参考答案和解析
正确答案:
人权是基本权利的来源,基本权利是人权宪法化的具体表现。
(1)人权和基本权利的概念
①人权,是指人作为人所享有或者应当享有的权利。在内涵上,人权表达了所有的人在人格上的普遍平等观念以及绝对尊严的观念。人格的普遍平等人格的绝对尊严,是人权的两个基本要素。
②基本权利是人权宪法化的具体表现。基本权利是指宪法赋予的、表明权利主体在权利体系中重要地位的权利。在权利体系中表明主体根本的政治、经济与社会地位的权利通常被纳入到基本权利的范畴,表明基本权利的根本性、基础性与决定性。
(2)人权与基本权利的区别
①人权是一种自然权,而基本权利是实定法的权利。
②人权具有道德和价值上的效力,而基本权利是法律和制度上保障的权利,其效力与领域受到限制。
③人权表现为价值体系,而基本权利具有具体权利性。
④人权源于自然法,而基本权利源于人权等。
人权与基本权利的区别决定了宪法文本中的人权需要法定化,并转化为具有具体权利内容的基本权利形态。人权一旦转化为宪法文本中的基本权利后,公民与国家机关都应受基本权利的约束。自然法意义上的人权不是或者不能成为判断宪法或者法律的尺度。人权所体现的基本价值是宪法制定与修改过程中的最高目标,表明人类生存与发展的要求、理念与期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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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多“问答题简述人权和基本权利的区别。[2016年真题]”相关问题
  • 第1题:

    (2008年真题)简述物权和债权的区别。


    答案:
    解析:
    (1)权利性质不同。物权是支配权;债权是请求权。
    (2)权利效力范围不同。物权是对世权、绝对权;债权是对人权、相对权。
    (3)权利客体不同。物权的客体为物;债权的客体是行为(给付)。

  • 第2题:

    (2008年真题)简述公民和人民的区别。


    答案:
    解析:
    (1)它们的性质不同。公民是法律概念,人民是政治概念。
    (2)它们的范围不同。公民的范围大于人民的范围。
    (3)它们的权利实现程度不同。人民不但享有宪法权利,而且也能够完全实现宪法权利,而公民则不同,因为其中的一些人可能由于依法被剥夺政治权利而不能完全实现其宪法权利。
    (4)它们的适用对象不同。公民是个体概念,人民是群体概念。

  • 第3题:

    简述人权与公民权的区别。


    答案:
    解析:
    人权与公民权有着严格区别。首先,二者性质不同。人权是一个政治概念,在实践中不断发展,不同的人们可以对人权有各自的理解和解释。而公民权是一个法律概念,其含义和保护方式有着法律的界定,人权的内容一旦入宪而成为公民权,就具有了固定含义,只能依法解释和保护。其次,二者不能简单等同。我们可以笼统地讲公民权就是人权,这是因为它体现着人权的内在要求。然而,人权和公民权从性质到形式差异很大,人权的一个方面的要求可能具体化为公民权的若干项权利,而公民权的一项权利也可能同时体现着人权的多方面要求,二者不能一一对等。最后,人权与公民权相比,还具有阶级性、民族性、地域性以及前述的时代性和国际性的特点。

  • 第4题:

    公民的“基本权利”可以称作“基本人权”或“人权”。


    正确答案:正确

  • 第5题:

    问答题
    简述诉讼时效中断及其与诉讼时效中止的区别。[2006年真题]

    正确答案:
    诉讼时效中断是指在诉讼时效进行之中,因发生一定事由,致使已经经过的时效期间归于无效,待中断事由消除后,诉讼时效重新起算
    诉讼时效中止,是指在诉讼时效完成以前,因发生一定事由,使权利人不能行使权利,因而暂停计算诉讼时效期间,待中止事由消除后,继续计算诉讼时效期间。时效中断和时效中止都是时效完成的障碍。诉讼时效中断与诉讼时效中止存在以下区别:
    (1)发生的事由不同
    前者因提起诉讼、当事人一方提出要求或者同意履行义务,后者因不可抗力或者其他障碍不能行使请求权的。即时效中断依据的是当事人的行为,而时效中止依据的是当事人行为以外的客观情况。
    (2)发生的时间不同
    前者在整个诉讼时效过程中,后者在诉讼时效期间的最后6个月内。即时效中断发生在时效开始后完成前的任何时间,而时效中止则发生在时效期间的最后6个月内。
    (3)法律效果不同
    前者诉讼时效重新计算,后者从中止时效的原因消除之日起,诉讼时效期间继续计算。即时效中断使中断事由发生前已经经过的时效期间归于无效,而时效中止使中止事由发生前已经经过的时效期间仍然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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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第6题:

    问答题
    试论公民基本权利的概念和基本特征。[2004年真题]

    正确答案:
    (1)公民基本权利的概念
    基本权利是通过宪法规范所确定的一种综合性的权利体系。公民的基本权利是指宪法赋予的、表明权利主体在权利体系中重要地位的权利。
    (2)公民基本权利的特征
    宪法作为国家的根本法,既不可能,也无必要对公民的各种权利进行规定,因此宪法所确认的只能是一些基本权利。基本权利作为宪法调整的权利形态,在整个权利体系中处于核心与基础地位,其基本特征表现在:
    ①基本权利表明公民的宪法地位
    基本权利的行使与基本义务的履行构成公民在一国社会生活中的宪法地位。宪法地位是公民参与国家管理、实现其主体意志的基础,是公民行为合宪性的依据。
    ②基本权利是一国权利体系的基础
    通过普通法律规定的权利是基本权利的具体化,即从母体性权利中派生出来的。权利体系中的这一母体性与派生性之间的关系实际上构成了规定基本权利的宪法与规定普通权利的普通法律之间的区别,表明法律体系的不同等级与权利之间的不同位阶关系。
    ③基本权利是稳定的权利体系
    对于一个公民来说,基本权利既是最重要、最根本的权利,同时也是从事社会活动的最低限度的权利。在多样化的权利形态中被纳入到基本权利范畴的一般是国家有能力给予保护并实现的具有现实基础的权利,具有相对的稳定性。
    ④基本权利在一般情况下具有不可转让性
    基本权利是确定公民宪法地位的权利形态,是公民在日常生活中不可缺少的权利。基本权利反映了国家需要保护的公民基本的权利要求,是人的主体意志的体现,与做人的资格有着密切的联系。当国家通过宪法赋予公民基本权利时,这一权利通常成为公民的专有权利,一般不得将其权利转让给他人,否则就会失去基本权利的性质。
    ⑤基本权利具有综合性
    基本权利作为宪法的最高价值规范,在权利体系上具有综合性,即概括了公民在社会生活领域中应有的最基本的权利要求与特征,涉及政治领域、经济领域、文化领域与社会领域。在基本的社会生活领域中宪法确定了基本权利的范围,以保障公民的宪法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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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第7题:

    问答题
    试论人权与公民的基本权利的概念。

    正确答案: 1、人权是人的价值的社会承认,是人区别于动物的观念上的、道德上的、政治上的、法律上的标准。人权中的“人”,可以解释为“自然人”、“人民”、“市民”、“公民”、“国民”、“民族”、“种族”、“集体”甚至法人,它回答的是主体问题。人权中的“权”,可以解释为“自然的权利”、“市民的权利”、“国民的权利”、“人民的权利”、“公民权”、“基本权”、“宪法权”、“公民的基本权利”等,它回答的是人权在所有权利中的地位问题。    作为制度意义上的人权,是资产阶级国家建立之后才有的事情。但资产阶级国家形成之后,人权随着进入法律领域而被分解为两部分,一部分被认为先于国家和高于国家,这部分仍被直呼为人权;另一部分被认为后于国家和基于国家,认为它们是与政治共同体紧密相联的权利,这部分被称为公民权。
    2、法律意义上的人权,在我国自“五四宪法”开始即以“公民的基本权利”在宪法上予以表现。 所谓基本权利,不过是指那些关于人的先天既存的和后天能够实现的价值在法律上的一般承认。它与人们自己设定法律关系时明确权利义务的个别承认有着本质的不同。基本权利所直接否定的对立物是特权制度和奴役制度。基本权利中的“基本”有如下六方面含义:
    第一,基本权利对人的不可缺乏性。只要是人,就有相同的要求,这就是“获得独立的人格并保证展现人格”。基本权利正是这样一些表明一个人不依附另一个人而与人人具有同等人格与尊严的、使人得以自立的权利。
    第二,基本权利的不可取代性。被视为基本权利的权利,每一项都代表着人参与社会生活深度和广度的一个方面,将人从任何一类社会关系中隔离出去,都预示着人的不完整。
    第三,基本权利的不可转让性。基本权利的不可替代性是对国家而言的,它要求国家不得随意更改公民所享基本权利的种类。基本权利的不可转让性是对公民个人而言的,它要求公民在基本权利面前约束自己的任性,通过自律以珍惜基本权利。公民既不能放弃基本权利,也不能把基本权利转借于他人。
    第四,基本权利的稳定性。基本权利的绝大多数种类是按时间效力划分出来的永久权和不直接对应义务的绝对权。它与人的人身相始终,在人生命的整个旅程中是稳定不变的。基本权利的稳定性还有第二方面表现,即对于国家立法来说,一旦认定某些权利是人的基本权利,法的修改和废除一般不再对基本权利有效,政府的变易、国家制度的改革、政策方针的调整,基本权利不随之而被取消。基本权利是限制宪法修改而为立法权划定界限的尺度,宪法的刚性主要是靠基本权利的稳定性来体现的。
    第五,基本权利的母体性。基本权利具有繁衍其他权利的功能,它在整个权利的大系统内起着中轴的作用。
    第六,基本权利在当代文明各国具有共似性。能够以保障人权最低限度实现为文明标准的现代各国,尽管社会制度不同,文化背景和传统有很大的差异,但在人权内容的肯定上却有共同性或相似性。不管国家制度有多大的本质不同,社会是由人构成的这一点是相同的,共同的人的社会总能找到如何对待人的共同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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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第8题:

    问答题
    简述法治与人治的区别。[2010年真题]

    正确答案:
    法治是指以民主为前提和基础,以严格依法办事为核心,以制约权力为关键的社会管理机制、社会活动方式和社会秩序状态。人治就是个人或少数人因缘历史原因掌握了社会公共权力,以军事、经济、政治、法律、文化、伦理等物质的与精神的手段,对占社会绝大多数的其他成员进行等级统治的社会体制。法治与人治是两种截然不同的治理模式,其区别主要表现在:
    (1)领导人或统治者的地位不同
    在法治中,法律至高无上,领导人或统治者都必须服从法律。即使领导人或者统治者认为法律有所不妥,在法律未改变之前,也必须遵守法律,而不能随意改变法律的规定。而在人治中,领导人或者统治者就是至高无上的,他们拥有否定法律的特权。
    (2)法律的地位和作用不同
    这主要体现在法律与权力发生冲突时,在法治社会,法律优先于权力;而在人治社会,权力则优先于法律。法律只是阶级统治的工具。
    (3)是否具有民主、自由、平等和人权等价值观念的不同
    法治是建立在民主的基础之上的,总以民主作为自己的基础和价值目标,同时把自由、平等、人权等作为自己的价值观念加以贯彻。而人治建立在个人专断与独裁基础上,总是与专制相联系,不但不具有自由、平等和人权的价值目标,甚至是反自由、反平等、反人权的。
    (4)两者特点不同
    人治呈现出随意性、多变性的弊端,造成社会的不稳定。而法治具有统一性、稳定性、权威性的特点,以国家强制力为后盾,能有效地制裁违法行为,保证社会的稳定和有序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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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第9题:

    问答题
    简述行为犯和举动犯的含义以及两者的区别。[2004年真题]

    正确答案:
    (1)含义
    行为犯,是指以法定的犯罪行为的完成作为既遂标志的犯罪,如强奸罪、脱逃罪等;举动犯,是指按照法律规定,行为人一着手犯罪实行行为即告犯罪完成和完全符合构成要件,从而构成既遂的犯罪,如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等。
    (2)区别
    犯罪形态不同。行为犯可能存在未遂、既遂等不同的犯罪形态;而举动犯一旦实施犯罪行为就构成既遂,不存在未遂形态。
    犯罪既遂构成标准不同。行为犯不但实施刑法规定的犯罪行为,还要将该犯罪行为实施完毕,才构成犯罪既遂;而举动犯只要实施了犯罪行为就构成既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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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第10题:

    问答题
    简述对虾派和真虾派的形态区别特征。

    正确答案: 对虾科额角发达,有锯齿,尾节末端尖锐。步足前3对钳状,后两对爪状。雌性第5、6步足间的腹甲上具交接器;雄体第一腹肢内肢变形,成为交接器。真虾派体多侧扁,头胸部发达,腹部较短小。第二腹甲节侧甲覆盖于第一节侧甲的后缘上方。第三对步足不成鳌状,第三颚足4到6节组成。鳃叶状。卵产出后抱于雄性的腹肢间,真虾类也称小虾类,腹部较对虾类细小,游泳能力较差,善于在底部爬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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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第11题:

    问答题
    试比较人权与基本权利的关系。

    正确答案:
    解析:

  • 第12题:

    多选题
    公民基本权利也称宪法权利。关于公民基本权利,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  )[2011年真题]
    A

    人权是基本权利的来源,基本权利是人权宪法化的具体表现

    B

    基本权利的主体主要是公民,在我国,法人也可以作为基本权利的主体

    C

    我国公民在行使自由和权利的时候,不得损害国家的、社会的、集体的利益和其他公民的合法的自由和利益

    D

    权利和义务的平等性是我国公民基本权利和义务的重要特点


    正确答案: B,D
    解析:
    A项,人权是人之所以为人的权利。人权与基本权利的区别主要在于:①人权是一种自然权,而基本权利是实定法上的权利;②人权具有道德和价值上的效力,而基本权利是法律和制度上保障的权利,其效力与领域受到限制;③人权表现为价值体系,而基本权利是具体的权利体系;④人权源于自然法,而基本权利源于人权等。人权是基本权利的来源,基本权利是人权宪法化的具体表现
    B项,基本权利的主体是公民。我国《宪法》第2章“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规定了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其中并没有规定法人可以作为基本权利的主体。
    C项,《宪法》第51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在行使自由和权利的时候,不得损害国家的、社会的、集体的利益和其他公民的合法的自由和权利。
    D项,我国公民基本权利和义务具有广泛性、平等性、现实性和一致性四大特点。

  • 第13题:

    ★关于基本权利与人权的关系,下列说法中,错误的是哪一项?()
    A.人权与基本权利的区别决定了宪法文本中的人权需要法定化,并转化为具有具体内容的基本权利形态
    B.人权一旦转化为宪法文本中的基本权利后,国家机关都应受其基本权利的约束
    C.基本权利与人权的相同点在于两者的适用效力和领域都不受限制
    D.人权是一种自然权,而基本权利是实定法上的权利


    答案:C
    解析:
    。基本权利是法律和制度上保障的权利,其效力与领域都不受限制。

  • 第14题:

    (2006年真题)简述法律义务与法律责任的区别和联系。


    答案:
    解析:
    (1)法律义务与法律责任存在明显的区别:法律义务是指法律规定的法律关系主体应该这样行为或不这样行为的限制和约束;法律责任是指行为人由于违约行为、违法行为或者由于法律规定而应承担的某种不利的法律后果。法律关系的主体一般都应履行法律义务,但并非所有法律主体都必然承担法律责任。法律义务并不必然同不利后果相关,只有违反法律义务者才承担不利后果,而法律责任必是与不利后果相关的;法律义务可以通过义务主体自觉履行而完成,而法律责任则需要由国家机关来追究。
    (2)法律义务与法律责任两者又有密切联系:一方面违反法律义务是承担法律责任的前提;另一方面,有时候追究法律责任是法律义务得以履行的手段和措施。另外,两者都是对法律主体的约束,在价值指向上具有间一性,均是为法律权利的实现而存在的。

  • 第15题:

    人权与基本权利的区别有哪些?


    正确答案: 人权从理论上说来源于自然法所主张的自然权利,而自然权利是任何人都可享有的权利。在这个意义上,人权的范围要大于基本权利,人权的享有主体除了公民,还包括外国人、无国籍人。
    基本权利是指那些表明公民在国家基本政治、经济、文化、社会关系中所处法律地位的权利,亦称宪法权利。基本权利是人权的宪法化,我国宪法使用了“基本权利”这一用语,所谓“基本”,是强调这些权利是制宪者认为最为重要和必不可少的权利。

  • 第16题:

    问答题
    人权与基本权利的区别有哪些?

    正确答案: 人权从理论上说来源于自然法所主张的自然权利,而自然权利是任何人都可享有的权利。在这个意义上,人权的范围要大于基本权利,人权的享有主体除了公民,还包括外国人、无国籍人。
    基本权利是指那些表明公民在国家基本政治、经济、文化、社会关系中所处法律地位的权利,亦称宪法权利。基本权利是人权的宪法化,我国宪法使用了“基本权利”这一用语,所谓“基本”,是强调这些权利是制宪者认为最为重要和必不可少的权利。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17题:

    问答题
    简述合同诈骗罪与合同纠纷的区别界限。[2000年真题]

    正确答案:
    合同诈骗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在签订、履行合同过程中,骗取对方当事人财物,数额较大的行为。合同诈骗罪与合同纠纷的区别如下:
    (1)动机目的不同
    合同诈骗罪的行为人只想单方面享受合同所规定的权利而不履行合同义务,根本没有履行合同的意思;合同纠纷当事人不具备故意骗取和非法所有、占有的目的和动机。
    (2)履约能力和履约行为不同
    由于合同纠纷的双方当事人是为了谋求合法经济利益而签约的,因此,他们在签约时,一般都具有履行合同的实际能力或担保;而利用合同诈骗的行为人有的根本没有履行合同的实际能力或担保,有的虽然具有实际履约能力,但根本无履行合同的诚意,不会实施任何有实际意义的履约行为。
    (3)后果不同
    合同纠纷的当事人为了按时履约,往往将货款用于购买原材料,支付工人工资、运输费用等合理开支上,一般都是为了履约而创造条件;而合同诈骗犯罪行为人由于具有非法所有、占有他人财物的故意,一旦非法取得了他人财物的控制权,便任意挥霍,或用来偿还其他债务,或非法用于其他经营,甚至有的携款潜逃,根本不打算归还。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18题:

    问答题
    简述原核细胞和真核生物蛋白质合成的主要区别。

    正确答案: 原核生物蛋白质合成与真核生物蛋白质合成的主要差别有:
    (1)原核生物翻译与转录是偶联的,真核生物要将细胞核内转录生成的mRNA转运到细胞质才能进行蛋白质合成,因此,转录和翻不可能偶联。
    (2)原核生物肽链的合成是从甲酰甲硫氨酰-tRNA开始的,真核生物的肽链合成是从甲硫氨酰-tRNA开始的。(3)原核生物肽链合成的起始依赖于SD序列,真核生物肽链合成的起始依赖于帽子结构。
    (4)原核生物的mRNA与核糖体小亚基的结合先于起始tRNA与小亚基的结合,而真核生物的起始tRNA与核糖体小亚基的结合先于mRNA与小亚基的结合。
    (5)在原核生物蛋白质合成的起始阶段,不需要消耗ATP,但真核生物需要消耗ATP。
    (6)参与真核生物蛋白质合成起始阶段的起始因子比原核生物复杂,释放因子则相对简单。
    (7)原核生物与真核生物在密码子的偏爱性上有所不同。
    (8)真核细胞的翻译后加工比原核细胞复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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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第19题:

    问答题
    简述我国工会的基本权利和义务。

    正确答案: 根据《工会法》和《劳动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工会具有以下权利和义务:
    (1)参与立法和政策的制定。
    (2)参与劳动关系的协调。
    (3)监督劳动法律、法规的执行。
    (4)提供法律帮助。
    (5)建设四有职工队伍。
    (6)协助企业促进经济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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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第20题:

    判断题
    公民的“基本权利”可以称作“基本人权”或“人权”。
    A

    B


    正确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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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第21题:

    问答题
    简述工会的基本权利和义务。

    正确答案: 工会在代表职工利益和维护职工合法权益方面具有如下权利和义务:
    (1)参与立法和政策制定。
    (2)参与劳动关系的协调。
    (3)监督劳动法律、法规的执行。
    (4)提供法律帮助。
    (5)建设四有职工队伍。
    (6)协助企业促进经济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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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第22题:

    问答题
    简述违约责任与侵权责任的区别。[2002年真题]

    正确答案:
    民事责任分为侵权责任与违约责任。二者的区别在于:
    (1)责任制度所要保护的权利的性质不同
    侵权责任保护的是物权、知识产权、人身权等(绝对权);违约责任保护的是债权(相对权)。
    (2)责任发生的前提不同
    违约责任以当事人之间事先设定的债务的存在为前提,而侵权责任则以法律或其他公共规范所承认的权利及其他可保护的利益为根据。
    (3)责任的确定方式有所不同
    违约责任可以事先约定承担责任的范围和方法,而侵权责任不能事先约定。
    (4)责任的形式有所不同
    虽然都是民事责任,但侵权责任与违约责任的形式不同。例如,侵权责任不能适用违约金的形式,而违约责任则可以。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23题:

    问答题
    简述对物权与对人权的区别。

    正确答案: 对物权又称绝对权、对世权,指权利主体对物的一种排他性占有,这种权利可以对抗所有其他人。对人权又称相对权、债权,指对特定人的权利。对人权不同于对物权。(1)对人权是向特定人主张的权利,一般而言,权利人无权向第三人主张权利或自行追夺物或强制取得债权。(2)对人权的追及力不能及于第三人。(3)债权之间的平等性。当债务人有多个债权人而濒于破产时,债权人得就债权平等按比例受偿。
    解析: 暂无解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