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多“问答题韩非子是如何论法、术、势及其关系的?”相关问题
  • 第1题:

    法、术、势相结合的政治理论是由()明确提出的。

    A.商鞅
    B.慎到
    C.申不害
    D.韩非子

    答案:D
    解析:

  • 第2题:

    以下哪项不属于韩非子的法律理论思想()?

    • A、法
    • B、权
    • C、术
    • D、势

    正确答案:B

  • 第3题:

    下列先秦学者与学说其主张对应错误的一组是:()

    • A、孔子——仁
    • B、墨子——兼爱
    • C、韩非子——法、术
    • D、庄子——势

    正确答案:D

  • 第4题:

    韩非子的法治思想主要强调()相结合。

    • A、道;术;势 
    • B、法;术;势 
    • C、道;法;势 
    • D、道;法;术

    正确答案:B

  • 第5题:

    王夫之是如何论述“意”与“势”的关系的?


    正确答案: (1)王夫之认为文学创作的统帅是“意”,“意”是整个作品的灵魂。
    (2)王夫之所谓“意”不是指抽象的意理,而是指积淀着理性的自发情意。他认为只有艺术技巧与内在情意浑然一体时,才是“以意为主”。
    (3)王夫之在提倡“以意为主”的同时,也十分注重“势”在创作中的作用。“势”是指诗歌创作中意象与意象之间的内在逻辑联系,是非自觉的隐含思理、支配情意运动的自然趋势或法则。他强调“势”要成为“意”中的神理,追求诗歌的自然化工之美,主张形神合一,以神似为主。

  • 第6题:

    下列观点中属于韩非子对法、术、势三者论述的是()

    • A、法是行政组织规定的行为准则
    • B、术是统治权术
    • C、势是君主的权势
    • D、法是术和势的前提
    • E、势是法和术的前提

    正确答案:A,B,C,E

  • 第7题:

    问答题
    简述讨论法及其要求。

    正确答案: 讨论法是学生在教师指导下为解决某个问题而进行探讨、辨明是非真伪,以获取知识的方法。其优点在于能更好地发挥学生的主动性、积极性,有利于培养学生的独立思维能力和口头表达能力,促进学生灵活地运用知识。
    讨论法的基本要求:
    第一,讨论的问题要有吸引力;
    第二,要善于在讨论中对学生启发引导;
    第三,做好讨论小结。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8题:

    问答题
    王夫之是如何论述“意”与“势”的关系的?

    正确答案: (1)王夫之认为文学创作的统帅是“意”,“意”是整个作品的灵魂。
    (2)王夫之所谓“意”不是指抽象的意理,而是指积淀着理性的自发情意。他认为只有艺术技巧与内在情意浑然一体时,才是“以意为主”。
    (3)王夫之在提倡“以意为主”的同时,也十分注重“势”在创作中的作用。“势”是指诗歌创作中意象与意象之间的内在逻辑联系,是非自觉的隐含思理、支配情意运动的自然趋势或法则。他强调“势”要成为“意”中的神理,追求诗歌的自然化工之美,主张形神合一,以神似为主。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9题:

    多选题
    下列观点中属于韩非子对法、术、势三者论述的是()
    A

    法是行政组织规定的行为准则

    B

    术是统治权术

    C

    势是君主的权势

    D

    法是术和势的前提

    E

    势是法和术的前提


    正确答案: D,A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10题:

    单选题
    法、术、势相结合的政治理论是由(  )提出的。
    A

    商鞅

    B

    慎到

    C

    申不害

    D

    韩非子


    正确答案: C
    解析:
    韩非子主张法、术、势相结合的政治理论。法”是指官府颁布的以赏善罚恶为基本原则的律令,是官员驾驭百姓的基本依据;“术”是指君王操纵驾驭臣下的基本手段;“势”是指君主的权力与威势。

  • 第11题:

    问答题
    韩非是如何论述法术势的相互关系的。

    正确答案: 1、“法”是臣民可作为与不可作为的一个官方标准,“术”是在政治生活中的形式方法,“势”即君臣所具有的权力地位,家族势力以及所处的有利时代条件等一切政治力量资源。
    2、韩非子认为:“人主控制臣民之道有三,一为处势,二为抱法,三位用术。”韩非子的“法”“术”“势”之间具有循环互补的关系,法治需要由术来补足,术治又需要法来补足,势也需要法来补足,若再进一步,就会发现,法其实也需要势的补足,术也需要势的补足,势又需要术的补足,三者互为条件、互相需要,互为补足,存在着循环互补的关系。
    3、法、术、势”三者有机的统一于君主的统治术中,相辅相成,缺一不可,法、势、术浑然一体。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12题:

    单选题
    关于法术势以下说法错误的是()?
    A

    法、术、势是韩非子前的三派法家

    B

    法派以商鞅为宗

    C

    势派以申不害为宗

    D

    韩非子将法、术、势三者相结合


    正确答案: A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13题:

    试论法律关系的种类及其分类的意义。


    正确答案: 法律关系是在法律规范调整社会关系的过程中所形成的人们之间的权利和义务关系。根据不同的标准和认识角度可以对法律关系作不同的分类。
    一、根据法律关系发生的方式,可以分为调整性法律关系与创设性法律关系。
    调整性法律关系的特点是,在法律规范调整之前已经存在着某种社会关系,法律规范的调整只是给它披上法律的外衣,使之成为法律关系,例如,父母子女关系、买卖关系。创设性法津关系的特点是,在法律规范产生之前某种社会关系并不存在,法律规范作用于社会生活后才出现该种社会关系,并使之成为法律关系,例如,破产法律关系。这一分类表明,法不仅具有调整和维护现存社会关系的“事后”作用,而且还具有预测和创造新型社会关系的“事先”作用。
    二、按照法律主体在法律关系中的地位不同,可以分为纵向法律关系和横向法律关系。
    纵向(隶属)的法律关系是指在不平等的法律主体之间所建立的权力服从关系(旧法学称“特别权力关系”)。其特点是,法律主体处于不平等的地位;法律主体之间的权利与义务具有强制性,既不能随意转让,也不能任意放弃。横向法律关系是指平权法律主体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其特点在于,法律主体的地位是平等的,权利和义务的内容具有一定程度的任意性,如民事财产关系、民事诉讼之原、被告关系等。
    三、根据法律关系主体数量的多少所进行分类,可分为双边法律关系和多边法律关系。
    双边法律关系是指在特定的双方法律主体之间存在的权利义务关系,如债权债务关系;多边法律关系是指在三个或三个以上的法律主体之间存在的权利义务关系,如公司的股东之间的关系。这种分类的意义在于更好地认识和处理法律关系中的权利或义务的重叠或冲突,以便合理地确定各个主体的权利、义务及其界限。
    四、据法律关系之间的因果联系,可以分为第一性法律关系与第二性法律关系。
    第一性法律关系是法律规范发挥其指引作用的过程中,在人们合法行为的基础上形成的法律关系,例如公民或法人根据民事法律规范设立、变更民事权利和义务而形成的法律关系。第二性法律关系是在第一性法律关系受到干扰、破坏的情况下对第一性法律关系起补救、保护作用的法律关系,如侵权赔偿法律关系、刑事法律关系等。这种分类的意义在于说明法律,即权利义务实现的不同机制和过程。第二性法律关系越少,越表明法律,即权利和义务的实现是良性的,但第二性法律关系也是必要的。第一性法律关系与第二性法律关系是一种历时性关系,即第一性法律关系在先,第二性法律关系在后。

  • 第14题:

    韩非子的法治思想主要强调什么相结合()

    • A、道、术、势
    • B、法、术、势
    • C、道、法、势
    • D、道、法、师

    正确答案:B

  • 第15题:

    韩非子认为,要利用法、术、势、君子四者来治理国家。


    正确答案:错误

  • 第16题:

    关于法术势以下说法错误的是()?

    • A、法、术、势是韩非子前的三派法家
    • B、法派以商鞅为宗
    • C、势派以申不害为宗
    • D、韩非子将法、术、势三者相结合

    正确答案:C

  • 第17题:

    韩非子的“抱法、处势、用术的理解


    正确答案: 韩非子首先明确地倡导“法治“。
    所谓法治,最简单地可以理解为以法管理。韩非的“法治”思想,概而言之,便是“明其法禁,必其赏罚”。前者指有法可依;后者则指有法必依、违法必究。然其最终目的,不过是为了“上尊而不侵”。韩非“法治”思想之具体内容如下:
    第一,韩非提倡的“法“治之法,是公布于众的成文法。
    第二,韩非主张法必须根据人情或人性来制定,这就是他的人性好利假设。
    第三,既然法的制定必“因人情”,必须根据人之好利假设进行,所以发的内容实质就是赏与罚。第四,执行法的时候必须是法律面前人人平等,而且要做到赏罚严格谨慎。第五,韩非强调立法的权力应在君主。
    在韩非的眼中,君主光有法还不够,还必须有“势”。
    “势”又成为“权势”、“威势”、“势重”,它是指一种具有绝对权威的强制力,也就是指至高无上的君主统治权。韩非认为,只有统治权掌握在手,才是真正的统治者,才能统驭臣民。
    韩非认为,在“法”与“势”的关系上,“势”是对“法”的权威性的保证。如果没有“法”,君主就会事必躬亲、劳而不周;反过来,如果没有“势”,君主之法就会丧失权威而有“法”不治。因而,有“法”无“势”则“法”不行,有“势”无“法”则君不安,“法”“势”相备,则天下大治而人君不劳,此所谓“抱法处势”、“无为而治天下”。
    法治的同时,还须兼用术治。
    一方面,韩非所谈的术是藏在君主心理用来对照验证各方面的事情,从而暗地里用它来驾驭群臣的东西。另一方面,术治还有君王按臣下个人之能力来授予相应的官职、按照官职名分来责求其实际的功效,掌握生杀大权,考核各级官吏的才能的整套方法和手段。

  • 第18题:

    法家管理思想的核心是“法治”,但也要注意管理者的方法和威信,即韩非子的()。

    • A、法
    • B、术
    • C、势
    • D、信

    正确答案:A,B,C

  • 第19题:

    单选题
    下列先秦学者与学说其主张对应错误的一组是:()
    A

    孔子——仁

    B

    墨子——兼爱

    C

    韩非子——法、术

    D

    庄子——势


    正确答案: A
    解析: 庄子,姓庄, 名周,字子休(亦说子沐),宋国蒙人,先祖是宋国君主宋戴公。他是东周战国中期著名的思想家、哲学家和文学家。创立了华夏重要的哲学学派庄学,是继老子之后,战国时期道家学派的代表人物,是道家学派的主要代表人物之一。

  • 第20题:

    问答题
    试论法律关系的种类及其分类的意义。

    正确答案: 法律关系是在法律规范调整社会关系的过程中所形成的人们之间的权利和义务关系。根据不同的标准和认识角度可以对法律关系作不同的分类。
    一、根据法律关系发生的方式,可以分为调整性法律关系与创设性法律关系。
    调整性法律关系的特点是,在法律规范调整之前已经存在着某种社会关系,法律规范的调整只是给它披上法律的外衣,使之成为法律关系,例如,父母子女关系、买卖关系。创设性法津关系的特点是,在法律规范产生之前某种社会关系并不存在,法律规范作用于社会生活后才出现该种社会关系,并使之成为法律关系,例如,破产法律关系。这一分类表明,法不仅具有调整和维护现存社会关系的“事后”作用,而且还具有预测和创造新型社会关系的“事先”作用。
    二、按照法律主体在法律关系中的地位不同,可以分为纵向法律关系和横向法律关系。
    纵向(隶属)的法律关系是指在不平等的法律主体之间所建立的权力服从关系(旧法学称“特别权力关系”)。其特点是,法律主体处于不平等的地位;法律主体之间的权利与义务具有强制性,既不能随意转让,也不能任意放弃。横向法律关系是指平权法律主体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其特点在于,法律主体的地位是平等的,权利和义务的内容具有一定程度的任意性,如民事财产关系、民事诉讼之原、被告关系等。
    三、根据法律关系主体数量的多少所进行分类,可分为双边法律关系和多边法律关系。
    双边法律关系是指在特定的双方法律主体之间存在的权利义务关系,如债权债务关系;多边法律关系是指在三个或三个以上的法律主体之间存在的权利义务关系,如公司的股东之间的关系。这种分类的意义在于更好地认识和处理法律关系中的权利或义务的重叠或冲突,以便合理地确定各个主体的权利、义务及其界限。
    四、据法律关系之间的因果联系,可以分为第一性法律关系与第二性法律关系。
    第一性法律关系是法律规范发挥其指引作用的过程中,在人们合法行为的基础上形成的法律关系,例如公民或法人根据民事法律规范设立、变更民事权利和义务而形成的法律关系。第二性法律关系是在第一性法律关系受到干扰、破坏的情况下对第一性法律关系起补救、保护作用的法律关系,如侵权赔偿法律关系、刑事法律关系等。这种分类的意义在于说明法律,即权利义务实现的不同机制和过程。第二性法律关系越少,越表明法律,即权利和义务的实现是良性的,但第二性法律关系也是必要的。第一性法律关系与第二性法律关系是一种历时性关系,即第一性法律关系在先,第二性法律关系在后。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21题:

    单选题
    以下哪项不属于韩非子的法律理论思想()?
    A

    B

    C

    D


    正确答案: A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22题:

    多选题
    法家管理思想的核心是“法治”,但也要注意管理者的方法和威信,即韩非子的()。
    A

    B

    C

    D


    正确答案: D,C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23题:

    单选题
    韩非子的法治思想主要强调什么相结合()
    A

    道、术、势

    B

    法、术、势

    C

    道、法、势

    D

    道、法、师


    正确答案: D
    解析: 暂无解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