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以杀意猛砍王某数刀后离开现场。2小时后,甲意图分尸,回到现场,见王某尚未死亡。王某对甲说:“我死了不要紧,但你也避免不了吃枪子。”甲感到惧怕,赶紧将王某送到医院。王某虽受重伤,但经抢救得以保命。关于本案的分析,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 )A.对甲意图分尸的行为,成立犯罪预备阶段的犯罪中止 B.甲已离开犯罪现场2小时,但王某尚未死亡,故意杀人尚未既遂,此时救助王某的行为可成立犯罪中止 C.王某系惧怕被判处死刑,才救助王某,但这不影响犯罪中止的成立 D.如甲的行为属于犯罪中止,那么因造成了损害,对甲只能减轻

题目
甲以杀意猛砍王某数刀后离开现场。2小时后,甲意图分尸,回到现场,见王某尚未死亡。王某对甲说:“我死了不要紧,但你也避免不了吃枪子。”甲感到惧怕,赶紧将王某送到医院。王某虽受重伤,但经抢救得以保命。关于本案的分析,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 )

A.对甲意图分尸的行为,成立犯罪预备阶段的犯罪中止
B.甲已离开犯罪现场2小时,但王某尚未死亡,故意杀人尚未既遂,此时救助王某的行为可成立犯罪中止
C.王某系惧怕被判处死刑,才救助王某,但这不影响犯罪中止的成立
D.如甲的行为属于犯罪中止,那么因造成了损害,对甲只能减轻处罚,不能免除处罚

相似考题
参考答案和解析
答案:A,B,C,D
解析:
对甲意图分尸的行为,一方面,甲尚未着手分尸;另一方面,甲后来主动放弃杀人与分尸,故成立犯罪预备阶段的犯罪中止。A项正确。对于B项,一般认为犯罪已经呈现结局形态,故甲救助王某的行为不成立犯罪中止,但这种看法是错误的。因为既然王某尚未死亡,故意杀人尚未既遂,就不能说故意杀人罪已经呈现终局性。在能够避免王某死亡的前提下,甲主动避免了死亡结果的发生,成立犯罪中止,B项正确。王某系惧怕被判处死刑,才救助王某。但这属于动机问题,不影响犯罪中止的成立,C项正确。因为王某受到重伤,故甲的行为属于造成损害的中止犯,对其只能减轻处罚,不能免除处罚,D项正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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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第1题:

    下列关于犯罪中止的表述正确的是:( )

    A.甲为杀人而与李某商量并委托购买毒药,李某果然为其买来了毒药。但10天以后甲放弃了杀人的念头,将毒药偷偷倒掉。甲成立故意杀人罪的犯罪中止,而李某不成立犯罪中止

    B.乙为了杀害王某而对其投毒,王某服毒之后痛苦不堪,乙十分同情,于是将王某送往医院抢救后脱离危险。事后经查明,毒物只达到了致死量的50%,即使不送往医院王某也不会死亡。乙不成立犯罪中止

    C.丙对张某猛砍数刀后离开现场。1小时之后,丙为销毁犯罪工具回到犯罪现场,见张某已奄奄一息,但是并没有死亡,见其十分可怜便将其送往医院治疗,后张某经抢救脱离生命危险。丙成立犯罪中止

    D.丁基于杀人的故意对刘某实行了暴力,见刘某流血不止于是心生怜悯,将其送到医院,被害人刘某经治疗后仍然被鉴定为重伤。丁不成立犯罪中止


    正确答案:A
    【考点】中止犯的认定
    【解析】对于共同犯罪中的犯罪中止,需要把握的是,谁欲成立犯罪中止,谁就必须将自己对该共同犯罪所起到的作用消除,不消除的不成立犯罪中止,也就是说,谁消除,谁中止,所以A中的甲成立犯罪中止而李某不成立犯罪中止。犯罪中止还有一种情形是:行为人实施完毕某一行为,但是该行为并不能立即产生犯罪追求的结果,而是经过一个过程,在该过程中,行为人悔悟采取措施消除结果的,也是犯罪中止。B项中虽事实上不可能致王某死亡,但乙主观上中止,客观上将王某送往医院抢救,成立中止,B错。C项中,丙的行为属于行为已完成后,犯罪明显告一段落归于未送后,实施抢救被害人的行为,故其不成立犯罪中止,C错。D项中丁在可以继续实施犯罪的情况下自动停止,成立犯罪中止。D错。

  • 第2题:

    甲公司未授予王某代理权,王某以甲公司的名义与乙企业实施民事行为,则( )。

    A.甲公司知道该事项后追认的,视王某具有代理权

    B.甲公司知道该事项后未作表示的,王某的所为的代理行为的法律后果应由甲公司承担

    C.甲公司知道该事项后未作表示的,不应由甲公司对王某的代理行为承担责任

    D.甲公司知道该事项后拒绝追认的,应由王某承担该行为的法律后果

    E.甲公司知道该事项后表示同意的,王某的行为也属于无权代理,但法律责任应由甲公司和王某共同承担


    正确答案:ABD
    解析:本题中王某属于无权代理。根据法律规定,没有代理权、超越代理权或者代理权终止后的行为,只有经过被代理人的追认,被代理人才承担民事责任。未经追认的行为,由行为人承担民事责任。本人知道他人以本人名义实施民事行为而不作否认表示的,视为同意。

  • 第3题:

    王某立有遗嘱,表示将遗产50万元留给妹妹甲,但此款须全部用于资助贫困大学生。王某死后,甲取得王某的50万元遗产,但并未履行资助义务且无正当理由。王某有一子一女。下列选项正确的是( )

    A.王某的儿子或女儿无权请求法院取消甲取得遗产的权利

    B.甲的继承权被取消后,按照法定继承原则分配王某的遗产

    C.甲的继承权被取消后,王某的儿子和女儿继承甲的遗产

    D.王某的儿子或女儿必须按照王某的要求履行义务,才能取得王某的遗产


    正确答案:D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43条规定,附义务的遗嘱继承或遗赠,如义务能够履行,而继承人、受遗赠人无正当理由不履行,经受益人或其他继承人请求,人民法院可以取消他接受附义务那部分遗产的权利,由提出请求的继承人或受益人负责按遗嘱人的意愿履行义务,接受遗产。由此A项错误,D项正确。王某的儿子和女儿在甲的继承权被取消后,并不当然继承王某的遗产,根据司法解释的规定,他们必须按照王某的要求履行义务,才能取得王某的遗产,因此B、C两项错误。所以,选择D项。

  • 第4题:

    王某(男)丧偶,一日,王某随儿子王甲乘车外出,坠入山涧,王某不幸当场死亡,王甲经抢救无效,于当天晚些时候也死亡。王某有一笔财产,并且生前未留遗嘱。本案涉及的法律关系是()。

    A:遗嘱继承
    B:代位继承
    C:转继承
    D:法定继承和遗嘱继承

    答案:C
    解析:
    转继承是指继承人在继承开始后遗产分割前死亡时,其有权接受的遗产转由其法定继承人继承的制度。转继承人就是实际接受遗产的死亡继承人的继承人。

  • 第5题:

    王某(男)丧偶,一日,王某随儿子王甲乘车外出,坠入山涧,王某不幸当场死亡,王甲经抢救无效,于当天晚些时候也死亡。王某有一笔财产,并且生前未留遗嘱。本案涉及的法律关系是( )。


    A.遗嘱继承

    B.代位继承

    C.转继承

    D.法定继承和遗嘱继承

    答案:C
    解析:
    转继承又称为转归继承、再继承或者连续继承(即第二次继承),是指继承人在继承开始后实际接受遗产前死亡时,继承人有权实际接受的遗产转归其法定继承人承受的一项法律制度。

  • 第6题:

    王某与妻李某,长子王甲一同前往避暑胜地时遇车祸,车毁人亡,但无法判断各自的死亡时间,王甲有妻张某。王某另有次子王乙。问三人的死亡时间是()。

    • A、推定李某先死
    • B、推定王某和李某同时死亡
    • C、推定王某和李某先于王甲死亡
    • D、推定王甲先于王某和李某死亡

    正确答案:B,C

  • 第7题:

    甲与乙有仇,欲杀乙,持刀猛砍其15刀后离开现场。3小时后,甲为寻找、销毁犯罪工具回到现场,见乙仍然没有死亡,但极其可怜,即将其送到医院治疗。甲的行为属于()。

    • A、犯罪未遂
    • B、犯罪实行阶段的犯罪中止
    • C、犯罪行为实行终了的犯罪中止
    • D、犯罪未遂转化为犯罪中止

    正确答案:A

  • 第8题:

    某甲欲杀害某乙,在持刀猛砍某乙头部数刀后,感到后悔,立即又将某乙送到医院抢救,但某乙因失血过多死亡,某甲属于犯罪中止。()


    正确答案:错误

  • 第9题:

    根据犯罪主观要件、犯罪形态的理论分析,下列关于犯罪中止的表述正确的是()。

    • A、甲为杀人而与李某商量并委托购买毒药,李某果然为其买来了剧毒药品。但10天后甲放弃了杀人意图,将毒药抛入河中。甲成立犯罪中止,而李某不应成立犯罪中止
    • B、乙基于报复社会的意图实施放火,见火势起来后又害怕,然后找来群众一起把火扑灭。乙不是犯罪中止
    • C、丙对仇人王某猛砍20刀后离开现场。2小时后,丙为寻找、销毁犯罪工具回到现场,见王某仍然没有死亡,但极其可怜,即将其送到医院治疗,但王某因伤重抢救无效死亡。丙的行为属于犯罪中止
    • D、丁为了杀害李四而对其投毒,李四服毒后极端痛苦,于是丁将李四送往医院抢救脱险。经查明,毒物只达到致死量的50%,即使不送到医院,李四也不会死。丁将被害人送到医院的行为和被害人的没有死亡之间,并无因果关系,所以丁不能成立犯罪中止

    正确答案:A

  • 第10题:

    甲欲杀害乙,在持刀猛砍乙头部数刀后,感到后悔,立即又将乙送到医院抢救,但乙因失血过多死亡,甲属于犯罪中止。


    正确答案:错误

  • 第11题:

    下列行为成立犯罪中止的是()。

    • A、甲放火之后,在独立燃烧之前,喊了一声:“救火啊!”随后立即离开了现场,大火后被群众扑灭
    • B、乙对仇人王某猛砍10刀后离开现场。1小时后,乙为寻找、销毁犯罪工具回到现场,见王某仍然没有死亡,但极其可怜,即将其送到医院治疗,后王某因伤势过重死亡
    • C、丙为了发泄对社会的不满,将一块巨石搬上铁轨,但在火车即将到来之前,丙由于害怕被处罚,于是又将石头搬开
    • D、丁一直想杀害胡某,某日向胡某的食物里投放了毒药,胡某食用之后痛苦万分,丁见状顿生悔意,立即拨打急救电话,将被害人送往医院,在医生的救治下,胡某没有死亡,但是终生残疾

    正确答案:D

  • 第12题:

    多选题
    王某与妻李某,长子王甲一同前往避暑胜地时遇车祸,车毁人亡,但无法判断各自的死亡时间,王甲有妻张某。王某另有次子王乙。问三人的死亡时间是()。
    A

    推定李某先死

    B

    推定王某和李某同时死亡

    C

    推定王某和李某先于王甲死亡

    D

    推定王甲先于王某和李某死亡


    正确答案: A,D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13题:

    甲公司与王某签订买卖合同之后,王某死亡之前,关于挖掘机所有权人,下列选项正确的是: A.甲公司 B.丙公司 C.丁公司 D.王某


    正确答案:D

  • 第14题:

    根据犯罪主观要件、犯罪形态的理论分析,下列关于犯罪中止的表述正确的是( )。

    A.甲为杀人而与李某商量并委托李某购买毒药,李某果然为其买来了剧毒药品。但 10天后甲放弃了杀人意图,将毒药抛人河中。甲成立犯罪中止,而李某不应成立犯罪中止

    B.乙基于杀人的意图对他人实施暴力,见被害人流血不止而心生怜悯,将其送到医院,被害人经治疗后仍鉴定为重伤。乙不是犯罪中止

    C.丙对仇人王某猛砍20刀后离开现场。2小肘后,丙为寻找、销毁犯罪工具回到现场,见王某仍然没有死亡,但极其可怜,即将其送到医院治疗。丙的行为属于犯罪中止

    D.丁为了杀害李四而对其投毒,李四服毒后极端痛苦,于是丁将李四送往医院抢救脱险。经查明,毒物只达到致死量的50%,即使不送到医院,李四也不会死。

    丁将被害人送到医院的行为和被害人的没有死亡之间,并无因果关系,所以丁不能成立犯罪中止


    正确答案:A
    [答案] A
    [评析] A正确,甲成立犯罪中止,李某成立犯罪预备。B错误,行为人虽然自动放弃犯罪或者自动采取措施防止结果发生,但如果发生了作为既遂标志的犯罪结果,则不成立犯罪中止。乙“基于杀人意图”,被害人未死亡,可成立中止。C错误,中止必须发生在“犯罪过程中”,即在犯罪行为开始实施之后、犯罪呈现结局之前均可中止。C中丙送王某治疗已在犯罪行为结束之后,不成立中止。D错误,中止与未遂可以这样区分:“能达目的而不欲”时是中止,“欲达目的而不能”时是未遂。对于其中的“能”与“不能”,应以行为人的认识为标准进行判断,即只要行为人认为可能既遂而不愿达到既遂的,即使客观上不可能既遂,也是中止。

  • 第15题:

    王某立有遗嘱,表示将遗产50万元留给妹妹甲,但此款须全部用于资助贫困大学生。王某死后,甲取得王某的50万元遗产,但并未履行资助义务且无正当理由。王某有一子一女。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

    A.王某的儿子或女儿可以请求法院取消甲取得遗产的权利

    B.甲的继承权被取消后,按照法定继承原则分配王某的遗产

    C.甲的继承权被取消后,王某的儿子和女儿继承甲的遗产

    D.王某的儿子或女儿必须按照王某的要求履行义务,才能取得王某的遗产


    正确答案:AD

  • 第16题:

    关于因果关系,下列说法正确的有

    A.甲以伤害故意将王某打得重伤昏迷,离开现场时出于习惯随手扔掉烟头,未料到竟引起火灾,烧死了王某。甲的行为与王某的死亡有因果关系
    B.乙以伤害故意将李某打成重伤,然后离开现场。在乙不知情的情况下,乙的哥哥来到现场。李某的哥哥也来到现场欲抢救李某,但乙的哥哥不许其进入抢救,导致李某死亡。事后证明,如果李某的哥哥抢救,则李某不会死亡。乙的行为与李某的死亡有因果关系
    C.丙绑架吴某,警察前来营救。警察由于重大判断失误,竟将吴某误以为是丙,将吴某开枪打死。丙的行为与吴某的死亡有因果关系
    D.丁放火引起大楼火灾,消防队员实施正常的灭火行为,其中一名消防队员被火烧死。丁的放火行为与消防队员的死亡有因果关系

    答案:D
    解析:
    本题中A项错误。A项属于有介入因素的因果关系判定情形,需要根据相当因果关系说进行判定。第一,先前行为是甲以伤害故意对王某实施的重伤行为,对王某死亡的作用大,二者之间有因果关系;第二,介入因素是火灾,不是扔烟头,发生火灾很异常;第三,介入因素即火灾对王某死亡的作用大,先前行为与王某死亡无因果关系。综合结论,先前行为即甲对王某的重伤行为与王某死亡无因果关系。 B项错误。B项也属于有介入因素的因果关系判定情形,需要根据相当因果关系说进行判定。第一,先前行为是乙对李某的重伤行为,制造了致命危险,但是当救助行为出现后,该危险便变得不致命了,也即先前行为对最终死亡的作用变得不大了。第二,介入因素是乙的哥哥不许抢救李某的行为,属于第三人行为,该行为比较异常,因为根据一般人的认识,乙对李某重伤后离开现场的行为并不必然或者通常会引起另一个人如乙的哥哥的阻断救助的行为。另外,即使是根据行为人的特别认识,乙在不知情的情况下离开现场后,乙的哥哥的阻断救助行为也超出了乙的预见范围,乙也不能特别认识到会有乙的哥哥来阻断李某的哥哥的救助行为。故乙的哥哥的阻断救助行为作为介入因素很异常。第三,介入因素即乙的哥哥的阻断救助行为对李某死亡的作用大,先前行为与李某死亡无因果关系。综合结论,先前行为即乙的重伤行为与李某的死亡之间不存在因果关系。 C项错误。C项也属于有介入因素的因果关系判定情形,需要根据相当因果关系说进行判定。第一,先前行为是丙对吴某的绑架行为,对吴某死亡的作用小,二者无因果关系;第二,介入因素是警察出于重大误判的开枪行为,属于第三人行为,该行为比较异常,先前行为与吴某死亡无因果关系;第三,介入因素即警察出于重大误判的开枪行为对吴某死亡作用大,先前行为与吴某死亡无因果关系。综合结论,先前行为即丙对吴某的绑架行为与吴某死亡无因果关系。 D项正确。根据被害人自陷风险理论,危险的实行者是消防员,消防员对危险有认识能力,但是,消防员对危险没有自如的避免能力,因为进入火场灭火是其职责,因此消防员的死亡结果不能归属于消防员,只能归属于放火者。

  • 第17题:

    王某向银行申请贷款,需要他人担保。陈某系甲有限公司的控股股东和董事长,是王某多年好友。王某求助于陈某,希望得到甲公司的担保。甲公司章程规定,公司对外担保须经股东会决议。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 A、甲公司不能为王某提供担保,因为陈某不能向甲公司提供反担保
    • B、甲公司不得为王某提供担保,因为公司法禁止公司为个人担保
    • C、甲公司可以为王某提供担保,但须经股东会决议通过
    • D、甲公司可以为王某提供担保,但陈某不得参加股东会表决

    正确答案:C

  • 第18题:

    根据犯罪主观要件、犯罪形态的理论分析,下列关于犯罪中止的表述哪些是错误的?()

    • A、甲为杀人而与李某商量并委托购买毒药,李某果然为其买来了剧毒药品。但10天后甲放弃了杀人意图,将毒药抛入河中。甲成立犯罪中止,而李某不应成立犯罪中止。
    • B、乙基于杀人的意图对他人实施暴力,见被害人流血不止而心生怜悯,将其送到医院,被害人经治疗后仍鉴定为重伤。乙不是犯罪中止。
    • C、丙对仇人王某猛砍20刀后离开现场。2小时后,丙为寻找、销毁犯罪工具回到现场,见王某仍然没有死亡,但极其可怜,即将其送到医院治疗。丙的行为属于犯罪中止。
    • D、丁为了杀害李四而对其投毒,李四服毒后极端痛苦,于是丁将李四送往医院抢救脱险。经查明,毒物只达到致死量的50%,即使不送到医院,李四也不会死。丁将被害人送到医院的行为和被害人的没有死亡之间,并无因果关系,所以丁不能成立犯罪中止

    正确答案:B,C,D

  • 第19题:

    下列关于犯罪中止的表述错误的是()。

    • A、甲为杀人而与李某商量并委托购买毒药,李某果然为其买来了剧毒药品。但10天后甲放弃了杀人意图,将毒药抛入河中。甲为犯罪中止,而李某不应为犯罪中止。
    • B、乙基于杀人的意图对他人实施暴力,见被害人流血不止而心生怜悯,将其送到医院,被害人经治疗后仍鉴定为重伤。乙不是犯罪中止。
    • C、丙对仇人王某猛砍20刀后离开现场。2小时后,丙为寻找、销毁犯罪工具回到现场,见王某仍然没有死亡,但极其可怜,即将其送到医院治疗。丙的行为属于犯罪中止。
    • D、丁为了杀害李四而对其投毒,李四服毒后极端痛苦,于是丁将李四送往医院抢救脱险。经查明,毒物只达到致死量的50%,即使不送到医院,李四也不会死。丁将被害人送到医院的行为和被害人的没有死亡之间,并无因果关系,所以丁不能成立犯罪中止

    正确答案:B,C,D

  • 第20题:

    下列关于犯罪中止的表述错误的是()。

    • A、甲为杀人而与李某商量并委托其购买毒药,李某果然为其买来了剧毒药品。但10天后甲放弃了杀人意图,将毒药抛入河中。甲成立犯罪中止,而李某不应成立犯罪中止
    • B、乙基于杀人的意图对他人实施暴力,见被害人流血不止而心生怜悯,将其送到医院,被害人经治疗后仍鉴定为重伤。乙不是犯罪中止
    • C、丙对仇人王某猛砍20刀后离开现场。2小时后,丙为寻找、销毁犯罪工具回到现场,见王某仍然没有死亡,但见其可怜,就将其送到医院治疗。丙的行为属于犯罪中止
    • D、丁为了杀害李四而对其投毒,李四服毒后极端痛苦,于是丁将李四送往医院抢救脱险。丁成立犯罪中止

    正确答案:B,C

  • 第21题:

    甲对仇人王某猛砍20刀后离开现场。2小时后,甲为寻找、销毁犯罪工具回到现场,见王某仍然没有死亡,但极其可怜,即将其送到医院治疗,后治疗无效死亡。甲的行为属于犯罪中止。


    正确答案:错误

  • 第22题:

    下列行为成立犯罪中止的是()。

    • A、甲放火之后,喊了一声“救火啊”,随后立即离开了现场,大火被群众扑灭
    • B、乙对仇人王某猛砍10刀后离开现场。1小时后,乙为寻找、销毁犯罪工具回到现场,见王某仍然没有死亡,但极其可怜,即将其送到医院治疗,后王某因伤势过重死亡
    • C、丙为了发泄对社会的不满,将一块巨石搬上铁轨,在火车即将到来之前,因被铁路工人发现而及时将石头搬开
    • D、丁一直想杀害胡某,某日向胡某的食物里投放了**,胡某食用之后痛苦万分,丁见状顿生悔意,立即拨打急救电话,将被害人送往医院,在医生的救治下,胡某没有死亡,但终生残疾

    正确答案:D

  • 第23题:

    多选题
    甲公司与王某签订买卖合同之后,王某死亡之前,关于挖掘机所有权人,下列选项正确的是(  )。[2012年真题]
    A

    甲公司

    B

    丙公司

    C

    丁公司

    D

    王某


    正确答案: A,B
    解析:
    《物权法》第23条规定,动产物权的设立和转让,自交付时发生效力,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物权法》第26条规定,动产物权设立和转让前,第三人依法占有该动产的,负有交付义务的人可以通过转让请求第三人返还原物的权利代替交付。本题中,甲、王某间成立买卖合同,甲将向乙的返还请求权转让给了王某,甲通知了乙。这属于观念交付中的指示交付,故已完成交付。甲在出卖前为所有权人,为有权处分,甲公司与王某签订买卖合同后挖掘机所有权归王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