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湖南省南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考工作人员精选试题

【资料一】2011年4月,吴某被聘为某商场的营业员,并与该商场签订了为期2年的劳动合同,合同规定:吴某需先交2000元风险抵押金和相关证件,如果吴某违约,则2000元押金不再退还,证件可以退还,吴某试用期为6个月,试用期每月工资为600元,试用期满后每月工资1000元,当地的最低工资标准为500元。合同还规定,如果吴某严重违反商场的劳动纪律或者患病住院、怀孕等,商场有权立即通知吴某解除劳动合同,并且不需要给吴某任何经济补偿。

已知:吴某在到商场工作前,已经实际工作6年。

要求:根据上述资料,回答下列小题:

下列关于试用期的说法中,不正确的是( )。

A、合同中规定吴某的试用期为6个月不符合法律规定

B、劳动合同期限为2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3个月

C、劳动合同期限在3年以上的,试用期不得超过6个月

D、如果吴某的劳动合同期满后,与商场续签劳动合同,第二次签订的合同中可以再次约定试用期


正确答案:BD
专家解析:正确答案:BD
根据规定,劳动合同期限1年以上不满3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2个月;3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6个月。同一用人单位与同一劳动者只能约定一次试用期。


吴某系某企业职工,1999年6月与企业签订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2002年9月,吴某因为车祸,不能胜任工作,经调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于是与企业协商解除劳动合同。下列说法不正确的是( )

A.企业应支付吴某经济补偿金

B.企业应支付相当于3个半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

C.企业应支付相当于3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

D.企业额外支付吴某1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正确答案:C
本题考查劳动合同的解除。根据《劳动合同法》第46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三)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40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第40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一)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二)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三)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选项AD正确。第47条第1款规定:“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1年支付1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6个月以上不满1年的,按1年计算;不满6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可知,选项B正确。本题答案为C。


某食品加工厂招收工人五十名,并要求每名工人交纳1000元的入厂费,后因经营不善,该厂面临破产危险,遂提出变更劳动合同,工人不同意,该厂宣布解除劳动合同,退还1000元入厂费,不再予以经济补偿。该厂的行为中违法的有

A.未给予工人经济补偿

B.要求工人支付入厂费

C.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

D.单方面提出变更劳动合同


正确答案:AB


吴某、周某从2008年起就在某食品有限公司上班,吴某打扫清洁,周某负责礼仪接待。但只有周某与公司签订了书面劳动合同,合同期限至2012年12月31日。2012年10月周某怀孕。12月31日酒店通知她们以后不用再到公司上班了。她们不服,但公司经理认为:(1)公司与吴某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双方之间属于劳务关系,可随时终止;(2)公司规章制度早已明确规定,礼仪接待人员在劳动合同期间不得怀孕,周某明知故犯,严重违规,公司有权解除劳动合同;而且周某的劳动合同已经到期,也该自动终止。对此,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A.该公司与吴某之间虽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依然属于事实劳务关系

B.该公司以周某严重违反规章制度为由解除劳动合同合法

C.周某的劳动合同应终止,因为合同期限已到

D.该公司应从吴某上班之日起至合同签订之前下发双倍工资


正确答案:AD


王某在录用期内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对此用人单位可以采用选项所列哪一种方式解除与王某签订的劳动合同?()

A.与王某经协商一致后解除劳动合同

B.提前30天以书面形式通知王某解除劳动合同

C.无须提前通知王某,随时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D.须向劳动行政部门报告后解除劳动合同


参考答案:C


下列叙述中,正确的有_。A: “剪切板”可以用来在一个文档内进行内容复制和移动B: “剪切板”可以用来在一个应用程序内部一个文档之间进行复制和移动C: “剪切板”可以用来在一个应用程序内部几个文档之间进行复制和移动D: 部分应用程序之间可以通过“剪切板”进行一定程度的信息共享

行政行为已完成原定目标、任务,实现了国家的行政管理目的,应予以_ A: 宣布无效B: 撤销C: 废止D: 变更

某工厂与吴龙庆等20名工人签订劳动合同后,由于生产任务适应客户要求而调整,致使该厂与吴龙庆等6名工人签订的原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该厂与吴龙庆等工人协商,仍不能就解除劳动合同达成协议。根据2008年1月1日即将生效的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在此种情形下,该工厂_ A: 有权解除劳动合同,但应提前30日通知吴龙庆等6人,并给予经济补偿B: 应与吴龙庆等协商C: 在给予吴龙庆等补偿的前提下不解除劳动合同D: 无权解除劳动合同

中医说的“望、闻、问、切”中的切,指的是号脉。这里的脉是指_。 A: 动脉B: 静脉C: 毛细血管D: 经络

下列战略性新兴产业都将被培育成为先导产业,除了_。 A: 新能源B: 新材料C: 新能源汽车D: 新一代信息技术

纪某因为运输毒品罪被判处有期徒刑7年,刑满释放后7年,禁不住朋友的再三恳求,帮助朋友贩卖了30克毒品。纪某的行为_ A: 属于毒品犯罪的累犯,应当从重处罚B: 属于毒品犯罪的惯犯,应当从重处罚C: 属于毒品犯罪的再犯,应当从重处罚D: 定贩卖毒品罪,加重处罚

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理论认为,计划经济和市场经济属于_。 A: 不同的资源配置方式B: 不同的经济增长方式C: 不同的经济制度的范畴D: 不同的生产关系的范畴

巡视员是公务员_。 A: 行政机关类B: 综合管理类C: 专业技术类D: 综合管理类非领导职务序列

公文的作者是指_。 A: 制发文件的机关B: 发布命令、指示和规则C: 审核签发文件的机关工作人员D: 参与文件形成过程的全体机关工作人员

有人认为:“运动本身就是矛盾,甚至简单的机械的位移之所以能够实现,也只是因为物体在同一瞬间既在一个地方又在另一地方,既在同一地方又不在同一地方。”这一命题_。 A: 否认了静止的存在,属于相对主义诡辩论B: 揭示了运动和静止的辩证关系,属于辩证法C: 否认了运动的绝对性,是形而上学不变论D: 揭示了事物外部矛盾是事物发展的动力,属于外因论

下列关于劳动合同解除的说法中,不正确的是( )。

A.合同约定吴某严重违反商场的劳动纪律,商场有权立即通知其解除劳动合同符合法律规定

B.合同约定吴某患病住院、怀孕,商场有权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符合法律规定

C.吴某如果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商场可以随时通知吴某解除劳动合同

D.吴某如果因严重违反商场的规章制度与商场解除劳动合同,商场需向吴某支付经济补偿


正确答案:D
劳动者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用人单位可随时通知劳动者解除合同,用人单位无需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根据材料回答10~13题:

2009年11月1日,吴田应聘到甲公司工作,并签订了书面劳动合同,合同主要内容包括:合同期限2年;工资2600元;试用期6个月,试用期内工资为1200元。

合同签订后,甲公司又要求吴田缴纳2600元抵押金,原因是防止公司职工在合同期内随意跳槽。吴田因一时找不到合适的工作,即缴纳了抵押金。

2011年10月31日,吴田的劳动合同到期,甲公司与吴田续签了一份1年期的劳动合同,并退回了抵押金。由于公司效益比较好,2011年12月,吴田提出要与公司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公司没有同意。吴田随后提交了辞职报告,双方一致同意解除了劳动合同。吴田要求甲公司支付劳动合同解除的经济补偿,被公司拒绝。

要求:根据上述资料,回答下列小题。

吴田与甲公司签订的劳动合同中,属于约定条款的是( )。

A.合同期限

B.工资

C.试用期

D.以上均不属于约定条款


正确答案:C
选项A、B均属于劳动合同的必备条款。选项C属于劳动合同的约定条款。


郑某在某工厂:近来作,近来工厂效益不好,连续数月没有发工资。郑某在与工厂交涉

中得知,过去的两个月工厂没有为自己缴纳社会保险费。根据《劳动合同法》,郑某若要解除劳动合同,正确的做法是( )。

A.必须提前3日通知工厂方能解除劳动合同

B.必须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一彤一方能解除劳动合同

C.可以随时告知工厂解除劳动合同

D.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无须告知工厂


正确答案:C
用人单位未足额支付郑某劳动报酬的,郑某可以随时告知工厂解除劳动合同。
【命题点拨】本题是对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情形的考查。《劳动合同法》第38条规定,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1)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2)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3)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4)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5)因本法第26条第1条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合同的其他情形。


吴某系某公司的销售人员,吴某现在与企业因以下事务发生争议,其中不属于劳动争议的是()。

A、在试用期内,吴某要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不允许
B、该公司没有按约定给付吴某的销售业绩提成
C、吴某因业绩突出,认为这次调整中层领导自己应当被升为部门经理,但希望落空
D、吴某因经常迟到、旷工被公司解除劳动合同

答案:C
解析:
本题考查劳动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发生的下列劳动争议,适用本法:(一)因确认劳动关系发生的争议;(二)因订立、履行、 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三)因除名、辞退和辞职、离职发生的争议;(四)因工作时间、 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福利、培训以及劳动保护发生的争议;(五)因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 赔偿金等发生的争议;(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劳动争议。”
A 项正确,该选项中是吴某与用人单位因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故属于劳 动争议。
B 项正确,该选项中用人单位没有按约定给付吴某的销售业绩提成属于因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 偿或者赔偿金等发生的争议,故属于劳动争议。
C 项错误,该项中的升职不属于劳动争议的范围。
D 项正确,该选项中吴某因经常迟到、旷工被公司解除劳动合同,属于因除名、辞退和辞职、离职发生的 争议,故属于劳动争议。


吴某与某软件公司签订了劳动合同,期限为3年。合同签订后,公司支付9000元培训费对吴某进行专业技术培训,培训结束后,双方又签订了为期3年的服务期合同。工作1年后,吴某发现公司一直未给自己办理社会保险,欲与公司解除劳动合同。根据《劳动合同法》,吴某正确的做法是()。

A:应提前30日通知公司解除劳动合同,但应赔偿公司损失
B:应提前20日通知公司解除劳动合同,无须赔偿公司损失
C:可随时通知公司解除劳动合同,但应向公司支付违约金
D:可随时通知公司解除劳动合同,且无须向公司支付违约金

答案:D
解析:
考点:劳动者提前解除劳动合同和劳动合同的订立中劳动合同的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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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题 某厂工人田某体检时被初诊为脑瘤,万念俱灰,既不复检也未经请假就外出旅游。该厂以田某连续旷工超过15天,严重违反规章制度为由解除劳动合同。对于由此引起的劳动争议,下列哪些说法是正确的?( )(2015年)A.该厂单方解除劳动合同,应事先将理由通知工会 B.因田某严重违反规章制度,无论是否在规定的医疗期内该厂均有权解除劳动合同 C.如该厂解除劳动合同的理由成立,无需向田某支付经济补偿金 D.如该厂解除劳动合同的理由违法,田某有权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并主张经济补偿金2倍的赔偿金答案:A,B,C解析:本题考查劳动合同的解除和经济补偿。 A项:《劳动合同法》第43条规定:“用人单位单方解除劳动合同,应当事先将理由通知工会。用人单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者劳动合同约定的,工会有权要求用人单位纠正。用人单位应当研究工会的意见,并将处理结果书面通知工会”。故A项正确。 B项:《劳动合同法》第39条规定,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田某连续旷工超过15天,属于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情形,因而无论是否在规定的医疗期内该厂均有权解除劳动合同,故B项正确。 C项:根据《劳动合同法》第46条的规定,用人单位依据第39条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的不需向劳动者支付补偿金,故C项正确。 D项:《劳动合同法》第48条规定:“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劳动者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继续履行;劳动者不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已经不能继续履行的,用人单位应当依照本法第八十七条规定支付赔偿金。”根据该规定,即使该厂解除劳动合同的理由违法,田某有权要求继续履行或者要求经济补偿,二者只能择其一,故D项错误。

考题 下列不是劳动合同解除要条件的是:()。A、劳动者患病或者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用人单位应当与劳动者协商后,另行安排适当的工作,并因此相应变更劳动合同的内容B、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用人单位应当对其进行培训或者调整其工作岗位,使劳动者适应工作要求并相应变更劳动合同内容C、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原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的,用人单位应当与劳动者协商,就变更劳动合同达成协议D、因企业转产、重大技术革新或重大经营方式调整等企业内部经济情况发生变化的,用人单位应当与劳动者协商变更劳动合同正确答案:C

考题 单选题郑某在某工厂工作,近来工厂效益不好,连续数月没有发工资。郑某在与工厂交涉中得知,过去的两个月工厂没有为自己缴纳社会保险费。根据《劳动合同法》,郑某若要解除劳动合同,正确的做法是()。A 必须提前3日通知工厂方能解除劳动合同B 必须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工厂方能解除劳动合同C 可以随时告知工厂解除劳动合同D 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无须告知工厂正确答案:A解析:劳动者提前解除劳动合同。

考题 单选题吴某与某软件公司签订了劳动合同,期限为3年。合同签订后,公司支付9000元培训费对吴某进行专业技术培训,培训结束后,双方又签订了为期3年的服务期合同。工作一年后,吴某发现公司一直未给自己办理社会保险,欲与公司解除劳动合同。根据《劳动合同法》,吴某正确的做法是( )。A 应提前30日通知公司解除劳动合同,但应赔偿公司损失B 应提前20日通知公司解除劳动合同,无须赔偿公司损失C 可随时通知公司解除劳动合同,但应向公司支付违约金D 可随时通知公司解除劳动合同,且无须向公司支付违约金正确答案:B解析:

考题 多选题作为劳动合同解除前置程序的协商变更劳动合同的情形有()。A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的,用人单位应当为其调整工作岗位。调整后如果仍不能胜任的,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并支付经济补偿金。B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的,用人单位可以要求变更劳动合同,如果无法就变更劳动合同协商一致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并支付经济补偿金C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的,用人单位可以选择为其调整工作岗位或进行培训,如果仍不能胜任的,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并支付经济补偿金D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的,用人单位可以要求变更劳动合同,如果无法就变更劳动合同协商一致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无需支付经济补偿金正确答案:A,B解析:企业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的法定条件1.用人单位无条件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过失性辞退)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五)劳动合同无效的;(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2.用人单位附条件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非过失性辞退)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一)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二)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三)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

考题 吴某与某软件公司签订了劳动合同,期限为3年。合同签订后,公司支付9000元培训费对吴某进行专业技术培训,培训结束后,双方又签订了为期3年的服务期合同。工作一年后,吴某发现公司一直未给自己办理社会保险,欲与公司解除劳动合同。根据 《劳动合同法》,吴某正确的做法是( )。 A.应提前30日通知公司解除劳动合同,但应赔偿公司损失 B.应提前30 日通知公司解除劳动合同,无须赔偿公司损失 C.可随时通知公司解除劳动合同,但应向公司支付违约金 D.可随时通知公司解除劳动合同,且无须向公司支付违约金 答案:D解析:根据《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劳动者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①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②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③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④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⑤因该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⑥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本题中,公司没有依法为吴某缴纳社会保险,吴某可以随时通知公司解除劳动合同,无需支付违约金。用人单位为劳动者提供专项培训费用,对其进行专业技术培训的,可以与该劳动者订立协议,约定服务期。劳动者违反服务期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违约金的数额不得超过用人单位提供的培训费用。

考题 单选题吴某2018年2月11日起开始在东方公司工作,公司一直到2018年6月13日都未与吴某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吴某要求公司支付经济补偿。东方公司的下列做法中,符合规定的是( )。A 公司书面通知吴某终止劳动关系,并支付其实际工作时间的劳动报酬B 公司在6月13日与吴某补订了书面劳动合同,并从2月11日到6月13日公司向吴某每月支付2倍工资C 公司在6月13日与吴某补订了书面劳动合同,公司向吴某支付了3个月的双倍工资D 公司在6月13日与吴某补订了书面劳动合同,并从3月12日到6月13日向吴某每月支付2倍工资正确答案:A解析:

考题 单选题2014年4月,吴某被聘为某商场的营业员,并与该商场签订了为期2年的劳动合同,合同规定:吴某需先交2000元风险抵押金和相关证件,如果吴某违约,则2000元押金不再退还,证件可以退还,吴某试用期为6个月,试用期每月工资为600元,试用期满后每月工资1000元,当地的最低工资标准为500元。合同还规定,如果吴某严重违反商场的劳动纪律或者患病住院、怀孕等,商场有权立即通知吴某解除劳动合同,并且不需要给吴某任何经济补偿。已知:吴某在到商场工作前,已经实际工作6年。下列关于劳动合同解除的说法中,不正确的是( )。A 合同约定吴某严重违反商场的劳动纪律,商场有权立即通知其解除劳动合同符合法律规定B 合同约定吴某患病住院、怀孕,商场有权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符合法律规定C 吴某如果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商场可以随时通知吴某解除劳动合同D 吴某如果因严重违反商场的规章制度与商场解除劳动合同,商场需向吴某支付经济补偿正确答案:D解析:劳动者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用人单位可随时通知劳动者解除合同,用人单位无需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考题 单选题某厂与李某等20名工人签订劳动合同后,由于生产任务适应客户要求而调整,致使该厂与李某等6名工人签订的劳动合同无法继续履行。该厂经过与李某等6名工人协商,仍不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此种情况下,该厂()。A 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但应提前30日通知李某等人,或者额外支付1个月工资B 继续与李某等人协商C 在给予李某等人经济补偿的前提下不解除劳动合同D 不得解除劳动合同正确答案:D解析:暂无解析

考题 郑某在某工厂工作,近来工厂效益不好,连续数月没有发工资,郑某在与工厂交涉中得知,过去的两个月工厂没有为自己缴纳社会保险费。根据《劳动合同法》,郑某若要解除劳动合同,正确的做法是()。A:必须提前3日通知工厂方能解除劳动合同B:必须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工厂方能解除劳动合同C:可以随时告知工厂解除劳动合同D: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无需告知工厂答案:C解析:劳动者单方解除劳动合同,即通常的“辞职”。劳动者单方解除劳动合同的行为有一般性辞职和特殊性辞职两种情况。①一般性辞职。劳动者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但是在试用期内,劳动者应当提前3日通知用人单位,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如果劳动者因无法定事自解除劳动合同而给用人单位造成损失的,要负赔偿责任,其赔偿范围仅限于用人单位的直接损失,②特殊性辞职。特殊性辞职,即用人单位有过错,劳动者无条件提出离职的请求。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因使用欺诈、胁迫、乘人之危等手段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或者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劳动者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要事先告知用人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