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列情形中,权利人可以请求精神损害赔偿的有( )。A.某医院将甲之子与乙之子抱错,10年后发现B.某扩印部将丙丁结婚照的底片丢失C.某公司使用知名企业戊的名称促销自己的产品D.某人冒用明星庚的姓名演出获利

题目

下列情形中,权利人可以请求精神损害赔偿的有( )。

A.某医院将甲之子与乙之子抱错,10年后发现

B.某扩印部将丙丁结婚照的底片丢失

C.某公司使用知名企业戊的名称促销自己的产品

D.某人冒用明星庚的姓名演出获利


相似考题
参考答案和解析
正确答案:ABD
解析: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司法解释的规定来看,在我国,精神损害赔偿的范围主要包括:(1)自然人的人身权利和利益,具体包括法定具体人格权、隐私或者其他人格利益和身份权。(2)死者的人格利益。(3)对物的侵害。主要指具有人格象征意义的特定纪念物品,因侵权行为而永久性灭失或者损毁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精神损害赔偿的诉讼。侵害法人和其他组织的人格权的,不能提起精神损害赔偿诉讼,所以选项C是错误的。
更多“下列情形中,权利人可以请求精神损害赔偿的有()。A.某医院将甲之子与乙之子抱错,10年后发现B.某扩 ”相关问题
  • 第1题:

    根据我国侵权责任法的规定,下列情形可以适用精神损害赔偿的是

    A.某公司连续一年未发工资,致职工甲忧心忡忡
    B.某学校违反合同提前解聘教师乙,致其痛苦不堪
    C.某行政机关公布对工作人员丙的处分决定,致其精神萎靡不振
    D.某医院因失误致产妇丁抱错孩子,其抚养 15 年后发现真相痛苦万分

    答案:D
    解析:
    非法使被监护人脱离监护,导致亲子关系或者近亲属间的亲属关系遭受严重损害,监护人向人民法院起诉请求精神损害赔偿的,人民法院应当依法予以受理。本题D选项是因为医院的失误使得被监护人非法脱离监护,造成亲属关系的严重破坏,故属于精神损害赔偿的索赔范畴,故答案为D

  • 第2题:

    甲欲绑架张某之子勒索财物,但恨无帮手,遂对其好友乙谎称张某欠债不还,希望 乙能与自己一道将张某之子绑架,逼其还债。乙信以为真,遂与甲协力将张某之子绑架到甲 家地下室,在绑架过程中因用力过猛致张某之子重伤。后甲指使自己的另一朋友丙打出勒索 电话,向张家索要人民币100万元,丙按甲授意打出电话后遭拒绝,甲将张某之子残忍杀害。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A.甲、乙二人在非法拘禁罪的范围内成立共同犯罪,但曱成立绑架罪,乙成立非法拘禁罪
    B.甲、丙二人成立绑架罪的共同犯罪
    C.对甲应以绑架罪、故意杀人罪数罪并罚
    D.丙对其加入进来以前甲、乙二人的过失重伤行为不承担刑事责任


    答案:A,B,D
    解析:
    本题中乙并不具有绑架罪的故意,只有非法拘禁的故意,因此只能认定为非 法拘禁罪。根据“部分犯罪共同说”理论,甲、乙二人在非法拘禁罪的范围内成立共同犯 罪,但甲成立绑架罪,乙成立非法拘禁罪;绑架之后杀人的,仍定绑架罪一罪,处死刑;丙属于绑架罪的事中共犯,但对其加人之前的结果无需承担刑事责任。综上,本题A、B、D 正确,当选。

  • 第3题:

    甲欲绑架张某之子勒索财物,但恨无帮手,遂对其好友乙谎称张某欠债不还,希望能与自己一道将张某之子绑架,逼其还债。乙信以为真,遂与甲协力将张某之子绑架到甲 地下室,在绑架过程中因用力过猛致张某之子重伤。后甲指使自己的另一朋友丙打出勒索话,向张家索要人民币100万元,丙按甲授意打出电话后遭拒绝,甲将张某之子残忍杀 。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A.甲、乙二人在非法拘禁罪的范围内成立共同犯罪,但甲成立绑架罪,乙成立非法拘 禁罪
    B.甲、丙二人成立绑架罪的共同犯罪
    C.对甲应以绑架罪、故意杀人罪数罪并罚
    D.丙对其加入来以前甲、乙二人的过失重伤行为不承担刑事责任


    答案:A,B,D
    解析:
    A、B、D
    考点:部分犯罪共同说、绑架罪的事中共犯、绑架罪的处罚
    讲解:本题中乙并不具有绑架罪的故意,只有非法拘禁的故意,因此只能认定为非法 拘禁罪。根据“部分犯罪共同说”理论,甲、乙二人在非法拘禁罪的范围内成立共同犯罪,但 甲成立绑架罪,乙成立非法拘禁罪;绑架之后杀人的,仍定绑架罪一罪,处死刑;丙属于绑架 罪的事中共犯,但对其加入之前的结果无需承担刑事责任。综上,本题ABD正确,当选。

  • 第4题:

    下列情形中,权利人可以请求精神损害赔偿的有( )。

    A.某医院将甲之子与乙之子抱错,10年后发现
    B.某扩印部将丙丁结婚照的底片丢失
    C.某公司使用知名企业戊的名称促销自己的产品
    D.某人冒用明星庚的姓名演出获利

    答案:A,B,D
    解析: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司法解释的规定来看,在我国,精神损害赔偿的范围主要包括:(1)自然人的人身权利和利益,具体包括法定具体人格权、隐私权或者其他人格利益和身份权;(2)非法使被监护人脱离监护,致使亲子关系或近亲属间的亲属关系遭受严重损害的;(3)侵犯死者的人格利益的,死者近亲属可以提起精神损害赔偿之诉;(4)具有人格象征意义的特定纪念物品,因侵权行为而永久性灭失或者损毁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精神损害赔偿的诉讼。选项A属于上文中第(2)项的情形;B项属于上文中第(4)项的情形;D项属于上文中第(1)项的情形;侵害法人和其他组织的人格权的,不能提起精神损害赔偿诉讼,所以选项C是错误的。(《侵权责任法》颁布后,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确定民事侵权精神损害赔偿责任若干问题的解释》是否适用的问题有一定争议,但根据学者的通说,司法解释仍应继续使用)

  • 第5题:

    (2009年真题)下列情形中,权利人可以请求精神损害赔偿的有(  )。

    A.某医院将甲之子与乙之子抱错,10年后发现
    B.某扩印部将丙丁结婚照的底片丢失
    C.某公司使用知名企业戊的名称促销自己的产品
    D.某人冒用明星庚的姓名演出获利

    答案:A,B,D
    解析: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确定民事侵权精神损害赔偿责任若干问题的解释》第2条的规定,非法使被监护人脱离监护,导致亲子关系或者近亲属间的亲属关系遭受严重损害,监护人向人民法院起诉请求赔偿精神损害的,人民法院应当依法予以受理。据此,选A项。根据上述司法解释第4条的规定,具有人格象征意义的特定纪念物品,因侵权行为而永久性灭失或者毁损,物品所有人以侵权为由,向人民法院起诉请求赔偿精神损害的,人民法院应当依法受理。据此,选B项。根据上述司法解释第5条的规定,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以人格权利遭受侵害为由,向人民法院起诉请求赔偿精神损害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据此,选C项。根据上述司法解释第1条第1款的规定,自然人因生命权、健康权、身体权、姓名权、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人格尊严权、人身自由权遭受非法侵害,向人民法院起诉请求赔偿精神损害的,人民法院应当依法予以受理。据此,选D项。注意:一般而言,只有自然人人格权遭受非法侵害时当事人才能主张精神损害赔偿。而对于债权、知识产权、继承权等遭受侵害,当事人是不能主张精神损害赔偿的。在物权遭受侵害时,一般也不得主张精神损害赔偿,但下列两种情形除外:(1)非法利用、损害遗体、遗骨,或者以违反社会公共利益、社会公德的其他方式侵害遗体、遗骨。(2)具有人格象征意义的特定纪念物品,因侵权行为而永久性灭失或者毁损,物品所有人可以侵权为由,向人民法院起诉请求精神损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