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与乙签订了一份房屋租赁合同。合同约定,在甲搬入新居后,将甲现居住的房屋出租给乙。这一民事行为属于()A、附停止条件的民事行为B、附解除条件的民事行为C、附始期的民事行为D、附终期的民事行为

题目

甲与乙签订了一份房屋租赁合同。合同约定,在甲搬入新居后,将甲现居住的房屋出租给乙。这一民事行为属于()

A、附停止条件的民事行为

B、附解除条件的民事行为

C、附始期的民事行为

D、附终期的民事行为


相似考题
更多“甲与乙签订了一份房屋租赁合同。合同约定,在甲搬入新居后,将甲现居住的房屋出租给乙。这一民事 ”相关问题
  • 第1题:

    甲与乙签订了一份租赁合同。合同约定:如果甲父死亡,则甲将房屋租给乙居住。这一合同()。

    A.未成立

    B.成立但无效

    C.是附期限的合同

    D.是附条件的合同


    正确答案:C
    C。本题需要辨析附条件与附期限合同的区别。条件是发生与否不确定的,故本题中不属于附条件合同;而附期限合同在期限到来之前成立但不生效,不是无效,故应选择C。

  • 第2题:

    甲将自己的房屋出租,先后同乙、丙、丁签订了房屋租赁合同。丙先行入住,甲与丁的 租赁合同办理了备案登记手续。现乙、丁皆向甲主张入住房屋。下列表述正确的是:

    A.由于甲与丁的租赁合同已经办理登记,故应当由丁入住房屋
    B.由于债权具有平等性,故由甲自行决定将房屋出租与何人
    C.乙有权要求甲继续履行合同,或者要求解除合同
    D.乙有权要求甲承担违约责任


    答案:D
    解析: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城镇房屋租赁合同纠纷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6条规 定,出租人就同一房屋订立数份租赁合同,在合同均有效的情况下,承租人均主张履行合同的,人民法院按照 下列顺序确定履行合同的承租人:(1)已经合法占有租赁房屋的;(2)巳经办理登记备案手续的;(3)合同成立 在先的。不能取得租赁房屋的承租人请求解除合同、赔偿损失的,依照《合同法》的有关规定处理。

  • 第3题:

    甲、乙签订典权合同,约定甲将自己的房屋出典给乙,在出典期间,乙将房屋出租给丙。如果甲、乙二人没有约定收益的归属,则乙将房屋出租获得的租金归(  )。

    A.甲
    B.乙
    C.甲、乙共同所有
    D.按照习惯确定

    答案:B
    解析:
    尽管《物权法》没有规定典权制度,但作为用益物权,典权也适用《物权法》有关物权或用益物权的一般规定,且我国仍然承认典权制度。根据《物权法》第116条的规定,天然孳息,由所有权人取得;既有所有权人又有用益物权人的,由用益物权人取得当事人另有约定的,按照约定。法定孳息,当事人有约定的,按照约定取得;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的,按照交易习惯取得。租金属于法定孳息,在没有约定的情形下,应由用益物权人收取,即由典权人乙收取,故选B项。

  • 第4题:

    甲与乙签订了一份二手房买卖合同,约定乙在30天内向甲支付并过户A房屋,在签订买卖合第三天,甲又与丙签订了一份房屋租赁合同,约定50天后出租A房屋给丙居住,从这两份合中,可以看出,对于甲的行为,法律显示出哪些作用?()

    A.评价作用
    B.预测作用
    C.强制作用
    D.指引作用

    答案:A,B,C,D
    解析:
    法的规范作用可以分为指引、评价、教育、预测和强制五种。法的这五种规范作用是法律必备的,任何社会的法律都具有。

  • 第5题:

    下列所附条件不符合民事法律行为要求的有(  )。

    A.甲与乙签订一份房屋租赁合同,约定如果甲不结婚,则将房屋租给乙
    B.甲与乙签订一份借款合同,约定如果太阳从西边出来,就借款5万元给乙
    C.甲与乙签订一份种子买卖合同,约定如果种子通过鉴定,则合同生效
    D.甲与乙签订一份打人合同,约定如果乙将丙打一顿,甲付款1万元给乙
    E.甲与乙签订一份赠与合同,约定如果乙生病,就将电脑赠与他

    答案:B,D,E
    解析:
    民事法律行为所附条件的设定要件:所附条件必须是将来发生的事实;所附条件必须是不确定的事实;所附条件须是当事人约定而非法定的事实;所附条件必须合法;须不与合同的主要内容相矛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