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乙、丙三人共同致丁身体损害,丁起诉三人要求赔偿3万元。一审法院经审理判决甲、乙、丙分别赔偿2万元、8000元和2000元,三人承担连带责任。甲认为丙赔偿2000元的数额过低,提起上诉。关于本案二审当事人诉讼地位的确定,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A.甲为上诉人,丙为被上诉人,乙为原审被告,丁为原审原告B.甲为上诉人,丙、丁为被上诉人,乙为原审被告C.甲、乙为上诉人,丙为被上诉人,丁为原审原告D.甲、乙、丙为上诉人,丁为被上诉人

题目
甲、乙、丙三人共同致丁身体损害,丁起诉三人要求赔偿3万元。一审法院经审理判决甲、乙、丙分别赔偿2万元、8000元和2000元,三人承担连带责任。甲认为丙赔偿2000元的数额过低,提起上诉。关于本案二审当事人诉讼地位的确定,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A.甲为上诉人,丙为被上诉人,乙为原审被告,丁为原审原告

B.甲为上诉人,丙、丁为被上诉人,乙为原审被告

C.甲、乙为上诉人,丙为被上诉人,丁为原审原告

D.甲、乙、丙为上诉人,丁为被上诉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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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多“甲、乙、丙三人共同致丁身体损害,丁起诉三人要求赔偿3万元。一审法院经审理判决甲、乙、丙分别赔偿2万元、8000元和2000元,三人承担连带责任。甲认为丙赔偿2000元的数额过低,提起上诉。关于本案二审当事人诉讼地位的确定,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相关问题
  • 第1题:

    甲在某报发表纪实报道,对明星乙和丙的关系作了富有想象力的描述。乙和丙以甲及报社共同侵害了他们的名誉权为由提起诉讼,要求甲及报社赔偿精神损失并公开赔礼道歉。一审判决甲向乙和丙赔偿l万元,报社赔偿3万元,并责令甲及报社在该报上书面道歉。报社提起上诉,请求二审法院改判甲和自己各承担2万元,以甲的名义在该报上书面道歉。二审法院如何确定当事人的地位?

    A.报社是上诉人,甲是被上诉人,乙和丙列为原审原告

    B.报社是上诉人,甲、乙、丙是被上诉人

    C.报社是上诉人,乙和丙是被上诉人,甲列为原审被告

    D.报社和甲是上诉人,乙和丙是被上诉人


    正确答案:B
    【考点】二审中当事人的诉讼地位
    【解析】根据《民事诉讼意见》第177条的规定,必要共同诉讼人中的一人或者部分人提出上诉的,按“下列情况处理:(1)该上诉是对与对方当事人之间权利义务分担有意见,不涉及其他共同诉讼入利益的,对方当事人为被上诉人,未上诉的同一方当事人依原审诉讼地位列明;(2)该j二诉仅对共同诉讼人之间权利义务分担有意见,不涉及对方当事人利益的,未上诉的同一方当事人为被上诉人,对方当事人依原审诉讼地位列明;(3)该上诉对双力当事人之问以及共同诉讼人之间权利义务承担有意见的,来提出上诉的其他当事人均为被上诉入。结合本题,一审判决甲和报社向乙和丙一共赔偿4万元,其中甲承担l万元,报社承担3万元,并责令甲及报社在该报上书面道歉,后报社提起上诉,请求二审法院改判甲和自己各承担2万元,并以甲的名义在该报上书面道歉。由此可见,报社对共同诉讼人之间的权利义务分担存有意见。另外,由于报社请求二审法院改判以甲的名义在该报上书面道歉,丽一审判决责令的是甲及报社在该报上书面道歉,是以甲的名义在该报上书面道歉还是甲及报社在该报上书两道歉对对方当事人乙和丙而言是有区别的,这实际上涉及乙和丙的利益,因此,报社的上诉对双方当事人之间以及共同诉讼人之间权利义务的分担都有意见,应将未提起上诉的甲、乙、丙均作为被上诉人。选项B正确。
    【陷阱点拨】正确解答该类题型的关键在于必要共同诉讼人中提起上诉的人究竟是对共同诉讼人之间的权利义务分担有意见还是对与对方当事人之间的权利义务分担有意见,又或是对两者都有意见。结合本题,关键在于判断报社请求判决以甲的名义在该报上书面道歉,与一审判决的甲及报社在该报上书面道歉究竟是否涉及对方当事人的利益,很明显,这两者是有区别的,当然涉及对方当事人乙和丙的利益。因此,本题应当适用《民事诉讼意见》第l77条规定的第③种情形。

  • 第2题:

    甲、乙、丙三人涉嫌共同故意伤害,在侦查过程中,丙突发心脏病死亡。审判阶段,被害人提起诉讼。将甲、乙以及丙的唯一继承人丁列为被告。如果丁宣布放弃继承,下列选项正确的是(  )。


    A.将丁列为被告,丁承担赔偿责任

    B.将丁列为被告,丁不承担赔偿责任

    C.不将丁列为被告,赔偿责任由甲、乙承担

    D.不将丁列为被告,原告无法获得全额赔偿

    答案:C
    解析:
    在共同犯罪案件中,案件审结前行为人已经死亡,并且其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则不应将其继承人列为被告,也不应判处其继承人承担赔偿责任。此外,由于所有的共同加害人对被害人物质损失的赔偿承担连带责任,因此法院可以判处其他被告人承担赔偿责任。故本题答案为C。

  • 第3题:

    甲、乙、丙三人涉嫌共同故意伤害,在侦查过程中,丙突发心脏病死亡。
    审判阶段。被害人提起诉讼,将甲、乙以及丙的唯一继承人丁列为被告。
    如果丁宣布放弃继承.下列选项正确的是:

    A: 将丁列为被告,丁承担赔偿责任
    B: 将丁列为被告,丁不承担赔偿责任
    C: 不将丁列为被告,赔偿责任由甲、乙承担
    D: 不将丁列为被告,原告无法获得全额赔偿

    答案:C
    解析:
    在共同犯罪案件中,案件审结前行为人已经死亡,并且其继承人放弃继承的,
    则不应将其继承人列为被告,也不应判处其继承人承担赔偿责任。此外,
    由于所有的共同加害人对被害人物质损失的赔偿承担连带责任,
    因此法院可以判处其他被告人承担赔偿责任。故本题答案为。

  • 第4题:

    在下列各项诉讼中,当事人提起上诉,上诉人和被上诉人的确定错误的是:()

    A.甲和乙是必要共同诉讼的共同原告,甲不服一审判决关于甲、乙之间赔偿金额的分配方案,但对原审被告丙没有意见,提起上诉,乙为被上诉人,丙按原审诉讼地位列明
    B.甲和乙是必要共同诉讼的共同被告,甲对与原审原告丙权利义务关系分担有意见,但不涉及乙的利益,列丙为被上诉人,乙按原审地位列明
    C.甲是必要共同诉讼的共同原告之一,因对一审判决关于双方当事人之间以及共同诉讼人之间权利义务承担有意见,提起上诉,原审被告和共同原告都是本案的上诉人
    D.原告甲、被告乙、无独立请求权第三人丙均不服一审判决提起上诉,甲为上诉人,乙、丙为被上诉人

    答案:D
    解析:
    。考查二审中当事人诉讼地位的确定,根据《民诉意见》第176条的规定,双方当事人和第三人都提出上诉的,均为上诉人。因此,只要提起上诉的均须列为上诉人,上诉案件可以没有被上诉人,故D选项错误。《民诉意见》第177条对必要共同诉讼人中的一人或者部分人提出上诉的处理作出了具体的规定,由此也可以选出正确答案。

  • 第5题:

    甲对乙享有10万元到期债权,乙无力清偿,且怠于行使对丙的15万元债权,甲遂对丙提起代位权诉讼,法院依法追加乙为第三人。一审判决甲胜诉,丙应向甲给付10万元。乙、丙均提起上诉,乙请求法院判令丙向其支付剩余5万元债务,丙请求法院判令甲对乙的债权不成立。关于二审当事人地位的表述,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2013年)

    A.丙是上诉人,甲是被上诉人
    B.乙、丙是上诉人,甲是被上诉人
    C.乙是上诉人,甲、丙是被上诉人
    D.丙是上诉人,甲、乙是被上诉人

    答案:A
    解析:
    本题考查二审案件中的上诉人与被上诉人。根据《民诉解释》第82条之规定,在一审诉讼中,无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无权提出管辖异议,无权放弃、变更诉讼请求或者申请撤诉,被判决承担民事责任的,有权提起上诉。如果一审法院没有判决无独立请求权第三人承担民事责任,第三人便不能上诉。本题中,乙没有被判决承担责任,所以乙不能上诉。丙是上诉人,丙的上诉对甲是不利的,则甲是被上诉人;丙的上诉并没有造成对乙的不利,故乙不是被上诉人。综上所述,A选项是正确的,当选;BCD选项错误,不当选。

  • 第6题:

    在下列各项诉讼中,当事人提起上诉,上诉人 和被上诉人的确定不正确的是:( )
    A.甲和乙是必要共同诉讼的共同原告,甲不服一 审判决关于甲、乙之间赔偿金额的分配方案,但对原审 被告丙没有意见,提起上诉,乙为被上诉人,丙按原审 诉讼地位列明
    B.甲和乙是必要共同诉讼的共同被告,甲对与原 审原告丙权利义务关系分担有意见,但不涉及乙的利 益,列丙为被上诉人,乙按原审地位列明
    C.甲是必要共同诉讼的共同原告之一,因对一审 判决关于双方当事人之间以及共同诉讼人之间权利义 务承担有意见,提起上诉,原审被告和其他共同原告都 是本案的被上诉人
    D.原告甲、被告乙、无独立请求权第三人丙均不 服一审判决提起上诉,甲为上诉人,乙、丙为被上诉人


    答案:D
    解析:
    。根据《民诉意见》第176条的规定,双方当 事人和第三人都提出上诉的,均为上诉人。因此只要 提起上诉的均须列为上诉人,上诉案件可以没有被上 诉人,故D选项错误。《民诉意见》第177条对必要共 同诉讼人中的一人或者部分人提出上诉的处理作出了 具体的规定,由此也可以选出正确答案。

  • 第7题:

    甲将邻居乙和丙打伤,乙向甲提起诉讼,请求损害赔偿。法院在受理此案后,丙也向同一法院提起诉讼,请求甲赔偿,法院在受理了丙的起诉后,在征得当事人同意后决定将两个案件合并审理。在本案中丙的诉讼地位是什么?()

    • A、必要共同诉讼原告
    • B、普通共同诉讼原告
    • C、有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
    • D、无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

    正确答案:B

  • 第8题:

    单选题
    甲、乙、丙诉丁遗产继承纠纷一案,甲不服法院作出的一审判决,认为分配给丙和丁的遗产份额过多,提起上诉。关于本案二审当事人诉讼地位的确定,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2016年真题]
    A

    甲是上诉人,乙、丙、丁是被上诉人

    B

    甲、乙是上诉人,丙、丁是被上诉人

    C

    甲、乙、丙是上诉人,丁为被上诉人

    D

    甲是上诉人,乙为原审原告,丙、丁为被上诉人


    正确答案: A
    解析:
    《民诉解释》第319条规定,必要共同诉讼人的一人或者部分人提起上诉的,按下列情形分别处理:①上诉仅对与对方当事人之间权利义务分担有意见,不涉及其他共同诉讼人利益的,对方当事人为被上诉人,未上诉的同一方当事人依原审诉讼地位列明。②上诉仅对共同诉讼人之间权利义务分担有意见,不涉及对方当事人利益的,未上诉的同一方当事人为被上诉人,对方当事人依原审诉讼地位列明。③上诉对双方当事人之间以及共同诉讼人之间权利义务承担有意见的,未提起上诉的其他当事人均为被上诉人。本案中,上诉人甲认为分配给丙和丁的遗产份额过多,对乙的权利义务分担并无异议,因此应当将丙、丁列为被上诉人,将原审诉讼地位列为原审原告。

  • 第9题:

    单选题
    甲、乙、丙三人共同致丁身体损害,丁起诉三人要求赔偿3万元。一审法院经审理判决甲、乙、丙分别赔偿2万元、8000元和2000元,三人承担连带责任。甲认为丙赔偿2000元的数额过低,提起上诉。关于本案二审当事人诉讼地位的确定,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2017年真题]
    A

    甲为上诉人,丙为被上诉人,乙为原审被告,丁为原审原告

    B

    甲为上诉人,丙、丁为被上诉人,乙为原审被告

    C

    甲、乙为上诉人,丙为被上诉人,丁为原审原告

    D

    甲、乙、丙为上诉人,丁为被上诉人


    正确答案: B
    解析:
    《民诉解释》第319条规定,必要共同诉讼人的一人或者部分人提起上诉的,按下列情形分别处理:①上诉仅对与对方当事人之间权利义务分担有意见,不涉及其他共同诉讼人利益的,对方当事人为被上诉人,未上诉的同一方当事人依原审诉讼地位列明。②上诉仅对共同诉讼人之间权利义务分担有意见,不涉及对方当事人利益的,未上诉的同一方当事人为被上诉人,对方当事人依原审诉讼地位列明。③上诉对双方当事人之间以及共同诉讼人之间权利义务承担有意见的,未提起上诉的其他当事人均为被上诉人。本题中,甲仅对共同诉讼人丙赔偿数额过低有意见,不涉及其他共同诉讼人和对方当事人,所以甲为上诉人丙为被上诉人乙为原审被告丁为原审原告

  • 第10题:

    单选题
    甲在某报发表纪实报道,对明星乙和丙的关系作了富有想象力的描述。乙和丙以甲及报社共同侵害了他们的名誉权为由提起诉讼,要求甲及报社赔偿精神损失并公开赔礼道歉。一审判决甲向乙和丙赔偿1万元,报社赔偿3万元,并责令甲及报社在该报上书面道歉。报社提起上诉,请求二审法院改判甲和自己各承担2万元,以甲的名义在该报上书面道歉。二审法院如何确定当事人的地位?(  )[2007年真题]
    A

    报社是上诉人,甲是被上诉人,乙和丙列为原审原告

    B

    报社是上诉人,甲、乙、丙是被上诉人

    C

    报社是上诉人,乙和丙是被上诉人,甲列为原审被告

    D

    报社和甲是上诉人,乙和丙是被上诉人


    正确答案: D
    解析:
    《民诉解释》第319条规定,必要共同诉讼人的一人或者部分人提出上诉的,按下列情形分别处理:①上诉仅对与对方当事人之间权利义务分担有意见,不涉及其他共同诉讼人利益的,对方当事人为被上诉人,未上诉的同一方当事人依原审诉讼地位列明。②上诉仅对共同诉讼人之间权利义务分担有意见,不涉及对方当事人利益的,未上诉的同一方当事人为被上诉人,对方当事人依原审诉讼地位列明。③上诉对双方当事人之间以及共同诉讼人之间权利义务承担有意见的,未提起上诉的其他当事人均为被上诉人。
    本案中,一审法院判决甲向乙和丙赔偿1万元,报社赔偿3万元,并责令甲及报社在该报上书面道歉。只有报社提出了上诉请求,仅列报社为上诉人。而报社的上诉请求是请求法院改判甲和自己各承担2万元,以甲的名义在该报上书面道歉。首先报社对于一审判决中甲与自己的责任分担问题不服,故应当是被上诉人。然后,一审法院判决甲和报社均须向乙和丙道歉,而报社主张仅由甲道歉,报社对于其对于乙和丙须承担的责任亦不服,故乙和丙也是被上诉人

  • 第11题:

    多选题
    甲、乙、丙三人一起从事烟草生意。某次三人一同前往A市购货,同住在A市某宾馆,甲、乙晚上出外游玩,将装有8万元现金的皮箱交由丙保管。丙碰到朋友丁,在餐厅喝得大醉,被丁送回后在房间昏睡到第二天中午,醒来后发现皮箱已经不知所踪。甲、乙和宾馆交涉未果,即向法院起诉丙,要求赔偿损失。一审法院判决丙赔偿甲、乙损失6万元,甲、乙各一半。判决作出后甲对分配表示不满,认为自己应当获得4万元赔偿,遂提起上诉。关于本案二审程序中三人的诉讼地位的说法错误的有(  )。
    A

    甲为上诉人,乙、丙均为被上诉人

    B

    甲为上诉人,乙应依原审诉讼地位列明,丙为被上诉人

    C

    甲为上诉人,应将乙列为被上诉人,丙则依原审诉讼地位列明

    D

    法院应当追加乙为甲的共同上诉人,丙则为被上诉人


    正确答案: B,A
    解析:
    《民诉解释》第319条第2项规定,上诉仅对共同诉讼人之间权利义务分担有意见,不涉及对方当事人利益的,未上诉的同一方当事人为被上诉人,对方当事人依原审诉讼地位列明。本案中,甲对分配不满,认为在6万元中自己应该获得4万元赔偿,因此,甲作为上诉人,仅对共同诉讼人之间的权利义务分担有意见,不涉及对方当事人利益的,应将列为被上诉人丙则依原审诉讼地位列明。

  • 第12题:

    甲起诉乙和丙合同违约,要求赔偿100 万元,一审法院判决,乙丙各赔偿50 万元。乙不服,口头提出上诉,认为自己并没有违约,不该赔偿甲;丙也不服,在3 天后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交上述状,认为自己应该赔偿30 万,乙应该赔偿70 万,因为自己的过错比较小。甲也不服,在判决送达后18 日后,提起上诉。

    请问,二审的当事人如何列明( )

    A.甲乙丙均为上诉人

    B.乙丙为上诉人,甲为被上诉人

    C.乙为上诉人,丙为被上诉人,甲按原审地位列明

    D.丙为上诉人,乙为被上诉人,甲按原审地位列明


    正确答案:D
    【答案】D
    【详解】《民事诉讼法》第147条第1款规定:“当事人不服地方人民法院第一审判决的,有权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第148条规定:“上诉应当递交上诉状。……”第149条第2款规定:“当事人直接向第二审人民法院上诉的,第二审人民法院应当在五日内将上诉状移交原审人民法院。”《民诉意见》第177条第(二)项规定:“必要共同诉讼人中的一人或者部分人提出上诉的,按下列情况处理:(2)该上诉仅对共同诉讼人之间权利义务分担有意见,不涉及对方当事人利益的,未上诉的同一方当事人为被上诉人,对方当事人依原审诉讼地位列明;”本题中,首先应当考虑上诉是否合法,乙只是口头上诉,没有提交上诉状,口头上诉不符合法律规定,不产生上诉的效果。丙虽然是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交的上诉状,但是上诉成立。甲是在判决送达后18天后才上诉,超过了上诉期,上诉无效。所以,本题中,只有丙的上诉是有效的。之后,由于丙只是对与乙的责任分配提出上诉,并未涉及与甲的权利义务关系,所以,应当将丙作为上诉人,乙作为被上诉人,甲按照原审地位列明。D选项正确,ABC选项错误。
    【相关考点梳理】无

  • 第13题:

    甲、乙、丙三人涉嫌共同故意伤害,在侦查过程中,丙突发心脏病死亡。审判阶段,被害人提起附带民事诉讼,将甲、乙以及丙的唯一继承人丁列为被告。如果丁宣布放弃继承,下列选项正确的是()。

    A.将丁列为被告,丁承担赔偿责任
    B.将丁列为被告,丁不承担赔偿责任
    C.不将丁列为被告,赔偿责任由甲、乙承担
    D.不将丁列为被告,原告无法获得全部赔偿

    答案:C
    解析:
    在共同犯罪案件中,案件审结前行为人已经死亡,并且其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则不应将其继承人列为被告,也不应判处其继承人承担赔偿责任。此外,由于所有的共同加害人对被害人物质损失的赔偿承担连带责任,因此法院可以判处其他被告人承担赔偿责任。故选C。

  • 第14题:

    甲乙两个工厂均向丙的农田排放工业污水,造成丙的农田里的种植物大量死亡,丙因此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侵权损害赔偿,则关于甲和乙在本案中诉讼地位的确定,下列说法中正确的是:( )

    A.倘若丙只起诉甲,则应当只列甲为被告
    B.甲和乙为本案的必要共同诉讼被告,均应当列为被告
    C.倘若丙只起诉甲,则应当列乙为无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
    D.甲和乙为本案的普通共同诉讼被告,可以由丙自由决定起诉哪一方

    答案:B
    解析:
    考查必要共同诉讼,根据《民事诉讼法》第52条第1款的规定,当事人一方或者双方为二人以上,其诉讼标的是共同的,为必要共同诉讼,本案中诉讼标的是共同的,故甲和乙应当作为必要共同诉讼被告参加诉讼。

  • 第15题:

    甲对乙享有10万元到期债权,乙无力清偿,且怠于行使对丙的15万元债权,甲对丙提起代位权诉讼,法院依法追加乙为第三人。一审判决甲胜诉,丙应当向甲给付10万元。乙、丙均提起上诉,乙要求法院判令丙向其支付剩余5万元债务,丙主张甲对乙的债权不成立。关于二审当事人诉讼地位的表述,正确的是

    A.丙是上诉人,甲是被上诉人
    B.乙、丙是上诉人,甲是被上诉人
    C.乙是上诉人,甲、丙是被上诉人
    D.丙是上诉人,甲、乙是被上诉人

    答案:A
    解析:
    本案案情比较复杂,将其中的法律关系梳理为:甲为原告,丙为被告,乙为无独三(道理很简单,从法院依法追加乙为第三人即可看出,乙是无独三,因为有独三只能以自己起诉的方式参加诉讼,法院不能依职权追加,故法院依法追加的第三人乙只能是无独三,不可能是有独三);一审判决被告丙向原告甲支付10万元。首先,一审判决无独三乙不承担责任,故乙不能上诉,B、C选项错误,且可以看出其考点在于判决承担责任的无独三有权上诉,而不承担责任的无独三无权上诉。关于被上诉人,需要结合一审判决和上诉人的上诉请求进行分析。一审判决丙向甲支付10万元,丙上诉主张甲对乙的债权不成立实则是希望通过否定甲对乙的债权而改判为自己不向甲支付一审判决确定的10万元,故其仅仅是对自己与原告甲之间的权利义务分配不服,而不涉及自己与无独三乙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故应当以甲为被上诉人,乙按照原审无独三的地位列明,所以D选项错误,A选项正确。综上,本题答案为A。

  • 第16题:

    甲、乙、丙诉丁遗产继承纠纷一案,甲不服法院作出的一审判决,认为分配给丙和丁的遗产份额过多,提起上诉。关于本案二审当事人诉讼地位的确定,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A、甲是上诉人,乙、丙、丁是被上诉人
    B、甲、乙是上诉人,丙、丁是被上诉人
    C、甲、乙、丙是上诉人,丁为被上诉人
    D、甲是上诉人,乙为原审原告,丙、丁为被上诉人

    答案:D
    解析:
    《民诉解释》第三百一十九条规定,必要共同诉讼人的一人或者部分人提起上诉的,按下列情形分别处理:(一)上诉仅对与对方当事人之间权利义务分担有意见,不涉及其他共同诉讼人利益的,对方当事人为被上诉人,未上诉的同一方当事人依原审诉讼地位列明;(二)上诉仅对共同诉讼人之间权利义务分担有意见,不涉及对方当事人利益的,未上诉的同一方当事人为被上诉人,对方当事人依原审诉讼地位列明;(三)上诉对双方当事人之间以及共同诉讼人之间权利义务承担有意见的,未提起上诉的其他当事人均为被上诉人。

  • 第17题:

    甲对乙享有10万元到期债权,乙无力清偿,且怠于行使对丙的15万元债权,甲遂对丙提起代位权诉讼,法院依法追加乙为第三人。一审判决甲胜诉,丙应向甲给付10万元。乙、丙均提起上诉,乙请求法院判令丙向其支付剩余5万元债务,丙请求法院判令甲对乙的债权不成立。关于二审当事人地位的表述,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A:丙是上诉人,甲是被上诉人
    B:乙、丙是上诉人,甲是被上诉人
    C:乙是上诉人,甲、丙是被上诉人
    D:丙是上诉人,甲、乙是被上诉人

    答案:A
    解析:
    【考点】代位权诉讼中当事人的地位【详解】代位权诉讼中,债权人为原告,次债务人为被告,理论与实践中对这个问题并不存在争论;而对于债务人的诉讼地位问题,则存在诸多的争议。《合同法解释(一)》第16条第1款规定,债权人以次债务人为被告向人民法院提起代位权诉讼,未将债务人列为第三人的,人民法院可以追加债务人为第三人。至此,明确排除债务人在代位权诉讼中作为共同原告、共同被告或证人的说法,债务人在代位权诉讼中作为第三人的诉讼地位得到确认。但是,对债务人属于有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或属无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仍存在争议。本书认为债务人应作为无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参加诉讼,理由是债务人与债权人、第三人三者不存在共同的利害关系,只是案件的处理结果与他有利害关系,即判决后债权人、债务人之间的债权债务可能解除或抵消一部分,如债务人对第三人的债权小于债权人对他的债权,则可能抵消一部分,相反则可能是债权债务的消灭,故债务人应作为无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根据《民诉意见》第66条规定,在诉讼中,被法院判决承担民事责任的无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才有权提出上诉。因此,本案中乙不能成为上诉人。本案的上诉人应当是丙,而甲应当作为被上诉人,故本题正确答案应为A。

  • 第18题:

    甲某与乙某共同共有的设备租赁给丙某后,因丙某使用不当造成设备严重损坏。甲与乙作为共同原告诉至法院要求丙赔偿8万元。法院经过审理后判决责令丙赔偿6万元。甲不服提出上诉,认为丙应当赔偿自己4万元。此时,下列关于二审当事人诉讼地位的说法哪个是正确的()

    • A、甲作为上诉人,乙与丙作为被上诉人
    • B、甲作为上诉人,丙作为被上诉人,乙作为原审原告参加诉讼
    • C、甲作为上诉人,丙作为被上诉人,乙无需参加诉讼
    • D、甲与乙作为上诉人,丙作为被上诉人

    正确答案:B

  • 第19题:

    单选题
    某造纸厂排放污水造成甲、乙、丙三人共同所有的鱼塘遭受严重污染,导致鱼类减少,损失数万元。三人共同向人民法院起诉请求赔偿,法院调解后,造纸厂只同意赔偿请求金额的2/3,甲、乙同意,丙表示反对,坚持要求按照诉讼请求的数额赔偿。根据民事诉讼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表述正确的是(    )。
    A

    本案属于普通共同诉讼,丙在诉讼中的地位是共同原告

    B

    本案属于必要共同诉讼,丙在诉讼中的地位是共同原告

    C

    丙在诉讼中的地位是有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

    D

    丙在诉讼中的地位是无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


    正确答案: C
    解析:

  • 第20题:

    单选题
    甲将邻居乙和丙打伤,乙向甲提起诉讼,请求损害赔偿。法院在受理此案后,丙也向同一法院提起诉讼,请求甲赔偿,法院在受理了丙的起诉后,在征得当事人同意后决定将两个案件合并审理。在本案中丙的诉讼地位是什么?()
    A

    必要共同诉讼原告

    B

    普通共同诉讼原告

    C

    有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

    D

    无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


    正确答案: A
    解析: 考查必要共同诉讼人、普通共同诉讼人、有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和无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本案中乙和甲以及丙和甲之间其实是两个法律关系,有两个诉讼标的,因此乙和丙是普通共同诉讼原告。

  • 第21题:

    单选题
    甲某与乙某共同共有的设备租赁给丙某后,因丙某使用不当造成设备严重损坏。甲与乙作为共同原告诉至法院要求丙赔偿8万元。法院经过审理后判决责令丙赔偿6万元。甲不服提出上诉,认为丙应当赔偿自己4万元。此时,下列关于二审当事人诉讼地位的说法哪个是正确的()
    A

    甲作为上诉人,乙与丙作为被上诉人

    B

    甲作为上诉人,丙作为被上诉人,乙作为原审原告参加诉讼

    C

    甲作为上诉人,丙作为被上诉人,乙无需参加诉讼

    D

    甲与乙作为上诉人,丙作为被上诉人


    正确答案: D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22题:

    单选题
    在下列各项诉讼中,当事人提起上诉,上诉人和被上诉人的确定正确的是( )
    A

    原告甲、被告乙、无独立请求权第三人丙均不服一审判决提起上诉,甲为上诉人,乙、丙为被上诉人

    B

    甲和乙是必要共同诉讼的共同被告,甲对一审判决的义务分担不服提起上诉,但不涉及原告的利益,乙和原告均为被上诉人

    C

    丙和丁是必要共同诉讼的共同原告,丙不服一审判决关丁丙、丁之间赔偿金额的分配方案,提起上诉,丁为被上诉人,原审被告按原审诉讼地位列明

    D

    张某和李某是普通共同诉讼的原告,张某不服一审判决关于舣方当事人之间的权力义务的分配方案提起上诉,李某应同时被列为上诉人


    正确答案: D
    解析: 暂无解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