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国博格公司在向乙国的投资产生争议。甲乙两国均为《华盛顿公约》(ICSID)的成员。依相关规定,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 )A.ICSID裁决不能在国内法院上诉 B.如博格公司书面协议将其争端提交给ICSID解决,ICSID对该争端有管辖权 C.提交ICSID解决的争端为与直接投资有关的法律争端 D.ICSID可以受理博格公司与乙书面同意提交的争议

题目
甲国博格公司在向乙国的投资产生争议。甲乙两国均为《华盛顿公约》(ICSID)的成员。依相关规定,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 )

A.ICSID裁决不能在国内法院上诉
B.如博格公司书面协议将其争端提交给ICSID解决,ICSID对该争端有管辖权
C.提交ICSID解决的争端为与直接投资有关的法律争端
D.ICSID可以受理博格公司与乙书面同意提交的争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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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第1题:

    甲国与乙国都是《解决国家和他国国民间投资争议公约》(简称《华盛顿公约》)的 缔约国,“解决投资争议国际中心”是依据该公约设立的负责处理国际投资争议的国际机 构。此外,甲、乙两国同时也是《多边投资担保机构公约》的缔约国,“多边投资担保机 构”是根据该公约设立的、对国际投资中的政治风险提供担保的国际组织。 乙国的桑德公司在甲国投资兴建了一座石油化工工厂,并且,桑德公司与甲国通过书 面约定一致同意:“双方之间因直接投资而产生的争端,应直接提交解决投资争议国际中 心仲裁”。在工厂运营过程中,甲国国内经济形势恶化,桑德公司的石油化工工厂被甲国 政府征收。随后,桑德公司向“解决投资争议国际中心”提交了书面仲裁申请。

    1.甲国提出单方面撤销对提交“解决投资争议国际中心”仲裁的同意,甲国行为是否符合《解决国家和他国国民间投资争议公约》的规定?()

    A.符合

    B.不符合

    2.“解决投资争议国际中心”受理仲裁申请后,乙国是否有权提出对桑德公司行使外交保护?()

    A.无权

    B.有权

    3.桑德公司由于担心股东对于公司前景的担心,在公司网站上公布了“解决投资争议国际中心”的裁决意见,请问桑德公司的行为是否符合公约规定?()

    A.不符合

    B.符合


    参考答案:BAA

  • 第2题:

    甲乙两国发生边境争议,引发了两国间的大规模武装冲突。甲国是1949年日内瓦四个公约的缔约国,乙国不是。依国际法的有关规则,下列判断正确的有哪些?( )

    A.由于战场在甲国领土,甲国军队对乙国军队的作战不受战争法规则的拘束
    B.虽甲国作战是行使自卫权,甲国军队对乙国军队作战仍受战争法规则的拘束
    C.虽乙国非日内瓦四公约的缔约国,甲国军队对乙国军队作战仍受该四公约的约束
    D.由于乙国不是日内瓦四公约的缔约国,乙国没有遵守战争法规则的法律义务

    答案:B,C
    解析:
    战争法是调整交战国之间,交战国与中立国和其他非交战国之间的关系以及规范战争中交战方行为的规则和制度的总称。战争法规则中多数是国际习惯法规则,并经过了国际社会官方的大规模编纂。特别是对作战手段的限制规则以及对人员的保护规则,这部分内容不但在法律上的战争状态中适用,而且一般也被适用于非战争的武装冲突中。对于国家间的战争或武装冲突,战争法的一般规则对有关各方同等适用,不存在由于战争性质或作战区域的不同而排除战争法规则的适用。因此,本题中甲国不能免受战争法规则的拘束。作为战争法组成部分的日内瓦四公约,为了最大限度地保护战争受难者,公约对本身的适用作出了明确的规定,即不仅对发生在缔约国之间的战争或武装冲突的缔约国具有拘束力,而且在交战国中有非缔约国的情况下,对缔约国也具有拘束力。日内瓦四公约仅仅是战争法规则的一部分,并且其中许多是对习惯国际法的编纂,因此,接受一般战争法规则的拘束并不以是否是公约的缔约国作为条件,因此,BC正确。

  • 第3题:

    悬挂甲国旗的核动力商船在乙国港口停泊时发生核泄漏,污染了乙国港口。甲乙两国均为《关于核损害的民事责任的维也纳公约》及《核动力船舶经营人责任公约》的缔约国,依上述公约,下列哪个选项是正确的?( )

    A.首先应由甲国承担赔偿责任,不足部分由核动力商船所有人承担
    B.船运公司应承担核泄漏给乙国港口造成污染的全部赔偿责任
    C.甲国应承担全部的赔付责任
    D.甲国有义务在保证船运公司赔付乙国的同时,在船运公司不足赔偿的情况下,对规定的限额进行赔偿

    答案:D
    解析:
    本题考查国际法的主体——国际法律责任。《关于核损害的民事责任的维也纳公约》及《核动力船舶经营人责任公约》采取的是双重责任制度,即国家与营运人共同承担对外国损害的赔偿责任,国家保证营运人的赔偿责任,并在营运人不足赔偿的情况下对规定的限额进行赔偿,D正确。

  • 第4题:

    甲乙两国均为WTO成员,甲国纳税居民马克是甲国保险公司的大股东,马克从该保险公司在乙国的分支机构获利35万美元。依《服务贸易总协定》及相关税法规则,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2016年)

    A.甲国保险公司在乙国设立分支机构,属于商业存在的服务方式
    B.马克对甲国承担无限纳税义务
    C.两国均对马克的35万美元获利征税属于重叠征税
    D.35万美元获利属于甲国人马克的所得,乙国无权对其征税

    答案:A,B
    解析:
    服务,如一国的医生、律师到另一国境内直接提供医疗或法律咨询服务。甲国保险公司在乙国设立分支机构,显然属于商业存在,A项正确。B项,居民税收管辖权,指一国政府对于本国税法上的居民纳税人来自境内及境外的全部财产和收入征税的权力,纳税人在该税收管辖权下要承担无限纳税义务。本题中,马克为甲国纳税居民,应对甲国承担无限纳税义务,B项正确。
    C项,国际重复征税,指两个或两个以上国家各自依据自己的税收管辖权,按同一税种对同一纳税人的同一征税对象在同一征税期限内同时征税。国际重叠征税,两个或两个以上国家对同一笔所得在具有某种经济联系的不同纳税人手中各征一次税的现象,如在公司与股东之间就同一笔所得各征一次企业所得税和个人所得税。本题中,甲国和乙国对马克在乙国的所得同时征税,显然属于国际重复征税,C项错误。
    D项,来源地税收管辖权,指所得来源地国对非居民纳税人来源于该国境内的所得进行征税的权力。本题中,马克的所得来源于乙国,乙国可依据来源地税收管辖权对其所得征税,D项错误。

  • 第5题:

    比利为甲国国民,在甲国提出了发明专利申请(在先申请)。在优先权期限内,比利又在乙成员国就同一发明提出了专利申请。甲乙两国均为《保护工业产权巴黎公约》的成员国。依公约的相关规则,有关在乙成员国提出的在后申请与在先申请的关系,下列选项中正确的选项是哪项?( )

    A.甲国的在先申请获准意味着在乙国的在后申请也可以获准
    B.在先申请的申请日期为在后申请的申请日期
    C.甲国在先申请的撤销、放弃或驳回会直接影响乙国的在后申请
    D.在先申请无效,在后申请也无效

    答案:B
    解析:
    依《保护工业产权巴黎公约》优先权原则和独立性原则第4条B的规定,优先权原则确立了在后申请的时间按在前申请时间计算,而对于在后申请是否提供保护、申请结果如何,则依独立保护原则处理,与在先申请没有关系。CD将结果、效力等联系在一起是不对的。B正确。

  • 第6题:

    甲国某航运公司的甲国籍核动力商船在乙国港口停泊时发生核泄漏,污染了乙国港口。甲、乙两国均为《关于核损害的民事责任的维也纳公约》及《核动力船舶经营人责任公约》的缔约国,依上述公约,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

    • A、虽该行为非甲国所为,但甲国仍应承担法律规定的责任
    • B、甲国有义务保证该航运公司进行赔偿,但以船运公司能够负担的实际赔偿能力为限
    • C、甲国应承担全部的赔付责任
    • D、甲国有义务在保证船运公司赔付乙国的同时,在船运公司不足赔偿的情况下,对规定的限额进行赔偿

    正确答案:A,D

  • 第7题:

    依《维也纳条约法公约》,甲乙丙三国都是一项多边条约的缔约国。当甲国对该条约的某项条款提出了保留,乙丙均未提出保留,下列哪些判断是正确的?( )

    • A、如乙国接受该保留,则甲乙两国之间适用保留后的条约规定
    • B、即使丙国反对该保留,在甲丙两国之间也应适用保留后的条约规定
    • C、乙丙之间也应适用保留后的条约规定
    • D、如乙国反对保留,而丙国接受保留,乙丙两国依原来条约的规定适用

    正确答案:A,D

  • 第8题:

    多选题
    甲乙两国均为WTO成员,甲国纳税居民马克是甲国保险公司的大股东,马克从该保险公司在乙国的分支机构获利35万美元。依《服务贸易总协定》及相关税法规则,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  )[2016年真题]
    A

    甲国保险公司在乙国设立分支机构,属于商业存在的服务方式

    B

    马克对甲国承担无限纳税义务

    C

    两国均对马克的35万美元获利征税属于重叠征税

    D

    35万美元获利属于甲国人马克的所得,乙国无权对其征税


    正确答案: D,A
    解析:
    A项,《服务贸易总协定》及相关税法规则规定,商业存在(Commercial Presence)是GATS中最重要的一种服务提供方式,是指一成员的服务提供者在任何其他成员境内建立商业机构(附属企业或分支机构),为所在国和其他成员的服务消费者提供服务,以获取报酬。包括通过设立分支机构或代理,提供服务等。
    B项,无限纳税义务又称“全面纳税义务”,是“有限纳税义务”的对称,是指纳税人就其来源于全球范围内的所得或财产对其所在国负有纳税义务。无限纳税义务只适用于本国居民(公民)。马克是甲国的居民,因此应对甲国承担无限纳税义务
    C项,国际重叠征税又称“国际双层征税”,是指两个以上的国家对不同的纳税人就同一课税对象或同一税源在同一期间内课征相同或类似性质的税收。国际重复征税,是指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国家,对同一纳税人就同一征税对象,在同一时期课征相同或类似的税收。甲乙两国均对马克的35万元征税属于国际重复征税,而非国际重叠征税。
    D项,税收管辖权是指一国政府对一定的人或对象征税的权力。即一国政府行使的征税权力。税收管辖权中最重要的基本理论是居住国原则和来源国原则。由此引出居民税收管辖权和来源地税收管辖权。来源地税收管辖权,是指收入来源国对非居民来源于该国的所得享有的征税权。根据常设机构原则,来源国仅对非居民纳税人通过在境内常设机构而获取的工商营业利润实行征税。乙国有权基于来源地税收管辖权对马克的35万元征税

  • 第9题:

    问答题
    甲乙两国均为《解决国家和他国国民间投资争端公约》成员国。甲国A公司到乙国投资办厂,后A公司与乙国政府因投资产生法律争议。乙国与A公司达成书面协议,将他们之间投资争端提交解决投资争端国际中心仲裁。后乙国反悔,拒绝到解决投资争端国际中心解决争议。问:(1)解决投资争端国际中心对此案是否有管辖权?为什么?(2)乙国政府能否单方撤销与A公司所达成的解决争议的书面协议?为什么?(3)甲国能否对本国投资者A公司给予外交保护?为什么?

    正确答案:
    解析:

  • 第10题:

    问答题
    甲乙两国均为《多边投资担保机构公约》和《解决国家与他国国民之间投资争端的公约》的缔约国。A公司是甲国投资者在乙国依乙国法设立的一家外商独资企业。乙国政府对A公司采取了征收措施。问题:(1)A公司是《多边投资担保机构公约》的合格投资者吗?(2)如何理解《多边投资担保机构公约》中的征收含义?

    正确答案:
    解析:

  • 第11题:

    多选题
    甲国某航运公司的甲国籍核动力商船在乙国港口停泊时发生核泄漏,污染了乙国港口。甲、乙两国均为《关于核损害的民事责任的维也纳公约》及《核动力船舶经营人责任公约》的缔约国,依上述公约,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
    A

    虽该行为非甲国所为,但甲国仍应承担法律规定的责任

    B

    甲国有义务保证该航运公司进行赔偿,但以船运公司能够负担的实际赔偿能力为限

    C

    甲国应承担全部的赔付责任

    D

    甲国有义务在保证船运公司赔付乙国的同时,在船运公司不足赔偿的情况下,对规定的限额进行赔偿


    正确答案: D,B
    解析: 本题考查国际法的主体--国际法律责任。《关于核损害的民事责任的维也纳公约》及《核动力船舶经营人责任公约》采取的是双重责任制度,即国家与营运人共同承担对外国损害的赔偿责任,国家保证营运人的赔偿责任,并在营运人不足赔偿的情况下对规定的限额进行赔偿,AD正确。

  • 第12题:

    多选题
    甲乙两国均为《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的缔约国。下列两国企业间的买卖合同中,不适用该公约的有(  )。[2012年真题]
    A

    营业地在甲国的甲国A公司和营业地在甲国的乙国B公司之间的机电产品买卖合同

    B

    营业地在甲国的甲国A公司和营业地在乙国的乙国B公司之间的农产品买卖合同

    C

    甲国A公司与乙国B公司关于船舶的买卖合同

    D

    甲国A公司与乙国B公司关于货币的买卖合同


    正确答案: D,A
    解析:
    《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只适用于国际货物销售合同,但不适用于下列国际货物销售合同:①购买供私人、家人或家庭使用的货物销售;②以拍卖的方式进行的销售;③依法律执行令状或其他令状的销售;④公债、股票、投资证券、流通票据或货币的销售;⑤船舶、船只、气垫船或飞机的销售;⑥电力的销售。所以C项、D项不适用公约。《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的适用以当事人的营业地位于不同国家为前提,而不考虑当事人的国籍,A项中双方当事人营业地均在甲国,不适用该公约。

  • 第13题:

    下列哪个选项足错误的?( )

    A.甲乙两国都是《海牙公约》的缔约国,但甲乙两国之间没有其他引渡条约,甲国某人非法劫持了一民用航空器,并且在乙围被逮捕,甲国向乙国提起请求引渡该罪犯,根据《海牙公约》的有关规定,乙国可以将该罪犯引渡给甲国

    B.甲乙两国都是《海牙公约》的缔约国,但甲乙两国之间没有其他引渡条约,甲国某人非法劫持了一民用航空器,并且在乙国被逮捕,甲国向乙国提起请求引渡该罪犯,根据《海牙公约》的有关规定,乙国必须将该罪犯引渡给甲国

    C.甲乙两国都是《蒙特利尔公约》的缔约国,但甲乙两国之间没有其他引渡条约,甲国某人在一民用航空器上行使了危害该航空器的犯罪行为,并且在乙国被逮捕,甲国向乙国提起请求引渡该罪犯,根据《蒙特利尔公约》的有关规定,乙国可以将该罪犯在本国主管当局提起诉讼

    D.甲乙两国都是《蒙特利尔公约》的缔约国,但甲乙两国之间没有其他引渡条约,甲国某人在一民用航空器上行使了危害该航空器的犯罪行为,并且在乙国被逮捕,甲国向乙国提起请求引渡该罪犯,根据《蒙特利尔公约》的有关规定,乙国可以拒绝将该罪犯引渡给甲国


    正确答案:B

    【考点】国际航空安全制度
    【解析】《海牙公约》、《蒙特利尔公约》都规定了非法劫持航空器、危害民用航空及其机场安全的罪行是可引渡的罪行。另外还规定了如两公约的缔约国之间未订有引渡条约,可根据这两项公约引渡罪犯。但两公约都未规定强制引渡的义务,也就是说劫持者所在国并不负有引渡义务。也就是说以上两个公约都引入了“或引渡或起诉”原则,即如果发现嫌疑犯的国PG将其引渡给有管辖权的国家,则不论罪行是否在其境内发生,一律应将案件提交主管当局,以便起诉。因此,应选B。

  • 第14题:

    甲乙两国因海域中某岛屿归属产生争端。两国均为联合国会员国,甲曾作出接受联合国国际法院任择强制管辖的声明,乙未作出接受联合国国际法院强制管辖的声明。两国均为《联合国海洋法公约》的缔约国。依国际法相关规则,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 )

    A.因甲国曾作出接受国际法院任择强制管辖的声明,因此可单方将争议提交该法院
    B.甲乙两国可达成协议将争议提交联合国国际法院
    C.因岛屿产生的争端只能由海洋法庭管辖
    D.甲乙两国可自愿协议选择将争议提交联合国国际法院或国际海洋法庭

    答案:B,D
    解析:
    本题考查国际争端的和平解决——国际法院。A错,根据《国际法院规约》中自愿管辖方式的规定,联合国法院可基于双方的协议取得争端的管辖权。但不能单方将争议提交该法院,B对。C错,海洋法庭的建立不排除国际法院对海洋活动争端的管辖,争端当事国可以自愿选择将海洋争端交由哪个机构来审理,D对。

  • 第15题:

    甲国人汉森在乙国注册了某投资公司,该投资公司的实际控制管理中心在甲国,汉森则半年在甲国,半年在乙国。甲乙两国均认为汉森是其纳税义务人,在公司纳税人上,乙国采取实际控制与管理中心所在地标准。两国之间没有涉及征税的协议。依相关规则,下列正确的是哪几项?( )

    A.甲乙两国均认为汉森是其纳税义务人属于重复征税
    B.甲国不能对汉森在乙国的收入征税
    C.乙国不应对投资公司征税,因为该投资公司是甲国的纳税义务人
    D.投资公司在乙国税后向汉森发放的分红再被甲国征税属于国际重叠征税

    答案:A,D
    解析:
    本题考查国际税法。A正确,两个或两个以上国家各依自己的税收管辖权按同一税种对同一纳税人的同一征税对象在同一征税期限内同时征税属于重复征税。B错,因甲乙两国都认为汉森是其纳税居民,居民税收管辖权指一国政府对于本国税法上的居民纳税人来自境内及境外的全部财产和收入实行征税的权力,因此,甲国可以对汉森在乙国的收入征税。C错,即使投资公司是甲国的纳税义务人,乙国仍然可对其行使来源国税收管辖权。D正确,国际重叠征税指两个或两个以上国家对同一笔所得在具有某种经济联系的不同纳税人手中各征一次税的现象。

  • 第16题:

    共用题干

    根据《解决国家和他国国民间投资争端公约》(华盛顿公约)的规定,下列说法中正确的是哪些?()
    A、甲乙两国都为华盛顿公约的缔约国,甲国政府与乙国国民因国际直接投资而引起的法律争端可以提交中心调解或者仲裁
    B、必须经双方当事人书面同意,才能将争端提交中心解决,且同意一经作出,不得单方面撤销
    C、乙国投资者在寻求中心解决争端之前,首先要用尽东道国甲国当地救济
    D、甲乙两国都应当承认中心仲裁裁决的约束力,不得对裁决进行审查或者拒绝承认执行

    答案:A,B,D
    解析:
    《技术进出口管理条例》第29条规定,技术进口合同中,不得包含限制性条款。A项中合同一的条款属于“要求受让人为专利权有效期限届满或者专利权被宣布无效的技术支付使用费或者承担相关义务”的条款,C项中合同三的条款属于“限制受让人改进让与人提供的技术”,D项中合同四的条款属于“不合理地限制受让人利用进口的技术生产产品的出口渠道”。都是限制性商业条款。而B项中条款属于当事人的一般约定,不属于限制性商业条款。故A、C、D三项当选。


    根据《多边投资担保机构公约》的规定,符合下列条件的自然人和法人有资格获得机构的担保:(1)该自然人为东道国以外一会员国或几个会员国国民;(2)该法人在一会员国注册,并在该会员国设有主要业务点,或其多数资本为一会员国或几个会员国或其国民所有;在上述情况下,该会员国必须不是东道国。因为合格的投资者必须是自然人或者法人,故B项表述错误,应当选。


    国际合作开发合同是国家利用外国投资共同开发自然资源的一种国际合同形式。国际合同主体必须一方是东道国政府或法定的国家公司,另一方为外国公司。BOT合作方式为“建设一运营一转让”是利用的外资方式之一,B项正确。BOT方式不同于传统的外商直接投资方式。其最重要的特点是涉及众多当事人,当事人签订一系列相互联系又彼此独立的合同。包括以下几种:①特许权协议;②建设合同;③回购协议;④货物合同。同时BOT方式中还涉及供应合同、管理合同和保险合同等,故A、B、C、D项表述正确。


    根据《解决国家和他国国民间投资争端公约》(华盛顿公约)的规定,中心受理的争端限于一缔约国政府(东道国)与另一缔约国国民(外国投资者)的争端;但是,在争端双方均同意的情况下,也受理东道国和受外国投资者控制的东道国法人之间的争端;受理的争端必须是直接因国际投资而引起的法律争端;需要争端双方出具同意中心管辖的书面文件。除非另有声明,提交“中心”仲裁应视为双方同意排除其他任何救济方法,但是东道国可以要求投资者用尽当地的各种行政或司法的救济手段,作为它同意提交“中心”仲裁的条件。但该公约并没有要求用尽当地行政、司法救济,作为提交中心管辖的先决条件。故A、B、D项正确,C项错误。


    本题的考点是国际重复征税的几种解决办法。国际重复征税源于税收管辖权的冲突。在国际上,收入来源国的税收管辖优先权原则已经得到了广泛的承认,在收入来源国优先征税的情况下,居住国就必须采取相应措施来避免或缓解国际重复征税。免税法是指居住国政府对本国居民来源于国外的所得和位于国外的财产免予征税。故如果居住国采用免税法,则凯特在该年度向居住国缴纳的所得税应为:200*20%=40万美元,A选项正确。全额抵免是指居住国允许纳税人已缴的来源国税额可以全部用来抵充其居住国应纳税额,没有限额的限制。故如果居住国采用全额抵免法,则凯特在该年度向居住国缴纳的所得税应为:(200+70)*20%-70*40%=26万美元,故B选项正确。限额抵免是指纳税人可以从居住国应纳税额中冲抵的已缴来源国税额,不得超过纳税人的境外来源所得按照居住国税法规定税率计算出的应纳税额。故如果居住国采用限额抵免法,则凯特在该年度向居住国缴纳的所得税应为:(200+70)*20%-70*20%=40万美元,故C选项正确。扣除法是指居住国在对纳税人征税时允许从总应税所得中扣除在国外已纳税款。故如果居住国采用扣除法,则凯特在该年度向居住国缴纳的所得税应为:(200+70-70*40%)*20%=48.4万美元,故D选项正确。

  • 第17题:

    甲乙两国都是联合国的会员国,也是《联合国海洋法公约》的当事国,甲国在签署《海洋法公约》时以书面声明选择了海洋法法庭的管辖权,乙国没有作出此项选择管辖的声明,现对两国相邻海域中某岛屿归属产生争议。下列哪一选项是符合国际法的是:

    A.甲国在乙国不同意的情况下,将争端提交海洋法法庭
    B.海洋法法庭的设立可以排除国际法院对海洋活动争端的管辖
    C.甲国在乙国不同意的情况下,可将争端提交国际法院
    D.甲乙两国可自行协商解决争议

    答案:D
    解析:
    国际法院的诉讼管辖分为对人管辖和对事管辖两个方面:对人管辖。是指谁可以作为国际法院的诉讼当事方。国际法院的诉讼当事国有三种:第一,联合国会员国。第二,非联合国会员国但是是《国际法院规约》的当事国。第三,既非联合国会员国也非《国际法院规约》的当事国,但是根据安理会决定的条件,预先向国际法院书记处提交一份声明,表示愿意接受国际法院管辖,保证执行法院判决并履行相关其他义务的国家。对事管辖有3种方式建立:(1)自愿管辖。即对于任何争端,当事国在争端发生后,达成协议,将争端提交国际法院。C项正确。(2)协定管辖。即在条约中规定,各方同意将有关争端提交国际法院解决。(3)任择强制管辖。不管何种管辖都以当事国自愿选择为前提,海洋法法庭的管辖权,也以争端双方选择法庭程序为前提。A项,C项错误。根据《联合国海洋法公约》规定的争端解决机制,争端方可以采取自行选择的任何和平方式,寻求解决争端,D项正确。自行选择的和平解决方式失败,经任何一方请求,应提交导致有拘束力裁判的强制程序解决,有4个处于平等地位的机构可供当事方选择:海洋法法庭,国际法院,依附件七组成的仲裁法庭和依附件八组成的特别仲裁法庭。海洋法法庭的设立,并不排除国际法院对海洋活动争端的管辖。B项错误。《海洋法公约》规定了不适用强制程序的两项例外:(1)沿海国在专属经济区或大陆架上行使主权权利的一些争端可以不适用强制程序。(2)对于像海洋划界,领土争端,军事活动,涉及历史性海湾所有权的争端以及联合国安理会正在行使管辖权的争端,缔约国可以通过书面声明来排除强制程序的适用。中国在2006年对《海洋法公约》上述机制作出声明,将涉及海域划界等事项的争端排除适用仲裁等强制争端解决程序。

  • 第18题:

    甲国某航运公司的甲国籍核动力商船在乙国港口停泊时发生核泄漏,污染了乙国港口。甲乙两国均为《关于核损害的民事责任的维也纳公约》及《核动力船舶经营人责任公约》的缔约国,依上述公约,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 )

    • A、虽该行为非甲国所为,但甲国仍应承担法律规定的责任
    • B、甲国有义务保证该航运公司进行赔偿,但以船运公司能够负担的实际赔偿能力为限
    • C、甲国应承担全部的赔付
    • D、甲国有义务在保证船运公司赔付乙国的同时,在船运公司不足赔偿的情况下,对规定的限额进行赔偿

    正确答案:A,D

  • 第19题:

    甲乙丙三国为某投资公约的缔约国,甲国在参加该公约时提出了保留,乙国接受该保留,丙国反对该保留,后乙丙丁三国又签订了涉及同样事宜的新投资公约。根据《维也纳条约法公约》,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

    • A、因乙丙丁三国签订了新公约,导致甲乙丙三国原公约失效 
    • B、乙丙两国之间应适用新公约 
    • C、甲乙两国之间应适用保留修改后的原公约 
    • D、尽管丙国反对甲国在原公约中的保留,甲丙两国之间并不因此而不发生条约关系

    正确答案:B,C,D

  • 第20题:

    问答题
    甲乙两国政府均为《解决国家和他国国民投资争端公约》缔约国。甲国政府与乙国A公司签订了特许权协议,允许A公司在甲国从事石油开发,授权期限是10年。该协议还规定,如果发生争议,将提交ICSID解决。 A公司根据甲国法律在甲国设立了独资公司。该独资公司在成立5年后,甲国政府取消了给予A公司及其独资公司的石油开发特许权。 A公司在与甲国政府协商没有结果的情况下,对甲国政府向“解决投资争议国际中心”(1CSID)提起了仲裁请求。对于上述纠纷,根据《解决国家和他国国民投资争端公约》的规定,ICSlD是否有管辖权?为什么?

    正确答案: 有管辖权。具备了ICSID的管辖条件。
    对于提交1CSID仍:裁的投资争议,必须符合公约规定的各项条件:
    (1)关于当事人的资格(主体资格的条件)
    凡提交ICSID仲裁的投资争议的当事人,其中一方必须是公约缔约国或该缔约国的公共机构或实体,另一方则应是另一缔约国的国民(包括自然人、法人及其它经济实体)。
    (2)当事双方的同意(主观要件)。
    必须有争端当事人各方的书面同意。
    (3)投资争议的法律性质(客体的条件)。
    根据《华盛顿公约》公约的规定,ICSID管辖权应及于缔约国及其公共机构或实体与另一缔约国国民之间直接因投资而产生的任何法律上的争议。这就是说,ICSID对投资争议的仲裁,仅限于由于投资而产生的法律争议,而不是其它方面的争议。至于单纯的”利益冲突”问题,则不属法律争议。
    只有同时具备以上三个实质要件的情况下,才属于ICSID管辖的范围。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21题:

    多选题
    甲、乙、丙三国均为世界贸易组织成员,甲国对进口的某类药品征收8%的国内税,而同类国产药品的国内税为6%。针对甲国的规定,乙、丙两国向世界贸易组织提出申诉,经裁决甲国败诉,但其拒不执行。依世界贸易组织的相关规则,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
    A

    甲国的行为违反了国民待遇原则

    B

    乙、丙两国可向上诉机构申请强制执行

    C

    乙、丙两国经授权可以对甲国采取中止减让的报复措施

    D

    乙、丙两国的报复措施只限于在同种产品上使用


    正确答案: B,A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22题:

    多选题
    甲国惊奇公司的创新科技产品经常参加各类国际展览会,该公司向乙国的投资包含了专利转让,甲、乙两国均为《巴黎公约》和《华盛顿公约》(公约设立的解决国际投资争端中心的英文简称为ICSID)的成员。依相关规定,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  )[2017年真题]
    A

    惊奇公司的新产品参加在乙国举办的国际展览会,产品中可取得专利的发明应获得临时保护

    B

    如惊奇公司与乙国书面协议将其争端提交给ICSID解决,ICSID即对该争端有管辖权

    C

    提交ICSID解决的争端可以是任何与投资有关的争端

    D

    乙国如对ICSID裁决不服的,可寻求向乙国的最高法院上诉


    正确答案: C,A
    解析:
    A项,临时保护原则是《巴黎公约》的基本原则之一,是指缔约国应对在任何一个成员国内举办的或经官方承认的国际展览会上展出的商品中可以取得专利的发明、实用新型、外观设计和可以注册的商标给予临时保护
    BD两项,ICSID的管辖权具有排他的效力,一旦当事人同意在中心仲裁,有关争端便属于中心专属管辖,而不再属于作为争端一方的缔约国国内法管辖的范围。ICSID裁决对争端各方均具有约束力,不得进行任何上诉或采取任何其他除《华盛顿公约》规定外的补救办法;每一缔约国都应承认裁决对其有约束力,并在其领土内履行该裁决所裁定的财政义务,并赋予该裁决等同于其国内法院终审判决的效力
    C项,ICSID受理的争端限于一缔约国(东道国)与另一缔约国国民(外国投资者)的争端,此外,在争端双方均同意的情况下,也受理东道国和受外国投资者控制的东道国法人之间的争端,而不是任何与投资有关的争端

  • 第23题:

    多选题
    甲乙丙三国为某投资公约的缔约国,甲国在参加该公约时提出了保留,乙国接受该保留,丙国反对该保留,后乙丙丁三国又签订了涉及同样事宜的新投资公约。根据《维也纳条约法公约》,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  )[2014年真题]
    A

    因乙丙丁三国签订了新公约,导致甲乙丙三国原公约失效

    B

    乙丙两国之间应适用新公约

    C

    甲乙两国之间应适用保留修改后的原公约

    D

    尽管丙国反对甲国在原公约中的保留,甲丙两国之间并不因此而不发生条约关系


    正确答案: D,B
    解析:
    A项,《维也纳条约法公约》第34条规定,条约非经第三国同意,不为该国创设义务或权利。甲国并非后约当事国,后约对甲国无效,故甲乙丙三国原公约仍对当事国有效。
    B项,先后就同一事项签订的两个条约的当事国部分相同,部分不同时,在同为两条约当事国之间,适用后约优于先约的原则。
    C项,根据《维也纳条约法公约》第21条第1款的规定,条约保留的法律效果之一为在保留国与接受保留国之间,按保留的范围,改变该保留所涉及的一些条约规定。
    D项,根据《维也纳条约法公约》第21条第3款的规定,条约保留的法律效果之二为在保留国与反对保留国之间,若反对保留国并不反对该条约在保留国与反对保留国之间生效,则保留所涉及的规定,在保留的范围内,不适用于该两国之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