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三和李四交换住房,王三住房60万元,李四住房48万元,李四另送王三一部汽车。当地规定适用契税税率为4%,缴纳契税的一方及其纳税额是( )。A.都不缴纳契税B.王三纳税2.4万元C.李四纳税0.48万元D.王三纳税0.48万元

题目

王三和李四交换住房,王三住房60万元,李四住房48万元,李四另送王三一部汽车。当地规定适用契税税率为4%,缴纳契税的一方及其纳税额是( )。

A.都不缴纳契税

B.王三纳税2.4万元

C.李四纳税0.48万元

D.王三纳税0.48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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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第1题:

    李某用价值89万元的普通住房与王某价值为105万元的营业房交换,当地契税率为3%,则( )。(2012年真题)

    A.李某应缴纳契税3.15万元
    B.李某应缴纳契税0.48万元
    C.王某应缴纳契税2.67万元
    D.王某应缴纳契税0.48万元

    答案:D
    解析:
    契税是在土地、房屋权属发生转移时,对产权承受人征收的一种税。土地使用权交换、房屋交换:以交换的价格差额为计税依据。交换价格相等时,免征契税;交换价格不等时,由多交付的货币、实物、无形资产或者其他经济利益的一方缴纳契税。本题中,王某应缴纳的契税=(105-89)×3%=0.48(万元)。

  • 第2题:

    李某用价值89 万元的普通住房与王某价值105 万元的营业房交换,当地契税税率为3%,则( )。

    A.李某应缴纳契税3.15 万元
    B.李某应缴纳契税0.48 万元
    C.王某应缴纳契税2.67 万元
    D.王某应缴纳契税0.48 万元

    答案:B
    解析:
    李某需多交付货币105-89=16 万元。李某应交纳的契税=(105-89)×3%=0.48(万元)。

  • 第3题:

    张三说李四在说谎,李四说王五在说谎,王五说张三和李四都在说谎。到底谁在说谎?

    A.只有张三

    B.只有李四

    C.张三和王五

    D.只有王五

    E.李四和王五

    F.张三和李四


    C

  • 第4题:

    李某用价值89万元的普通住房与王某价值为105万元的营业房交换,当地契税率为3%,则(  )。

    A、李某应缴纳契税3、15万元
    B、李某应缴纳契税0、48万元
    C、王某应缴纳契税2、67万元
    D、王某应缴纳契税0、48万元

    答案:D
    解析:
    契税是在土地、房屋权属发生转移时,对产权承受人征收的一种税。土地使用权交换、房屋交换:以交换的价格差额为计税依据。交换价格相等时,免征契税;交换价格不等时,由多交付的货币、实物、无形资产或者其他经济利益的一方缴纳契税。本题中,王某应缴纳的契税=(105-89)×3%=0.48(万元)。

  • 第5题:

    3、张三因出国留学,请朋友李四代为照顾其饲养的宠物狗。某日,李四牵着狗在公园散步时,王五故意逗狗,并且经李四再三劝阻仍不停止。后宠物狗因收到挑逗发狂,李四紧拉狗链无果,宠物狗最后挣脱李四的掌控将王五咬伤。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A.张三应对王五承担侵权责任

    B.李四应对王五承担侵权责任

    C.张三和李四均不需要对王五承担侵权责任

    D.张三和李四应当对王五共同承担侵权责任


    A 29.【答案】A 【考点】 个人独资企业的事务管理 、【解析】根据《个人独资企业法》第20条的规定:“投资人委托或者聘用的管理个人独资企业事务的人员不得有下列行为:(一)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索取或者收受贿赂;(二)利用职务或者工作上的便利侵占企业财产;(三)挪用企业的资金归个人使用或者借贷给他人;(四)擅自将企业资金以个人名义或者以他人名义开立账户储存;(五)擅自以企业财产提供担保;(六)未经投资入同意,从事与本企业相竞争的业务;(七)未经投资人同意,同本企业订立合同或者进行交易;(八)未经投资人同意,擅自将企业商标或者,冀他知识产权转让给他人使用;(九)泄露本企业的商业秘密;(十)法律、行政法规禁止的其他行为.个人独资企业投资人可以自行管理企业事务,也可以委托或者聘用其他具有民事行为能力的人负责企业的事务管理.投资人委托或者聘用他人管理个人独资企业事务,应当与受托人或者被聘用的人签订书面合同,明确委托的具体内容和授予的权利范围.受托人或者被聘用的人员应当履行诚信、勤勉义务,按照与投资人签订的合同负责个人独资企业的事务管理.”本案中,李四接受个人独资企业投资人的委托管理企业事务,应尽到诚信和勤勉的义务,未经投资人同意,擅自将企业商标转让给他人使用,这是典型的被法律所禁止的行为.A项符合题意.而B 项中:代表本企业与某公司签订超出合同授权范围的合同,虽然违反了授权合同对其权限的限制,但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因此是有效的.D项未经张三同意向某杂志社支付印刷费4万元不属于法律禁止的范畴.C项表面看来受托人有“以权谋私”之嫌.但是一则举贤不避亲,二则这也不会直接地、确定地损害企业利益,因此法律不禁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