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公司向乙银行借款,合同签订后为了借款安全,乙银行要求甲公司提供担保。在甲公司的再三请求下,丙公司在借款合同上签署:“保证人丙公司愿为甲公司借款提供保证担保”,并加盖单位公章。根据《担保法》规定,下列关于保证担保的表述正确的是( )。 A、 由于未明确属于连带责任保证,故丙公司提供的是一般保证 B、 乙银行自借款清偿期届满之日起4个月内没有起诉或申请仲裁的,丙公司不再承担保证责任 C、 经乙银行同意,甲公司将债务转移给他人,丙公司因不知情可不再承担保证责任 D、 乙银行将债权转让给他人,因未经丙公司同意其

题目
甲公司向乙银行借款,合同签订后为了借款安全,乙银行要求甲公司提供担保。在甲公司的再三请求下,丙公司在借款合同上签署:“保证人丙公司愿为甲公司借款提供保证担保”,并加盖单位公章。根据《担保法》规定,下列关于保证担保的表述正确的是( )。

A、 由于未明确属于连带责任保证,故丙公司提供的是一般保证
B、 乙银行自借款清偿期届满之日起4个月内没有起诉或申请仲裁的,丙公司不再承担保证责任
C、 经乙银行同意,甲公司将债务转移给他人,丙公司因不知情可不再承担保证责任
D、 乙银行将债权转让给他人,因未经丙公司同意其可不再承担保证责任
E、 丙公司的担保范围包括借款本金、利息、违约金和实现债权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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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第1题:

    甲公司向A银行借款1 000万元。乙公司受甲公司委托,与该银行签订保证合同,约定为甲公司的借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为保障乙公司的追偿权,甲公司以自己的一处房产为乙公司提供抵押担保,双方签订抵押合同并办理了抵押登记。同时,丙公司受甲公司委托,与乙公司签订保证合同,约定“保证方式为连带责任保证,丙公司按照我国《担保法》第17条第1款规定承担保证责任”。借款到期后,甲公司只偿还了部分借款,剩余部分由乙公司承担了保证责任。 (附:《担保法》第17条第1款规定:“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约定,债务人不能履行债务时,由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为一般保证。”) 根据上述案情,请回答: (1)本案涉及的相对法律关系有哪些? (2)丙公司应按照何种保证方式承担保证责任?为什么? (3)本案中有哪些反担保合同? (4)乙公司承担保证责任后,为实现自己的追偿权,应先行使对甲公司房产的抵押权还是先要求丙公司承担保证责任?为什么?


    答案:
    解析:
    (1)本案涉及的相对法律关系有:①甲公司与A银行之间的借款合同关系;②甲公司与乙公司之间的委托合同关系;③乙公司与A银行之间的保证合同关系;④甲公司与乙公司之间的抵押合同关系;⑤甲公司与丙公司之间的委托合同关系;⑥乙公司与丙公司之间的保证合同关系;⑦乙公司与甲公司之间因乙公司履行保证责任而产生的债权债务关系。(2)丙公司应按连带责任方式承担保证责任。本案中,丙公司与乙公司在保证合同中约定保证方式为连带责任保证,同时又约定丙公司按照《担保法》第17条第1款规定承担保证责任,而《担保法》第17条第1款是关于一般保证方式的规定,双方对保证方式的约定存在矛盾,应当视为保证方式的约定不明确。根据《担保法》规定,当事人对保证方式约定不明确的,按照连带责任承担保证责任。(3)本案中的反担保合同有两个:一个是乙公司与甲公司签订的抵押合同,另一个是乙公司与丙公司签订的保证合同。 (4)乙公司应先就甲公司抵押的房产行使抵押权,行使抵押权后仍不能实现追偿权的,可要求丙公司承担保证责任。根据《物权法》的规定,被担保的债权既有物的担保又有人的担保,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物的担保由债务人自己提供的,债权人应当先就该物的担保实现债权。

  • 第2题:

    根据担保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属于无效保证合同的有( )。

    A.甲公立大学与乙银行签订保证合同,为丙企业的借款提供保证
    B.陈某与债权人李某签订的未约定保证担保范围的保证合同
    C.甲行政机关与乙银行签订保证合同,为丙公司的借款提供保证
    D.甲公司的部门经理以该部门的名义与债权人签订的保证合同

    答案:A,C,D
    解析:
    本题考核保证合同。学校、幼儿园、医院等以公益为目的的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不得为保证人;选项A当选。国家机关不得为保证人,但经国务院批准为使用外国政府或者国际经济组织贷款进行转贷的除外;选项C当选。企业法人的职能部门不得为保证人;选项D当选。当事人对保证担保的范围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保证人应当对全部债务承担责任;选项B合同有效,不选。

  • 第3题:

    甲工银行支行因开展有奖储蓄业务,急需200台平价彩色电视,遂以提供平价彩电为条件,向其开户单位乙公司表示,可贷给其半年期借款500万元。乙公司接受其提出的条件,并将本公司与A公司(该公司未经工商登记)签订的购销铑粉合同(该合同从未履行)以及与B公司和外商签订的铑粉外贸合同当作自己公司内、外贸合同提交给甲支行,以购铑粉为名,向甲支行申请贷款。双方订立借款合同,约定:甲支行向乙公司提供250万元贷款,用于购铑粉出口,如借方不能按期还款,贷方有权在担保单位存款账户内扣划,并载明,乙公司产品销售收入累计完成900万元,利润累计43万元,购买铑粉数量为4公斤。乙公司持该合同要求丙公司提供担保,丙公司在合同担保栏内盖章。合同订立后,乙公司按约为甲支行支付平价购买200台电视机的差价补贴,甲支行将借款划入乙公司帐户。乙公司收到借款后,分别用于归还银行借款、倒卖生丝以及支付贷款等。借款到期,乙公司不能偿还借款本息,丙公司拒绝承担保证责任,甲支行从丙公司帐户直接扣划33万元。丙公司认为借款双方互相串通欺诈保证人,遂提起诉讼,要求归还被扣划的款项。 本案中保证人丙公司是否应承担保证责任?


    正确答案:本案涉及保证人责任的免除问题。《担保法》及其司法解释中专门规定了保证人免除责任的情形。《担保法》第30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保证人不承担民事责任:
    (一)主合同当事人双方串通,骗取保证人提供保证的;
    (二)主合同债权人采取欺诈、胁迫等手段,使保证人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提供保证的。
    结合本案来看,甲工商银行支行与乙公司为实现各自的利益,由乙公司虚构借款用途(购买铑粉供出口),提供借款申请,而甲支行在明知乙公司申请借款的合同依据虚假的情况下,仍与其签订借款合同,同时隐瞒乙公司经营及资信的真实情况,致使丙公司在不明真相,违背真实意思
    的情况下,为乙公司提供担保。甲支行与乙公司的行为已经共同构成了对丙公司的民事欺诈。因此丙公司的担保行为无效,担保责任应当予以免除。

  • 第4题:

    甲公司向乙公司借款150万元,乙公司要求甲公司提供抵押,甲公司遂以本公司的豪华轿车进行抵押,并办理了抵押登记。该轿车价值100万元。乙公司还不放心,要求甲公司提供保证人,甲公司逐找丙公司作为保证人。保证担保未约定范围。有关保证人的保证责任论述正确的是:()

    • A、丙公司对150万元主债权承担保证责任
    • B、丙公司对100万元主债权承担保证责任
    • C、丙公司对50万元主债权承担保证责任
    • D、丙公司无须承担保证责任

    正确答案:C

  • 第5题:

    甲公司因资金紧张向乙公司借款100万元,丙公司在借款合同上签字,但未表明其保证人的身份与保证方式。借款到期后,甲公司不能履行还款义务,乙公司主张丙公司承担责任。根据合同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表述中正确的是()。

    • A、丙公司应当承担连带责任保证
    • B、乙公司要求丙公司承担保证责任,丙公司可以主张先诉抗辩权
    • C、丙公司不承担保证责任
    • D、乙公司有其他事实证明丙公司为保证人的,可以要求丙公司承担一般保证责任

    正确答案:C

  • 第6题:

    问答题
    甲公司向乙银行借款100万元,乙银行要求甲公司提供担保,丙公司以一套设备(价值约80万元)为该债务提供抵押担保,并签订了抵押合同,办理了抵押登记一同时,丁公司提供保证担保。当事人对保证担保和物保的范围均未做约定。现因甲公司无力还款,乙银行要求丙公司和丁公司承担责任而引起纠纷。  问:(1)乙银行可否任意选择丙公司或丁公司承担保证责任?为什么?  (2)若乙银行选择丁公司承担保证责任,丁公司承担责任后,可否要求丙公司承担相应份额?为什么?

    正确答案:
    解析:

  • 第7题:

    问答题
    2006年3月20日,上海的甲公司与北京的乙公司签订了一份买卖合同,约定: 甲公司向乙公司购买1000吨化工原料,总价款为200万元;乙公司在合同签订后1个月内交货,甲公司在验货后7日内付款。双方没有明确约定履行地点。 合同签订后,甲公司以其办公用房作抵押向丙银行借款200万元,并办理了抵押登记手续。由于办公用房的价值仅为100万元,甲公司又请求丁公司为该笔借款提供了保证担保。丙银行与丁公司的保证合同没有约定保证方式及保证范围,但约定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期限至借款本息还清时为止。 4月10日,乙公司准备通过铁路运输部门发货时,甲公司的竞争对手告知乙公司,甲公司经营状况不佳,将要破产。 乙公司随即暂停了货物发运,并电告甲公司暂停发货的原因,要求甲公司提供担保。甲公司告知乙公司:本公司经营正常,货款已经备齐,乙公司应尽快履行合同,否则将追究违约责任。但乙公司坚持要求甲公司提供担保。甲公司急需这批货物,只好按照乙公司的要求,提供了银行保函。5月25日,乙公司收到银行保函,当日向铁路运输部门支付了运费并发货。货物在运输途中,遇泥石流灾害全部灭失。 借款合同到期后,甲公司没有偿还丙银行的借款本息。 要求: 根据上述内容,分别回答下列问题: 货物灭失的损失应当由谁承担?并说明理由。

    正确答案: 货物灭失的损失应当由甲公司承担。根据规定,在买卖合同中,当事人没有约定交付地点或者约定不明确,依照《合同法》有关规定仍不能确定,标的物需要运输的,出卖人将标的物交付给第一承运人后,标的物毁损、灭失的风险由买受人(甲公司)承担。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8题:

    单选题
    甲公司是乙公司的分公司,甲公司准备为丙公司在银行的借款提供保证,则甲公司签署保证合同前必须具备下列哪一个条件?()
    A

    向乙公司请示,乙公司口头同意其为丙公司担保

    B

    甲公司得到丙公司的反担保承诺

    C

    取得乙公司的书面授权

    D

    什么都不需要,只要是甲公司真实意思表示就可以


    正确答案: A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9题:

    问答题
    2006年3月20日,上海的甲公司与北京的乙公司签订了一份买卖合同,约定: 甲公司向乙公司购买1000吨化工原料,总价款为200万元;乙公司在合同签订后1个月内交货,甲公司在验货后7日内付款。双方没有明确约定履行地点。 合同签订后,甲公司以其办公用房作抵押向丙银行借款200万元,并办理了抵押登记手续。由于办公用房的价值仅为100万元,甲公司又请求丁公司为该笔借款提供了保证担保。丙银行与丁公司的保证合同没有约定保证方式及保证范围,但约定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期限至借款本息还清时为止。 4月10日,乙公司准备通过铁路运输部门发货时,甲公司的竞争对手告知乙公司,甲公司经营状况不佳,将要破产。 乙公司随即暂停了货物发运,并电告甲公司暂停发货的原因,要求甲公司提供担保。甲公司告知乙公司:本公司经营正常,货款已经备齐,乙公司应尽快履行合同,否则将追究违约责任。但乙公司坚持要求甲公司提供担保。甲公司急需这批货物,只好按照乙公司的要求,提供了银行保函。5月25日,乙公司收到银行保函,当日向铁路运输部门支付了运费并发货。货物在运输途中,遇泥石流灾害全部灭失。 借款合同到期后,甲公司没有偿还丙银行的借款本息。 要求: 根据上述内容,分别回答下列问题: 如果当事人对承担担保责任的顺序未进行约定,丙银行可否直接要求丁公司承担200万元的保证责任?并说明理由。

    正确答案: 丙银行不能直接要求丁公司承担保证责任。根据规定,被担保的债权既有物的担保又有人的担保的,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时,债权人应当按照约定实现债权;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债务人自己提供物的担保的,债权人应当先就该物的担保实现债权。在本题中,丙银行应当优先执行主债务人甲公司的抵押,因此,丙银行不能直接要求丁公司承担保证责任。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10题:

    多选题
    甲公司向乙银行申请贷款,丙公司提供担保;丙公司因自身借款需要,也要求甲公司为其向银行款时作担保。同时,在担保合同签订时,甲公司只加盖了公司公章,未提供法定代表人签字。此例反映出保证担保的主要风险有(  )。
    A

    保证人不具备担保资格

    B

    虚假担保人

    C

    保证手续不完备

    D

    保证人不具备担保能力

    E

    公司互保


    正确答案: A,B,C,D,E
    解析:

  • 第11题:

    单选题
    甲丙公司约定向乙公司共同购买一批精密仪器,该合同由甲、乙、丙公司的法定代表人签字,甲、丙公司加盖了合同专用章,乙公司却未加盖合同专用章。丙公司签订上述合同后,为筹措资金向丁银行借款300万元,丁银行要求提供担保,丙公司请求戊公司作保,戊公司允诺。三方约定,丁银行借给丙公司300万元,预扣一年的利息30万元,实际交付丙公司270万元,由戊公司提供保证。丙公司和戊公司同时约定,戊公司承担保证责任,但丙公司应付给戊公司担保费30万元。针对上述事实,下列说法正确的是哪一项?(  )
    A

    由于乙公司没有在合同上加盖专用章,因此实际上合同并没有成立

    B

    保证人和债务人之间约定担保费用的做法合法

    C

    戊公司应当承担一般保证责任

    D

    丙丁之间的借款实际上是无效的


    正确答案: D
    解析:
    A项,《合同法》第32条规定,当事人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的,自双方当事人签字或者盖章时合同成立。因此只要是签字或者盖章之一具备即可,不需要二者同时具备,因此甲丙公司与乙公司的买卖合同已经成立。
    B项,《物权法》第171条第2款规定,第三人为债务人向债权人提供担保的,可以要求债务人提供反担保。反担保适用本法和其他法律的规定。据此,保证人也可以向债务人要求收取担保费。
    C项,《担保法》第19条规定,当事人对保证的方式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确的,按照连带责任保证承担保证责任。丙戊没有约定保证的方式,因此戊公司应承担连带保证责任。
    D项,《合同法》第200条规定,借款的利息不得预先在本金中扣除,利息预先在本金中扣除的,应当按照实际借款数额返还借款并计算利息。因此,利息预先在本金中扣除的,应当按照实际借款数额返还借款并计算利息,该借款仍然有效

  • 第12题:

    问答题
    2006年3月20日,上海的甲公司与北京的乙公司签订了一份买卖合同,约定: 甲公司向乙公司购买1000吨化工原料,总价款为200万元;乙公司在合同签订后1个月内交货,甲公司在验货后7日内付款。双方没有明确约定履行地点。 合同签订后,甲公司以其办公用房作抵押向丙银行借款200万元,并办理了抵押登记手续。由于办公用房的价值仅为100万元,甲公司又请求丁公司为该笔借款提供了保证担保。丙银行与丁公司的保证合同没有约定保证方式及保证范围,但约定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期限至借款本息还清时为止。 4月10日,乙公司准备通过铁路运输部门发货时,甲公司的竞争对手告知乙公司,甲公司经营状况不佳,将要破产。 乙公司随即暂停了货物发运,并电告甲公司暂停发货的原因,要求甲公司提供担保。甲公司告知乙公司:本公司经营正常,货款已经备齐,乙公司应尽快履行合同,否则将追究违约责任。但乙公司坚持要求甲公司提供担保。甲公司急需这批货物,只好按照乙公司的要求,提供了银行保函。5月25日,乙公司收到银行保函,当日向铁路运输部门支付了运费并发货。货物在运输途中,遇泥石流灾害全部灭失。 借款合同到期后,甲公司没有偿还丙银行的借款本息。 要求: 根据上述内容,分别回答下列问题: 丁公司应当承担连带保证责任还是一般保证责任?并说明理由。

    正确答案: 丁公司应当承担连带保证责任。根据规定,保证合同未约定保证方式的,保证人承担连带保证责任。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13题:

    甲公司以其办公用房作抵押向乙银行借款200万元,乙银行与甲公司签署抵押合同并办理强制执行公证,但未办理抵押登记。办公用房权属证件齐全但价值仅为100万元,甲公司又请求丙公司为该笔借款提供保证担保,因丙公司法人代表常驻香港,保证合同由丙公司总经理签字并盖合法公章。乙银行与丙公司的保证合同没有约定保证方式及保证范围,但约定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期限至借款本息还清时为止。借款合同到期后,甲公司没有偿还银行的借款本息。
    根据上述内容,回答下列题目。[2016年6月真题]

    丙公司的保证期问为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  )。(单项选择题)

    A.一年
    B.三年
    C.保证合同约定不明确,无法判断
    D.二年

    答案:D
    解析:
    D 保证合同约定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直至主债务本息还清时为止等类似内容的,视为约定不明,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二年。

  • 第14题:

    甲、乙两公司签订一份借款合同,约定甲公司向乙公司借款300万元,拟由丙公司提供保证。如果您是乙公司的法定代表人,丙公司分别拟以下列方式提供保证,其中您可以接受的有()。

    A.由丙公司直接向乙公司发出保函
    B.由丙公司在甲、乙的借款合同上以保证人身份签章
    C.由丙公司在借据上签章,但不明示其保证人身份
    D.由丙公司在欠条上以保证人身份签章

    答案:A,B,D
    解析:
    (1)选项A:第三人单方以书面形式向债权人出具担保书,债权人接受且未提出异议的,保证合同成立。(2)选项BCD:当事人在借据、收据、欠条等债权凭证或者借款合同上签字或者盖章,但未表明其保证人身份或者,承担保证责任,或者通过其他事实不能推定其为保证人的,出借人不能要求当事人承担保证责任。

  • 第15题:

    甲公司向A银行借款100万元,用自己所有的机器设备设定了抵押担保,同时乙公司为此提供了一般保证,丙公司用自己所有的股票设定了质押;各方对实现担保的顺序没有约定。借款到期后,甲公司无力清偿借款,根据担保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表述正确的有()。

    • A、A银行应当先就机器设备实现债权
    • B、A银行应当先就乙公司的保证实现债权
    • C、A银行就乙公司的保证与丙公司的质押实现债权,无先后顺序
    • D、假设乙公司承担了保证责任,则有权向甲公司追偿

    正确答案:A,C,D

  • 第16题:

    甲公司与乙银行签订一份500万元的借款合同,由丙公司提供保证担保,因甲公司到期不能还款,乙银行便要求丙公司承担保证责任。丙公司拒绝承担保证责任,乙银行便诉至法院。法院判决,由丙公司承担500万元及其利息的保证责任。丙公司承担保证责任后,便向甲公司进行追偿。下列表述正确的是哪一选项?()

    • A、丙公司对甲公司追偿权的诉讼时效自乙银行向丙公司要求承担保证责任之日起计算
    • B、丙公司可向甲公司追偿500万元及其利息
    • C、丙公司可向甲公司追偿因丙公司逾期承担保证责任的利息
    • D、丙公司可向甲公司追偿因败诉而承担的诉讼费用

    正确答案:B

  • 第17题:

    单选题
    甲公司欠丙银行100万元届期无法还清。甲公司与丙银行协商再贷给甲公司100万元,以清偿前述借款,不知情的乙公司单方出具担保函。甲公司获得贷款后,直接偿还了已欠的100万元,乙公司对此并不知情。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A

    甲公司、丙银行的借款合同因违反法律规定而无效

    B

    乙公司因受欺诈有权撤销该保证合同

    C

    乙公司无须承担保证责任

    D

    基于保证合同,丙银行有权要求乙公司在100万元范围内承担保证责任


    正确答案: C
    解析:
    A项,甲公司与丙银行之间的借款合同未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应当认定合法有效
    B项,乙公司仅是不知甲公司与丙银行协商以新贷偿还旧贷,就签订保证合同而言,乙公司是没有受到欺诈的,因而,乙公司无权撤销该保证合同,但根据《担保法解释》第39条,乙公司可以免除担保责任。
    CD两项,《担保法解释》第39条规定,主合同当事人双方协议以新贷偿还旧贷,除保证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的外,保证人不承担民事责任。新贷与旧贷系同一保证人的,不适用前款的规定。本题中,甲公司、丙银行协议以贷还贷,保证人乙公司并不知情,故无须承担保证责任

  • 第18题:

    问答题
    2006年3月20日,上海的甲公司与北京的乙公司签订了一份买卖合同,约定: 甲公司向乙公司购买1000吨化工原料,总价款为200万元;乙公司在合同签订后1个月内交货,甲公司在验货后7日内付款。双方没有明确约定履行地点。 合同签订后,甲公司以其办公用房作抵押向丙银行借款200万元,并办理了抵押登记手续。由于办公用房的价值仅为100万元,甲公司又请求丁公司为该笔借款提供了保证担保。丙银行与丁公司的保证合同没有约定保证方式及保证范围,但约定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期限至借款本息还清时为止。 4月10日,乙公司准备通过铁路运输部门发货时,甲公司的竞争对手告知乙公司,甲公司经营状况不佳,将要破产。 乙公司随即暂停了货物发运,并电告甲公司暂停发货的原因,要求甲公司提供担保。甲公司告知乙公司:本公司经营正常,货款已经备齐,乙公司应尽快履行合同,否则将追究违约责任。但乙公司坚持要求甲公司提供担保。甲公司急需这批货物,只好按照乙公司的要求,提供了银行保函。5月25日,乙公司收到银行保函,当日向铁路运输部门支付了运费并发货。货物在运输途中,遇泥石流灾害全部灭失。 借款合同到期后,甲公司没有偿还丙银行的借款本息。 要求: 根据上述内容,分别回答下列问题: 铁路运输部门是否应当依据运输合同承担违约责任?乙公司可否要求铁路运输部门返还运费?并分别说明理由。

    正确答案: ①铁路运输部门不承担违约责任。
    根据规定,承运人对运输过程中货物的毁损、灭失承担损害赔偿责任;但承运人能够证明货物的毁损、灭失是因不可抗力造成的,不承担损害赔偿责任。在本题中,因不可抗力造成货物灭失,铁路运输部门不承担违约责任;
    ②乙公司可以要求铁路运输部门返还运费。
    根据规定,货物在运输途中因不可抗力灭失,已收取运费的,托运人可以要求返还。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19题:

    单选题
    甲公司与乙银行签订借款合同,丙公司以其机器设备为甲公司提供抵押担保并办理登记,丁公司为甲公司提供保证并与乙银行签订保证合同,各方并未约定实现债权的顺序,借款到期后,甲公司无力偿还借款。下列表述中,符合规定的是(  )。
    A

    乙银行应先向丙公司实现债权,再向丁公司实现债权

    B

    乙银行应先向丁公司实现债权,再向丙公司实现债权

    C

    乙银行可以向丙公司实现债权,也可以向丁公司实现债权,丙公司承担担保责任后,有权向甲公司追偿

    D

    乙银行可以向丙公司实现债权,也可以向丁公司实现债权,丙公司承担担保责任后,有权向甲公司和丁公司追偿


    正确答案: D
    解析:
    根据《物权法》规定,第三人提供物的担保的,债权人可以就物的担保实现债权,也可以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提供担保的第三人承担担保责任后,有权向债务人追偿。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的,如果保证与第三人提供的物的担保并存,其中一人承担了担保责任,则只能向债务人追偿,不能向另外一个担保人追偿。本题中,丙公司和丁公司居于同一清偿顺序,但丙公司承担担保责任后,只能向作为债务人的甲公司追偿,不能向另一个担保人丁公司追偿。

  • 第20题:

    单选题
    甲公司向乙银行借款1000万元,还款日期为2017年12月31日。丙公司为该债务提供保证担保,但在保证合同中未约定保证方式和保证期间。后经甲公司与乙银行协商一致,将还款期限延至2018年12月31日,但未征得丙公司的书面同意。展期到期,甲公司仍无力还款。2019年4月1日,乙银行要求丙公司承担保证责任。根据担保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关于丙公司是否应承担保证责任的表述中,正确的是(  )
    A

    不承担,因为保证期间已过

    B

    不承担,因为丙公司的保证责任因还款期限的变更而消灭

    C

    应承担,因为保证合同有效

    D

    应承担,因为丙公司为连带责任保证人


    正确答案: B
    解析:

  • 第21题:

    问答题
    2006年3月20日,上海的甲公司与北京的乙公司签订了一份买卖合同,约定: 甲公司向乙公司购买1000吨化工原料,总价款为200万元;乙公司在合同签订后1个月内交货,甲公司在验货后7日内付款。双方没有明确约定履行地点。 合同签订后,甲公司以其办公用房作抵押向丙银行借款200万元,并办理了抵押登记手续。由于办公用房的价值仅为100万元,甲公司又请求丁公司为该笔借款提供了保证担保。丙银行与丁公司的保证合同没有约定保证方式及保证范围,但约定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期限至借款本息还清时为止。 4月10日,乙公司准备通过铁路运输部门发货时,甲公司的竞争对手告知乙公司,甲公司经营状况不佳,将要破产。 乙公司随即暂停了货物发运,并电告甲公司暂停发货的原因,要求甲公司提供担保。甲公司告知乙公司:本公司经营正常,货款已经备齐,乙公司应尽快履行合同,否则将追究违约责任。但乙公司坚持要求甲公司提供担保。甲公司急需这批货物,只好按照乙公司的要求,提供了银行保函。5月25日,乙公司收到银行保函,当日向铁路运输部门支付了运费并发货。货物在运输途中,遇泥石流灾害全部灭失。 借款合同到期后,甲公司没有偿还丙银行的借款本息。 要求: 根据上述内容,分别回答下列问题: 丁公司的保证期间为多长?并说明理由。

    正确答案: 丁公司的保证期间为2年。根据规定,保证合同约定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直至主债务本息还清时为止等类似内容的,视为约定不明,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2年。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22题:

    问答题
    2006年3月20日,上海的甲公司与北京的乙公司签订了一份买卖合同,约定: 甲公司向乙公司购买1000吨化工原料,总价款为200万元;乙公司在合同签订后1个月内交货,甲公司在验货后7日内付款。双方没有明确约定履行地点。 合同签订后,甲公司以其办公用房作抵押向丙银行借款200万元,并办理了抵押登记手续。由于办公用房的价值仅为100万元,甲公司又请求丁公司为该笔借款提供了保证担保。丙银行与丁公司的保证合同没有约定保证方式及保证范围,但约定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期限至借款本息还清时为止。 4月10日,乙公司准备通过铁路运输部门发货时,甲公司的竞争对手告知乙公司,甲公司经营状况不佳,将要破产。 乙公司随即暂停了货物发运,并电告甲公司暂停发货的原因,要求甲公司提供担保。甲公司告知乙公司:本公司经营正常,货款已经备齐,乙公司应尽快履行合同,否则将追究违约责任。但乙公司坚持要求甲公司提供担保。甲公司急需这批货物,只好按照乙公司的要求,提供了银行保函。5月25日,乙公司收到银行保函,当日向铁路运输部门支付了运费并发货。货物在运输途中,遇泥石流灾害全部灭失。 借款合同到期后,甲公司没有偿还丙银行的借款本息。 要求: 根据上述内容,分别回答下列问题: 在买卖合同履行地点约定不明确的情况下,应当如何交付标的物?

    正确答案: 合同当事人对履行地点约定不明确,依照《合同法》有关规定仍不能确定的,标的物需要运输的,出卖人应当将标的物交付给第一承运人以运交给买受人。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23题:

    问答题
    2006年3月20日,上海的甲公司与北京的乙公司签订了一份买卖合同,约定: 甲公司向乙公司购买1000吨化工原料,总价款为200万元;乙公司在合同签订后1个月内交货,甲公司在验货后7日内付款。双方没有明确约定履行地点。 合同签订后,甲公司以其办公用房作抵押向丙银行借款200万元,并办理了抵押登记手续。由于办公用房的价值仅为100万元,甲公司又请求丁公司为该笔借款提供了保证担保。丙银行与丁公司的保证合同没有约定保证方式及保证范围,但约定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期限至借款本息还清时为止。 4月10日,乙公司准备通过铁路运输部门发货时,甲公司的竞争对手告知乙公司,甲公司经营状况不佳,将要破产。 乙公司随即暂停了货物发运,并电告甲公司暂停发货的原因,要求甲公司提供担保。甲公司告知乙公司:本公司经营正常,货款已经备齐,乙公司应尽快履行合同,否则将追究违约责任。但乙公司坚持要求甲公司提供担保。甲公司急需这批货物,只好按照乙公司的要求,提供了银行保函。5月25日,乙公司收到银行保函,当日向铁路运输部门支付了运费并发货。货物在运输途中,遇泥石流灾害全部灭失。 借款合同到期后,甲公司没有偿还丙银行的借款本息。 要求: 根据上述内容,分别回答下列问题: 乙公司暂停发货是否有法律依据?并说明理由。

    正确答案: 乙公司暂停发货没有法律依据。根据规定,应当先履行债务的当事人,有确切证据证明对方经营状况严重恶化的,可以行使不安抗辩权,中止合同履行。在本题中,乙公司并没有确切证据证明甲公司经营状况不佳,因此,乙公司不能以不安抗辩权为由暂停发货。
    解析: 暂无解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