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列有关“法的渊源”的表述哪项是正确的?( )A.法的非正式渊源,是指不能被国内法院适用的法的渊源,如正义、标准、理性原则、习惯等B.在我国,宪法、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等主要是根据其所调整的社会关系而作出的分类C.根据“条约必须遵守”的规则,一切国际条约和国际惯例均构成当代我国法的渊源之一D.根据有关法律规定,国家政策可以作为我国法院审理案件时的判决依据

题目

下列有关“法的渊源”的表述哪项是正确的?( )

A.法的非正式渊源,是指不能被国内法院适用的法的渊源,如正义、标准、理性原则、习惯等

B.在我国,宪法、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等主要是根据其所调整的社会关系而作出的分类

C.根据“条约必须遵守”的规则,一切国际条约和国际惯例均构成当代我国法的渊源之一

D.根据有关法律规定,国家政策可以作为我国法院审理案件时的判决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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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多“下列有关“法的渊源”的表述哪项是正确的?()A.法的非正式渊源,是指不能被国内法院适用的法的渊源, ”相关问题
  • 第1题:

    下列有关“法的渊源”的表述哪些是正确的?( )
    A.法的非正式渊源,是指不能被国内法院适用的法的渊源,如正义标准、理性原则、习惯等
    B.在我国,宪法、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等主要是根据其所调整的社会关系而作出的分类
    C.根据“条约必须遵守”的规则,一切国家条约和国际惯例均构成当代我国法的渊源之一
    D.根据有关法律规定,国家政策可以作为我国法院审理案件时的判决依据


    答案:D
    解析:
    【详解】形式意义上的法的渊源,也就是法的效力渊源,指一定的国家机关依照法定职权和程序制定或认可的具有不同法律效力和地位的法的不同表现形式,即根据法的效力来源不同,来划分法的不同形式,如制定法(包括宪法、法律、行政法规等)、判例法、习惯法等。在我国,对法的渊源的理解,一般指效力意义上的渊源,主要是各种制定法。据此,选项B所列法的渊源是按法的效力和地位所作的分类,而不是按照其所调整的社会关系而作出的分类。法的正式渊源与非正式渊源是根据是否表现于国家制定的法律文件中的明确条文形式而进行的分类。法的非正式渊源是指那些具有法律意义的准则和观念,这些准则和观念尚未在正式法律中得到权威性的明文体现,如正义标准、理性原则、公共政策、道德信念、社会思潮、习惯等。据此,选项A表述不正确。遵守国际条约的前提为我国缔结或者参加的国际条约,选项C错在多了“一切” 这个定语。根据《民法通则》中“民事活动必须遵守法律,法律没有规定的,应当遵守国家政策”的规定,政策也是当代中国法的渊源之一。

  • 第2题:

    下列有关法的渊源的说法,正确的组合有?(1)在我国,国际条约属于正式的法的渊源,而国际惯例属于非正式的法的渊源;(2)在我国,宪法、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等主要其所调整的社会关系作出的分类;(3)适用正式渊源与公平正义、强制性要求、占支配地位的要求有冲突时,可以使用非正式的法的渊源;(4)根据有关法律规定,国家政策可以作为我国法院审理案件时的判决依据;(5)判决在我国属于非正式的法的渊源,但在英美法系属于正式的法的渊源;(6)法官应当适用正式的法的渊源判案,而非正式的法的渊源由于缺乏明确的条文形式,只有法律说服力,故不能作为法律判决的大前提;(7)所有习惯都具有非正式的法的渊源的意义;

    A.(1)、(2)、(3)
    B.(3)、(4)
    C.(4)、(5)
    D.(5)、(6)、(7)

    答案:B,C
    解析:
    (1)错误,国际条约和国际习惯均属于我国正式的法的渊源;(2)错误,其分类依据是制定主体和效力不同;(3)正确,适用法的正式渊源发生冲突时,可以根据非正式的法的渊源来确定其涵义,保证结果公正;(4)正确,我国非正式的法的渊源包括:习惯、政策、判例等(5)正确;英美法系又叫判例法系,判例属于正式的法的渊源。(6)错误;非正式的法的渊源尽管缺乏明确的条文形式,但是,具有一定的法律意义,可以作为法律推理的大前提。(7)错误,习惯包括恶习,不是所有的习惯都可以作为我国的非正式的法的渊源。

  • 第3题:

    下列有关“法的渊源”的表述哪些是不正确的?(  )
    A.法的非正式渊源,是指不能被国内法院适用的法的渊源,如正义标准、理性原则、习惯等
    B.在我国,宪法、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等主要是根据其所调整的社会关系而作出的分类
    C.根据“条约必守”的原则,一切国际条约、国际惯例均构成我国法的渊源
    D.根据有关法律规定,国家政策可以作为我国法院审理案件时的依据


    答案:A,B,C
    解析:
    解析:法的非正式渊源是指尚未在正式法律中得到明文体现的具有法律意义的准则和观念,它在适用上具有补充性和间接性的特点,但绝不是不能被法院适用。宪法、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等主要是根据其效力层次而作出的分类。根据“条约必守”的原则,我国缔结或参加的国际条约、国际惯例均构成我国法的渊源。故A、B、C三项表述均错误。至于D项国家政策虽不是直接的法律渊源,但可以作为我国法院审理案件的根据。

  • 第4题:

    下列有关“法的渊源”的表述,哪些是不正确的?(  )
    A.法的非正式渊源,是指不能被国内法院适用的法的渊源,如正义标准、理性原则、习惯
    B.在我国,宪法、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等主要是根据其所调整的社会关系而作出的分类
    C.根据“条约必须遵守”的原则,一切国际条约和国际惯例均构成当代我国法的渊源之一
    D.根据有关法律规定,国家政策可以作为我国法院审理案件时的判决依据


    答案:A,B,C
    解析:
    【精解】选项A,法的非正式渊源,有可能被国内法院适用,如最高法院选择并发表的判例;选项B,根据其所调整的社会关系而作出分类的是刑法、民法、行政法等;选项C,有些国际条约和国际惯例构成当代我国法的渊源之一;关于选项D,民法通则规定国家政策作为法律以外的其他社会规范,也可作为我国法院审理案件时的判决依据。

  • 第5题:

    共用题干

    下列关于法的渊源的说法,正确的是?()
    A、所有类型的习惯都有资格成为非正式的法的渊源
    B、即使存在正式的法的渊源,非正式的法的渊源仍然会影响案件裁判
    C、如果正式的法的渊源所形成的体系是完整的,非正式的法的渊源就没有存在的意义
    D、虽然非正式的法的渊源没有位阶,但依然需要依据一定的标准决定它们的适用顺序

    答案:B,D
    解析:
    法的特征包括:法是调整人们的行为或社会关系的规范,具有规范性;法是由国家制定或认可,体现了国家对人们行为的评价,具有国家意志性;法是由国家强制力为最后保证手段的规范体系,具有国家强制性;法在国家权力管辖范围内有效,因而具有普遍性;法是有严格的程序规定的规范,具有程序性。就B项而言国家强制力也不是保证法的实施的唯一力量。法的实施,也还要依靠社会舆论、道德观念和法制观念、思想教育等多种手段来保证。


    能够作为法的非正式的渊源的习惯只是指社会习惯。故A选项说法错误,不选。有正式的法的渊源时,非正式的法的渊源还可以适用,但是适用非正式的法的渊源是有条件的:(1)适用某种正式的法的渊源会与公平正义的基本要求、强制性要求和占支配地位的要求发生冲突;(2)一项正式的法的渊源可能会出现解释的模棱两可性。故B选项说法正确,C选项说法错误。非正式的法的渊源没有位阶,但依然需要依据一定的标准决定它们的适用顺序。政策优于判例,优于习惯。D选项说法正确。


    因为社会关系复杂交错,彼此联系,因此法律部门之间往往难以截然分开,故A项正确;法律部门不能空洞无物,它是由成文的规范性法律文件组成的,单一的规范性法律文件不能包括一个完整的法律部门,如作为一个法律部门的刑法部门并不仅仅为刑法典,而是所有刑事法律规范的总和,故B项正确;《立法法》和《民族区域自治法》是当代中国法律体系中宪法部门的规范性法律文件,故C项错误,合题意;我国没有单独的商法典,商法的基本规范规定于民法之中,故我国采行的是“民商合一”的立法体例,但民法和商法确实是我国两个分别独立的部门法,故D项正确。


    A项错误,此条规定仅包括假定条件和行为模式两大部分;B项错误,此条规定是不确定性的指引,通过宣告法律权利,给人们一定的选择范围;C项正确,此条规定,内容已明确肯定,无须再援引或参照其他规则来确定其内容,故是确定性规则,允许人们自行选择或协商确定为与不为、为的方式,故是任意性规则。D项错误,此条文属于法律规则,故属于规范性法律条文。


    权利是为了保护一定的利益所采取的法律手段。权利与利益紧密相连,而通过权利所保护的利益并不总是本人的利益,也可能是他人的、集体的或国家的利益,故A选项错误。从结构上来看,权利与义务紧密联系、不可分割,它们的存在和发展都必须以另一方的存在和发展为条件。即使是在不附条件的赠与合同中,受赠人只享有权利,但这项权利一定会有一项义务——赠与人的义务对应存在,没有对应义务存在的权利根本无法实现,所以不是真正的权利。B选项正确。法的运行和操作的整个过程和机制,如立法、执法、司法、守法、法律监督等始终是围绕权利和义务这两个核心内容和要素而展开的。故C选项错误。权利是权利主体按照自己的愿望来决定是否实施行为的,对于法律权利,行为人同样可以决定是否实施,因而具有一定程度的自主性,D选项错误。


    双方的协议违反法律,主要是因为二者协议的“标的物”是不符合法律规定的。国家为了更好的保障交易自由和社会安全,往往会通过立法设定一些禁止流通物,如该题中的“假酒”。如果当事人以禁止流通物交易,本身就是违法行为,因此所谓的买卖法律关系是不存在的。因此D项是本题正确选项。


    法律关系是在法律规范调整社会关系过程中所形成的人们之间的权利和义务关系。依据不同的标准可以对法律关系作不同的分类:按照法律关系产生的依据、执行的职能和实现规范的内容不同,可以分为调整性法律关系和保护性法律关系;按照法律主体在法律关系中的地位不同,可以分为隶属的法律关系和平权的法律关系;按照主体双方是否确定,可以分为绝对法律关系和相对法律关系。A项中所形成的法律关系应属于绝对法律关系;B项中所形成的法律关系应属于隶属的法律关系;C项中所形成的法律关系应属于相对法律关系;只有D项的说法是正确的。此外,法律关系还可以分为单向(单务)法律关系、双向(双边)法律关系和多向(多边)法律关系;主法律关系和从法律关系。对于上述不同的分类,考生都应当加以掌握。


    法律责任的免责形式主要有:时效免责,不诉及协议免责,自首、立功免责,因履行不能而免责。本题中的选项A构成因履行不能而免责的条件;选项B构成不诉免责的条件;选项C构成立功免责。选项D中作为公诉案件不允许当事人私了,亲戚关系并非是免责理由。


    违约责任属于法律责任的一种,选项A的说法错误。甲、乙之间的协议是无效的,并不能免除甲故意伤害罪的刑事责任,故选项B的说法错误。需要注意的是,本案已过了追诉期限,甲的法律责任虽然被免除,但属于时效免责,而不属于协议免责。丙的刑事责任和附带民事赔偿责任被同时追究,不属于法律责任的竞合,选项C的说法错误。己由于销售了质量不合格的啤酒而使戊受重伤,己不仅存在违约责任,还存在侵权责任,属于法律责任的竞合。戊只向法院请求追究己的侵权责任,这属于法律责任竞合的处理问题,不妨碍已存在的法律责任的竞合,选项D的表述错误。


    法律规则是采取一定的结构形式具体规定人们的法律权利、法律义务以及相应的法律后果的行为规范;法律原则,是为法律规则提供某种基础或本源的综合性的、指导性的价值准则或规范。我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76条第1款第二项规定是关于赔偿责任的规定,是具体规定法律后果的,所以表述的是法律规则,而非法律原则,A项错误。该项规定同时体现无过错责任和过错责任,故B项正确。该项规定兼顾各方当事人的利益,加重机动车一方责任,符合正义,故C项正确。在内容上,法律规则的规定是明确具体的,它着眼于主体行为及各种条件(情况)的共性;法律原则的着眼点不仅限于行为及条件的共性,而且关注它们的个别性。该项规定表述的是法律规则,故D项正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