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剥夺政治权利的执行,下列哪一选项是错误的?( )A.被判处拘役的罪犯,被剥夺政治权利的,从拘役执行完毕之日起,执行剥夺政治权利附加刑 B.被判处无期徒刑的罪犯,一般要剥夺政治权利,其刑期与主刑相等,同时执行 C.被判处管制的罪犯,被剥夺政治权利的,附加刑与主刑刑期一样,同时执行 D.被判处有期徒刑的罪犯,被剥夺政治权利的,从有期徒刑执行完毕或假释之日起,执行剥夺政治权利附加刑

题目
关于剥夺政治权利的执行,下列哪一选项是错误的?( )

A.被判处拘役的罪犯,被剥夺政治权利的,从拘役执行完毕之日起,执行剥夺政治权利附加刑
B.被判处无期徒刑的罪犯,一般要剥夺政治权利,其刑期与主刑相等,同时执行
C.被判处管制的罪犯,被剥夺政治权利的,附加刑与主刑刑期一样,同时执行
D.被判处有期徒刑的罪犯,被剥夺政治权利的,从有期徒刑执行完毕或假释之日起,执行剥夺政治权利附加刑

相似考题
参考答案和解析
答案:B
解析:
本题考查附加剥夺政治权利的执行问题。对于被判处无期徒刑的罪犯,应当附加剥夺政治权利终身,而不是“一般”要剥夺政治权利。
更多“关于剥夺政治权利的执行,下列哪一选项是错误的?( )”相关问题
  • 第1题:

    下列关于剥夺政治权利附加刑如何执行问题的说法哪个是错误的?( )

    A.被判处无期徒刑的罪犯,一般要剥夺政治权利,其刑期与主刑一样,同时执行

    B.被判处有期徒刑的罪犯,被剥夺政治权利的,从有期徒刑执有完毕或假释之日起,执行剥夺政治权利附加刑

    C.被判处拘役的罪犯,被剥夺政治权利的,从拘役执行完毕或假释之日起,执行剥夺政治权利附加刑

    D.被判处管制的罪犯,被剥夺政治权利的,附加刑与主刑刑期相等,同时执行


    正确答案:A
    解析:对于被判处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不是“一般”要剥夺政治权利,而是“必须”剥夺。

  • 第2题:

    根据《刑法》《刑事诉讼法》的规定,下列选项不由公安机关担负执行工作的是( )。

    A.有期徒刑执行

    B.管制执行

    C.剥夺政治权利执行

    D.驱逐出境执行


    正确答案:A
    解析:只有A项不属于公安机关担负的执行工作。

  • 第3题:

    如王某被判处无期徒刑,附加剥夺政治权利,下列选项正确的有(  )。


    A.无期徒刑的执行机关是监狱

    B.剥夺政治权利的执行机关是公安机关

    C.对王某应当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D.如王某减刑为有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的期限应改为15年

    答案:A,B,C
    解析:
    A项正确。《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第二款规定,对于被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无期徒刑、有期徒刑的罪犯,由公安机关依法将该罪犯送交监狱执行刑罚。B项正确。《刑事诉讼法》二百五十九条规定,对于被判处剥夺政治权利的罪犯,由公安机关执行。C项正确。《刑法》第五十七条第一款规定,对于被判处死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应当剥夺政治权利终身。D项错误。《刑法》第五十七条第二款规定,在死刑缓期执行减为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减为有期徒刑的时候,应当把附加剥夺政治权利的期限改为3年以上10年以下。故选ABC。

  • 第4题:

    关于执行行为异议与案外人对诉讼标的异议的比较,下列哪一选项是错误的?

    A:异议都是在执行过程中提出
    B:异议都应当向执行法院提出
    C:申请异议当事人有部分相同
    D:申请异议人对法院针对异议所作裁定不服,可采取的救济手段相同

    答案:D
    解析:
    【考点】执行异议【详解】2012年《民事诉讼法》第225条规定,当事人、利害关系人认为执行行为违反法律规定的,可以向负责执行的人民法院提出书面异议。当事人、利害关系人提出书面异议的,人民法院应当自收到书面异议之日起15日内审查,理由成立的,裁定撤销或者改正;理由不成立的,裁定驳回。当事人、利害关系人对裁定不服的,可以自裁定送达之日起10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复议。第227条规定,执行过程中,案外人对执行标的提出书面异议的,人民法院应当自收到书面异议之日起15日内审查,理由成立的,裁定中止对该标的的执行;理由不成立的,裁定驳回。案外人、当事人对裁定不服,认为原判决、裁定错误的,依照审判监督程序办理;与原判决、裁定无关的,可以自裁定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根据前述规定,A、B、C三选项说法都是正确的,不应选,D选项说法是错误的,申请异议人对法院针对异议所作裁定不服,可采取的救济手段并不相同,应选。本题正确答案为D。

  • 第5题:

    关于剥夺政治权利的执行问题,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 )

    A.判处管制附加剥夺政治权利的,剥夺政治权利的期限与管制的期限相同,同时执行
    B.被判处拘役,附加剥夺政治权利的,剥夺政治权利的刑期从拘役执行完毕之日起计算,剥夺政治权利施用于拘役执行期间
    C.被判处有期徒刑,附加剥夺政治权利的,剥夺政治权利的刑期从主刑执行完毕之日或者从假释之日起计算,剥夺政治权利施用于有期徒刑执行期间
    D.对于被判处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附加剥夺政治权利终身,与主刑同时执行

    答案:A,B,C,D
    解析:
    本题考查附加剥夺政治权利的执行问题。题中四选项内容涵盖了《刑法》第55条、第57条和第58条的规定。

  • 第6题:

    下列关于刑罚的执行机关的说法错误的是

    A.管制的执行机关是社区矫正机构
    B.剥夺政治权利的执行机关是社区矫正机构
    C.死刑立即执行的执行机关是法院
    D.拘役的执行机关是公安机关

    答案:B
    解析:
    公安机关负责执行剥夺政治权利、拘役、驱逐出境;社区矫正机关执行管制;监狱负责执行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死刑缓期2年执行;法院负责执行罚金、没收财产、死刑立即执行。

  • 第7题:

    关于职业禁止,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A、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实施犯罪的,不一定都属于“利用职业便利”实施犯罪
    B、行为人违反职业禁止的决定,情节严重的,应以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定罪
    C、判处有期徒刑并附加剥夺政治权利,同时决定职业禁止的,在有期徒刑与剥夺政治权利均执行完毕后,才能执行职业禁止
    D、职业禁止的期限均为3年至5年

    答案:B
    解析:
    从立法目的来看,旨在将利用职业便利或违背职业要求的特定义务而实施犯罪的人员,从特定的职业领域或行业中清除出去,避免其利用特定职业再犯罪。从规定适用的基础看,职业禁止主要适用于刑罚执行完毕后,这完全是基于对行为人自身危险性的考虑。从处罚措施来看,职业禁止强制行为人在3年到5年内不能继续从事相关职业,且该种强制得到刑事法律强有力的保障。可以说,职业禁止本质上是一种强制性的隔离措施,以消除或减少可能再次引发的危险状态。
    选项A错误,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实施犯罪的,即为“利用职业便利”实施犯罪。
    选项B正确,《刑法》第三十七条之一第二款规定,被禁止从事相关职业的人违反人民法院依照前款规定作出的决定的,由公安机关依法给予处罚;情节严重的,依照本法第三百一十三条的规定(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定罪处罚。
    选项C错误,《刑法》第三十七条之一第一款规定,因利用职业便利实施犯罪,或者实施违背职业要求的特定义务的犯罪被判处刑罚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犯罪情况和预防再犯罪的需要,禁止其自刑罚执行完毕之日或者假释之日起从事相关职业,期限为三年至五年。
    选项D错误,《刑法》第三十七条之一第三款规定,其他法律、行政法规对其从事相关职业另有禁止或者限制性规定的,从其规定。可见,《刑法》中的职业期限为3年至5年,但是并非任何职业禁止的期限均为3年至5年。

  • 第8题:

    下列关于剥夺政治权利的规定,说法错误的是()。

    • A、剥夺政治权利可以独立适用也可以附加适用
    • B、对于被判处死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可以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 C、被剥夺政治权利的人不能担任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和人民团体的领导职务
    • D、因犯罪被剥夺政治权利,执行期满未逾5年的人不能担任公司的董事

    正确答案:B

  • 第9题:

    下列关于刑罚执行的主体说法正确的选项是:()

    • A、缓刑、假释的执行机关是社区矫正机构
    • B、剥夺政治权利的执行机关是法院
    • C、拘役的执行机关是看守所
    • D、暂予监外执行的执行执行机关是公安机关

    正确答案:A

  • 第10题:

    多选题
    如王某被判处无期徒刑,附加剥夺政治权利,下列选项正确的是(  )。[2010年真题]
    A

    无期徒刑的执行机关是监狱

    B

    剥夺政治权利的执行机关是公安机关

    C

    对王某应当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D

    如王某减刑为有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的期限应改为十五年


    正确答案: B,D
    解析:
    A项,《刑事诉讼法》第264条第2款规定,对被判处死刑缓期2年执行、无期徒刑、有期徒刑的罪犯,由公安机关依法将该罪犯送交监狱执行刑罚
    B项,《刑事诉讼法》第270条规定,对被判处剥夺政治权利的罪犯,由公安机关执行。执行期满,应当由执行机关书面通知本人及其所在单位、居住地基层组织。
    CD两项,《刑法》第57条规定,对于被判处死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应当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在死刑缓期执行减为有期徒刑或者将无期徒刑减为有期徒刑的时候,应当把附加剥夺政治权利的期限改为3年以上10年以下

  • 第11题:

    单选题
    关于剥夺政治权利,下列选项中哪一项是错误的?()
    A

    甲犯为境外非法提供国家秘密罪,法院在判处主刑的同时应当附加剥夺政治权利

    B

    甲犯抢劫罪,虽然刑法典第263条中没有规定可以剥夺政治权利,法院也可以对其附加剥夺政治权利

    C

    甲因犯故意杀人罪被判处有期徒刑10年,剥夺政治权利5年,甲在执行主刑的10年没有选举权,在主刑执行完毕之后5年内也没有选举权

    D

    甲被判处有期徒刑8年,附加剥夺政治权利3年,在主刑执行4年后被假释,其剥夺政治权利的期间从假释期满之日起计算


    正确答案: C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12题:

    单选题
    下列关于剥夺政治权利附加刑的说法,错误的是(  )。
    A

    在死刑缓期执行减为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减为有期徒刑的时候,应当把剥夺政治权利的期限改为5年以上10年以下

    B

    独立适用剥夺政治权利的,剥夺政治权利的期限为1年以上5年以下

    C

    被判处管制的罪犯,被剥夺政治权利的,附加刑与主刑刑期一样,同时执行

    D

    被判处有期徒刑的罪犯,被剥夺政治权利的,从有期徒刑执行完毕或假释之日起,执行剥夺政治权利附加刑


    正确答案: C
    解析:
    《刑法》第57条规定,死刑缓期执行减为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减为有期徒刑的,附加剥夺政治权利的期限相应改为3年以上10年以下

  • 第13题:

    关于剥夺政治权利的执行,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A.期限与管制同时开始,同时结束

    B.对于有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当然适用于主刑执行期间

    C.判处有期徒刑并剥夺政治权利的,从执行完毕之日起起算剥夺政治权利的期限

    D.对于死刑犯,可以剥夺政治权利


    参考答案:A

  • 第14题:

    第 34 题 下列关于剥夺政治权利附加刑如何执行的问题说法错误的是:(  )

    A.被判处拘役的罪犯,被剥夺政治权利的,从拘役执行完毕之日起,执行剥夺政治权利附加刑

    B.被判处无期徒刑的罪犯,一般要剥夺政治权利,其刑期与主刑相等,同时执行

    C.被判处管制的罪犯,被剥夺政治权利的,附加刑与主刑刑期一样,同时执行

    D.被判处有期徒刑的罪犯,被剥夺政治权利的,从有期徒刑执行完毕或假释之日起,执行剥夺政治权利附加刑


    正确答案:B

  • 第15题:

    关于“战时”的理解,下列哪一选项是错误的?( )

    A.国家宣布进入战争状态是战时
    B.部队受领作战任务或执行戒严任务是战时
    C.部队处置暴力事件时是战时
    D.遭敌突然袭击时是战时

    答案:C
    解析:
    本题考查“战时”的理解。参见《刑法》第451条关于战时的界定的规定,本章所称战时,是指国家宣布进入战争状态、部队受领作战任务或者遭敌突然袭击时。部队执行戒严任务或者处置突发性暴力事件时,以战时论。

  • 第16题:

    关于职业禁止,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

    A.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实施犯罪的,不一定都属于“利用职业便利”实施犯罪
    B.行为人违反职业禁止的决定,情节严重的,应以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定罪处罚
    C.判处有期徒刑并附加剥夺政治权利,同时决定职业禁止的,在有期徒刑与剥夺政治权利均执行完毕后,才能执行职业禁止
    D.职业禁止的期限均为3年至5年

    答案:B
    解析:
    本题考查职业禁止。 A项,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实施犯罪的,即为“利用职业便利”实施犯罪。故A项错误,不当选。
    B项,《刑法》第37条之一第2款规定:“被禁止从事相关职业的人违反人民法院依照前款规定作出的决定的,由公安机关依法给予处罚;情节严重的,依照本法第三百一十三条的规定(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定罪处罚。”故B项正确,当选。
    C项,《刑法》第37条之一第1款规定:“因利用职业便利实施犯罪,或者实施违背职业要求的特定义务的犯罪被判处刑罚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犯罪情况和预防再犯罪的需要,禁止其自刑罚执行完毕之日或者假释之日起从事相关职业,期限为三年至五年。”因此,并非在有期徒刑与剥夺政治权利均执行完毕后才能执行职业禁止。故C项错误,不当选。
    D项,《刑法》第37条之一第3款规定:“其他法律、行政法规对其从事相关职业另有禁止或者限制性规定的,从其规定。”可见,《刑法》中的职业禁止期限为3年至5年,但是并非任何职业禁止的期限均为3年至5年。故D项错误,不当选。

  • 第17题:

    被告人王某故意杀人案经某市中级法院审理,认为案件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请根据下列条件,回答下列问题。

    如王某被判处无期徒刑,附加剥夺政治权利,下列选项正确的是:查看材料

    A.无期徒刑的执行机关是监狱
    B.剥夺政治权利的执行机关是公安机关
    C.对王某应当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D.如王某减刑为有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的期限应改为十五年

    答案:A,B,C
    解析:
    本题考查无期徒刑、附加剥夺政治权利。根据《刑事诉讼法》第264条第2款规定,对于被判处死刑缓期2年执行、无期徒刑、有期徒刑的罪犯,由公安机关依法将该罪犯送交监狱执行刑罚。所以A选项正确。根据《刑事诉讼法》第270条规定,对于被判处剥夺政治权利的罪犯,由公安机关执行。所以,B选项正确。《刑法》第57条第1款规定,对于被判处死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应当剥夺政治权利终身。所以C选项正确。《刑法》第57条第2款规定,在死刑缓期执行减为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减为有期徒刑的时候,应当把附加剥夺政治权利的期限改为3年以上10年以下。所以,D选项错误。本题选ABC。

  • 第18题:

    关于剥夺政治权利期限的说法,下列选项错误的是:( )

    A.犯罪人单独判处剥夺政治权利的。或者主刑被判处拘役、有期徒刑而附加剥夺政治权利的,剥夺政治权利的期限为1年以上5年以下
    B.犯罪人被判处管制附加剥夺政治权利的,剥夺政治权利的期限与管制的期限相等
    C.犯罪人被判处死刑、无期徒刑的,应当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D.犯罪人被判处死刑缓期执行、无期徒刑的,在死刑缓期执行减为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减为有期徒刑的时候,应当把附加剥夺政治权利的期限改为与主刑期相同

    答案:D
    解析:
    根据《刑法》第57条第2款的规定,在死刑缓期执行减为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减为有期徒刑的时候,应当把附加剥夺政治权利的期限改为3年以上10年以下。

  • 第19题:

    关于剥夺政治权利,下列哪一选项是错误的?()

    A:甲犯故意杀人罪被判处死刑立即执行,虽然刑法第232条没有规定可以附加剥夺政治权利,但法院也应当对甲判处附加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B:乙被判处有期徒刑5年,附加剥夺政治权利3年,在主刑执行3年后被假释,其剥夺政治权利的期间从假释之日起计算
    C:丙因犯强奸罪被判处有期徒刑8年,剥夺政治权利5年,丙在执行主刑的8年期间没有选举权,在主刑执行完毕之后5年内也没有选举权
    D:丁犯非法获取国家秘密罪,法院在对丁判处主刑的同时应当附加剥夺政治权利

    答案:D
    解析:
    【考点】剥夺政治权利。详解:根据《刑法》第56条和第57条的规定,附加适用剥夺政治权利的对象主要是以下犯罪分子:(1)故意杀人、强奸、放火、爆炸、投毒、抢劫等严重破坏社会秩序的犯罪分子。(2)被判处死刑和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3)危害国家安全的犯罪分子。对于(1)是“可以剥夺”,对于(2)和(3)是“应当剥夺”。选项A:本项是正确的。甲因为犯故意杀人罪而被判处死刑立即执行,故“应当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如果甲虽然犯了故意杀人罪,但没有被判处死刑、无期徒刑的,那么是“可以剥夺”政治权利。选项B、C:《刑法》第58条规定:“附加剥夺政治权利的刑期,从徒刑、拘役执行完毕之日或者从假释之日起计算;剥夺政治权利的效力当然施用于主刑执行期间。”故选项B、C正确。选项D:该罪规定于《刑法》第282条,属于刑法分则第六章“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罪”,并非危害国家安全的犯罪,因此不是“应当”附加剥夺政治权利。故,选项D错误。综上,本题的正确答案为D。

  • 第20题:

    下列关于刑期起算的哪些选项是正确的?()

    • A、管制、拘役的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
    • B、有期徒刑的刑期,从判决确定之日起计算
    • C、死刑缓期执行减为有期徒刑的刑期,从死刑缓期执行期满之日起计算
    • D、附加剥夺政治权利的刑期,从徒刑、拘役执行完毕之日或者从假释期满之日起计算

    正确答案:A,C

  • 第21题:

    被告人王某故意杀人案经某市中级法院审理,认为案件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如王某被判处无期徒刑,附加剥夺政治权利,下列选项正确的是()。

    • A、无期徒刑的执行机关是监狱
    • B、剥夺政治权利的执行机关是公安机关
    • C、对王某应当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 D、如王某减刑为有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的期限应改为十五年

    正确答案:A,B,C

  • 第22题:

    单选题
    下列关于刑罚执行的主体说法正确的选项是:()
    A

    缓刑、假释的执行机关是社区矫正机构

    B

    剥夺政治权利的执行机关是法院

    C

    拘役的执行机关是看守所

    D

    暂予监外执行的执行执行机关是公安机关


    正确答案: B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23题:

    多选题
    下列关于剥夺政治权利附加刑如何执行问题的说法哪些是正确的?()
    A

    被判处无期徒刑的罪犯,一般要剥夺政治权利,其刑期与主刑一样,同时执行

    B

    被判处有期徒刑的罪犯,被剥夺政治权利的,从有期徒刑执行完毕或假释之日起,执行剥夺政治权利附加刑

    C

    被判处拘役的罪犯,被剥夺政治权利的,从拘役执行完毕或假释之日起,执行剥夺政治权利附加刑

    D

    被判处管制的罪犯,被剥夺政治权利的,附加刑与主刑刑期相等,同时执行


    正确答案: C,A
    解析: 根据相关法条,附加剥夺政治权利的刑期的计算有以下三种: (1)判处管制附加剥夺政治权利的,剥夺政治权利的期限与管制的期限相等,同时执行,因此选项D正确。 (2)判处有期徒刑、拘役附加剥夺政治权利的刑期,从徒刑、拘役执行完毕之日或者从假释之日起计算;剥夺政治权利的效力当然施用于主刑执行期间。因此,选项BC正确。 (3)判处死刑(包括死缓)、无期徒刑附加剥夺政治权利终身的,从主刑执行之日起开始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