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某在倒车时操作失误,撞上冯某新买的轿车,致其严重受损。冯某因处理该事故而耽误了与女友的约会,并因此争吵分手。文某同意赔偿全部的修车费用,但冯某认为自己的爱车受损并失去了女友,内心十分痛苦,要求文某赔一部新车并赔偿精神损害。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A:文某应当赔偿冯某一部新车B:文某应向冯某支付精神损害抚慰金C:文某应向冯某赔礼道歉D:法院不应当支持冯某的精神损害赔偿请求

题目
文某在倒车时操作失误,撞上冯某新买的轿车,致其严重受损。冯某因处理该事故而耽误了与女友的约会,并因此争吵分手。文某同意赔偿全部的修车费用,但冯某认为自己的爱车受损并失去了女友,内心十分痛苦,要求文某赔一部新车并赔偿精神损害。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A:文某应当赔偿冯某一部新车
B:文某应向冯某支付精神损害抚慰金
C:文某应向冯某赔礼道歉
D:法院不应当支持冯某的精神损害赔偿请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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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第1题:

    马某将收藏的一件明代瓷器出售给冯某,冯某当场付清价金,约定马某10天后交货。季某听说后,表示愿以双倍的价钱购买。马某当即决定卖给季某,约定第5天交货,并收定金若干。冯某听到此事,诱马某7岁儿子将瓷器从家中取出给他。对该瓷器所有权归属,下列判断正确的是:( )

    A.冯某已取得瓷器的占有权,可认为马某已履行合同,所有权归冯某

    B.所有权仍属于马某

    C.马某又卖给季某的行为有违诚实信用原则,应认定无效,所有权属于冯某

    D.因对季某的合同所约定的交货期限较早,故应属于季某


    正确答案:B
    本题涉及所有权的归属问题。马某虽然与冯某之间订立了买卖合同,但冯某未实际取得标的物,冯某仅为合同债权人,不为瓷器的所有权人。马某与季某之间虽然订立了买卖合同,但瓷器未交付于季某,瓷器的所有权未转移给季某,季某不是瓷器的所有权人。冯某虽然实际占有了该瓷器,但其取得占有的方式是不合法的方式,故其不能取得所有权,瓷器的所有权仍然属于马某。因此,本题正确选项答案为8。

  • 第2题:

    冯某向B市C区基层人民法院起诉要求与姚 某离婚。人民法院受理此案后,传唤冯某与姚某按时 到人民法院开庭。开庭当天,冯某觉得出庭诉讼有失 自己的身份,便委托律师谢某出庭;姚某因正住院治 病,也委托律师何某代为出庭,并让何某带上了 1份表 示自己不同意离婚的书面意见和医院开具的住院治疗 证明。人民法院开庭核查出庭人员时,发现冯某、姚某 均只委托了律师出庭,因此裁定本案原告不出庭按撤 诉处理。冯某就此裁定向B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上 诉。依据上述情形,请指出下列哪些行为不符合我国 《民事诉讼法》及相关司法解释有关规定的要 求?( )
    A.冯某不出庭的行为
    B.姚某不出庭的行为
    C.人民法院裁定按撤诉处理的行为
    D.冯某向B市中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的行为


    答案:A,D
    解析:
    。冯某作为原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 不到庭,不符合法律规定,故选A项。根据《民事诉讼 法》第129条,原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 的,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可以按撤诉处理; 被告反诉的,可以缺席判决。按撤诉处理的案件,原告 不服的应在诉讼时效内再次起诉,而非上诉。

  • 第3题:

    冯某与张某口头约定将一处门面房租给张某,租期2年,租金每月1000元。合同履行1年后,张某向冯某提出能否转租给翁某,冯表示同意。张某遂与翁某达成租期1年、月租金1200元的口头协议?翁某接手后,擅自拆除了门面房隔墙,冯某得知后欲收回房屋。下列选项哪些是正确的?
    A.冯某与张某间的租赁合同为不定期租赁
    B.张某将房屋转租后,冯某有权按每月1200元向张某收取租金
    C.冯某有权要求张某恢复原状或赔偿损失
    D.冯某有权要求翁某承担违约责任


    答案:A,C
    解析:
    。《合同法》第215、224条。

  • 第4题:

    冯某与张某口头约定将一处门面房租给张某,租期 2 年,租金每月 1000 元。合同履行 1 年后,张某向冯某提出能否转租给翁某,冯表示同意。张某遂与翁某 达成租期 1 年、月租金 1200 元的口头协议。翁某接手后,擅自拆除了门面房隔墙,冯某得知后欲收回房屋。下列选项哪些是正确的?

    A.冯某与张某间的租赁合同为不定期租赁
    B.张某将房屋转租后,冯某有权按每月 1200 元向张某收取租金
    C.冯某有权要求张某恢复原状或赔偿损失
    D.冯某有权要求翁某承担违约责任

    答案:A,C
    解析:
    承租人的转租权、不定期租赁[解析] 根据《合同法》第215条的规定,租赁期限6月以上妁,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当事人未采用书面形式的,视为不定期租赁。在本题中,冯某与张某;口头约定将一处门面房租给张某,租期2年,因此,租赁合同应当视为不定期;租赁。选项A正确。在租赁合同中,承租人经出租人同意,可以将租赁物转租给第三人。承租人转租的,承租人与出租人之间的租赁合同继续有效,第三人对租赁物造成损失的,承租人应当赔偿损失。在本题中,张某经过冯某的同意,将门面转租给了翁某,此时,张某和翁某的转租合同和张某与冯某的门面租赁合同都是有效的,冯某有权按每月1000向张某收取租金,张某有权按每月1200元向翁某收取租金。故选项B错误。翁某接手后,擅自拆除了门面房隔墙,根据《合同法》规定,张某应当承担违约责任,冯某有权要求张某恢复原状或赔偿损失。故选项C正确,选项D错误。

  • 第5题:

    孙某将自己的房屋卖给胡某,并且将房屋交给胡某使用,但未办理房屋登记,后来因冯某出价更高,孙某又把该房屋卖给冯某。并与冯某办理了房屋登记,目前该房屋的所有权人是(  )。

    A、孙某
    B、胡某
    C、胡某和冯某
    D、冯某

    答案:D
    解析:
    物权变动必须以一种可以公开的能够表现物权变动的方式予以展示,并以此决定物权变动的效力。物权公示方式包括登记、交付。我国物权变动的关键点是,不动产为登记,动产为交付。要了解一项不动产的权利主体,就是查不动产登记簿,不动产登记簿上记载的人就是该不动产的权利人,除登记错误需要依法更正的外;要了解动产的权利主体,就是看谁占有它,即动产在谁手里,谁就是该动产的权利人,除有相反证据的外。本题中,房屋属于不动产,其所有权人是房屋登记簿上记载的冯某。

  • 第6题:

    旅游大巴司机张某在倒车时操作失误,撞上李某新买的轿车,致其严重受损,李某因处理事故耽误了与女友约会,并因此争吵分手。张某同意赔偿全部的赔偿费用,但是李某要求赔一辆新轿车,并赔偿精神损害。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A.张某应当赔偿李某一辆新车
    B.张某应向李某支付精神损害赔偿金
    C.张某应消除李某与其女友的误会
    D.法院不应当支持李某的精神赔偿请求

    答案:D
    解析:
    本案属于财产损害赔偿。《侵权责任法》规定了,精神损害赔偿的范围是侵害他人人身权益。侵害财产权益不在精神损害赔偿的范围之内。

  • 第7题:

    温某和冯某共同入户抢劫并致人死亡后分头逃跑,后温某因犯强奸罪被抓获归案。在羁押期间,温某向公安人员供述了自己和冯某共同所犯的抢劫罪行,并提供了冯某因犯故意伤害罪被关押在另一城市看守所的有关情况,使冯某所犯的抢劫罪受到刑事追究。对此,下列选项中正确的是()。

    • A、温某的行为属于坦白,但不成立自首
    • B、温某的行为成立自首,但不成立立功
    • C、温某的行为成立立功,但不成立自首
    • D、温某的行为成立自首和立功

    正确答案:B

  • 第8题:

    冯某向B市C区基层人民法院起诉要求与姚某离婚。人民法院受理此案后,传唤冯某与姚某按时到人民法院开庭。开庭当天,冯某觉得出庭诉讼有失自己的身份,便委托律师谢某出庭;姚某因正住院治病,也委托律师何某代为出庭,并让何某带上了一份表示自己不同意离婚的书面意见和医院开具的住院治疗证明。人民法院开庭核查出庭人员时,发现冯某、姚某均只委托了律师出庭,因此裁定本案原告不出庭按撤诉处理。冯某就此裁定向B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依据上述情形,请指出下列哪些行为不符合我国民事诉讼法有关规定的要求?( )

    • A、冯某不出庭的行为
    • B、姚某不出庭的行为
    • C、人民法院裁定按撤诉处理的行为
    • D、冯某向B市中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的行为

    正确答案:A,D

  • 第9题:

    单选题
    温某和冯某共同入户抢劫并致人死亡后分头逃跑,后温某因犯强奸罪被抓获归案。在羁押期间,温某向公安人员供述了自己和冯某共同所犯的抢劫罪行,并提供了冯某因犯故意伤害罪被关押在另一城市看守所的有关情况,使冯某所犯的抢劫罪受到刑事追究。对此,下列选项中正确的是()。
    A

    温某的行为属于坦白,但不成立自首

    B

    温某的行为成立自首,但不成立立功

    C

    温某的行为成立立功,但不成立自首

    D

    温某的行为成立自首和立功


    正确答案: A
    解析: 自首分为一般自首和特殊自首,一般自首是自动投案,将自己置于司法机关的合法控制之下,如实供述自己的主要犯罪事实的行为。特殊自首是指虽然被动归案,但是如实供述司法机关还未掌握的本人其他罪行。本题中温某虽被动归案,但如实供述了司法机关还未掌握的本人其他罪行,故成立自首。立功是指检举、揭发、提供线索,协助抓捕罪犯(包括同案犯)、阻止犯罪等。本案中温某只是如实供述同案犯的行为,并未协助抓捕等,故不成立立功。故本题答案选B。

  • 第10题:

    多选题
    冯某与张某口头约定将一处门面房租给张某,租期2年,租金每月1000元。合同履行1年后,张某向冯某提出能否转租给翁某,冯某表示同意。张某遂与翁某达成租期1年、月租金1200元的口头协议。翁某接手后,擅自拆除了门面房隔墙,冯某得知后欲收回房屋。根据合同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表述中,正确的有()。
    A

    冯某与张某间的租赁合同为不定期租赁

    B

    张某将房屋转租后,冯某有权按每月1200元向张某收取租金

    C

    冯某有权要求张某恢复原状或赔偿损失

    D

    冯某有权要求翁某承担违约责任


    正确答案: A,C
    解析: (1)选项A:租赁期限6个月以上的,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当事人未采用书面形式的,视为不定期租赁;(2)选项BCD://承租人经出租人同意,可以将租赁物转租给第三人。承租人转租的,承租人与出租人之间的租赁合同继续有效,第三人对租赁物造成损失的,承租人应当赔偿损失。承租人未经出租人同意转租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本题中,张某经过冯某的同意转租,冯某可以要求张某承担房屋损坏的赔偿责任。转租经过出租人的同意,则出租人仍然按照原协议收取租金。

  • 第11题:

    多选题
    关于顾客王某与栗某可主张的赔偿费用,下列选项正确的是(  )。[2015年真题]
    A

    均可主张为治疗支出的合理费用

    B

    均可主张因误工减少的收入

    C

    栗某可主张精神损害赔偿

    D

    栗某可主张所受损失2倍以下的惩罚性赔偿


    正确答案: C,D
    解析:
    AB两项,《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49条规定,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造成消费者或者其他受害人人身伤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残疾生活辅助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C项,《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确定民事侵权精神损害赔偿责任若干问题的解释》第1条第1款规定,自然人因下列人格权利遭受非法侵害,向人民法院起诉请求赔偿精神损害的,人民法院应当依法予以受理:①生命权、健康权、身体权;②姓名权、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③人格尊严权、人身自由权。第8条第2款规定,因侵权致人精神损害,造成严重后果的,人民法院除判令侵权人承担停止侵害、恢复名誉、消除影响、赔礼道歉等民事责任外,可以根据受害人一方的请求判令其赔偿相应的精神损害抚慰金。本题中,栗某的健康权受到侵害,且因此数次自杀,精神濒于崩溃,因此有权主张精神损害赔偿。
    D项,《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55条第2款规定,经营者明知商品或者服务存在缺陷,仍然向消费者提供,造成消费者或者其他受害人死亡或者健康严重损害的,受害人有权要求经营者依照《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49条、第51条等法律规定赔偿损失,并有权要求所受损失2倍以下的惩罚性赔偿

  • 第12题:

    单选题
    贡某立公证遗嘱:死后财产全部归长子贡文所有。贡文知悉后,自书遗嘱:贡某全部遗产归弟弟贡武,自己全部遗产归儿子贡小文。贡某随后在贡文遗嘱上书写:同意,但还是留10万元给贡小文。其后,贡文先于贡某死亡。关于遗嘱的效力,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2016年真题]
    A

    贡某遗嘱已被其通过书面方式变更

    B

    贡某遗嘱因贡文先死亡而不生效力

    C

    贡文遗嘱被贡某修改的部分合法有效

    D

    贡文遗嘱涉及处分贡某财产的部分有效


    正确答案: A
    解析:
    A项,《继承法》第20条规定,遗嘱人可以撤销、变更自己所立的遗嘱。立有数份遗嘱,内容相抵触的,以最后的遗嘱为准。自书、代书、录音、口头遗嘱,不得撤销、变更公证遗嘱。本题中贡某所立公证遗嘱不因贡某之后未公证的书面自书遗嘱而变更。
    B项,《继承法》第27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遗产中的有关部分按照法定继承办理:①遗嘱继承人放弃继承或者受遗赠人放弃受遗赠的;②遗嘱继承人丧失继承权的;③遗嘱继承人、受遗赠人先于遗嘱人死亡的;④遗嘱无效部分所涉及的遗产;⑤遗嘱未处分的遗产。本题中,贡文先于贡某死亡,属于上述第3项规定的情形,因此贡某遗嘱不生效力,应依法定继承办理。
    CD两项,《继承法》第16条第1款规定,公民可以依照本法规定立遗嘱处分个人财产,并可以指定遗嘱执行人。《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若干问题的意见》(以下简称《继承法意见》)第38条规定,遗嘱人以遗嘱处分了属于国家、集体或他人所有的财产,遗嘱的这部分,应认定无效。本题中,贡某死前,贡文在遗嘱中处分贡某的部分遗产,即使经过贡某同意,也属无效。

  • 第13题:

    文某在倒车时操作失误,撞上冯某新买的轿车,致其严重受损。冯某因处理该事故而耽误了与女友的约会,并因此争吵分手。文某同意赔偿全部的修车费用,但冯某认为自己的爱车受损并失去了女友,内心十分痛苦,要求文某赔一部新车并赔偿精神损害。下列选项正确的是.( )

    A.文某应当赔偿冯某一部新车

    B.文某应向冯某支付精神损害抚慰金

    C.文某应向冯某赔礼道歉

    D.法院不应当支持冯某的精神损害赔偿请求


    正确答案:D
    文某的行为侵害了冯某的所有权,应承担恢复原状、赔偿损失等民事责任。就本题而言,文某赔偿全部的修车费用即可弥补冯某的损失,冯某请求赔偿一辆新车就加重了文某的责任,也缺乏相应的法律依据,人民法院不应支持。因此A项错误。该轿车是新买的轿车,并非具有人格象征意义的特定纪念物品,即便轿车毁损、灭失,冯某也无权起诉请求精神损害赔偿;文某将冯某的轿车撞坏与冯某失去女朋友之间并无因果关系,冯某不能基于与女友分手内心十分痛苦而要求文某承担侵权责任。因此B项错误,D项正确。赔礼道歉主要适用于对人身权以及对著作权的侵害,本题中文某侵害的是冯某的所有权,不适用赔礼道歉,因此C项错误。所以,选择D项。

  • 第14题:

    贡某立公证遗嘱:死后财产全部归长子贡文所有。贡文知悉后,自书遗嘱:贡某全部遗产归弟弟贡武,自己全部遗产归儿子贡小文。贡某随后在贡文遗嘱上书写:同意,但还是留10万元给贡小文。其后,贡文先于贡某死亡。关于遗嘱的效力,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A、贡某遗嘱已被其通过书面方式变更
    B、贡某遗嘱因贡文先死亡而不生效力
    C、贡文遗嘱被贡某修改的部分合法有效
    D、贡文遗嘱涉及处分贡某财产的部分有效

    答案:B
    解析:
    选项A错误,《继承法》第二十条第三款规定,自书、代书、录音、口头遗嘱,不得撤销、变更公证遗嘱。据此可知,贡某的自书不能变更公证遗嘱。
    选项B正确,贡某立公证遗嘱:死后其财产全部归长子贡文所有。但贡文先于贡某死亡,无法依据公证遗嘱继承贡某的全部财产,而代位继承只适用于法定继承,不适用于遗嘱继承。因此,贡某的遗嘱因贡文先于贡某死亡而无法发生效力。
    选项C错误,《继承法》第二十条第一款规定,遗嘱人可以撤销、变更自己所立的遗嘱。该法第二十二条第三款规定,遗嘱被篡改的,篡改的内容无效。据此可知,贡文的遗嘱只有贡文自己可以撤销、变更,贡某无权进行修改,故其修改部分无效。
    选项D错误,《继承法》第十六条规定,公民可以依照本法规定立遗嘱处分个人财产,并可以指定遗嘱执行人。《继承法意见》第三十八条规定,遗嘱人以遗嘱处分了属于国家、集体或他人所有的财产,遗嘱的这部分,应认定无效。据此可知,贡文遗嘱中涉及处分贡某财产的部分无效。

  • 第15题:

    周某因长期在外地工作,便将一张名画交给邻居冯某保管。冯某将该画挂在自己家中客厅。一日,冯某的上司章某到冯某家做客,见到该画后非常欣赏,冯某表示该画系自己家祖传之物,并当即取下赠送给章某。周某回家得知此事后,找到章某索要该画。以下说法不正确的是哪几项?

    A:章某对该画不属冯某所有不知情,因此善意取得该画的所有权
    B:周某不能请求章某返还该画,只能请求冯某赔偿损失
    C:章某系无偿受让该画,不能取得该画的所有权,应向周某返还
    D:章某轻信冯某的话,未尽到合理调查义务,主观上存在过错,不能取得该画的所有权

    答案:A,B,D
    解析:
    依《物权法》第106条,善意取得应具备以下三个要件:(1)受让人受让该不动产或者动产时是善意的;(2)以合理的价格转让;(3)转让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依照法律规定应当登记的已经登记,不需要登记的已经交付给受让人。本题中,章某对冯某不享有名画所有权并不知情,主观上为善意,且已经取得对该画的占有,但由于章某取得该画系基于冯某的赠与,未支付合理价格,属无偿受让,故不能善意取得该画的所有权。该画仍归周某所有,周某有权要求章某返还。

  • 第16题:

    孙某将自己的房屋卖给胡某,并且将房屋交给胡某使用,但未办理房屋登记,后来因冯某出价更高,孙某又把该房屋卖给冯某。并与冯某办理了房屋登记,目前该房屋的所有权人是( )。(2012年真题)

    A.孙某
    B.胡某
    C.胡某和冯某
    D.冯某

    答案:D
    解析:
    物权变动必须以一种可以公开的能够表现物权变动的方式予以展示,并以此决定物权变动的效力。物权公示方式包括登记、交付。我国物权变动的关键点是,不动产为登记,动产为交付。要了解一项不动产的权利主体,就是查不动产登记簿,不动产登记簿上记载的人就是该不动产的权利人,除登记错误需要依法更正的外;要了解动产的权利主体,就是看谁占有它,即动产在谁手里,谁就是该动产的权利人,除有相反证据的外。本题中,房屋属于不动产,其所有权人是房屋登记簿上记载的冯某。

  • 第17题:

    冯某在一家物流公司上班,月工资2 500元。因自己的原因给其公司造成了2 000元的损失。当地月最低工资标准是2 100元。公司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要求冯某赔偿经济损失。根据劳动合同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各项中经济损失的赔偿,符合规定的是( )。

    A.公司在冯某当月的工资中扣除了2 000元
    B.公司最多可扣除冯某当月工资500元
    C.公司可扣除冯某当月工资400元
    D.公司可扣除冯某当月工资1 000元

    答案:C
    解析:
    因劳动者本人原因给用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用人单位可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要求其赔偿经济损失。经济损失的赔偿,可从劳动者本人的工资中扣除。但每月扣除的部分不得超过劳动者当月工资的20%。若扣除后的剩余工资部分低于当地月最低工资标准,则按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冯某月工资2 500元,扣除20%后是2 000元,而当地月最低工资标准是2 100元。因此是按照2 100元发工资,扣除额最多是2 500-2 100=400(元)。

  • 第18题:

    吴某是一名摄影爱好者,与其女友谈恋爱期间,为女友蒋某拍摄了许多相片。后因双方争吵而分手,吴某事后反悔欲与蒋某和好,但蒋某坚决不同意。吴某在家贴挂蒋某的各式相片,并随身携带蒋某的相片,经常展示给他人看,并称相片上的人是其不幸病亡的前女友王某,自己如何地思念,并打算一辈子独身等,造成很大影响,以致蒋某因此与新结识的男朋友分手。蒋某很气愤,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吴某侵犯了蒋某的什么权利?蒋某可以采取什么样的法律救济手段?


    正确答案:吴某侵犯了蒋某的肖像权和姓名权。
    肖像权是自然人对于其肖像的制作权和使用权,吴某擅自拿蒋某的相片四处展示,侵犯了蒋某自主决定使用其相片的权利。公民的姓名权、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受到侵害的,有权要求停止侵害,恢复名誉,消除影响,赔礼道歉,并可以要求赔偿损失。只要擅自使用他人肖像,造成侵害的,均要承担责任。姓名权是自然人对于其姓名设定、变更和专用的人格权。公民的姓名是属于其专用的权利,具有专属性。本案吴某擅自把应为蒋某的相片说成王某的相片,实际上就是变更了蒋某的姓名,侵犯了蒋某的姓名权。蒋某可以要求吴某停止侵害其肖像权和姓名权,消除影响,赔礼道歉,并可以要求赔偿损失。

  • 第19题:

    高某将其收藏的一幅毕加索的名画以20万元卖给冯某。其后,高某将其对冯某的20万元债权转让给王某并通知了冯某。高某将名画依约交付给冯某前,该画因不可抗力灭失。根据《合同法》的规定,下列判断中正确的是()。

    • A、冯某有权对高某主张解除合同,并拒绝王某的给付请求
    • B、冯某有权对高某主张解除合同,但不得拒绝王某的给付请求
    • C、冯某不得对高某主张解除合同,但可以拒绝王某的给付请求
    • D、冯某不得对高某主张解除合同,且不得拒绝王某的给付请求

    正确答案:A

  • 第20题:

    单选题
    张某将自己的房屋卖给胡某,并将该房屋交给胡某使用,但未办理转移登记;后来因冯某出价更高,张某又把该房屋卖给冯某,并与冯某办理了转移登记。目前该房屋的所有权人是(  )。
    A

    张某

    B

    胡某

    C

    胡某和冯某

    D

    冯某


    正确答案: C
    解析:

  • 第21题:

    单选题
    文某在倒车时操作失误,撞上冯某新买的轿车,致其严重受损。冯某因处理该事故而耽误了与女友的约会,并因此争吵分手。文某同意赔偿全部的修车费用,但冯某认为自己的爱车受损并失去了女友,内心十分痛苦,要求文某赔一部新车并赔偿精神损害。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2007年真题]
    A

    文某应当赔偿冯某一部新车

    B

    文某应向冯某支付精神损害抚慰金

    C

    文某应向冯某赔礼道歉

    D

    法院不应当支持冯某的精神损害赔偿请求


    正确答案: C
    解析:
    A项,损坏国家的、集体的财产或者他人财产的,应当恢复原状或者折价赔偿。由于侵权责任法的基本功能是补偿受害人所受的损失,所以在受害人财产受到侵害的前提下,首先应当恢复原状,在不能恢复原状或者恢复原状有困难的情况下,才能够适用折价赔偿的责任方式。本题中,文某支付全部修车费用足以赔偿冯某的损失,无须赔偿一部新车。
    BD两项,精神损害赔偿是受害人因人身权益遭受损害或者遭受精神痛苦而获得的金钱赔偿。《侵权责任法》第22条规定,侵害他人人身权益,造成他人严重精神损害的,被侵权人可以请求精神损害赔偿。《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确定民事侵权精神损害赔偿责任若干问题的解释》(以下简称《精神损害赔偿司法解释》)规定,精神损害是指民事主体依法享有的人格权和身份权受到不法侵害,遭受的精神上的痛苦。《精神损害赔偿司法解释》第4条规定,具有人格象征意义的特定纪念物品,因侵权行为而永久性灭失或者毁损,物品所有人以侵权为由,向人民法院起诉请求赔偿精神损害的,人民法院应当依法予以受理。本题中,冯某遭受的侵害是财产权非人格权或身份权,新买的轿车也并非具有人格象征意义的特定纪念物品,冯某无权起诉请求精神损害赔偿。
    C项,赔礼道歉是指行为人通过口头、书面或者其他方式向受害人进行道歉,以取得谅解的一种责任方式。其主要适用于对姓名权、名称权、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的侵害以及对著作权和邻接权的侵害。冯某的轿车受损害不适用赔礼道歉。

  • 第22题:

    单选题
    旅游大巴司机张某在倒车时操作失误,撞上李某新买的轿车,致其严重受损,李某因处理事故耽误了与女友约会,并因此争吵分手。张某同意赔偿全部的赔偿费用,但是李某要求赔一辆新轿车,并赔偿精神损害。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A

    张某应当赔偿李某一辆新车

    B

    张某应向李某支付精神损害赔偿金

    C

    张某应消除李某与其女友的误会

    D

    法院不应当支持李某的精神损害赔偿请求


    正确答案: B
    解析:
    精神损害赔偿,是指自然人因人身权益受到不法侵害而导致严重精神痛苦,受害人因此可以就其精神痛苦要求金钱上的赔偿,以对受害人予以抚慰并制裁不法行为人。《侵权责任法》第22条规定,侵害他人人身权益,造成他人严重精神损害的,被侵权人可以请求精神损害赔偿。本题中李某遭受的侵害是财产权而非人格权或身份权,故不得请求精神损害赔偿。

  • 第23题:

    问答题
    吴某是一名摄影爱好者,与其女友谈恋爱期间,为女友蒋某拍摄了许多相片。后因双方争吵而分手,吴某事后反悔欲与蒋某和好,但蒋某坚决不同意。吴某在家贴挂蒋某的各式相片,并随身携带蒋某的相片,经常展示给他人看,并称相片上的人是其不幸病亡的前女友王某,自己如何地思念,并打算一辈子独身等,造成很大影响,以致蒋某因此与新结识的男朋友分手。蒋某很气愤,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吴某侵犯了蒋某的什么权利?蒋某可以采取什么样的法律救济手段?

    正确答案: 吴某侵犯了蒋某的肖像权和姓名权。
    肖像权是自然人对于其肖像的制作权和使用权,吴某擅自拿蒋某的相片四处展示,侵犯了蒋某自主决定使用其相片的权利。公民的姓名权、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受到侵害的,有权要求停止侵害,恢复名誉,消除影响,赔礼道歉,并可以要求赔偿损失。只要擅自使用他人肖像,造成侵害的,均要承担责任。姓名权是自然人对于其姓名设定、变更和专用的人格权。公民的姓名是属于其专用的权利,具有专属性。本案吴某擅自把应为蒋某的相片说成王某的相片,实际上就是变更了蒋某的姓名,侵犯了蒋某的姓名权。蒋某可以要求吴某停止侵害其肖像权和姓名权,消除影响,赔礼道歉,并可以要求赔偿损失。
    解析: 暂无解析