为儿童产品拍摄广告得到1万元收入,其父征得其口头同意,将这1万元赠与其生活的革命老区的叔叔。关于李某父亲的这一民事行为,正确的说法是()

    • A、有效,理由是李某父亲已经征得李某同意
    • B、有效,理由是李某父亲是李某的法定代理人
    • C、无效,理由是没有征得李某母亲的同意
    • D、无效,理由是李某父亲处分这笔财产不是为了李某的利益

    正确答案:D

  • 第19题:

    镇长黄某负责某重点工程项目占地前期的拆迁和评估工作。黄某和村民李某勾结,由李某出面向某村租赁可能被占用的荒山20亩植树,以骗取补偿款。但村长不同意出租荒山。黄某打电话给村长施压,并安排李某给村长送去1万元现金后,村长才同意签订租赁合同。李某出资1万元购买小树苗5000棵,雇人种在荒山上。副县长赵某带队前来开展拆迁.评估工作的验收。李某给赵某的父亲(原县民政局局长,已退休)送去1万元现金,请其帮忙说话。赵某得知父亲收钱后答应关照李某,令人将邻近山坡的树苗都算到李某名下。后李某获得补偿款50万元,分给黄某30万元。黄某认为自己应分得40万元,二人发生争执,李某无奈又给黄某10万元。李某非常恼火,回家与妻子陈某诉说。陈某说:“这种人太贪心,咱可把钱偷回来。”李某深夜到黄家伺机作案,但未能发现机会,便将黄某的汽车玻璃(价值1万元)砸坏。黄某认定是李某作案,决意报复李某,深夜对其租赁的山坡放火(李某住在山坡上)。树苗刚起火时,被路过的村民邢某发现。邢某明知法律规定发现火情时,任何人都有报警的义务,但因与李某素有矛盾,便悄然离去。大火烧毁山坡上的全部树苗,烧伤了李某,并延烧至村民范某家。范某被火势惊醒逃至屋外,想起卧室有5000元现金,即返身取钱,被烧断的房梁砸死。对赵某父亲收受1万元一节,对赵某父亲及赵某应如何定罪?为什么?


    正确答案: 赵某及其父亲都够成受贿罪,为共犯。因为赵某父亲代赵某收受他人贿赂,构成受贿罪共犯,不构成利用影响力受贿罪。

  • 第20题:

    镇长黄某负责某重点工程项目占地前期的拆迁和评估工作。黄某和村民李某勾结,由李某出面向某村租赁可能被占用的荒山20亩植树,以骗取补偿款。但村长不同意出租荒山。黄某打电话给村长施压,并安排李某给村长送去1万元现金后,村长才同意签订租赁合同。李某出资1万元购买小树苗5000棵,雇人种在荒山上。副县长赵某带队前来开展拆迁.评估工作的验收。李某给赵某的父亲(原县民政局局长,已退休)送去1万元现金,请其帮忙说话。赵某得知父亲收钱后答应关照李某,令人将邻近山坡的树苗都算到李某名下。后李某获得补偿款50万元,分给黄某30万元。黄某认为自己应分得40万元,二人发生争执,李某无奈又给黄某10万元。李某非常恼火,回家与妻子陈某诉说。陈某说:“这种人太贪心,咱可把钱偷回来。”李某深夜到黄家伺机作案,但未能发现机会,便将黄某的汽车玻璃(价值1万元)砸坏。黄某认定是李某作案,决意报复李某,深夜对其租赁的山坡放火(李某住在山坡上)。树苗刚起火时,被路过的村民邢某发现。邢某明知法律规定发现火情时,任何人都有报警的义务,但因与李某素有矛盾,便悄然离去。大火烧毁山坡上的全部树苗,烧伤了李某,并延烧至村民范某家。范某被火势惊醒逃至屋外,想起卧室有5000元现金,即返身取钱,被烧断的房梁砸死。对村长收受黄某、李某现金1万元一节,应如何定罪?为什么?


    正确答案: 应定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因为李某为非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便利收取贿赂,够成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

  • 第21题:

    张某与李某共有一台机器,各占50%份额。双方共同将机器转卖获得10万元,约定张某和李某分别享有6万元和4万元。同时约定该10万元暂存李某账户,由其在3个月后返还给张某6万元。后该账户全部款项均被李某债权人王某申请法院查封并执行,致李某不能按期返还张某款项。下列哪一表述是正确的()

    • A、李某构成违约,张某可请求李某返还5万元 
    • B、李某构成违约,张某可请求李某返还6万元 
    • C、李某构成侵权,张某可请求李某返还5万元 
    • D、李某构成侵权,张某可请求李某返还6万元

    正确答案:B

  • 第22题:

    李某,是我国公民,跟随其父母在某太平洋岛国A国生活。2008年9月,刚满15周岁的李某进入A国公民吉姆家窃取了价值人民币3000多元的财物。根据A国的法律,凡盗窃他人财物者,将被剁去一只手的拇指、食指和中指。(事实一)李某知道A国的法律规定后,心里害怕,就以想回国上学为由,央求其父母将其送回国。2009年1月,李某的父亲为李某购买了机票,让李某独自回国投靠其叔叔李某明。临行前,李某的父亲将300克海洛因交给李某,让李某放在内衣裤里捎回国交给其叔叔李某明。李某的父亲将李某送到机场,李某到国内下飞机后,其叔叔李某明将李某接回家。到家后,李某将300克海洛因交给了李某明。(事实二)李某在国内上学的业余时间,其叔叔李某明教会了李某开大型拖拉机,并教会了李某简单的拖拉机修理技术。李某明经常让李某开着家里的大型拖拉机干农活,还经常让李某干一些超体力的重农活,李某稍有不从,李某明就对李某打骂,李某对李某明心生怨恨。2011年2月27日,李某知道李某明第二天要开着拖拉机去城里买化肥,就事先将家里大型拖拉机的一个关键零件卸下。第二天,李某明开着家里的大型拖拉机去买化肥的过程中,因李某卸下的关键零件而将大型拖拉机撞毁,并撞死一位行人,李某明也身受重伤。2011年3月10日,李某到公安机关如实交代了自己破坏家里的大型拖拉机一事和以前的所有违法行为,并揭发了李某明和魏某经常合伙贩卖毒品的事实,司法机关认为李某构成了自首,并有重大立功表现。(事实三)请回答下题。关于事实二,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A、李某可能构成走私毒品罪
    • B、李某可能构成运输毒品罪
    • C、根据我国《刑法》对已满14周岁不满16周岁未成年人刑事责任年龄的规定,李某应对事实二中携带毒品的行为负刑事责任
    • D、根据我国《刑法》对已满14周岁不满16周岁未成年人刑事责任年龄的规定,李某对事实二中携带毒品的行为不负刑事责任

    正确答案:A,D

  • 第23题:

    单选题
    董某是儿童影星,年满9周岁,片酬颇丰。其父董某军的亲弟董某强,家居山区,生活较为困难。董某军征得董某口头同意后,将董某的片酬30万元以董某的名义赠与董某强。对董某军这一民事行为的效力的表述,正确的是(  )。
    A

    有效,因为董某军为其法定代理人,有权处理其财产

    B

    有效,因为董某军已征得董某的同意

    C

    无效,因为董某军未征得董某母亲的同意

    D

    无效,因为董某军处理董某的财产不是为了董某的利益


    正确答案: B
    解析:
    《民法总则》第三十五条规定,监护人应当按照最有利于被监护人的原则履行监护职责。监护人除为维护被监护人利益外,不得处分被监护人的财产。未成年人的监护人履行监护职责,在作出与被监护人利益有关的决定时,应当根据被监护人的年龄和智力状况,尊重被监护人的真实意愿。成年人的监护人履行监护职责,应当最大程度地尊重被监护人的真实意愿,保障并协助被监护人实施与其智力、精神健康状况相适应的民事法律行为。对被监护人有能力独立处理的事务,监护人不得干涉。本案中,董某军并非为董某的利益而处置其财产,因此无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