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有法定或者约定的义务,为避免他人利益受到损失进行管理或者服务的,有权要求受益人偿付因此而支付的必要费用,这属于债的发生原因之( )。A.合同之债B.侵权之债C.不当得利之债D.无因管理之债

题目

没有法定或者约定的义务,为避免他人利益受到损失进行管理或者服务的,有权要求受益人偿付因此而支付的必要费用,这属于债的发生原因之( )。

A.合同之债

B.侵权之债

C.不当得利之债

D.无因管理之债


相似考题
更多“没有法定或者约定的义务,为避免他人利益受到损失进行管理或者服务的,有权要求受益人偿付 ”相关问题
  • 第1题:

    我国《民法典》第121条规定,没有法定的或者约定的义务,()而进行管理的人,有权请求受益人偿还由此支出的必要费用。

    A.仅仅为避免自己利益受损失

    B.为避免他人利益受损失


    答案:A

  • 第2题:

    没有法定的或者约定的义务,为避免他人利益受损失进行管理或者服务的人,( )。


    参考答案:A

  • 第3题: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93条规定:“没有法定的或者约定的义务,为避免他人利益受损失进行管理或者服务的,有权要求受益人偿付由此而支付的必要费用。”试运用民法原理分析该条法律规定(包括该法条所规定制度的概念,构成要件,法律效力和制度价值)。


    正确答案:
    答:本条是关于无因管理的规定。无因管理是指没有法定的或者约定义务,为避免他人利益受损失而进行管理或者服务的行为。其构成要件包括:(1)管理他人事务;(2)有为他人谋利益的意思;(3)无法律上的义务。无因管理一经成立。即在当事人之间产生债的关系:管理人享有请求偿还无因管理或服务所支出的必要费用的权利,承担适当管理的义务;本人则负有偿还费用的义务。来源:
    在民事生活中,未经他人委托或法律授权管理他人事务本为侵权行为,但因管理人管理他人事务是出于为他人谋利益的目的,故阻却了行为的违法性,并且管理人被赋予了请求偿还管理费用的权利。法律之所以如此规定其目的是为了保护本人的利益,因此,依照通说,本人所应支付的必要费用一般以不超过其所受利益范围为限。

  • 第4题:

    没有法定的或者约定的义务,为避免他人利益受损失而进行管理的人,有权请求受益人偿还由此支出的所有费用。()


    参考答案:错

  • 第5题:

    没有法定的或者约定的义务,为避免他人利益受损失进行管理或者服务的人,( )。

    A.有权要求受益人偿付由此而支付的必要费用

    B.无权要求受益人偿付由此而支付的必要费用

    C.有权要求与受益人分享收益

    D.有权占有该收益


    参考答案: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