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与乙系五、六楼邻居关系。甲于1997年购买此房。入住后,甲在五楼通往六楼的楼梯上安装铁栅栏门,铁栅栏门外又安装了铝合金门,并用胶合板将楼梯扶手上的空间封堵2004年5月,乙住进六楼。2007年5月,乙认为甲严重造成了自己出入及搬运东西的不便,于是向法院提起了诉讼,要求甲立即拆除。下列说法错误的有哪些?( )A.应当支持乙的请求,因甲侵犯了其相邻权 B.不应支持乙的请求,因为甲是建筑物空间共有人之一,可自由使用该空间 C.应支持乙的诉讼请求,因甲侵犯了其共有权 D.不应支持乙的诉讼请求,因其请求已过诉讼时

题目
甲与乙系五、六楼邻居关系。甲于1997年购买此房。入住后,甲在五楼通往六楼的楼梯上安装铁栅栏门,铁栅栏门外又安装了铝合金门,并用胶合板将楼梯扶手上的空间封堵2004年5月,乙住进六楼。2007年5月,乙认为甲严重造成了自己出入及搬运东西的不便,于是向法院提起了诉讼,要求甲立即拆除。下列说法错误的有哪些?( )

A.应当支持乙的请求,因甲侵犯了其相邻权
B.不应支持乙的请求,因为甲是建筑物空间共有人之一,可自由使用该空间
C.应支持乙的诉讼请求,因甲侵犯了其共有权
D.不应支持乙的诉讼请求,因其请求已过诉讼时效

相似考题
参考答案和解析
答案:B,D
解析:
本题涉及建筑物区分所有权和相邻关系的问题。本题中甲与乙是五、六楼邻居关系,对于楼道或楼梯,甲乙之间享有共有权,对于共有权的行使应本着协商一致的原则。甲在楼道上安装铁栅栏门侵害了乙的共有权,也侵害了乙的相邻权。对于共有权和相邻权的侵害,不适用诉讼时效。本题正确选项为BD。
更多“甲与乙系五、六楼邻居关系。甲于1997年购买此房。入住后,甲在五楼通往六楼的楼梯上安装铁栅栏门,铁栅栏门外又安装了铝合金门,并用胶合板将楼梯扶手上的空间封堵2004年5月,乙住进六楼。2007年5月,乙认为甲严重造成了自己出入及搬运东西的不便,于是向法院提起了诉讼,要求甲立即拆除。下列说法错误的有哪些?( )”相关问题
  • 第1题:

    甲、乙二人来到某商场购买结婚用品,甲因商场地面滑而摔倒,致使右手手臂骨折,花去2000元医药费。甲认为引发自己受伤的责任在商场,要求商场赔偿损失。商场认为甲的损失应当自负,于是双方发生争执,诉至法院,法院通知乙到庭作证。下列选项中哪些属于民事诉讼法律关系?( ) A.甲和法院的关系 B.乙和法院的关系 C.商场和法院的关系 D.甲、乙和商场的关系


    正确答案:ABC
    民事诉讼法律关系,是指在民事诉讼中,人民法院与当事人以及其他诉讼参与人之间形成的,并受民事诉讼法所调整的以诉讼上的权利和义务为内容的一种社会关系;民事诉讼法律关系主体一方恒定为人民法院。D错,因为该项排除了人民法院,不能构成一种诉讼法律关系。

  • 第2题:

    甲向乙购买一台价值1000元的电器设备,乙将该设备交给甲之后,甲却迟迟不交付货款,双方发生争议。乙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甲支付设备的货款1000元。结合以上案情,下列关于反诉的做法哪些是不符合法律规定的?
    A.在第一审开庭审判时,甲提出乙提供的设备存在严重的质量问题,在使用时造成自己的电路损坏,要求乙赔偿损失,甲提出的此请求可以形成对乙的反诉
    B.在诉讼过程中,甲提出乙上次向自己借款800元,至今没有归还,要求抵销,甲提出的此请求可以形成反诉
    C.在应诉答辩状中,甲提出乙提供的设备存在严重的质量问题,在使用时造成自己的电路损坏,要求乙赔偿损失,甲提出的此请求可以形成反诉
    D.第一审法院判决甲败诉,甲上诉后在二审中提出乙提供的设备存在严重的质量问题,在使用时造成自己的电路损坏,要求乙赔偿损失,法院可以就此反诉请求与本诉请求一并判决


    答案:A,B,D
    解析:
    。反诉时间具有特定性,《证据规定》第34条第3款规定:“当事人增加、变更诉讼请求或者提起反诉的,应当在举证期限届满前提出。”因此当事人在举证期限届满以后提出请求的,不能形成反诉,A选项不符合法律规定,应选。在诉讼中要形成反诉,一个重要条件是反诉请求需要与本诉请求具有一定的牵连性。这种牵连关系可以表现为反诉与本诉请求是基于同一个法律关系而产生的,目的相对抗的不同的实体请求,也可以表现为反诉与本诉请求是基于相互牵连的两个不同的、而且各自独立的法律关系而产生的目的相对抗的不同实体请求。在本题B选项中,甲提出乙上次向自己借款一事,与其欠乙货款并不是基于同一个法律关系而产生的实体请求,而C选项中甲提出的乙供货存在严重的质量问题,即符合反诉请求与本诉请求具有牵连性的要求,能够形成反诉。由此,B选项不符合法律规定,当选;C选项符合法律规定,不当选。《民诉意见》第184条规定:“在第二审程序中,原审原告增加独立的诉讼请求或原审被告提出反诉的,第二审人民法院可以根据当事人自愿的原则就新增加的诉讼请求或反诉进行调解,调解不成的,告知当事人另行起诉。”因此,在D项中,甲于二审中提出反诉请求,二审法院不能将此请求与本诉请求一并判决、否则势必剥夺了甲对反诉请求的上诉权。D选项不符合法律规定,当选。因此,本题正确答案为ABD。

  • 第3题:

    甲向乙购买一台价值1000元的电器设备,乙将该设备交给甲之后,甲却迟迟不交付货款,双方发生争议,乙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甲支付设备的货款1000元。结合以上案情,下列关于反诉的做法哪些是不符合法律规定的?()

    A:在第一审开庭审判时,甲提出乙提供的设备存在严重的质量问题,在使用时造成自己的电路损坏,要求乙赔偿损失,甲提出的此请求可以形成对乙的反诉
    B:在诉讼过程中,甲提出乙上次向自己借款800元,至今没有归还,要求抵销,甲提出的此请求可以形成反诉
    C:在应诉答辩状中,甲提出乙提供的设备存在严重的质量问题,在使用时造成自己的电路损坏,要求乙赔偿损失,甲提出的此请求可以形成反诉
    D:本第一审判决甲败诉,甲上诉后在二审中提出乙提供的设备存在严重的质量问题,在使用时造成自己的电路损坏,要求乙赔偿损失,法院可以就此反诉请求与本诉请求一并判决

    答案:A,B,D
    解析:
    【考点】反诉的条件。详解:反诉时间具有特定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以下简称《民事诉讼证据规定》)第34条第3款规定:当事人增加、变更诉讼请求或者提起反诉的,应当在举证期限届满前提出。因此,当事人在举证期限届满以后提出请求的,不能形成反诉,故A项不符合法律规定。在诉讼中要形成反诉,一个重要条件是反诉请求需要与本诉请求具有一定的牵连性。这种牵连关系可以表现为反诉与本诉请求是基于同一个法律关系而产生的目的相对抗的不同的实体请求,也可以表现为反诉与本诉请求是基于相互牵连的两个不同的、而且各自独立的法律关系而产生的目的相对抗的不同的实体请求。在本题B项中,甲提出乙上次向自己借款一事,与其欠乙货款并不具有牵连性,而C项中甲提出的乙供货存在严重的质量问题,即符合反诉请求与本诉请求具有牵连性的要求,能够形成反诉。由此,B项不符合法律规定,当选,C项符合法律规定,不当选。《民诉法解释》第328条规定:在第二审程序中,原审原告增加独立的诉讼请求或原审被告提出反诉的,第二审人民法院可以根据当事人自愿的原则就新增加的诉讼请求或反诉进行调解,调解不成的,告知当事人另行起诉。双方当事人同意由第二审人民法院一并审理的,第二审人民法院可以一并裁判。因此,在D项中,甲于二审中提出反诉请求,二审法院不能将此请求与本诉请求一并判决,否则势必剥夺了甲对反诉请求的上诉权,故D项不符合法律规定,当选。因此,本题答案为A、B、D项。

  • 第4题:

    甲与乙系五、六楼邻居关系。甲于1997年购 买此房。入住后,甲在五楼通往六楼的楼梯上安装铁 栅栏门,铁栅栏门外又安装了铝合金门,并用胶合板将 楼梯扶手上的空间封堵。2004年5月,乙住进六楼。 2007年5月,乙认为甲严重造成了自己出入及搬运东 西的不便,于是向法院提起了诉讼,要求甲立即拆除。 下列说法错误的是哪些?( )
    A.不应支持乙的诉讼请求,因为甲安门在前,乙 入住在后,入住时乙明知楼中的格局问题
    B.不应支持乙的请求,因为甲是建筑物空间共有 人之一,可自由使用该空间
    C.应支持乙的诉讼请求,因甲侵犯了其共有权
    D.不应支持乙的诉讼请求,因其请求已过诉讼时效


    答案:A,B,D
    解析:
    。本题涉及建筑物区分所有权和相邻关系 的问题。本题中甲与乙之间是五、六层楼的邻居,对于 楼道或楼梯,甲、乙之间享有共有权,对于共有权的行 使应本着协商一致的原则,甲在楼道上安装铁栅栏门侵害了乙的共有权,也侵害了乙的相邻权。对于共有 权和相邻权的侵害,不适用诉讼时效,故本题正确选项 为 ABD。

  • 第5题:

    下列哪些情形下,乙的请求依法不能得到支持?( )
    A.甲对乙说,如果通过司法考试,就请乙喝酒。后曱通过司法考试,乙要求甲请客
    B.甲乙签订代孕合同,如果乙为甲生下男孩,则甲向乙支付30万,乙生下男孩后要求甲支付30万
    C.甲与乙共饮,乙烂醉如泥,甲头脑清醒,抢先走下楼梯,乙因无人搀扶,从楼梯上摔下受伤,乙要求甲赔偿
    D.甲对乙承诺,如乙比赛夺冠,甲将赠与乙一辆宝马,后乙果然夺冠,甲拒绝履行承诺,乙向法院提起诉讼


    答案:A,B,D
    解析:
    A、B、D
    考点:民事法律关系的产生
    讲解:A项,请人吃饭喝酒属于日常生活中常见的情谊行为,承诺请某人吃饭喝酒不具有法律效力,乙的请求不能得到支持。B项,代孕合同违反公序良俗,因而无效,乙的请求不能得到支持。C项,甲乙共同饮酒,彼此之间负有照顾义务,甲因违反自己的积极作为义务而导致乙的受害,乙的请求应当得到支持。D项,甲乙之间成立附条件赠与合同,条件成就,合同生效,但赠与人甲在标的物所有权转移之前,享有任意撤销权,就此《合同法》第186条规定:“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甲拒绝履行承诺,说明甲行使了任意撤销权,受赠人乙的请求无法得到支持。故,本题选择A、B、D三个选项。

  • 第6题:

    甲与乙签订地役权合同,使用乙的土地供自己的土地便利,但未办理登记。后乙将土地转让于丙,乙未向丙提及其与甲之间的协议约定。后丙拒绝甲继续利用该土地,如果甲起诉到法院,则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A.法院不予支持甲的要求
    B.法院支持甲的要求
    C.法院不予支持乙的要求
    D.法院应当认定甲乙之间合同无效

    答案:A
    解析:
    地役权自地役权合同生效时设立。当事人要求登记的,可以向登记机构申请地役权登记;未经登记,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本题中甲乙之间签订地役权合同,无须经过登记合同即可成立生效,地役权产生,但是由于没有登记,其地役权不能对抗善意第三人丙,丙有权拒绝甲继续利用该土地。

  • 第7题:

    甲乙婚后不久,甲生下儿子小甲。若干年后,乙才得知小甲系甲在婚后与丙所生,且二人一直维系同居关系。乙诉至法院要求离婚。对此,下列说法错误的是( )。

    A.法院对案件的审理应当进行调解
    B.乙有权向甲请求损害赔偿
    C.乙有权请求确认与小甲之间的亲子关系不存在
    D.法院应支持乙要求甲返还对小甲支付的抚养费

    答案:D
    解析:
    本题考核婚姻制度、家庭关系。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所以选项A正确。对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所以选项B正确。对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与他人通奸生育了子女,隐瞒真情,另一方受欺骗而抚养了非亲生子女,其中离婚后给付的抚育费,受欺骗方要求返还的,可酌情返还。甲乙尚未离婚,乙也未在婚后对小甲支付抚养费,因此不存在要求返还抚养费的问题。所以选项D错误。

  • 第8题:

    甲有一个清代花瓶。2009年2月,甲与乙订立买卖该花瓶的合同。双方约定2009年4月6日,甲向乙交付该花瓶。2009年3月2日,甲又与丙签订买卖该花瓶的合同,甲于合同签订后的第二天,将花瓶交付给了丙。乙得知情况后,向法院提起了诉讼。请问,乙提起诉讼时,该花瓶的所有权人是()。

    • A、甲
    • B、丙
    • C、乙
    • D、甲和丙

    正确答案:B

  • 第9题:

    王某在A市甲区购买了一套住房,请A市乙区的装修公司进行装修,在装修的过程中因为疏忽大意,导致房屋墙面大面积受损。王某在与装修公司交涉无果后,于是向A市乙区的法院提起诉讼,要求赔偿。A市乙区法院认为自己无管辖权,应当由A市甲区法院管辖,于是将案件移送至甲区法院,而A市甲区法院认为该案应当由A市乙区法院管辖该案,拒绝接受A市甲区法院的移送,则关于该案的管辖下列说法中正确的是:()

    • A、应由A市甲区法院管辖
    • B、应由A市乙区法院管辖
    • C、应当先由A市甲区和A市乙区的法院协商确定管辖权,在协商无果的情况下由A市甲区和A市乙区的共同上一级人民法院指定管辖
    • D、A市乙区法院拒绝接受移送的做法是正确的

    正确答案:A

  • 第10题:

    多选题
    甲与乙系五、六楼邻居关系。甲于1997年购买此房。入住后,甲在五楼通往六楼的楼梯上安装铁栅栏门,铁栅栏门外又安装了铝合金门,并用胶合板将楼梯扶手上的空间封堵。2004年5月,乙住进六楼。2007年5月,乙认为甲严重造成了自己出入及搬运东西的不便,于是向法院提起了诉讼,要求甲立即拆除。下列说法错误的是哪些?()
    A

    不应支持乙的诉讼请求,因为甲安门在前,乙入住在后,人住时乙明知楼中的格局问题

    B

    不应支持乙的请求,因为甲是建筑物空间共有人之一,可自由使用该空间

    C

    应支持乙的诉讼请求,因甲侵犯了其共有权

    D

    不应支持乙的诉讼请求,因其请求已过诉讼时效


    正确答案: D,A
    解析: 本题涉及建筑物区分所有权和相邻关系的问题。本题中甲与乙之间是五、六层楼的邻居,对于楼道或楼梯,甲乙之间享有共有权,对于共有权的行使应本着协商一致的原则。甲在楼道上安装铁栅栏门侵害了乙的共有权,也侵害了乙的相邻权。对于共有权和相邻权的侵害,不适用诉讼时效。本题正确选项为ABD。

  • 第11题:

    多选题
    下列哪些情形下,乙的请求依法不能得到支持?(  )
    A

    甲对乙说,如果通过考试,就请乙喝酒。后甲通过考试,乙要求甲请客

    B

    甲乙签订代孕合同,如果乙为甲生下男孩,则甲向乙支付30万,乙生下男孩后要求甲支付30万

    C

    甲与乙共饮,乙烂醉如泥,甲头脑清醒,抢先走下楼梯,乙因无人搀扶,从楼梯上摔下受伤,乙要求甲赔偿

    D

    甲对乙承诺,如乙比赛夺冠,甲将赠与乙一辆宝马,后乙果然夺冠,甲拒绝履行承诺,乙要求甲交付宝马车


    正确答案: A,D
    解析:
    A项,请人吃饭喝酒属于日常生活中常见的情谊行为,承诺请某人吃饭喝酒不具有法律效力,乙的请求不能得到支持。
    B项,代孕合同违反公序良俗,因而无效,乙的请求不能得到支持。
    C项,甲乙共同饮酒,彼此之间负有照顾义务,甲因违反自己的积极作为义务而导致乙的受害,乙的请求应当得到支持。
    D项,甲乙之间成立附条件赠与合同,条件成就,合同生效,但《合同法》第186条规定,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赠与人甲在标的物所有权转移之前,享有任意撤销权,甲拒绝履行承诺,说明甲行使了任意撤销权,受赠人乙的请求无法得到支持。

  • 第12题:

    多选题
    甲从其朋友乙处购买一件古董花瓶,约定乙于甲付款后5日内交付花瓶。甲于2000年8月8日付款后,乙一直未交付该花瓶。甲于2003年2月向人民法院起诉,要求乙交付该花瓶。乙得知后,主动将该花瓶交给甲,甲撤诉。后乙反悔,以甲的起诉超过诉讼时效期间为由向人民法院起诉,要求甲返还该花瓶。对此,下列哪些说法是正确的?()
    A

    甲的起诉超过诉讼时效期间

    B

    甲获得该花瓶属于不当得利

    C

    人民法院对乙的诉讼请求应当不予支持

    D

    人民法院对乙的诉讼请求应当予以支持


    正确答案: D,B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13题:

    甲与乙系五、六楼邻居关系。甲于1997年购买此房。入住后,甲在五楼通往六楼的楼梯上安装铁栅栏门,铁栅栏门外又安装了铝合金门,并用胶合板将楼梯扶手上的空间封堵。2004年5月,乙住进六楼。2007年5月,乙认为甲严重造成了自己出入及搬运东西的不便,于是向法院提起了诉讼,要求甲立即拆除。下列说法错误的是哪些?

    A.不应支持乙的诉讼请求,因为甲安门在前,乙人住在后,人住时乙明知楼中的格局问题

    B.不应支持乙的请求,因为甲是建筑物空间共有人之一,可自由使用该空间

    C.应支持乙的诉讼请求,因甲侵犯了其共有权

    D.不应支持乙的诉讼请求,因其请求已过诉讼时效


    正确答案:ABD
    [考点]建筑物区分所有权
    ABD。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筑物区分所有权纠纷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3条的规定:“除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共有部分外,建筑区划内的以下部分,也应当认定为物权法第六章所称的共有部分:(一)建筑物的基础、承重结构、外墙、屋顶等基本结构部分,通道、楼梯、大堂等公共通行部分,消肪、公共照明等附属设施、设备,避难层、设备层或者设备间等结构部分:(二)其他不属于业主专有部分,也不属于市政公用部分或者其他权利人所有的场所及设施等。建筑区划内的土地,依法由业主共同享有建设用地使用权,但属于业主专有的整栋建筑物的规划占地或者城镇公共道路、绿地占地除外。”业主的建筑物区分所有权包括专有权、共有权、成员权。本案中发生争议的公用走廊,属于典型的建筑物区分所有权的共有部分,即使安装的安全门以上部分只有乙一户,从其权属上看,该走廊仍属于楼内住户共有,而非被告甲一方所有。该《解释》第l4条规定:“建设单位或者其他行为人擅自占用、处分业主共有部分、改变其使用功能或者进行经营性活动,权利人请求排除妨害、恢复原状、确认处分行为无效或者赔偿损失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被告甲将建筑物共有部分(楼梯)封堵,对原告乙以及使用公用走廊的其他住户造成妨碍,侵害了乙和其他住户的共有权。建筑物区分所有权属于物权范畴,不存在超过诉讼时效的问题。

  • 第14题:

    下列哪些情形下,乙的请求依法不能得到支持?()

    A:甲对乙说,如果通过司法考试,就请乙喝酒。后甲通过司法考试,乙要求甲请客
    B:甲乙签订代孕合同,如果乙为甲生下男孩,则甲向乙支付30万,乙生下男孩后要求甲支付30万
    C:甲与乙共饮,乙烂醉如泥,甲头脑清醒,抢先走下楼梯,乙因无人搀扶,从楼梯上摔下受伤,乙要求甲赔偿
    D:甲对乙承诺,如乙比赛夺冠,甲将赠与乙一辆宝马,后乙果然夺冠,甲拒绝履行承诺,乙向法院提起诉讼

    答案:A,B,D
    解析:
    A项,请人吃饭喝酒属于日常生活中常见的情谊行为,承诺请某人吃饭喝酒不具有法律效力,乙的请求不能得到支持。B项,代孕合同违反公序良俗,因而无效,乙的请求不能得到支持。C项,甲乙共同饮酒,彼此之间负有照顾义务,甲因违反自己的积极作为义务而导致乙的受害,乙的请求应当得到支持。D项.甲乙之间成立附条件赠与合同,条件成就,合同生效,但赠与人甲在标的物所有权转移之前,享有任意撤销权,就此《合同法》第186条规定: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甲拒绝履行承诺,说明甲行使了任意撤销权,受赠人乙的请求无法得到支持。故,本题选择A、B、D三个选项。

  • 第15题:

    甲、乙结婚多年,因甲沉迷于网络游戏,双方协议离婚,甲同意家庭的主要财产由乙取得。离婚后不久,乙发现甲曾在婚姻存续期间私自购买了两处房产并登记在自己名下,于是起诉甲,要求再次分割房产并要求甲承担损害赔偿责任。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

    A:乙无权要求甲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B:法院应当将两处房产都判给乙
    C:请求分割房产的诉讼时效,为乙发现或者应当发现甲的隐藏财产行为之次日起两年
    D:若法院判决乙分得房产,则乙在判决生效之日即取得房屋所有权

    答案:A,D
    解析:
    【考点】离婚时的财产处理【详解】根据《婚姻法》第46条规定,甲隐匿财产的行为并不构成乙主张损害赔偿的法定情形,A选项正确。根据《婚姻法》第47条规定,对于离婚时隐藏夫妻共同财产的一方,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可以少分或不分,B选项错误。《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一)》第31条规定:“当事人依据婚姻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的诉讼时效为两年,从当事人发现之次日起计算。”据此,C选项错误。《物权法》第28条规定:“因人民法院、仲裁委员会的法律文书或者人民政府的征收决定等,导致物权设立、变更、转让或者消灭的,自法律文书或者人民政府的征收决定等生效时发生效力。”据此,D选项正确。【陷阱】根据《婚姻法》第46条的规定,一方行使离婚损害赔偿请求权的,须具备以下要件:1.符合法定情形:(1)重婚的;(2)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3)实施家庭暴力的;(4)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除上述四种情形导致离婚之外,其他情形不得请求损害赔偿。2.离婚损害赔偿请求权人为离婚诉讼当事人中的无过错方。3.承担损害赔偿责任的为离婚诉讼当事人中的过错方。

  • 第16题:

    甲的邻居乙买来建筑材料,准备在房后建一杂物间,甲认为会挡住自己出入的通道,坚决反对。乙不听。甲向法院起诉,请求法院禁止乙的行为。该诉讼属于哪类诉?

    A:确认之诉
    B:形成之诉
    C:给付之诉
    D:变更之诉

    答案:C
    解析:
    只有给付之诉具有执行力,被告不履行给付义务时,原告可以将判决作为执行文书申请强制执行。依本题题意,甲的目的是使乙不为某种特定的行为,只有给付之诉能达到这一目的。故选C。

  • 第17题:

    下列哪些情形下,乙的请求依法不能得到支持?( )
    A.甲对乙说,如果通过司法考试,就请乙喝酒。后甲通过司法考试,乙要求甲请客
    B.甲乙签订代孕合同,如果乙为甲生下男孩,则甲向乙支付30万,乙生下男孩后要求甲支付30万
    C.甲与乙共饮,乙烂醉如泥,甲头脑清醒,抢先走下楼梯,乙因无人搀扶,从楼梯上摔下受伤,乙要求甲赔偿
    D.甲对乙承诺,如乙比赛夺冠,甲将赠与乙一辆宝马,后乙果然夺冠,甲拒绝履行承诺,乙向法院提起诉讼


    答案:A,B,D
    解析:
    A、B、D
    考点:民事法律关系的产生
    讲解:A项,请人吃饭喝酒属于日常生活中常见的情谊行为,承诺请某人吃饭喝酒不具有法律效力,乙的请求不能得到支持。B项,代孕合同违反公序良俗,因而无效,乙的请求不能得到支持。C项,甲乙共同饮酒,彼此之间负有照顾义务,甲因违反自己的积极作为义务而导致乙的受害,乙的请求应当得到支持。D项,甲乙之间成立附条件赠与合同,条件成就,合同生效,但赠与人甲在标的物所有权转移之前,享有任意撤销权,就此《合同法》第186条规定:“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甲拒绝履行承诺,说明甲行使了任意撤销权,受赠人乙的请求无法得到支持。故,本题选择A、B、D三个选项。

  • 第18题:

    甲委托乙购买水泥,下列情况中属于有效代理的是 ( )。

    A. 乙在购买水泥同时还为甲购买了钢材,甲对此予以追认
    B. 乙将这项委托又委托给了丙,丙购买的水泥甲不认可
    C. 乙以自己的名义购买了水泥后将这批水泥卖给了甲
    D. 乙与水泥厂商量好回扣后以高价将水泥卖给甲

    答案:A
    解析:
    A考无权代理。A是被代理人甲追认的,被代理人承担责任,属于有效代理。B考转代理,转代理只能发生在委托代理情况。被代理人甲不认可的,代理人乙对自己所托的人的行为负民事责任。C考代理的法律特征,代理人乙在代理权限内,应以被代理人甲的名义实施民事法律行为。D考代理人乙和第三人水泥厂商串通的法律责任,由代理人和第三人负连带责任。

  • 第19题:

    甲从其朋友乙处购买一件古董花瓶,约定乙于甲付款后5日内交付花瓶。甲于2000年8月8日付款后,乙一直未交付该花瓶。甲于2003年2月向人民法院起诉,要求乙交付该花瓶。乙得知后,主动将该花瓶交给甲,甲撤诉。后乙反悔,以甲的起诉超过诉讼时效期间为由向人民法院起诉,要求甲返还该花瓶。对此,下列哪些说法是正确的?()

    • A、甲的起诉超过诉讼时效期间
    • B、甲获得该花瓶属于不当得利
    • C、人民法院对乙的诉讼请求应当不予支持
    • D、人民法院对乙的诉讼请求应当予以支持

    正确答案:A,C

  • 第20题:

    甲与乙系五、六楼邻居关系。甲于1997年购买此房。入住后,甲在五楼通往六楼的楼梯上安装铁栅栏门,铁栅栏门外又安装了铝合金门,并用胶合板将楼梯扶手上的空间封堵。2004年5月,乙住进六楼。2007年5月,乙认为甲严重造成了自己出入及搬运东西的不便,于是向法院提起了诉讼,要求甲立即拆除。下列说法错误的是哪些?()

    • A、不应支持乙的诉讼请求,因为甲安门在前,乙入住在后,人住时乙明知楼中的格局问题
    • B、不应支持乙的请求,因为甲是建筑物空间共有人之一,可自由使用该空间
    • C、应支持乙的诉讼请求,因甲侵犯了其共有权
    • D、不应支持乙的诉讼请求,因其请求已过诉讼时效

    正确答案:A,B,D

  • 第21题:

    单选题
    甲公司与国有企业乙签订一购买成品合同。后乙因不支付货款,被甲诉至人民法院。在法院审理过程中,乙被宣告进入破产还债程序。则()。
    A

    应当终结甲与乙的诉讼

    B

    应当将甲与乙的诉讼移送受理破产案件的人民法院

    C

    应当中止甲与乙的诉讼

    D

    应当延期审理甲与乙的诉讼


    正确答案: D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22题:

    单选题
    甲的邻居乙买来建筑材料,准备在房后建一杂物间,甲认为会挡住自己出入的通道,坚决反对,乙不听。甲向法院起诉,请求法院禁止乙的行为。该诉讼属于哪类诉?(  )[2007年真题]
    A

    确认之诉

    B

    形成之诉

    C

    给付之诉

    D

    变更之诉


    正确答案: A
    解析:
    民事诉讼中的诉当事人诉讼请求的目的和内容的不同,可以分为确认之诉、给付之诉和变更之诉。确认之诉是指原告请求法院确认与被告之间是否存在某种民事法律关系的诉。给付之诉是指原告请求法院判令被告向其履行某种特定给付义务的诉讼。变更之诉又称形成之诉,是指原告请求法院以判决改变或消灭既存的某种民事法律关系的诉。本案中,甲要求乙不在房后建杂物间,属于要求对方当事人不为一定行为的诉,是给付之诉

  • 第23题:

    单选题
    甲委托乙购买水泥。下面属于有效代理的行为是()。
    A

    乙在购买水泥同时还为甲购买了钢材,甲对此予以追认

    B

    乙将这项委托又委托给了丙,丙购买的水泥甲不认可

    C

    乙以自己的名义购买了水泥后将这批水泥卖给了甲

    D

    乙与水泥厂商量后以高价将水泥卖给了甲


    正确答案: C
    解析: 被代理人对无权代理人实施的行为如果予以追认,则无权代理可转化为有权代理,产生与有权代理相同的法律效力,并不会发生代理人的赔偿责任。A项正确。委托代理人为被代理人的利益需要转托他人代理的,应当事先取得被代理人的同意。B项错误。《民法通则》规定,代理人应以被代理人的名义对外实施代理行为。C项错误。代理人和第三人串通,损害被代理人的利益的,由代理人和第三人负连带责任,此种代理不为有效代理,D项错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