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答题简述宪法规范的基本特点。[2005年真题]

题目
问答题
简述宪法规范的基本特点。[2005年真题]

相似考题
更多“问答题简述宪法规范的基本特点。[2005年真题]”相关问题
  • 第1题:

    简述英国近代宪法的基本特点。


    参考答案:

    (1)英国宪法是不成文宪法;
    (2)英国宪法渊源的多样性和分散性;
    (3)英国宪法是“柔性”宪法,其制定和修改几乎与一般法律相同。


  • 第2题:

    (2008年真题)根据宪法学的基本理论,形成宪法规范的最基本方式是(  )。
    A.制定
    B.认可
    C.判决
    D.惯例


    答案:A
    解析:
    解析:宪法是成文法,不是判例法。因此,形成宪法规范最基本的方式是制定。

  • 第3题:

    简述《魏玛宪法》的基本特点。


    正确答案: (1)规定了联邦共和国的国家形式;
    (2)赋予总统广泛权力;
    (3)列举了较多公民权利并标榜社会主义原则;
    (4)被称为经济宪法。

  • 第4题:

    问答题
    简述《十九信条》的内容特点。[2006年真题]

    正确答案:
    (1)《十九信条》的概念
    “十九信条”,全称《宪法重大信条十九条》,它是清政府于武昌起义爆发以后抛出的一个应付时局、挽救自身统治的应急性宪法文件,也是清朝统治集团颁布的最后一个宪法性文件
    (2)《十九信条》的内容特点
    从总体上看,《十九信条》大大缩小了皇帝的权力,扩大了议会及政府总理的职权,但对内使用时,须依国会议决之特别条件,仍强调“大清帝国之皇统,万世不易”“皇帝神圣不可侵犯”。尤其是《十九信条》完全着眼于皇帝与国会之间的权力关系,并没有触及保障人民的权利义务的内容。从制定的背景和实际内容看,《十九信条》是清朝政府在政权崩溃前夕抛出的“救命稻草”,并没有取得其希望获得的效果。在《十九信条》公布后不到两个月,1912年2月,清朝宣统皇帝被迫宣布退位,中华民国南京临时政府就在南京正式成立,中国两千年相传的君主专制制度到此终结。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5题:

    问答题
    试论宪法规范区别于其他法律规范的特点。

    正确答案: 宪法规范是一种根本性的法律规范。与其他法律规范相比较,宪法规范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的特点:
    (1)宪法规范具有政治性。宪法规范是调整国家权力运行与人权保障的法律规范,因而在制宪及行宪过程中不可避免地表现其政治性。在政治力量的相互矛盾和冲突中,宪法规范不可能保持中立,它总是以一定的形式反映政治需求与利益。因此,宪法规范既是各种政治势力合法存在的保障,也是各种政治势力活动的自我限制。
    (2)宪法规范具有组织性与限制性。宪法规范是组织国家权力的规范,亦即国家权力通过宪法规范的运用得到合理的组织和分配。没有宪法规范的授权,任何一种国家权力的行使都是无效的。因此,宪法规范的组织性主要表现为它是授权性规范,它构成确定国家机构活动的宪法基础。为了保证权力运行的合宪性,宪法规范不仅要发挥组织功能,而且要发挥其限制功能。
    (3)宪法规范具有最高性,即指其在时间和空间上与其他规范相比具有优位性与实效性,从而能够约束一切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与公民的活动。
    (4)宪法规范具有稳定性与适应性。宪法规范作为宪法构成的基本要素,需要在社会生活中长期稳定,不得轻易变动。但在宪政运作中,宪法规范的稳定性并不是绝对的,当客观现实情况发生变化,特别是宪法规范与社会现实发生矛盾与冲突时,就有必要调整原有的宪法规范,以保持宪法规范对社会现实的适应性。
    (5)宪法规范制裁性。宪法规范作为一种法律规范,具有特殊的制裁措施。司法审查制度的运用是宪法制裁功能基本的表现形式,但它并非唯一形式。具体说来即维护宪法规范效力的形式,不仅包括公民对政治过程的监督,而且包括对宪法作为法的性质与功能的确信。公民对政治过程的监督是宪法制裁的重要表现形式,构成宪法特有的制裁模式,如选举过程、罢免制度、任期限制、规范性文件的审查、组织活动原则与程序等都属于宪法制裁的范围。
    (6)宪法规范具有历史性与概括性。宪法规范是历史的产物,具有历史性。在一个特定社会中,宪法规范首先表现为一个民族追求自由的历史发展过程。具有历史性的宪法规范在表现社会现实需求时,需要采取高度概括的形式,因而并不是社会现实的直观反映,而是对社会生活中各种现象的高度概括。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6题:

    问答题
    (08年真题)简述认证的基本过程。

    正确答案:
    解析:

  • 第7题:

    问答题
    简述宪法发挥功能的条件。[2002年真题]

    正确答案:
    宪法作为国家根本法,在社会生活的各个领域体现着它的调整和规范功能。宪法功能是宪法内容和原则在社会生活中产生的社会效果。宪法发挥功能需要具备以下条件:
    (1)宪法本身的正当性。宪法要符合社会发展的客观要求,须具备内容、程序和形式上的正当性,这是宪法发挥功能的内在条件。
    (2)良好的宪法文化。宪法发挥功能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社会成员对宪法的信任,由此形成尊重宪法、维护宪法、运用宪法的社会风气,这是宪法发挥功能的重要外部条件。
    (3)有效的宪法保障制度。完备有效的宪法监督体制和违宪审查制度是宪法发挥功能的基本保障。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8题:

    问答题
    简述1889年日本帝国宪法的基本特点。

    正确答案: (1)出于政治上便宜行事的考虑,带有大纲目的性质;
    (2)大量抄袭普鲁士宪法,很少有自己的独创;
    (3)对公民的权利自由规定得非常狭窄,实际上还要受限制。简述外商投资企业使用土地的限制。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9题:

    问答题
    简述宪法规范的含义及特点?

    正确答案: 宪法规范是指调整宪法关系、具有宪法效力的法律规范。
    其特点有:
    (1)宪法规范是最高的法律规范;
    (2)宪法规范的包容性和概括性;
    (3)宪法规范的制材性具有特殊的表现形式。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10题:

    问答题
    简述英国近代宪法的基本特点。

    正确答案: (1)英国宪法是不成文宪法;
    (2)英国宪法渊源的多样性和分散性;
    (3)英国宪法是“柔性”宪法,其制定和修改几乎与一般法律相同。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11题:

    问答题
    简述法国1946年宪法基本内容的特点。

    正确答案:
    解析:

  • 第12题:

    问答题
    试述我国1982年宪法规定的公民基本权利与义务的特点。[2006年真题]

    正确答案:
    公民的基本权利又称宪法权利或者基本人权,是指由宪法规定的公民享有的主要的、必不可少的权利。基本权利决定着公民在国家中的法律地位,是公民在社会生活中最主要、最基本而又不可缺少的权利;它具有稳定性和排他性,它与人的公民资格不可分,与人的法律平等地位不可分,即“不证自明”的权利。
    我国宪法关于公民基本权利和义务的规定,反映了公民与国家的关系,体现了公民的宪法地位,并成为公民其他权利义务的法律基础。公民基本权利和义务的规定及其实现过程,反映了我国宪法的社会主义性质。从总体上讲,我国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具有广泛性、平等性、现实性和一致性四大特点。
    (1)公民基本权利和自由的广泛性
    我国公民基本权利和自由的广泛性表现在两个方面:
    ①享有基本权利和自由的主体非常广泛。我国现阶段的权利主体包括占全国人口绝大多数的社会主义劳动者、拥护社会主义的爱国者、拥护祖国统一的爱国者、社会主义事业的建设者,以及其他服从国家法律的人。
    ②公民享有的权利和自由的范围非常广泛。包括政治权利、人身权利、宗教信仰自由、社会经济权利、文化教育权利等。随着社会主义政治经济文化的不断发展,我国公民基本权利与自由的范围将得到进一步扩大。
    (2)公民基本权利与义务的平等性
    我国公民基本权利与义务的平等性主要表现在两大方面:
    ①公民在享有权利和履行义务方面一律平等。任何公民不分民族、种族、性别、出身、职业、宗教信仰、教育程度、财产状况和职位高低,都一律平等地享有宪法和法律规定的权利,也一律平等地履行宪法和法律规定的义务,公民的正当权利和合法利益都平等地受到法律的保护,不允许任何组织和个人享有宪法和法律规定以外的特权,任何人都必须在宪法和法律的范围内活动。
    ②司法机关在适用法律上一律平等。即司法机关必须根据事实和法律,平等地保护公民的合法权益,平等地追究一切违法犯罪行为人的法律责任。
    (3)公民基本权利和义务的现实性
    我国公民基本权利和义务的现实性表现在两个方面:
    ①公民基本权利和义务的内容具有现实性。即我国宪法关于公民基本权利和义务的规定是从我国政治、经济、文化发展的实际状况出发的,因而切实可行。
    ②宪法对公民基本权利和义务的规定,既有物质保障又有法律保障,因而是可以实现的。
    (4)公民基本权利和义务的一致性
    我国公民基本权利和义务的一致性表现在三大方面:
    ①享有权利和承担义务的主体是一致的。在一般情况下,不允许某些公民只享受权利,而另一些公民则只履行义务。
    ②公民的某些权利和义务是相互结合的,如劳动、受教育既是公民的基本权利,又是公民的义务。
    ③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相互促进,相辅相成。公民基本权利的有效保障将促使公民自觉地履行义务,公民义务的自觉履行将为公民基本权利和自由的扩大创造条件。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13题:

    简述苏联1936年宪法的基本特点。


    参考答案:

    (1)它不掩盖阶级本质明确宣布法和国家的阶级本质。
    (2)规定全部权力属于城乡劳动者,由劳动者代表苏维埃行使。
    (3)确认社会主义公有财产神圣不可侵犯。
    (4)规定苏联公民一律平等,并享有广泛的权利。
    (5)废除了生产资料私有制,消灭了人剥削人,宣布苏联的经济基础是生产资料社会主义所有制。


  • 第14题:

    简述1946年日本宪法的基本特点。


    正确答案: (1)确立国民主权的原则,天皇仅为国家的象征。
    (2)确立了以立法、司法、行政“三权分立”的原则为基础的责任内阁制。
    (3)扩大了国民基本权利和自由。
    (4)规定了“放弃战争”的条款,体现和平原则。

  • 第15题:

    问答题
    简述法律权利的特点。[2018年真题]

    正确答案:
    法律权利,是指法律关系主体依法享有的某种权能或利益,它表现为权利享有者可以自己作出一定的行为,也可以要求他人作出或不作出一定的行为。一切法律权利都受到国家的保护,当权利受到侵害时,权利享有者有权向人民法院或者有关主管机关申诉或请求保护。
    法律权利的特点为:
    (1)法律权利反映一定物质生活条件所制约的行为自由,是法律所允许的权利人为了满足自己的利益而采取的,由其他人的法律义务所保证的法律手段。
    (2)法律权利来自法律规范的规定,得到国家的确认并由国家强制力加以保障。
    (3)权利是权利主体按照自己的意愿决定是否实施某一行为的自由,是保证权利人利益的法律手段,具有一定的自主性。
    (4)权利是与义务相关联的概念,离开义务就无法理解权利。
    (5)权利确定权利人从事法律所允许的行为的范围,在这一范围内,权利人满足自己利益的行为或者要求义务人从事一定行为是合法的,而超过这一范围,则是非法的或不受法律保护的。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16题:

    问答题
    (12年真题)简述冲突规范包括哪几种类型。

    正确答案:
    解析:

  • 第17题:

    问答题
    简述宪法规范作用的意义。

    正确答案: 宪法的规范作用是指宪法对于宪法关系主体行为的直接作用。传统上,研究宪法的作用往往侧重于社会作用方面,相对而言却忽视了宪法的规范作用。认识和强调宪法规范作用的意义在于:一是有助于了解宪法如何作用于宪法关系主体、尤其是公民和国家的行为,从而在实践中加强对这些权利行为和权力行为的规范和调整;二是有助于将宪法的作用与道德、宗教、风俗习惯,尤其是政策、政治原则、政治纪律的作用予以区分。宪法的社会作用与以上方面的作用有类似之处,而宪法的规范作用则是二者的重要区别。只有考察了宪法的规范作用,才能将宪法与以上方面区分开来,才能了解宪法作为法的特点和优点之所在,也使全社会更加重视宪法的至上权威和存在的重大意义。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18题:

    问答题
    简述苏联1936年宪法的基本特点。

    正确答案: (1)它不掩盖阶级本质明确宣布法和国家的阶级本质。
    (2)规定全部权力属于城乡劳动者,由劳动者代表苏维埃行使。
    (3)确认社会主义公有财产神圣不可侵犯。
    (4)规定苏联公民一律平等,并享有广泛的权利。
    (5)废除了生产资料私有制,消灭了人剥削人,宣布苏联的经济基础是生产资料社会主义所有制。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19题:

    问答题
    简述宪法规范作用的主要方式。

    正确答案: 宪法对国家、国家机关、公民、社会团体等宪法关系主体都具有规范作用。由于公民与国家是宪法关系最基本的主体,因此,宪法也主要是对公民的权利行为和国家的权力行为进行规范。而宪法对这两种基本主体的行为的规范作用,主要包括指引、预测和评价等方面。(1)指引作用,是指宪法或宪法性法律对公民、国家等主体的行为起到导向、引路的作用;(2)评价作用,是指宪法作为一种行为标准和尺度,具有判断、衡量人们行为的作用;(3)预测作用,是指根据宪法或宪法性法律的规定,人们可以预先知晓或估计到其他人将如何行为以及行为的后果,从而对自己的行为做出合理安排。除指引、评价、预测作用外,宪法的规范作用还可以表现为教育作用和强制作用。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20题:

    问答题
    简述清末修律的特点。[2004、2008年真题]

    正确答案:
    于1900年至1911年间,清廷为挽救危局,实行了自上而下的大规模的修律工作,对以《大清律例》为代表的传统法律体系进行了全面变革,致使延续了两千余年的中华法系开始解体,史称清末修律。其主要特点有:
    (1)在立法上,清末修律的主要特点是仿效外国资本主义法律形式,同时固守中国传统法制价值。即“参酌各国法律”进行变法修律,但又不能违背“中国数千年相传之礼教民情”,成为清代统治者变法修律的基本特点。
    (2)在内容上,清末修订的法律表现出皇权专制主义传统和西方资本主义法学最新成果的混合:
    ①坚行君主专制体制及封建伦理纲常“不可率行改变”,在新修订的法律中继续保持肯定和维护专制统治的传统;②标榜“吸引世界大同各国之良规、兼采近世最新之学说”,大量引用西方法律理论、原则、制度和法律术语,使得保守的传统法律内容与先进的近现代法律形式同时存在。
    (3)在法典编纂形式上,清末修律改变了中国传统的“诸法合体”的形式,明确了各部门自上而下的法律改革法之间、实体法与程序法之间的差别与不同,分别制定、颁行或起草了有关宪法、刑法、民法、商法、诉讼制度、法院组织等方面的法典或法规,形成了近代法律体系的雏形
    (4)在目的上,它是清代统治者为维护其有效统治,在保持君主专制政体的前提下进行的,因而既不能反映社会民众的要求和愿望,也难有真正的民主形式。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21题:

    问答题
    简述宪法规范所调整的社会关系的特点。

    正确答案: 宪法规范所调整的社会关系的特点是:
    (1)此类社会关系所涉及的领域非常广泛,几乎包括了国家生活各个方面,但均属宏观的原则性方面的关系。
    (2)此类社会关系的一方通常总是国家或者国家机关。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22题:

    问答题
    钦定宪法大纲的结构特点。[2010、2017年真题]

    正确答案:
    《钦定宪法大纲》是清廷于1908年颁布的中国历史上的第一个宪法性文件。由宪政编查馆编订,1908年8月公布。制定“宪法大纲”是清政府“预备立宪”的一个步骤,《钦定宪法大纲》是中国历史上的第一个宪法性文件。该文件共23条,分为正文君上大权附录臣民权利义务两部分。
    (1)《钦定宪法大纲》的结构
    《钦定宪法大纲》共23条,分为正文“君上大权”和附录“臣民权利义务”两部分。
    ①第一部分共14条,第1、2条规定皇帝至高无上的地位:“大清皇帝统治大清帝国,万世一系永永遵戴”;“君上神圣尊严,不可侵犯”。第3条至第14条规定君主的立法、行政、司法、统率军队、宣布战争与媾和、宣布戒严等各项绝对权力,并在许多条文之后加上“议院不得干涉”“皆非议院所得干预”等词语,以保障皇权,限制议会的权力。
    ②第二部分为“附录”,规定了臣民纳税、服兵役、遵守法律诸项义务以及抄自日本宪法中的一些臣民权利。但对于每项臣民权利,均以“在法律范围内”作为限制语,并规定“皇帝得以诏令限制臣民之自由”。
    (2)《钦定宪法大纲》的特点
    ①无论在结构形式上还是在条文内容上,都体现了“大权统于朝廷”的精神。
    ②最突出的特点是皇帝专权,人民无权。
    ③实质在于给君主专制制度披上“宪法”的外衣,以法律的形式确认君主的绝对权力,体现皇室贵族继续维护专制统治的意志和愿望。
    ④颁布后即遭到普遍的反对和批评,并未真正实施。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23题:

    问答题
    简述魏玛宪法的基本特点。

    正确答案: (1)坚持联邦制的国家结构形式,联邦权力优先;
    (2)实行三权分立原则,但总统权力异常强大,尤其是强制执行权、独裁权;
    (3)全面规定公民权利和自由。
    解析: 暂无解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