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多“西周时期对诉讼已经有所区分,其中“以财货相告”称为()。A.讼B.告C.狱D.诉 ”相关问题
  • 第1题:

    西周时期“以财货相告”称为( )

    A.讼
    B.告
    C.狱
    D.诉

    答案:A
    解析:
    西周已开始区分民事案件和刑事案件。民事案件称“讼”;“讼,审理民事案件为“听讼”,所谓以财货相告者”;刑事案件称“狱”;“狱,谓相告以罪名者”,审理刑事案件为“断狱”。

  • 第2题:

    (2010年真题)西周时期对诉讼已经有所区分,其中“以财货相告”称为(  )。
    A.讼
    B.告
    C.狱
    D.诉


    答案:A
    解析:
    解析:西周时期最早区分了刑事诉讼和民事诉讼,西周对“以财货相告者”称为“讼”,审理民事案件称为“听讼”;对“相告以罪名者”称为“狱”,审理刑事案件称为“断狱”。可见,选A项。

  • 第3题:

    西周时期,呈现出“争罪曰狱,争财曰讼”的刑事诉讼与民事诉讼分离的格局。


  • 第4题:

    西周时期审理民事案件被称为( )

    A.断狱
    B.听狱
    C.听讼
    D.断讼

    答案:C
    解析:
    西周时期将诉讼称为“狱讼”,审理民事案件称作“听讼”,审理刑事案件称作“断狱”

  • 第5题:

    据《周礼·秋官司寇》记载西周时期便区分了民事案件与刑事案件,汉人郑玄注曰,“讼”为争财产,是指民事案件;“狱”为争罪名,是指刑事案件。


    立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