沪上名医陈道隆曾为鲁迅先生看过病,每日诊病一二百号,但对后辈从不颐指气使,而是热情扶持,全力提携。有一年,某纱厂老板的家庭教师病倒,因贫困请不起名医,请了初出茅庐的青年医生王正公。老板知道后,恐病情有误,另请了名医陈道隆,陈为病人诊脉后,正要开方,忽见桌旁有一张己经开好的方子,遂问:这方子是谁开的?当被告知实情后,他喜形于色的说:“好,后生可畏,就照他的方子服药,管保会好。”同时退出诊费16块大洋。病人吃了王正公的药,真就好了。事后,王正公得知自己受到陈道隆赞赏,颇为感动,特意与病人一起登门致谢,成为当

题目

沪上名医陈道隆曾为鲁迅先生看过病,每日诊病一二百号,但对后辈从不颐指气使,而是热情扶持,全力提携。有一年,某纱厂老板的家庭教师病倒,因贫困请不起名医,请了初出茅庐的青年医生王正公。老板知道后,恐病情有误,另请了名医陈道隆,陈为病人诊脉后,正要开方,忽见桌旁有一张己经开好的方子,遂问:这方子是谁开的?当被告知实情后,他喜形于色的说:“好,后生可畏,就照他的方子服药,管保会好。”同时退出诊费16块大洋。病人吃了王正公的药,真就好了。事后,王正公得知自己受到陈道隆赞赏,颇为感动,特意与病人一起登门致谢,成为当时医学界的一段美谈。 这段故事体现了医师的何种职业道德?()

  • A、医师应彼此尊重,相互信任和支持
  • B、公正、客观评价同行医师的品格和能力,不包庇和袒护同行,积极参与医疗技术鉴定和出庭作证等法律程序
  • C、医师不应相互诋毁,更不得以不正当方法妨碍患者对其他同行的信赖
  • D、医师应与同行相互学习与交流,并将自己的技术和知识无私地传授给年轻或下级医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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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第1题:

    当陈某欲代王某偿还债务时,下面做法正确的是( )。

    A.陈某须为全面给付

    B.陈某欲以他物代替清偿时,需要和钱某达成合意

    C.陈某以自己名义为清偿行为

    D.王某异议的时候,钱某必须拒绝陈某的清偿


    正确答案:ABC

  • 第2题:

    被百姓尊其为“开漳圣王”的是()。

    A、陈政

    B、陈元光

    C、王潮

    D、王审知


    参考答案:B

  • 第3题:

    陈某持刀闯入王某家,拿着刀威逼王某,让他在2天内把2万元现金送到陈某家,否则要把王某全家人都杀死。陈某走后,王某即到公安局控告了陈某,陈某被抓获。陈某的行为属于( )。

    A. 抢劫罪既遂

    B. 抢劫罪未遂

    C. 敲诈勒索罪既遂

    D. 敲诈勒索罪未遂


    参考答案:D

  • 第4题:

    甲公司委托王某与陈某一起为公司购买服装,陈某未与王某协商,擅自订购了一批不符合甲公司要求的服装,给甲公司造成10万元的损失,以下说法正确的是:()

    A:陈某自己向甲公司承担赔偿责任
    B:陈某和王某向甲公司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C:陈某和王某向甲公司承担按份赔偿责任
    D:陈某和王某向甲公司承担连带赔偿责任,王某承担赔偿责任后,享有向陈某追偿的权利

    答案:A
    解析:
    《民法通则意见》第79条规定:数个委托代理人共同行使代理权的,如果其中一人或者数人未与其他委托代理人协商,所实施的行为侵害被代理人权益的,由实施行为的委托代理人承担民事责任。被代理人为数人时,其中一人或者数人未经其他被代理人同意而提出解除代理关系,因此造成损害的,由提出解除代理关系的被代理人承担。根据该条规定,陈某应自己向甲公司承担赔偿责任,所以A项正确。

  • 第5题:

    江某和陈某离婚后,孩子玲玲经法院判决由陈某抚养,后江某经人介绍与王某结婚。在此案例中,应当对玲玲履行教育义务的是( )


    A.陈某

    B.江某

    C.王某和江某

    D.陈某和江某

    答案:D
    解析:
    《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第五条规定,适龄儿童、少年的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应当依法保证其按时入学接受并完成义务教育。题干中,江某和陈某为玲玲的父母,无论他们是否离异,都应担起让玲玲接受义务教育的责任。

  • 第6题:

    补阳还五汤是哪位名医的方子()

    • A、张仲景
    • B、孙思邈
    • C、华佗
    • D、王清任

    正确答案:D

  • 第7题:

    某人武部干部陈某与王某在值班室对着墙壁练枪法。当时,人武部部长曾对陈、王二人进行劝阻,说容易发生事故。但陈、王二人不听,继续练枪法。陈装子弹,王开枪,结果子弹穿过窗户打死了在人行道上行走的张。本案中,陈某与王某是否属于共同犯罪?


    正确答案: (1)陈某与王某的行为不构成共同犯罪。
    (2)共同犯罪,是指二人以上共同故意犯罪。
    构成共同犯罪,必须具备如下条件:
    第一,共同犯罪的主体必须是二人以上。这是共同犯罪的主体条件。
    第二,各犯罪人必须具有共同的犯罪行为,这是共同犯罪的客观要件。
    第三,各共同犯罪人必须有共同的犯罪故意,这是共同犯罪的主观要件。
    上述三个要件,必须同时具备,缺一不可。
    (3)本案中,陈某与王某没有致张某死亡的共同故意,他们的犯罪主观方面是疏忽大意的过失,他们的行为构成过失致人死亡罪。

  • 第8题:

    “陈王昔时宴平乐”中“陈王”是说的谁()

    • A、曹植
    • B、曹睿
    • C、曹冲
    • D、曹昂

    正确答案:A

  • 第9题:

    妇女杨某与王某通奸,被其夫陈某察觉,杨某恐其夫口后对己不利,遂起谋杀恶念,并与王某台力于某晚杀死其夫,并放火烧了房子,谎报其夫被火烧死。公安人员赴现场发现了王某的脚印。问:王某的脚印属于法定证据中哪一种?


    正确答案:王某的脚印属于物

  • 第10题:

    张某将自己名下的房屋一套出租给了王某,后张某因资金需要将该房屋抵押给了A、银行,A、银行后来为收回贷款将该房屋拍卖给了陈某,陈某拟自己使用该房屋,要求王某或者迁出或者提高租金。下面说法正确的是()。

    • A、陈某有权王某迁出
    • B、陈某有权王某迁出,但要给予王某一定补偿
    • C、陈某无权王某迁出,但有权提高租金
    • D、陈某无权王某迁出,也无权提高租金

    正确答案:D

  • 第11题:

    单选题
    补阳还五汤是哪位名医的方子()
    A

    张仲景

    B

    孙思邈

    C

    华佗

    D

    王清任


    正确答案: C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12题:

    问答题
    王某与陈某系邻居,平日相处甚好。2014年初王某因做生意手头资金紧张,就向陈某借10万元现金。王某说好半年归还。谁知生意不景气,王某赔了本,借陈某的款不能按时偿还。一年后,王某与陈某两家因小孩打架产生了矛盾,几次发生争吵,从此两家互相怨恨。这时陈某向王某索要借款,王某不但不还,还提出“你家盖房时用了我家的水泥、预制板、木料、砖块、铝合金等,我们就一块算。”两家为此又吵了起来。陈某在气愤之余,将王某告到县法院设在他们当地的法庭,要求还款。王某请了律师,提起了反诉,要求陈某归还盖房时借去的材料。法庭的罗法官以独任制的方式审理了此案,作出了一审判决。王莱不服一审判决,向上级法院提出上诉。上诉法院认为,一审虽然认定事实清楚,但是适用法律不当,判决撤销原判,发回重审。法庭的罗法官又重审了此案.改变了原来的判决,双方当事人均来再上诉。  问题:二审法院在程序上都有哪些错误?

    正确答案:
    解析:

  • 第13题:

    2004年7月,某市发生特大洪灾,陈某乘机倒卖粮食,被该市某公安局抓到。在询问陈某之初,他不承认自己有倒卖粮食的行为,公安人员蔡某和秦某非常生气,认为陈某态度恶劣,于是对其拳打脚踢,并不时用警棍电击陈某。当时蔡某的朋友王某(某商场职员)也在场,王某看着蔡某和秦某用警棍很是过瘾,也想试一下如何使用,于是要求蔡某和秦某让他来代他们行使职权,"审问"陈某。蔡某和秦某将其警棍交给王某,王某在"代行职权"过程中,长时间电击陈某,造成陈某多次昏厥。后蔡某对陈某泼冷水,让其清醒。陈某清醒以后,交代了自己的违法行为。于是蔡某和秦某二人对陈某做出处罚决定:捆绑示众5天,以示惩戒。具体做法是把陈某捆绑起来,每天早上7点送到该市广场,胸前挂一"粮贩子"的牌子,陈某不得越出公安人员为其划的一平方米活动区域,每两个小时可上一次厕所,每次5分钟。晚上一直站到8点钟,才回到公安分局拘留室休息。陈某被示众5天后释放。后查明,陈某全身多处软组织受伤,部分系王某电击所致,部分系蔡某和秦某殴打所致。

    问题:

    1.如果陈某请求赔偿,赔偿义务机关是谁?

    2.陈某对蔡某和秦某殴打和电击造成的伤害可否请求国家赔偿?为什么?

    3.对王某电击造成的伤害,应请求民事赔偿还是国家赔偿?为什么?

    4.可否进行追偿?怎样追偿?


    参考答案:1.本案应以蔡某和秦某所在机关即该公安分局为赔偿义务机关。
    2.陈某对蔡某和秦某殴打和电击造成的伤害可以请求国家赔偿。根据《国家赔偿法》的规定,蔡某和秦某对陈某拳打脚踢并使用警棍和交由他人使用警棍电击陈某,属于暴力殴打和违法使用警械的违法行为,陈某对由此而造成的身体伤害,有权请求国家赔偿。
    3.根据《国家赔偿法》的规定,受害人取得国家赔偿,只能针对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的违法行使职权造成损害的行为,对非行政机关的行为和行政机关的非行政行为以及行政机关工作人员与行使职权无关的个人行为不能请求国家赔偿,只能请求民事赔偿。
    本案中王某不是公安人员,只是一名商场售货员,不是国家行政机关工作人员,他殴打和电击陈某的行为似乎不应视作行政行为。但是,由于王某电击陈某,是在蔡某和秦某询问陈某过程中,在蔡某和秦某同意并给予警棍的情况下进行的。
    因此,王某的行为视为是蔡某和秦某在行使职权,故对王某殴打和电击陈某的行为,陈某应请求国家赔偿而不是民事赔偿。
    4.可以进行追偿。蔡某和秦某二人所在机关对陈某赔偿后,应向蔡某、秦某以及王某三人追偿,并依法对蔡某和秦某给予行政处分。

  • 第14题:

    ()与唐顺之、归有光、茅坤一道被称为唐宋派。

    A、陈从易

    B、王慎中

    C、曾公亮

    D、钱熙


    参考答案:B

  • 第15题:

    王某将自己的热水器赠送给陈某,陈某询问热水器是否有问题,王某告知陈某“没问题,放心用”。陈某使用热水器淋浴时,热水器漏电将陈某击伤。以下说法正确的是:

    A:王某应向陈某承担赔偿责任
    B:陈某无权要求王某承担赔偿责任
    C:王某应向陈某承担公平责任
    D:王某应向陈某承担侵权责任

    答案:A
    解析:
    《合同法》第191条规定:“赠与的财产有瑕疵的,赠与人不承担责任。附义务的赠与,赠与的财产有瑕疵的,赠与人在附义务的限度内承担与出卖人相同的责任。赠与人故意不告知瑕疵或者保证无瑕疵,造成受赠人损失的,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本题中,王某向陈某保证赠与物无瑕疵,造成陈某损失,王某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王某违反的是合同法上的瑕疵担保责任,王某的行为并不构成侵权,因此王某承担的责任是合同法上的违约责任,不是侵权法上的侵权责任,所以A选项正确,CD选项不正确。

  • 第16题:

    李某为精神病人,其妻将其交给王某照看,王某因一时疏忽导致李某跑出王某家,李某在外闲逛时将陈某无故打伤,那么关于责任承担的表述正确的是(  )。

    A.王某一人承担陈某被打伤的责任
    B.仅由李某之妻承担陈某被打伤的责任
    C.应当由王某和李某之妻共同承担陈某被打伤的责任
    D.王某不应当承担责任

    答案:C
    解析:
    委托监护情形下,被监护人有侵权行为并需要承担民事责任的,应当由监护人承担。但是,被委托人未尽力履行监护职责确有过错的,被委托人负连带责任。

  • 第17题:

    陈某带着孩子去医院看病,发现接诊医生王某因股市暴跌心情不佳,态度冷漠且工作不积极,徐某担心耽误孩子病情,气急不过与王某发生纠纷,并用拳头和垃圾桶盖殴打王某,导致后者右手第四掌骨骨折,经鉴定构成轻伤二级,陈某随后向警方投案,院方要求严惩。下列说法错误的是()。

    • A、陈某将构成故意伤害罪,王某可以向其要求赔偿
    • B、陈某向警方投案的行为符合自首,可以从轻处罚
    • C、医生冷漠以及不积极,属于被害人过错,可以作为减轻陈某处罚的理由
    • D、医生因炒股而怠于工作,被打是咎由自取,陈某不负刑事责任

    正确答案:D

  • 第18题:

    经讨价还价,村民陈某决定购买王某的耕牛。付款后,陈某临时去外地看望好友,行前与王某约定两天后来牵牛耕牛。第二天,张某也找到王某购买耕牛。由于张某出价比陈某高,王某遂决定将同一耕牛卖给张某,张某当即付款牵牛耕牛。第三天,陈某到王某家牵牛,发现耕牛已被王某卖给他人,非常生气,与王某发生争执。 王某违反了哪项合同履行原则?并说明理由。


    正确答案: 王某违反了合同履行的诚实信用原则。
    理由:
    ①根据诚实信用原则,合同当事人在履行合同时应该恪守信用,言行一致,应尽最大的善意履行自己的合同义务,实现对方的合同权利。
    ②在本案中,王某没有善意履行自己的合同义务,滥用了自己的权利,违反了合同履行的诚实信用原则。

  • 第19题:

    “无论外感内伤„„所伤者无非气血”是谁提出的()。

    • A、王清任
    • B、陈复正
    • C、薛铠
    • D、张景岳

    正确答案:A

  • 第20题:

    妇女杨某与王某通奸,被其夫陈某察觉,杨某恐其夫口后对己不利,遂起谋杀恶念,并与王某台力于某晚杀死其夫,并放火烧了房子,谎报其夫被火烧死。公安人员赴现场发现了王某的脚印。陈某被烧死这一事实对杨某和公安机关来说,属学理上哪种证据?


    正确答案: 陈某被烧死对杨某来说是无罪证据,对公安机关来说是有罪证据。

  • 第21题:

    被告人王某,男,24岁,工人。 被告人陈某,男,30岁,农民。 1994年10月6日,被告人王某欲筹措一笔资金做螃蟹生意,找到其内弟陈某借钱。陈说:“我没那么多钱,但同村张某因做预制板生意,手中定有大笔现金,只是怕不愿外借。”王某随说:“我有一个办法,让他借也得借,不借也得借。”陈问什么办法,王随后说出绑架张某读小学的孩子的想法,并让陈某提供张子的相貌外部特征与放学路线,王某于第2天在张子放学路上将其挟持到等候的吉普车上,陈某驾车到县城,然后,王、陈2人将张子关进一间无人居住的地下室内。王写信给张。称:“张老板,本人因急需一笔款项,烦请帮助1万元。有诚意将货于××日送到××处,我保证贵子安全。” 【问题】本案被告王、陈2人的行为是否构成绑架勒索罪?绑架勒索罪与抢劫罪的界限是什么?


    正确答案:这是一起典型的以勒索财物为目的的绑架罪。
    以勒索财物为目的的绑架罪与抢劫罪有如下区别:(1)取得财物的对象不同、绑架罪的行为人是向被绑架者特殊关系的第三人或单位索取财物;抢劫罪的行为人则直接劫取被害人财物;(2)取得财物的方式不同。绑架罪取财的方式是间接的,行为人可以通过打电话、写信或带口信等方式要挟第三人或单位交付财物,且行为人实施绑架行为与取得财物之间有一段时间间隔;抢劫罪则是通过实施暴力、威胁、麻醉等方式当场直接掠取被害人的财物。
    另外,绑架罪在主观方面出于直接故意,并且具有勒索他人财物的目的。如绑架所勒索的是被害人所欠行为人的合法债务,则应定为非法拘禁罪。就本案而言,王、陈二人用暴力将张子绑架,向张索要1万元赎身钱,其主观方面符合绑架罪特征。

  • 第22题:

    单选题
    “陈王昔时宴平乐”中“陈王”是说的谁()
    A

    曹植

    B

    曹睿

    C

    曹冲

    D

    曹昂


    正确答案: A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23题:

    问答题
    经讨价还价,村民陈某决定购买王某的耕牛。付款后,陈某临时去外地看望好友,行前与王某约定两天后来牵牛耕牛。第二天,张某也找到王某购买耕牛。由于张某出价比陈某高,王某遂决定将同一耕牛卖给张某,张某当即付款牵牛耕牛。第三天,陈某到王某家牵牛,发现耕牛已被王某卖给他人,非常生气,与王某发生争执。 王某违反了哪项合同履行原则?并说明理由。

    正确答案: 王某违反了合同履行的诚实信用原则。
    理由:
    ①根据诚实信用原则,合同当事人在履行合同时应该恪守信用,言行一致,应尽最大的善意履行自己的合同义务,实现对方的合同权利。
    ②在本案中,王某没有善意履行自己的合同义务,滥用了自己的权利,违反了合同履行的诚实信用原则。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24题:

    问答题
    经讨价还价,村民陈某决定购买王某的耕牛。付款后,陈某临时去外地看望好友,行前与王某约定两天后来牵牛耕牛。第二天,张某也找到王某购买耕牛。由于张某出价比陈某高,王某遂决定将同一耕牛卖给张某,张某当即付款牵牛耕牛。第三天,陈某到王某家牵牛,发现耕牛已被王某卖给他人,非常生气,与王某发生争执。 本案中,谁谁取得耕牛的所有权?

    正确答案: 张某取得耕牛的所有权。
    理由:
    ①耕牛属于动产。根据我国民法通则的相关规定,对于动产,一般按照交付的方式取得所有权。
    ②本案中,陈某付了款,但没有牵走耕牛.未发生实际交付。张某付了款并牵走耕牛,因此,张某取得耕牛的所有权。
    解析: 暂无解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