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答题简述香港特别行政区行政长官的地位与职权。

题目
问答题
简述香港特别行政区行政长官的地位与职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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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第1题:

    2012年3月25日,香港特别行政区第四任行政长官选举结果揭晓,梁振英当选第四任行政长官人选。关于香港特别行政区长官说法正确的是、( )


    A.行政长官必须是在香港通常居住连续满20年并在外国无居留权的香港特别行政区永久性居民中的中国公民担任,但没有年龄限制

    B.行政长官由普选产生,由中央人民政府任命

    C.行政长官任期为5年,可以连选连任多次

    D.行政长官就任时应向香港特别行政区终审法院首席法官申报财产,记录在案

    答案:D
    解析:
    。考查特别行政区制度。

  • 第2题:

    根据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下列关于香港特别行政区行政长官的表述,正确的有( )

    A.行政长官任期五年,可连任一次
    B.行政长官可任命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主要官员
    C.行政长官是香港特别行政区的首长,代表香港特别行政区
    D.行政长官在当地通过选举或协商产生,由中央人民政府任命

    答案:A,C,D
    解析:
    行政长官是特别行政区的首长,代表特别行政区,对中央人民政府和特别行政区负责。作为特别行政区的首长,对立法会负责。行政长官通过选举或者协商产生,由中央人民政府任命。任期五年,可连任一次。特别行政区行政机关的主要官员由行政长官提名报中央人民政府任命,所以,B选项错误,特别行政区行政机关的主要官员应当由中央人民政府任命。A、C、D选项正确。

  • 第3题:

    香港特别行政区行政长官是香港特别行政区的首长,代表香港特别行政区。()


    正确答案:正确

  • 第4题:

    简述行政长官在特别行政区中的地位。


    正确答案: (1)行政长官是特别行政区的首长和特别行政区政府的首长,是一身兼二任的地方首长。
    (2)行政长官的地位不同于一般行政区的省长、直辖市市长。其职权更大、地位更高,是特别行政区的全权代表。
    (3)行政长官的地位也不同于原香港总督或澳门总督。其职权比总督小.也不是中央政府的代表。

  • 第5题:

    简述特点行政区行政长官的法律地位。


    正确答案: 特别行政区行政长官的法律地位,既不同于中国内地省、自治区、直辖市面上的行政首长,也不同于特别行政区建立之前的总督,其法律地位具有双重性质,《基本法》用不同的法律条款规定了行政长官的法律地位:一是规定“特别行政长官是特别行政区政府的首长”,二是又规定“特别行政区政府的首长是特别行政检行政长官”。因此特别行政长官具有双重身份,即行政长官兼政府首长,负有领导特别行政区及其政府的双重责任。
    ①作为特别行政区的行政长官,他是特别行政区的全权代表,对外代表特别行政区,因此他既要对中央人民政府又要对特别行政区负责。
    ②特别行政区行政长官另一个身份是特别行政区政府的首长,由他直接领导和指挥特别行政区政府,并通过政府全面负责整个特别行政区的工作。

  • 第6题:

    问答题
    简述特别行政区行政长官的地位和资格。

    正确答案: 香港特别行政区行政长官是香港特别行政区的首长,代表香港特别行政区。行政长官对中央政府和香港特别行政区负责。香港特别行政区行政长官由年满四十周岁,在香港通常居住连续满二十年并在外国元居留权的香港特别行政区永久性居民中的中国公民担任。香港特别行政区行政长官任期五年,可连任一次。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7题:

    问答题
    特别行政区的行政长官的职权?

    正确答案: A.领导特别行政区政府,负责执行应在特另行政区实施的法律
    B.决定政府政策,发布行政命令
    C.签署并公布立法机关通过的法律及财政预算决算
    D.提名并报请中央人民政府任命特别行政区主要官员
    E.依法任免特别行政区的公职人员和各级法院的法官(在澳门还任免检察官)
    F.执行中央人民政府发出的有关指令G处理中央授权的对外事务和其他事务
    H.批准向立法机关提出的财政收支动议I决定政府公职人员是否向立法机关作证
    J.赦免或减轻刑事罪犯的刑罚K处理请愿、申诉事项等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8题:

    问答题
    简述特点行政区行政长官的法律地位。

    正确答案: 特别行政区行政长官的法律地位,既不同于中国内地省、自治区、直辖市面上的行政首长,也不同于特别行政区建立之前的总督,其法律地位具有双重性质,《基本法》用不同的法律条款规定了行政长官的法律地位:一是规定“特别行政长官是特别行政区政府的首长”,二是又规定“特别行政区政府的首长是特别行政检行政长官”。因此特别行政长官具有双重身份,即行政长官兼政府首长,负有领导特别行政区及其政府的双重责任。
    ①作为特别行政区的行政长官,他是特别行政区的全权代表,对外代表特别行政区,因此他既要对中央人民政府又要对特别行政区负责。
    ②特别行政区行政长官另一个身份是特别行政区政府的首长,由他直接领导和指挥特别行政区政府,并通过政府全面负责整个特别行政区的工作。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9题:

    判断题
    香港特别行政区行政长官是香港特别行政区的首长,代表香港特别行政区。()
    A

    B


    正确答案: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10题:

    判断题
    香港特别行政区行政会议是协助行政长官决策的机构。()
    A

    B


    正确答案: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11题:

    问答题
    简述中国共产党全国代表大会的地位和职权。

    正确答案:
    解析:

  • 第12题:

    填空题
    香港特别行政区行政长官任职的年龄要求是( )

    正确答案: 年满四十周岁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13题:

    根据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的规定,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

    A、香港特别行政区行政长官如认为立法会通过的法案不符合香港特别行政区的整体利益,可在3个月内将法案发回立法会重议
    B、如果立法会拒绝通过政府提出的财政预算案或其他重要法案,香港特别行政区行政长官在征询行政会议的意见之后可解散立法会
    C、因立法会拒绝通过财政预算案或其他重要法案而解散立法会,重选的立法会继续拒绝通过所争议的原案,香港特别行政区行政长官必须辞职
    D、香港特别行政区行政长官因两次拒绝签署立法会通过的法案而解散立法会后,重选的立法会仍通过原法案,行政长官与立法会协商不成的,行政长官有权再次解散立法会

    答案:A,B,C
    解析:
    《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第50条第2款规定:“行政长官在其一任任期内只能解散立法会一次。”故D项错误。

  • 第14题:

    下列关于香港特别行政区的说法,正确的是( )

    A.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是特别行政区的行政机关,对国家主席负责
    B.香港特别行政区行政长官通过直接选举产生,由中央人民政府任命
    C.中央人民政府与香港特别行政区是单一制国家中央与地方之间的关系
    D.香港特别行政区行政长官应由在香港通常居住连续满15年的中国公民担任

    答案:C
    解析:
    此题考核特别行政区制度。特别行政区政府是特别行政区的行政机关,对立法会负责。故A答案错误;行政长官是特别行政区首长,代表特别行政区,对中央人民政府和特别行政区负责。行政长官通过选举或者协商产生,由中央人民政府任命,B选项只说出一种方式,答案B错误;香港特别行政区行政长官应由在香港通常居住连续满20年的中国公民担任,故答案D错误。虽然特别行政区享有高度自治权,但是它仍直辖于中央人民政府,中央人民政府与特别行政区的关系是单一制国家结构形式内中央与地方之间的关系。故答案C正确。

  • 第15题:

    香港特别行政区行政长官任职的年龄要求是( )


    正确答案:年满四十周岁

  • 第16题:

    香港特别行政区行政会议是协助行政长官决策的机构。()


    正确答案:正确

  • 第17题:

    下列关于香港特别行政区行政长官和立法会的关系说法正确的是:()

    • A、特别行政区行政长官向立法会负责并报告工作
    • B、香港特别行政区行政长官如果认为立法会通过的立法不符合香港特别行政区的整体利益,可以在3个月内将法案发回立法会重议
    • C、立法会全体议员的1/4联合动议指控行政长官有严重违法行为,行政长官应辞职
    • D、因立法会拒绝通过财政预算案或其他重要法案而解散立法会,重选的立法会继续拒绝通过所争议的原法案,行政长官必须辞职

    正确答案:B,D

  • 第18题:

    问答题
    试述特别行政区行政长官的职权。

    正确答案:
    解析:

  • 第19题:

    问答题
    简述议员的职权与义务?

    正确答案: 一、议员的职权指议员作为议会成员所享有的与其职务活动有关的权利,包括:
    (1)提案权。议员最基本的职权,是指议员向议会提出议案或建议,由议会进行审议的权利。
    (2)质询权。即议员有权对内阁提出质问的权利,是内阁制国家议会议员代表选民监督政府的重要手段。
    (3)讨论和表决权。议员最日常的一项职务,指议员对议题和议案加以讨论,并对其结果表示赞成、反对或弃权的态度。
    二、议员的义务包括:
    (1)为实现选民委托,对选民负责,议员在议会中必须勤奋工作,忠于职守。
    (2)为了维持议会的正常秩序,保证议会的权威性和效率,议员必须出席议会会议,参加投票表决,同时必须遵守会议纪律,遵守议事规则,否则要受到纪律的惩处。
    (3)议员兼职时要求保证立法、行政、司法部门之间的分权,以保证分权与制衡宪法原则的贯彻,最常见的是议员当选后不得兼任司法、行政以及其他法律规定的职务。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20题:

    多选题
    根据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的规定,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  )[2007年真题]
    A

    香港特别行政区行政长官如认为立法会通过的法案不符合香港特别行政区的整体利益,可在3个月内将法案发回立法会重议

    B

    如果立法会拒绝通过政府提出的财政预算案或其他重要法案,香港特别行政区行政长官在征询行政会议的意见之后可解散立法会

    C

    因立法会拒绝通过财政预算案或其他重要法案而解散立法会,重选的立法会继续拒绝通过所争议的原案,香港特别行政区行政长官必须辞职

    D

    香港特别行政区行政长官因两次拒绝签署立法会通过的法案而解散立法会后,重选的立法会仍通过原法案,行政长官与立法会协商不成的,行政长官有权再次解散立法会


    正确答案: A,B,C
    解析:
    A项,《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第49条规定,香港特别行政区行政长官如认为立法会通过的法案不符合香港特别行政区的整体利益,可在3个月内将法案发回立法会重议,立法会如以不少于全体议员2/3多数再次通过原案,行政长官必须在1个月内签署公布或按本法第50条的规定处理。
    BD两项,《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第50条规定,香港特别行政区行政长官如拒绝签署立法会再次通过的法案或立法会拒绝通过政府提出的财政预算案或其他重要法案,经协商仍不能取得一致意见,行政长官可解散立法会。行政长官在解散立法会前,须征询行政会议的意见。行政长官在其一任任期内只能解散立法会1次。
    C项,《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第52条规定,香港特别行政区行政长官如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必须辞职:①因严重疾病或其他原因无力履行职务;②因两次拒绝签署立法会通过的法案而解散立法会,重选的立法会仍以全体议员2/3多数通过所争议的原案,而行政长官仍拒绝签署;③因立法会拒绝通过财政预算案或其他重要法案而解散立法会,重选的立法会继续拒绝通过所争议的原案

  • 第21题:

    填空题
    香港特别行政区行政长官是香港特别行政区的(),代表香港特别行政区。其任期五年,可连任()次。

    正确答案: 首长,一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22题:

    问答题
    简述直线职权与参谋职权的关系。

    正确答案: (1)直线职权表现为一种直线或梯级的职权关系,而相反,参谋关系属于顾问性质,其职能仅仅是进行调查、研究并向直线管理人员提出建议。某些部门在整个组织的关系上主要是参谋,而其他部门主要是直线。
    (2)直线与参谋的特征是由其关系来表示的,而不是由部门活动来表示的。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23题:

    问答题
    简述英国下院议长的地位和职权。

    正确答案: 地位:全院大会的核心人物。
    职权:决定议员发言顺序;维持会场秩序;决定会议议程;组织表决;停止违反纪律议员的职务;投出决定性的一票;裁定议案的性质;分配安排各委员会的工作等。
    解析: 暂无解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