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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第1题:

    按照现行税法规定,与征税范围有关的正确说法是( )。

    A.对提供应税劳务、转让无形资产或销售不动产行为一律征收增值税

    B.对所有货物销售及加工、修理修配行为一律征收营业税

    C.对于纳税人经营行为既涉及货物销售,又涉及提供营业税劳务的经营行为、税法称之为“兼营行为”

    D.纳税人除了主营属营业税征税范围的项目外,也还兼营属于增值税征税范围的项目,税法称之为“兼营行为”


    正确答案:D
    A项应改为“一律征收营业税”;B项应改为“一律征收增值税”;C项应改为“混合销售行为”。

  • 第2题:

    ()属于增值税征税范围的特殊行为。

    A:视同销售货物行为
    B:混合销售行为
    C:兼营非应税劳务行为
    D: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
    E:进口货物

    答案:A,B,C
    解析:
    营业税征收范围的特殊行为包括视同销售行为、混合销售行为、兼营非应税劳务行为。在我国境内销售货物或者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以及进口货物的行为属于缴纳增值税的一般行为,不具有特殊性。

  • 第3题:

    什么是企业兼营行为?什么是企业混合销售行为?简述在增值税会计中,对企业兼营行为和混合销售行为是如何规定的。


    是指试点纳税人兼有不同税率或者征收率的销售货物、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或者应税服务。

  • 第4题:

    在计算增值税的过程中,属于征税范围的特殊性行为有()。

    A:将货物交予他人代销
    B:销售代销货物
    C:从事货物生产、批发或零售为主,并兼营非应税劳务的增值税缴纳入,发生的混合销售行为
    D:除从事货物生产、批发或零售为主,并兼营应税劳务的增值税缴纳人以外的其他单位和个人的混合销售行为
    E:兼营非应税劳务行为

    答案:A,B,C,E
    解析:

  • 第5题:

    什么是混合销售行为,如何征税?
    一项销售行为如果同时涉及货物和非增值税应税劳务,为混合销售行为。根据增值税实施细则的规定,从事货物的生产、批发或零售的企业、企业性单位及个体经营者的混合销售行为,视为销售货物,应当征收增值税;其他单位或个人的混合销售行为,视为销售非应税劳务,不征收增值税而征收营业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